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生活于罗马图拉真皇帝时期的法学家
②是斯多亚学派的创始人
③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
④在哲学意义上发现了“自我”
A.①④ | B.②④ | C.①②③ | D.①②④ |
……无论如何要停止非法庇护,据我们所知,各行省都实行这种非法庇护。不允许任何人不择手段地利用他人的生命,把别人的土地据为己有,然后对遭受损失的人允诺庇护,或者利用自己的力量毁灭国家。……法律和国家的恩典足以使你行使自己的权利。 |
A.防止地方势力的恶性膨胀 | B.加强对各行省的管理 |
C.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 | D.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
A.水道管理服从裁判官个人意愿 | B.国家治理实践丰富了罗马法 |
C.私法规则得到进一步补充完善 | D.官员从政行为依法得到规范 |
A.公共生活中重视仪式 | B.贵族集团垄断执政权 |
C.奉行穷兵黩武的政策 | D.具有神权政治的色彩 |
A.突出保护个人私有产权 | B.强调程序与形式主义 |
C.注重维护家庭伦理关系 | D.追求实用与实质正义 |
自征服西西里起,元老院就宣布新纳入的行省的土地、资源等为罗马国有财产,元老院向行省委派总督1人、副总督3人和财务官1人,总督在行省内拥有生杀予夺的全权。
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一公元14年在位)承继着凯撒对西班牙、高卢地区军事占领的辉煌,建立了一个据说是包容共和政体的君主国。他将行省分为元首直辖与元老院直辖两类。元首直辖行省的总督由元首指派,总督有权指挥境内驻军;后者的总督由元老院任命,总督没有兵权。
罗马进行军事征服的同时接纳了东方一希腊文化,使之与拉丁文化相统一,转而向西推进了西班牙、高卢地区及日耳曼和多瑙河流域的罗马化进程。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行省居民的法律地位发生了改变。在汇入罗马的进程中,行省制度作为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据材料并结合你对波斯帝国相关制度的了解,对古罗马行省制度作出评价。A.实现公平正义 | B.维护平民利益 | C.完善法律制度 | D.稳定社会秩序 |
历史时期 | 古代中国 | 古代罗马 |
公元前5世纪-前4世纪 | 秦国商鞅变法 | 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
公元前3世纪 | 秦始皇统一中国 | 罗马统一意大利 |
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 | 西汉、东汉王朝强盛时期 | 罗马强盛时期 |
A.秩序与统一 | B.人治与法治 | C.扩张与稳定 | D.平乱与治世 |
A.实现人人平等 | B.解放奴隶和隶农 |
C.保护私有财产 | D.维护统治者利益 |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订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