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历程 | 背景(原因) | 成就 |
1949年 | 开始 | 民主革命基本胜利,新中国即将成立。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20世纪50年代 | 初创时期(奠基) | 向社会主义过渡;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66-1976年 | 破坏 | “文革”时期 | |
1978年-20世纪80年代 | 发展 | 改革开放;吸取教训;法制不完善 | 1982年,通过《 |
20世纪90年代, | 形成体系 | 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中共十五大召开。 | 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 |
十八大以来 | 深化 | 深化改革开放 ,我国切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 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年5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从理论上言之,家属主义长处固多,短处亦不能免;个人主义短处固有,长处亦非全无。其短长得失实难概论。惟编纂一国法典者,须实际与理论兼顾,不得专以理论上之长短为长短。……欧美各国《亲属律》,多采个人主义,以欧美各国近日社会盛行个人主义,于家属主义已经绝迹故也。……至日本《亲属律》则采家属主义,以日本今日社会盛行家属制度故也……中国今日社会实际之情形,一身以外,人人皆有家之观念存。……此次编纂《亲属法》,其根本主义应取家属主义,不取个人主义,于婚姻、亲子之前,先冠以家制一章。
——《大清民律草案第四编·亲属法草案总则说明·取义》
材料三 南京国民政府在实现全国统一以后,以清朝末年开始、并在北洋政府时期得以发展的法典起草为基础(继续进行法典编纂)……立法院长胡汉民说:“世界各国的法律大都根本于罗马法和拿破仑法律,这两种法大都以个人为本位,而忽略多数人的利益。这不是王道,而是霸道。我们不然,我们立的法乃是以全国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本位,处处以谋公共的幸福为前提。”民法典起草委员史尚宽认为“现今立法不宜于立足于家族制度,尤不宜袭取个人主义之糟粕,而应以全民族之利益为基础。”
——朱勇《私法原则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材料四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五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律》的编纂特点及原因。
(3)依据材料三,概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法编纂的特点。
(4)依据材料四,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
(5)依据材料五,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有何特点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6)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近代以来中国民法典编纂过程的认识。
材料一 美国制宪会议中关于财产问题存在严重分歧。共和主义认为,财产权来自社会而并非自然。私有财产从属于一个更高的社会目标,它既为一个平等参与的良序社会而设立,也在必要时可为社会而牺牲。自由主义认为,私有财产的目的是划清公私界限,从而能够在私人经济领域不受政府干预,随心所欲。鉴于此,美国宪法中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条款,只是在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中有一部分涉及财产权: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可见,为了公共目的的实现,美国法律并不畏惧限制私有财产。
——摘编自李卓《浅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资社之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阻碍着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私人财产讳莫如深。199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营企业主郑卓辉,在其提案中指出,由于对私有财产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私营企业主往往心里没有底,一部分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思进取,也有一部分人把资本转移到国外,致使生产要素丢失。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给予补偿。
——摘编自郭洒洒《论私有财产权的入宪过程背景及意义》
(1)根据材料一和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和中国宪法中关于私有财产权规定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财产权进行修正的原因及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美两国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启示。
材料一 《唐律疏议》中有诸多涉外立法规定,如:“化外人(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人)相犯,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没落外藩教化,给复十年;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漏泄于藩国使者,加一等;若化外人私自交易,一尺徒两年半,三匹加一等,十五匹加役流;诸外藩与缘边互市,皆令互官司检校。”
——摘编自王立民《唐律涉外犯罪之研究》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195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全国先后建立了省级自治区5个,地区级自治州30个,县级自治县117个。
——摘编自杨秀珍《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唐律疏议》反映了唐朝涉外立法的哪些特点?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材料一: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罗马法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其主要原因。
材料二 (某文件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2)指出材料二文件颁布的直接背景,从政治转型角度分析其影响。
材料三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帝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打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的一大跃进。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华民国的成立“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方面的一大跃进”的理解。
材料四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概括材料四的核心思想。请用80年代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史实来印证这一思想。
材料一 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 1883 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 1982 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 70 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并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号主席令》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
