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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86 道试题

1 . 政治生活的有序化、法制化是人类进步的重要表现和保障。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毛泽东选集》(第2卷)

材料三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己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止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仅以1982一1992年为例,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工会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矿山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庐资源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等。

——摘编自赵惜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1)根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结合史实说明罗马法与近代西方国家法律的关系。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来英国在革命成功后颁布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及其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4)综上所述,分析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2018-01-20更新 | 63次组卷 | 1卷引用:2016-2017学年高中历史岳麓版必修一 第六单元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单元能力提升检测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政府主动提倡工商业以来,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就变得明显起来了;同时,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不平等条约的种种不利,并希望取消治外法权。英、美、日也在它们1902和1903年签订条约时要求修改法律。为此,设立了官署,由沈家本任主管,检查《大清律例》.1905年,如剐刑等酷刑被废除。杖刑等体罚由罚款代替,连坐和严刑拷问也被废除。1906年起,政府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帮助编撰民法、商法和新的刑法;新刑法草稿在1908年完成。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

材料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立法。截止七届人大共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民法、刑法以及经济方面的法律等。……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

——摘编自顾昂然《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清末和新中国两次修订法律的背景,及其修订过程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清末相比,新中国70年代末以来在法制建设上有哪些新变化。

3 . 政治民主化、法治化是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努力追求的目标。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最后的裁决不是决定于法律而是决定于群众,他们的命令代替了法律,这种情况是由蛊惑家造成的。在以法律为依据的民主政体中,最好的公民占据了首位,那里没有蛊惑家……在这里,民众成为集体的君王,他们不在法律的控制下……因为群众听他们的,他们就代表了群众意志左右国政。这样的民主政体实在不能不受到指责,因为那里法律没有了权威,可以说没有宪法。

——摘编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材料二代议制政体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的个人才智和美德,更直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并赋予他们以在政府中较之在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下一般具有的更大的影响……一个国家的制度所能组织的这种好品质越多,组织形式越好,政府也就越好。

——摘编自(英)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

材料三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严肃又不失活泼地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引起国民强烈反响。

(1)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雅典民主政体的局限及其实质。

(2)根据材料二,概括作者的基本观点。结合美国代议制的相关知识,列举美国实践该观点的主要做法。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有权不可任性”而作出的努力。综上所述,根据所学知识分析中西方追求民主法治的共同点。

4 . 材料一 古罗马的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葛派(注:流行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欧洲哲学思想流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公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摘编自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1)古罗马的自然法提出了什么重要主张?以启蒙运动为例,说明这些主张在近代民主思想中的体现。
材料二 西方近代民主法制的发展与各国的国情相关。英、美两国是近代历史上较早建立起民主制度的国家,《权利法案》的颁布标志着英国民主政治的滥觞,而美国1787年宪法则为美国民主政治的确立奠定了牢固基础。
(2)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表格,并说明美国形成这一政治制度的原因。
近代英国、美国国家体制比较

英国
美国
政体


权力结构

三权分立
国家结构
中央集权


材料三 1978~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1982年修订)《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国务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还包括商标法、专利法、森林法、民法通则等一大批用以维护社会生活基本秩序的法律法规,社会基本秩序得以恢复。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第二个立法高峰。这一时期大批用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仅1993、199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经济方面的法律就有公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外贸易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农业法、仲裁法、审计法、广告法等。这一工作到20世纪末基本完成,也就是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用以规范、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
(3)依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两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4)阅读右表,从“历史上的法制文明成就”的某个侧面,选出3个关键词,提炼一个主题,再补充一个符合该主题的关键词,并对这4个关键词进行简要解释。
要求:主题立意明确;关键词选择准确;逻辑清晰。
示例
关键词:雅典公民大会
法国国民议会 国会
主题:立法机构
补充关键词:中华民国参议院(或人民代表大会)
简要解释:应对所选关键词和补充的关键词简要解释
2016-12-12更新 | 754次组卷 | 2卷引用:2014年高中历史强化提能专训:古代西方文明的源头—古代希腊、罗马
5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时已产生了“父子不得相互告诉”的思想。汉宣帝曾颁布:“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大父母匿子,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学界认为这是关于亲亲相隐制度最早、最明确的规定。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鞑语消息,亦不坐。”同时唐律还规定:“若犯谋逆以上者,不用此律……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虽告亦无罪,缘坐同首法”,认为因为“不臣”可以不用容隐制度。到近代,在清末至民国初期的历次法律变革中,亲属容隐制度仍得以继承。

——摘编自王新霞、柳萍等《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亲亲相隐原则”为例》

材料二 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规定赋予了亲属证人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特权,体现了亲属拒证权的理念。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为了避免自己及其亲属受到追诉,不愿意作证,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法律不应当强制打压。从更深层次来看,亲属拒证权制度维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血脉亲情,在宏观上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有益。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亲属所作证言持有怀疑态度,其被认可和采纳的机会很小。

——摘编自李旭霞《论我国刑事诉讼亲属拒证权制度之构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容隐制度发展的特征及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现代“亲属拒证权”与中国古代容隐制度的不同,并结合材料二分析我国构建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
6 . 政治生活的有序化、法制化是人类进步的重要表现和保障。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帝国时期查士丁尼皇帝敕定的《法学总论》中明确界定:“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享有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法制史学者将唐高宗时颁行的《唐律疏议》与 “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华法系的代表著作。《唐律疏议》首篇开宗明义:"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可见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实质上是"以法制国(the   rule by law)”而不是”法治(the rule of law)”,不过是君主用刑罚律令来控制臣民罢了。
材料二 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材料三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止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仅以1982——1992年为例,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工会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矿山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等。
——摘编自赵惜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比较罗马法和中国传统法律精神(或原则)的不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2016-12-12更新 | 515次组卷 | 2卷引用:2014届湖北省恩施高中高三第三次质检文综历史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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