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成祖时期,内阁正式形成。内阁成员“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明代中叶以后,内阁地位不断提高。内阁的意见不仅受到皇帝重视,还可以起草对奏折的批复意见,即“票拟”。在皇帝信任内阁时,很少会改动内阁的票拟,故内阁被认为有很大权カ。内阁的票拟不经皇帝朱批,实际上只是一种建议,真正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皇帝手中。
——摘编自柏华《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后来,国王逐渐不再参与内阁会议,原属于国王的行政权也转移到了内阁的手中。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政党制度的成熟及议会选举制度的完善,首相遂由议会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担任。虽然名义上首相的任命仍然需要国王的批准,但事实上首相由选举产生,且对议会负责。议会不仅掌握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而且还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内阁集体辞职。
——摘编自吴于廑《世界近代文)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明朝内阁和英国责任内阁的不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述明朝内阁和英国责任内阁的作用。
A.责任内阁制特点的体现 | B.确立议会权力的至高无上 |
C.代议制最终完善的标志 | D.标志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
A.两党制易引发政治混乱 | B.责任内阁制逐步发展 |
C.议会改革助推民主进程 | D.君主立宪制遭到破坏 |
材料一 明朝设立内阁后,阁臣选拔有特简和廷推两种方式。由皇帝直接任命,不通过吏部为特简。由吏部会同九卿、科道推举若干名人选,再由皇帝选择点用为廷推。内阁建立初期,阁臣均由皇帝亲自选任。正统时,曹鼎、马愉等均由推举入阁。宣德时期,内阁的官职由正五品一跃成为正三品。嘉靖以来,内阁规模扩大,还设立内阁首辅。在朝位座次上,内阁首辅已经超过尚书。特别是万历年间的张居正,总揽朝政,权倾朝野,势力漫布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崇祯时期,阁臣选任继续采用特简方式外,在廷推的过程中引入了“校卜”的方法,又采用了考试的方式来选拔。
——摘自冯宪军《明代内阁阁臣的选任》
材料二 1714年,新任英国国王乔治一世不懂英语,内阁会议由指定一名大臣来主持。1721年,罗伯特沃尔波尔任首席财政大臣,他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任首相。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在1832年议会改革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1841年,罗伯特皮尔获得大选胜利,迫使维多利亚女王命其组阁。首相和内阁需从下院多数党中挑选,并依靠其多数优势以保证执政党政策和法令的顺利实行。两党制形成后,执政党可以利用其议会多数的优势改变和操纵议会工作议程。1887—1897年,政府议案占下院工作时间由83%增加到84.5%。1905年,经国王爱德华七世批准,内阁长官正式被授予“首相”称号,在法律上明确了首相与其他阁员的主次关系。
——摘自阎照祥《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和职能强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中、英内阁大臣产生的方式。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英国责任内阁制发展呈现出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A.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 | B.立宪政体未能阻止国王专权 |
C.内阁依旧为国王所控制 | D.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 |
A.国王凭手中的权力转嫁责任 |
B.议会开始限制王权 |
C.工业资产阶级主导政府 |
D.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