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组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作了相关整理:
“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为收。”大意是: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元,妻子藏匿三百元,妻子应该怎样定罪?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元论处,如果不知道,不追究。
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二小组查找到是古代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的部分条文。其中这样描述:
“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如果手和棒子打断自由人的骨头,则应缴纳罚金三百阿司,如为奴隶,则为一百五十阿司。”
第三小组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他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些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第四小组收集《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他们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的内容:《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各组利用收集的资料进行相关探讨,请你参与回答相关问题:
(1)根据第一小组、第二小组搜集的信息,请你说明《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内容上有哪些相同特点?
(2)你认为第三小组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与《十二铜表法》相比,增添了哪些合理的内容(不得照抄原材料)?
(3)根据第四小组收集的材料,概括《大明律》部分条文反映出的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4)假如你参与了材料的收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收集来的历史资料?
材料一 表 《十二铜表法》各篇目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传唤 | 审判 | 求偿 (债务赔偿) | 家长权 | 继承及 监护 | 所有权及占有 | 房屋 及 土地 | 私犯 (侵犯他人) | 公法 | 宗教法 | 前五表之补充 | 后五表之补充 |
——依据杨红林《历史上的大法典》编制
材料二 中国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立法。……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君主既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和行政官。第二,礼与法合一,自汉代以来贯彻于历代法典中,礼以道德为依归,而法则以礼为中心。第三,立法和统治的基础是“家”和“家族”,对个人的地位和权利未给予应有的规定。第四,重视刑事立法,其残酷性十分突出。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曹海晶《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材料三 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谈判,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止在一定限度内,至少,是个共和国,永远埋葬君主制?
——【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材料四
(1)材料一反映《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侧重于哪一方面?该法在罗马法历史上有何突出地位?
(2)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形成材料二中中华法系主要特点的“独特性”原因。
(3)写出材料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依据材料概括指出该会议召开的主要目的。
(4)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完成图13中A、B两处的填写,并分析其中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一个要点提出的直接原因。
(5)综合以上材料,归纳影响法律制定发展的基本因素。
材料一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政治活动来实现。
材料二每年6个雅典公民中就有1人可能担任某种公职。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或抽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已任公职者,在其它公民尚未任过一次之前,不得连续担任公职。因为公职不是终身制,而是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
材料三雅典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公民大会……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参加(妇女、奴隶和外邦人除外)。
材料四“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古罗马)西塞罗
材料五现代民主在对它(指古雅典的民主政治)进行表扬时,并不是否认而是继承和发扬了如主权在民、法治、公民意识等精神,这些是民主的重要支柱。
材料六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思选集》
回答:
(1)据材料一、二,归纳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2)依据材料二、三,指出雅典民主政治存在的局限性。
(3)材料四是指哪一罗马法?根据材料五、材料六,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罗马法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
材料一 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抽签从数个部落中各选数十人组成的,每数十人为一组,轮流执政,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整理自雅典相关改革
材料二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1)指出根据材料一中“最高权力机构”指什么,分析材料中公民享有这些权利给雅典城邦带来的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十二铜表法》特点
(3)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一 公元前227年,罗马建立第一个行省,之后,随着罗马海外征服的范围不断扩大,行省制成为罗马统治海外领地的重要制度。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后,行省制度趋于完善。……战国时期,秦对外扩张活动不断加剧,县的数目也越来越多。秦国郡辖县制度的形成,大概要到战国末期。秦帝国建立后,废除分封制,确立郡县制为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罗马与秦汉的专制政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秦汉郡县的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但塔顶是至高无上、独揽大权的皇帝。罗马帝国的行省机构则远不及秦汉帝国那样复杂,罗马皇帝控制了行省主要官员的任命,对行省监督也趋于严格。
——摘编自易宁《秦汉郡县制、罗马行省制与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
材料二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秦汉郡县制和罗马帝国行省制建立的相同之处。
(2)据材料二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
(3)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上述材料对当今国家治理的启示。
6 . 材料一:公元前6世纪,梭伦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每部落选出50人参加,议员名额依各居住区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当选议员可以连选连任,但公民一生只能担任两届议员。据记载,公元前431年雅典公民近17万人,其中只有约四五万成年男性享有参政权力。
材料二:第5表:死者的财产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第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十二铜表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民主政治有哪些特点?
