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历代统治者为巩固统治都重视边疆的治理。两汉时期,在边疆设立了众多郡县和属国,在辽阔的西北边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管理民政、军政等事务。为了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唐王朝确立了军镇屯戍制度,大的军镇兵力多则数万,少则数千。唐朝政府安排边疆民族子弟学习汉族文化,并将众多汉文经典书籍颁赐给边疆民族。元代,在边疆设立了宣慰司,“有招讨、安抚、宣慰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任用大量土官,因俗而治;建立了从首都行政中枢到遥远边疆地区的驿站制度。清代,雍正皇帝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乾隆皇帝表示:“蒙古、汉人,同属臣民。”清政府对蒙古等少数民族的上层采用封爵、给俸,实施年班朝觐和联姻政策等。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章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提出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会议的主张。1912年颁布的《参议员选举法》和《众议员选举法》中,在参众议员的分配问题上,还规定了蒙古、青海、西藏等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
——摘编自刘卫宁《民国时期宁夏回汉民族关系研究》
材料三 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1952年,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尔后,建立了省级自治区5个,地区级自治州30个,县级自治县122个。
——杨秀珍《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根据材料一,归纳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中涉及的民族政策。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摘自191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思考:阅读材料和课本P14,概括《临时约法》内容所体现出的原则和作用。
A.《钦定宪法大纲》 |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中华民国约法》 | D.《中华民国宪法》 |
材料一 英国人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进入民主化之路的,他们发动资产阶级革命,并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用宪法的权威给国王套上了羁勒。
——摘编自纪之景《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文化内涵》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标志,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1)“全新的政治体制”是指什么?根据材料一,指出这一政治体制确立的途径。(2)材料二所列条文出自中国近代哪一部重要法律文献?指出其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历史地位。
(3)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什么?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列出两项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民主政治制度。
A.南京临时政府 | B.北洋政府 | C.武汉国民政府 | D.南京国民政府 |
材料 表:人类文明交流史料(部分)
区域 | 时间 | 史料 |
非洲 | 公元前13世纪 | 埃及雕刻中出现赫梯战车形象 |
欧洲 | 公元前5—公元前1世纪 | 塞浦路斯、撒丁岛和马赛出现许多用腓尼基字母书写的碑文 |
亚洲 | 1世纪 | 《汉书.地理志》关于“殷道衰,箕子去朝鲜建国,教其民以田蚕织作”的记载 |
亚洲 | 646年 | 日本颁布《改新之诏》,全面学习“法式备定”的唐代制度 |
亚洲 | 771年 | 阿拉伯天文学著作《信德欣德》运用了大量的印度数字 |
美 | 15世纪 | 哥伦布给国王的信中提到“携带有种马、母马、骡子和其他的禽类、大麦和各种果树等”运往美洲 |
欧 | 1750年 | 鲁士政府法令规定:“所有王公贵族和庶民百姓要充分理解种植马铃薯的益处,并把马铃薯作为今春主要食物。” |
亚洲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践行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 |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文明的交流与进步”为主题,从经济、文化、制度交流中任选一个角度拟定具体论题,并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一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请辞临时大总统,并在他任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尽管后来袁世凯践踏了这个约法,但它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这便是它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 美国制宪者认为,将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权利托付于情绪化的民众,缺少一种精英的理性慎思明辩和权力的必要集中,其后果必然是无政府主义的民粹政治……他们关心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力的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代表们既想建立一个有足够权威的中央政府,又要竭力保护各州已经拥有的重要权力;他们既希望联邦政府的权威得到有效的施展,但又要防止不同利益集团对政府权力的垄断;他们既反对贵族或寡头政治,又害怕简单无序的“暴民政治”,正因为有这些忧虑,1787年的宪法格外注重权力的分割与制约。
——摘编自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等
材料三 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因及影响。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初年立宪政体在中国不能真正建立的原因。
①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②武昌起义爆发
③公布《清帝逊位诏书》 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A.②④③① | B.②③④① | C.④③②① | D.④②①③ |
材料一 两汉时期,皇帝对丞相待之以礼。丞相谒见皇帝时,皇帝起立,赐丞相座。丞相病了,皇帝还要亲自去探视。隋唐时期的宰相大臣上朝奏事也有座位。但到宋朝,宰相只能站着同皇帝议事。据说是宋太祖改变这一做法的,有一天,宰相范质等人向宋太祖奏事,开始时,大臣们还坐着,宋太祖称自己眼睛昏花看不清,让大臣们近前指给他看。等范质等人回到原处,座位已被撤掉。此后宰相大臣就只好站在皇帝面前议事了。明代自朱元璋起,明文规定“大朝议”须“众官皆跪”。清朝的官僚上朝,跪地时间特别长,以至于大臣们都备有特别的护膝。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材料三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历史事件汇编
时间 | 历史事件 |
1978年 | 中国共产党召开① |
1980年 | 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 |
1982年9月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命题 |
1984年 | 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
1987年10月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
1992年 | 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为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 |
1992年10月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⑦ |
2000年10月 |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 |
2001年12月 | 中国正式加入③ |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法制建设中有何意义?
(3)根据材料三,填写表格中①②③对应的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经验启示。
A.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合理性 | B.社会主义革命的迫切性 |
C.资产阶级革命具有先进性 | D.中国国情特殊性复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