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卢沟桥事变和全民族的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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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反腐倡廉,提高政府官员的行政能力和效率,是古今中外政治史的一个重大问题。阅读下列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   依照传统理论,从政之道首先要有良好的人格和品性,一个从政者应该是一个有德行、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居于官位,一方面能保证更大程度地发挥权力的正面效能,防止权力异化,另一方面,在“上行下效”的原理下,好的官德会形成良好的官风,好的官风又会带动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如果民众都能自觉效法官员的道德行为,天下之治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所以,儒家一贯秉持“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主张“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教重于言教,这一观点为后代执政者所普遍接受。

                              ——孙季萍   冯勇《中国传统官僚政治中的权力制约机制》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

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材料三 自1938年8月到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有关廉政建设的法规,在1943年2月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上,边区政府对王震等22名克己奉公,功绩卓著的干部以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毛泽东逐一为每份奖状题字,使受奖者感到莫大的光荣。同一次会议上,王华亭等6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开除党籍或严重警告处分。

                                   ——《建党85周年特稿:五个案例见证党的反腐之路》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请你指出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措施有何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量的、客观的历史事实就是如此:从九一八事变、日本发动对中国的侵略后,包括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队在内的中国民众,立即就正式揭开了抵抗侵略的抗日战争。哪里有日本的侵略,那里就一定有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尽管在卢沟桥事变前,中国民众的抗日战争几乎未能得到国民党政府的支持,但是,此时的抗战仍然沉重地打击了日本侵略。

——李殿元《抗战八年当为十四年论》

材料二   《义勇军进行曲》问世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的悲愤歌声,便很快就传遍了长城内外、大江南北……甚至在世界上每一个角落,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无论他是哪一个民族的中国人,都会有人唱它。……19379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布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该《宣言》强调国共合作对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前途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摘编自郑大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


(1)概括材料一的核心观点?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卢沟桥事变前中国抗战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民族团结在抗战时期呈现的新特点。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3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思考问题:

材料陕甘宁边区政府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惩治腐败的法规建设。1938年8月先期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试行一段时间后,于1939年正式颁布。1943年正式制定颁布《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边区所属之机关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以贪污论罪:(1)克扣或截留应当发给或缴纳财物者。(2)买卖公物,从中舞弊者;(3)盗窃侵吞公公有财物者。(4)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5)意图营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6)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7)违法收募捐税者。(8)伪造或虚报收支账目者。(9)勒索敲作收受贿赂者。(10)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该文件还规定了具体惩处标准:(1)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2)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5)贪污100元以下者,处1年有期徒刑或苦役,并追缴其贪污所得财物。除了依法惩贪制度外,边区政府还制定了干部管理教育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精简机构和俸以养廉制度。

——摘编自《陕甘宁边区政府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概括陕甘宁边区政府建立和完善惩治腐败法规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陕甘宁边区政府廉政建设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