A.罗马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 B.罗马法缺乏理性精神 |
C.法学家垄断法律解释权 | D.罗马法体系有待完善 |
材料一 极端民主政治催生出了雅典某些特殊的美德-“自由、平等、友爱”,这些美德最直接地表现了对弱者的同情。与奴隶均为国家所有的斯巴达不同,雅典除少数国有制外,绝大部分奴隶属于家庭个人所有,奴隶主与奴隶并肩工作、共同生活,他们的关系甚至要比夫妻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要亲密。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杀死了一名并没有犯罪的奴隶,倘若他的杀人动机只是由于担心那名奴隶会揭发自己的可耻丑行,或出于其他类似的动力,那么这个人要被当作杀人犯受审,就好像死者是公民一样”。法律还规定奴隶可以在主人和具有雅典公民身份的第三方陪同下,向施虐者提起控诉。当奴隶受到暴力虐待而忍无可忍时,奴隶有摆脱现任主人并寻求新主人的权利。
——摘编自周芸《论古代雅典“温和”的奴隶制》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末期,部分聪明的奴隶主为避免奴隶逃亡或吸引逃亡的奴隶,逐步改变对奴隶的剥削方式,他们把大范围的土地划分成许多小块,交给赎身的奴隶耕种,由此就变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隶农。进入帝国时代,隶农制获得较大发展,遍布于意大利本土和地中海沿岸各行省。许多贫困农民因不堪政府重税的盘剥和官吏的欺压,也被迫将自己的小块土地“献给”大土地占有者,以求获得“保护”,充当其隶农。恩格斯认为“隶农制是罗马奴隶制占有制生产危机的产物”“是孕育于奴隶社会中的一种新的封建因素”。
——摘编自任宪宝主编《全球通史:人类共同体的历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雅典“温和”奴隶制在法律上的表现。(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隶农制形成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并简析古罗马隶农制对生产关系的影响。
A.罗马人不重视法律理论 | B.罗马人注重法律实用性 |
C.罗马法提供了法治范式 | D.罗马法深受自然法影响 |
A.标志着罗马万民法的形成 | B.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需要 |
C.加剧了法律形式主义倾向 | D.表明罗马法律体系已成熟 |
A.与时俱进并且为现实社会服务 |
B.适用于协调帝国民族区域矛盾的需要 |
C.原则与内容的不断更新与完善 |
D.最大限度扩大公民权以维护民主政治 |
A.罗马成为地跨三洲的大国 | B.罗马帝国出现统治危机 |
C.公民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 D.社会问题促进法律完善 |
A.维系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 B.确保了社会诚信和公平 |
C.证明了罗马法系统完备 | D.强化了人们的守法意识 |
A.消除了习惯法的随意性和野蛮性 | B.保障了皇帝得以实现高度集权 |
C.赋予了行政者以立法权和司法权 | D.是平民与贵族长期斗争的产物 |
史实 | 结论 | |
A | 中世纪阿拉伯民间集体创作《天方夜谭》 | 奥斯曼帝国成为东西文化的桥梁 |
B | 古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 | 成为后世一系列公民法的基础 |
C | 日本平安时代紫式部创作《源氏物语》 | 日本古代文化受到中国文化影响 |
D | 19世纪中期英国人流行喝“下午茶” | 中国茶文化传播并影响世界 |
A.A | B.B | C.C | D.D |
……无论如何要停止非法庇护,据我们所知,各行省都实行这种非法庇护。不允许任何人不择手段地利用他人的生命,把别人的土地据为己有,然后对遭受损失的人允诺庇护,或者利用自己的力量毁灭国家。……法律和国家的恩典足以使你行使自己的权利。 |
A.防止地方势力的恶性膨胀 | B.加强对各行省的管理 |
C.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 | D.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