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成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 “本宪法所授予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手续选举之。
——以上两段材料分别摘自17世纪末和18世纪后期欧美国家的历史文献
材料三 新中国60年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过程。改革开放前30年的民主建设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后30年我们在民主政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在前30年前民主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和前30年奠定的民主制度框架内取得的。没有前30年的民主存量,就不可能有后30年的民主增量。
——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1)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出自什么政治文献?材料一和材料二反映出的两个国家各自政体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两种政体的确立对两国发展产生的相同影响。
(2)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是如何从“国外移来”政治制度的?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前30年搭建的“基本的制度框架”有哪些?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政治制度的认识。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82年修订)《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国务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还包括商标法、专利法、森林法、民法通则等一大批用以维护社会生活基本秩序的法律法规,社会基本秩序得以恢复。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发展奠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第二个立法高峰。这一时期大批用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仅1993、1994两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就有公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外贸易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农业法、仲裁法、审计法、广告法等。这一工作到上一世纪末基本完成,也就是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用以规范、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后开创的完美政治设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表现。
(3)依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两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材料一 “光荣革命”后……以前长期作为英国政治生活中一个主要因素的国王宫廷和议会的冲突,却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发展。这就是王权逐渐受到限制而衰落,而议会的权力却节节上升,终于超过了王权,成为英国政治中掌握最高权力的机构。
——王觉非《近代英国史》
材料二 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在国庆演说中讲到:“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材料三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7年,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以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议会的权力却节节上升”使英国最终确立了何种政体?如今在该政体下,英国国家元首的地位和权力如何?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节选的法律条文的出处?说明总统受到了谁的制约?这部宪法使该国确立了何种政体?
(4)综合上述材料,简要归纳国家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的基本原则。
材料一 “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二元制的君主立宪。《权利法案》只是对王权加以限制,国王的权力依然很大,在某种程度上君主仍是权力的中心。到18世纪初,国王手中的特权越来越少,议会逐渐成为国家政治权力的中心。在辉格党人长期把持政权、托利党人退居乡间时期,形成了内阁对议会下院负责的制度,君主“统而不治”的时代渐渐拉开了序幕。但议会下院的这种“中心”地位在事实上是虚假的,因为下院受上院控制,政权牢牢地控制在贵族手中,所以18世纪也被称作是“贵族的世纪”。
材料二 在18世纪早期的农业社会中,土地是英国主要的财产形式,由土地贵族集体掌握政权,因而克服了专制的王权,显然具有某种合理性。但这种贵族政治自工业革命开始后就越来越不合理了,由此而引发了议会改革运动。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扩大选举权,增加选民人数。伦敦和北部工业区的大中城市议席席位得以增加。改革法消灭了衰败选邑,贵族操控下院议员选举的影响力减少,1832年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英国从贵族制向民主制迈出第一步。这以后,改革就在不断进行,直至20世纪完全确立现代民主制度。
——以上材料摘编自钱乘旦主编《英国通史》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权利法案》确立的权力机制,指出推动英国进入君主“统而不治”时代的主要因素。
(2)据材料二,指出英国贵族政治的合理性。结合所学知识阐释,为什么说工业革命导致英国贵族政治越来越不合理?归纳1832年议会改革解决的英国议会制度的问题。
(3)据材料一、二,说明英国政治现代化转型的演变趋势及其成功经验。
A.君主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 B.下议院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
C.代议制政治体制的形成 | D.英国权力格局发生了变化 |
材料一 鉴于政治传统屡遭破坏的历史,为防患于未然,议会于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将作为惯例的种种传统权利和自由写入法律文件,使之得到巩固、强化。通常认为,《权利法案》使议会取得高于国王的权力和地位,从而在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然而如果这些关于早已存在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君主立宪的主要依据,那么严格来说,革命的政治后果并不是建立君主立宪,而是将这种早已存在的立宪传统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起来,以消除对议会的干扰和破坏。从某种角度看,《权利法案》 的意义并不在于使议会获得多少新的权力,而在于明确划分了议会和王权的权力界限,使双方此后得以避免再因权限模糊而发生严重的权力冲突,英国也因此获得了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先决条件。英国革 命的实际意义也就主要在于此。
——摘编自张新宇《从<权利法案>看英国革命》
材料二 遵守宪法是孙中山对袁的另一要求,宪法制定之前,先制定临时约法,3月7日,临时参议院开始讨论,3月11日公布,规定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以参议院、总统、国务员行使统治权。人民一律平等.... (均在法律上享有)诉讼、任官、考试、选举、被选举权利、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总统总揽政务,统率陆、海军,任命文武职员.但制定官制、官规,任命国务员、大使、公使及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则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命令,公布法律及命令,均须国务员副署。约法施行十个月内,召集国会,制定宪法。就约法条文而论,关于民权的规定,与一般民主国家无大不同,为中国前所未有之事。对于国会的权力,尽量提高,对于总统的权力,多方限制,与内阁制相近。
——摘编自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学者强调《权利法案》的哪些历史作用?运用阶级分析法,说明《权利法案》的实质与作用。
(2)依据材料二,归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内容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权利法案》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历史影响的相同点。
A.君主立宪制逐渐完善 | B.责任内阁制开始确立 |
C.议会掌握国家行政权 | D.《权利法案》遭到破坏 |
A.两党制 | B.君主专制 | C.君主立宪制 | D.民主共和制 |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英国1689《权利法案》
材料二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摘编自《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材料三 美国创建之初,华盛顿们并没有照抄当时英国的民主模式,而是经过费城制宪奠定了美国的新体制。
请回答:
(1)材料一源自于欧洲哪部法律文献?指出据此文献该国建立了何种政治体制?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英国和德国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
(3)材料三中美国的“费城制宪”制定了哪一部法律文献?并由此确立了什么“新体制”和原则来维护民主的?
(4)结合所学知识,请谈谈对近代英、美、德代议制的不同特征有何认识?
A.内阁是英国国家权力中心 | B.国王和议会矛盾渐趋缓和 |
C.责任内阁制度的不断完善 | D.君主立宪体制在逐步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