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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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们形容这一时期(中华民国成立后)“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为数几至近百”“党会既多,人人无不挂名一党籍。遇不相识者,问尊姓大名而外,往往有问及贵党者”......19132月,国会选举结果揭晓,国民党大获全胜,使孙中山等人看到了中国民主共和的希望。但是,孙中山良好的政治设想很快就被无情的现实所打破,19133月宋教仁被刺杀身亡、11月国会被迫停止议事,19141月部分留京议员被袁世凯遣回原籍。

——摘编自孙岩 《民国初年政党政治探索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  19403月,中共中央发出党内指示,强调敌后政权在性质上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指示规定,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并指出,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作用,是要靠党员的质量来保证的,而不必有更多的人数,不是要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而是要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使别人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各抗日根据地比较认真地贯彻了三三制原则。在陕甘宁边区, 1941年根据三三制原则进行了改选,党外人士担任乡以上干部者有3592人,占总数三分之二。根据地内的开明绅士由此得以进入政权机构。

——摘编自 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指出民国初年政治领域的新现象,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其失败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抗日根据地政权实行三三制的原因,并指出三三制政权的特点。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人眼里,法即是刑,是镇压手段,是用以维护封建国家的工具,而忽略对个体权利的追求。君主始终掌握最高立法权,皇帝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形成了以维护皇权为核心的统一适用的法律体系,这在西方封建时代是不曾有过的。在西方,以古希腊、罗马法为代表,在起源时就被看作社会关系的调节者,是一种确立权利义务的准则和保障权利义务的手段。尤其在古罗马法中已包括了大量的私法规定和私法学说,而古雅典法律,则根据民主原则,规定凡是多数公民要求做的,政府必须去做,多数公民反对的,政府就不能去做。

——摘编自杨明霞《古代中国与西欧法起源的法律价值观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吾国(《临时约法》)所以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者,则以数千年来专制之政治阴驱潜率,蒂固根深,已种毒于人心而莫由拔,今一旦覆专制,立共和,毅然决然采用内阁制,盖所以防专制之复生,立法命意至为深远。法人初行民政,亦群相顺手曰:专制之恶魔去矣,世人可食自由之福也!无何拿破仑一世出,而共和颠覆;无何拿破仑三世出,而帝政再兴。则以当时总统之权过大,故由共和而变帝政,再由帝政而变王政,全国縻乱……。今吾国之政制师效法人,盖以吾国专制之流毒已数千年,实与法国国情大相吻合。

——摘编自《论内阁制二),《民立报》(1913年1月10日)

注:《民立报》为当时国民党机关报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华法系与古希腊、罗马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的原因并简要评述近代前期中国的宪政实践。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