(2)依据材料二,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材料一
“正律略曰,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杀二人及其母氏。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曰为盗心焉”。“其杂律略曰:夫有一妻而妾,其刑月或,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曰狡禁。越城,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族,曰城禁。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群相居一日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曰徒禁。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曰金禁。大夫家有侯物,自一以上者诛”。“其减律略曰: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董说《七国考》
材料二
一、凡依“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
二、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三、使用土地的取得时效为二年,其他物品为一年。
四、妻不愿依一年使用时效而缔结有夫权婚姻的,则应每年连续外宿三夜以中断时效的完成。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美国权利法案》
(1)概括材料一法律的主要特点。如何看待“太子”违法的规定?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材料二、三法律的共同点。
(3)根据上述材料指出其对中国当今反腐败斗争的借鉴之处。
材料一 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担任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具有真正的才能。……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三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古代中西方建筑各具特色。请看图1、图2和文字材料
福建土楼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集居住和防御功能于一体的山区人居建筑,体现了聚族而居这一根深蒂固的中原儒家传统观念。
——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古希腊建筑多是柱式结构,崇尚人体美与数的和谐,建筑以人为尺度,体现人作为万物之灵的自豪与高贵风度,有一种生气盎然的崇高美。帕提农神庙是多利安柱式的典范建筑,雄壮的柱身从台面上拔地而起,朴素挺拔,力透着男性体态的刚劲雄健之美。
——《古希腊建筑欣赏》
材料四 《罗马监护法》对妇女经济事务进行终身监督立法……如果她们出现在其他诸如法庭等一般仅有男性出席的公共生活领域,就会引起在座男性的惊奇和不满……墓碑、罗马文学作品以及纪念性铭文都宣扬理想的妇女行为,这包括贞洁、节制和娴于织毛活之类的女红。
——《剑桥插图罗马史》
材料五 汉代开始了儒家对妇女贞节观念的建立过程,但仍保有相当的弹性与空间。宋代贞节观念虽然经程朱的奖励而加重,但对社会影响尚小。明代在书籍方面,有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的《古今列女传》。在法律方面,明太祖诏令,“民间寡妇,30以前夫亡守志,50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本家差役。”又命令地方官员制定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赐祠祀,树牌坊,用以奖励贞节……一部二十四史中,明史中的节妇烈女最多。
——摘自费丝言《由典范到规范》
(1)据材料一、二,指出秦朝与雅典政治制度的根本不同,概括这两种政治制度的各自优势。
(2)据材料三,归纳福建土楼和古希腊建筑的各自特点。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
(3)据材料四,归纳古罗马法律对妇女权利有哪些限制。
(4)据材料五,归纳明代妇女贞节观的发展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时代背景。
材料一 斯巴达作为希腊最大的城邦,其面积也不过相当于今天北京市的一半,而雅典面积相当于北京市的1/7,其他小邦则仅相当于中国的一个乡镇的大小。
在古希腊,每一城邦都是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各邦之间一般是平等的邻邦关系。
⑴根据材料一,指出希腊城邦的特点。
材料二 我们的政治制度不是从我们邻人的制度中模仿得来的。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而不是我们模仿任何其他人的。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在多数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里。
——伯利克里
⑵材料二反映雅典民主政治的哪一突出特点?你是如何认识伯利克里所说的“政权在多数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里?”
材料三 第9表 不得提案任何仅涉及某一个人的法律;如果处罚关系公民的人身或生命,必须由公民大会,且须由监察官审查登记之公民决定。一位合法任命的法官或仲载人如果司法时有受贿情事,将受死刑之惩处……任何人不得将任何尚未定罪的人,置于死地。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
⑶有人说《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是平民的胜利,这种看法合理吗?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这一看法。
材料四 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原因,其中片面离婚有下列三种:一是友好离婚,即由一方提出,但不是由于对方的过失而另有正当原因,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加制裁;二是有正当原因离婚,即因对方有过失而提出离婚的;三是无原因片面离婚,一方主张离婚却无任何正当理由,以致无过失一方遭受损失,这种离婚虽获准许,但对主张离婚的一方给予制裁。
---《查士丁尼第117号新敕令》
材料五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的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
⑷根据材料四,简要概括罗马法的特点。根据材料五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罗马法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