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蕴含近代法治观 | B.影响了后世立法 |
C.践行了民主原则 | D.取消了贵族特权 |
A.动摇了保护私产的观念 | B.旨在保护奴隶主特权地位 |
C.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D.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 |
A.主权在民 |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C.天赋人权 | D.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A.古代罗马婚姻关系极不稳定 | B.说明了女性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
C.罗马法蕴含着自然法精神 | D.婚姻关系影响着立法的内容 |
A.罗马法私法对近现代有借鉴作用 | B.罗马法保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
C.罗马公民法注重对私法的规范 | D.罗马法为后世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
材料一 古代希腊不仅有成文法,而且已经培育起了自己的法治观。据亚里士多德所著《雅典政制》记载,雅典的法律写在牌子上,牌子立在巴西勒斯柱廊里,所有雅典公民都要在写有法律条文的牌子前宣誓遵守法律;执政官也要对法律宣誓,说他们如果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就得奉献一个金人像。梭伦曾经规定,这些法律要百年不变。在那时,法律就已经不是统治者独自占有和神秘的了,人民不但知道这些法律的具体内容,而且自觉地去遵守它们,把它们当作判定人们的行为是否正确和调整各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的工具和标准。
——摘编自苗延波《古代希腊法制新探》
材料二 罗马建国初期,平民和氏族贵族的矛盾很尖锐,平民对贵族高级官吏的专横统治的反抗愈演愈烈,并不断提出新的立法要求。因此,罗马初期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成了平民和贵族斗争的产物和记录。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就罗马法的本质来说,它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摘编自于沛霖《马克思恩格斯论罗马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希腊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及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希腊和罗马法律的历史作用。
A.制定万民法具有的可能性 | B.人口构成影响到法律更新 |
C.万民法具有永恒性的特征 | D.内部公民抵制万民法实行 |
A.妇女的政治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 B.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C.法律注重私权并顺应社会发展 | D.婚姻自由逐渐得到了法律认可 |
A.罗马法是帝国统治的基石 | B.罗马法注重保护个人私权 |
C.社会发展水平决定法治发展程度 | D.人文精神根植于自由的社会环境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礼”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专为贵族所有,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到了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
——何怀宏《世袭社会》
材料二 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主编的《中国史十五讲》
材料三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接触与碰撞:16世纪以来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
(1)据材料一概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治国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此持什么观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