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古罗马法经历了习惯法、成文法、万民法、法律体系四个时期。
时期 | 内 容 |
习惯法 | 王政时期根据古老的习惯和社会惯例,在王政后期形成习惯法 |
成文法 | 共和国前期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中,贵族不再垄断立法与司法权,不能随意解释习惯法,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 |
万民法 (国际法) | 共和国后期,出台了《万民法》,专门用来解决涉及外来人口的财产纠纷,人身纠纷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由本国法律进行调整,从而确立了早期国际法纠纷的处理原则 |
法律体系 | 帝国时期,皇帝的敕令、五位法学家论著具有法律效力;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查士丁尼时期进行了法典的汇编,《民法大全》标志古罗马的法律发展到了顶峰 |
——据《知乎·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材料二 西塞罗(罗马共和国后期)力图证明,法有来源于自然的稳固基础。对于一个既包括极少数有智慧的人也包括大多数普通人的共和国而言,西塞罗力图阻止任何使国家的法律偏离自然的趋势。立法者意图达到的任何目标,最终都是为整个国家服务,而非为部分阶层服务。为了达到最高的理性,立法的目标应当始终立足于所有公民都共有的自然。这样一来,西塞罗便使自然法更加符合公民社会的需要,加深了成文法与正义原则的关系,也进一步证明他的初衷是把罗马人的现实精神和希腊哲学追求永恒真理的精神结合起来。
——摘编自于璐《西塞罗自然法思想研究》
(1)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法与古罗马发展之间的关系。
(2)概括自然法思想的内涵,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A.被少数法学家控制 | B.有鲜明理性化趋势 |
C.不能保障贵族利益 | D.保证了司法正义性 |
A.罗马劳动力日益匮乏 | B.自然法观念影响增强 |
C.奴隶的政治地位提高 | D.万民法得以贯彻实施 |
材料一 罗马共和国实质上是贵族共和国。执政官选自贵族,元老院也为贵族所把特。虽然平民有权参加公民大会,但他们享受的政治权利是不完整的。于是,平民展开反对贵族的平争,要求分得土地,取消债务奴役,同时在政治上也要求维护人身自由和合法权利,特别是富裕平民要求享受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权,结束贵族独揽大权的局面。而公元前6世纪以来的军事技术的重大变化,即普通公民充当的重装步兵取代贵族的骑兵成为战争的主力,使平民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和条件与贵族展开这场斗争
——摘编自吴于度、齐世荣《世界史·古代史》上卷
材料二 当他们(普通公民)的要求遭到拒绝时,他们就采取罢工这种新颗而有效的方式,即一起撤出城市,直到全部要求得到满足为止。平民运动率先取得的一个好处是,有权选择被称为保民官的官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保民官由新的平民大会选举产生,而平民大会还处理与平民有关的其他事务。政治上得到的其他让步包括:法律条文被写下并公之于众;限制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土地的数量。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第7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罗马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罗马平民斗争成果的主要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些成果对罗马文明进程的积极作用。
A.具有灵活与实用性 | B.程序日益繁琐复杂 |
C.成为完整法律体系 | D.注重保护平民利益 |
A.加速了成文法的诞生 | B.推动了市民法的形成 |
C.促进了万民法的产生 | D.消除了公民内部矛盾 |
A.蕴含着自然法的理念 | B.随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 |
C.平等的私法精神 | D.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
A.公民法已不复存在 | B.罗马法与时俱进 |
C.罗马法律体系形成 | D.共和国得以巩固 |
A.清除了形式主义弊端 | B.取决于法学家的立法 |
C.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 | D.维护了债务奴隶权益 |
A.法律体系的形成 | B.社会文明的进步 | C.人文主义的出现 | D.阶级矛盾的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