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首先是《权利法案》(1689),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和征收任何新税……第三是“三年法案”(1694),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已无可能。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应运而生。这些制度性要素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亦即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分权……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
——《德意志帝国宪法》
材料四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八条 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史料五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
(1)据材料二概括美国联邦制所体现的权力结构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是如何通过“各州与联邦 政府的分权”来实现政治权力的制衡的。
(2)从君主的权力方面谈谈材料一和材料三反映的政治体制有何不同,联系两国政治体制确立的背景分析 其原因。
(3)根据史料四,指出共和制下法国议会的权力。
(4)根据史料五,法德两国议会地位有何不同?
A.光荣革命的完成 | B.《权利法案》的颁布 |
C.责任内阁制确立 | D.1832年议会改革 |
①议会的行政权大增 ②国王尚有行政权
③内阁责任制尚未形成 ④《权利法案》遭破坏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国王立法权被大大削弱 |
B.君主立宪体制有待于完善 |
C.权利制衡机制卓有成效 |
D.《权利法案》未真正发挥作用 |
A.法律至上 | B.分权制衡 | C.责任内阁 | D.虚位君主 |
A.以立法确保资本主义制度 | B.崇尚以暴力手段来解决分歧 |
C.以三权分立实行分权制衡 | D.建立资产阶级联邦制共和国 |
A.美国 | B.英国 | C.法国 | D.德国 |
A.对权力的制衡 | B.对君主的制约 |
C.强调主权在民 | D.突出法治 |
材料一 (它)基本上是重申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比如议会必须定期召开,享有讨论国事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征税权属于议会,国民可以自由请愿等等。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没有什么新意,但事实上,这却是政体制度上一次真正的革命。
——钱乘旦《在传统与变革之间》
材料二 美国的创新在于:它建立了这样一个政府,它分权但不分裂,制衡却不抗衡……
——摘编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材料三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说道:“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它”指的是哪部法律文件?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如何理解它“似乎没什么新意……却是政体制度上一次真正的革命?”
(2)据材料二,简要概括自实现独立后美国是如何实现政治制度创新的?并综合分析制度创新对美国的积极影响。
A.议会权力得到扩大 | B.王位继承权从国王转到议会 |
C.国王失去了行政权 |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