(3)依据材料三、四,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 建立普遍的、法的统治,树立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是古希腊法治论的基本追求。苏格拉底誓死捍卫法律尊严的思想和行动,表达了他坚定的法律信仰。柏拉图晚年从人性的贪婪与自私、选避痛苦、追求快乐的角度出发,提出以法律对统治者加以约束。他说:“我现在要以法律的仆人这一术语来称呼那些通常被称为统治者的人。”……他把法治的有无提升到国家存亡兴衰的高度来认识,在西方政治思想的源头,权力已经被套上了法律的枷锁。
——孙季平《民主共和法治——古希腊罗马权力制约三大要义》
材料二 经过 1911 年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 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 年的又称“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4 年的又称“袁记约法”的《中华民国约法)》、1917 年的又称“民六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9 年的又称“安福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3 年的又称“贿选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1925 年的又称“段记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案》。中华民国不仅没有奠定和巩固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宪政的政制框架,反而被国民党一党训政的党国体制所取而代之。
——张耀杰《民国初年的宪政挫折》
材料三 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从历史上考察是缺乏法治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背景的。因此可以说在 1949 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法治建设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政府和人民不畏艰辛,60 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只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就能克服法治建设的阻碍,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郭庆珠《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古代希腊罗马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法治精神。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华民国宪法实践的命运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前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法律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4)依据上述材料,概括我国法制不断发展完善的条件。
9 . 法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法制建设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秦简出现的单行法规名称已达三十多种,史载李悝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入相于秦”。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也是前所未见。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它们对秦代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进行广泛调整,使秦的经济迅速发展,国力日盛,巩固、确立并发展了封建制度。
——万方《浅谈秦的经济立法及其特点》
材料二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郭守兰《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三
——《法国民法典》(1804年)
材料四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实质上是中国经济法走向世界,与具有国际性和普遍性的现代化经济法相衔接或接轨的过程。考察西方现代经济法的特质并检视中国传统法文化,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必须立足于借鉴和移植西方现代经济法的制度规则和观念体系,这是因为:其一,中国经济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体制与西方现代化的经济法在许多层面是具有共性的。其二,经济法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难以在我国传统法文化中寻求发展的土壤。
——李昌麒、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
(1)根据材料一归纳秦国经济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发挥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影响罗马法律发展的因素。对比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者法律理念的不同。
(3)材料三的法律条文体现了怎样的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法国法律走在西方前列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经济法与世界接轨的背景。综合上述材料,就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一 清末新政时期,修律大臣沈家本奉命修订晚清的刑法。沈家本聘请了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帮同编订该刑律,至1907年,《大清新刑律》初稿告成。从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把凡是与刑事无关的条文全部删除,只保留了纯粹的刑事条文;就刑法典自身的体例来看,改变了以前用“六部”统领法条的格局,采用了总则与分则,以及编、章、条的现代立法体例。《大清新刑律》废除了基于威吓、报复主义的肉刑以及落后的封建制五刑,实施了以自由刑为主的新的刑罚体系。其中死刑只有绞一种,徒刑包括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把传统的笞、杖改为了罚金或拘役,并增设了褫夺公权与没收两种从刑。《大清新刑律》颁布后到清廷灭亡不过短短九个月,但由于先进的立法理念对以后的中国刑法发展至为重要。
——摘编自夏邦《晚清法制变革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 由于刑法制定的时间紧迫,因此,1979年《刑法》在仓促中出台。其中,临时添加进刑法的某些内容,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没有生命力的。1996年,中国开始了刑法修订草案的正式起草。1996年6月,委员会草拟出了刑法修订草案,对1979年《刑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并召开座谈会和广泛征求意见。1997年3月,委员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标志着1997年《刑法》正式诞生。
——摘编自陈兴良《回顾与展望:中国刑法立法四十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清新刑律》的主要特点,并简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97年《刑法》修订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