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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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法治与民生

材料一   我国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文件名称示意图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材料三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及个人生活体验,从法治与民生关系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要求:观点明确,信息提取充分,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2022-01-12更新 | 151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房山区2022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下列与此相关的历史事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A.政治协商制度形成→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B.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形成→提出“一国两制”→建立村民自治制度
C.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制定“一五计划”→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村民自治制度
D.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一五计划”→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一国两制”
3 . 民主法治•政治文明

材料一从世界各国代议制发展历程来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某些国家在某些历史发展阶段,代议制只是他们粉饰民主的一块幌子而已。德意志帝国皇帝是国家元首、权力中心和军队统帅,有权任免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和决定对外政策,德国帝国宰相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他们打着代议民主招牌,而行专制独裁之实。

﹣﹣摘编自黄牧航《再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教材处理》

材料二德意志帝国设有一个普遍的、直接选举产生的国会。这一点许多国家到21世纪初还未实现。帝国国会不是一个“假国会”,虽然总理与政府都由皇帝任命,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国会多数的支持,几乎无法执政,因为国会享有立法权。社会民主党的领袖仍然可以在国会慷慨激昂地声讨俾斯麦的进攻。三年一次、1888年以后五年一次的大选推动了民主的政治化。

﹣﹣摘编自景德祥《重新审视德意志帝国的现代化》


(1)阅读材料一和材料二,简述两者对德国政体的看法有何不同。结合所学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三1950年开始,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选举法等法律法令。据统计,从1949年到1966年“文革”前,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制定法律、法令、决议及法律问题的决定127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1982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70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2)阅读材料三,概括指出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立法的侧重点有何变化。并任选其中一个时期,分析这一时期立法的积极意义。
2020-03-03更新 | 134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房山区2020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