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或学派 | 观点 |
儒家 | “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谬。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 |
管子 | “人君唯毋听观乐玩好,则败。凡观乐者,宫室台池,珠玉声乐也。此皆费财尽力,伤国之道也” |
墨家 | “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盛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遇民” |
A.传统社会秩序受到冲击 | B.社会动荡影响艺术发展 |
C.民本理念得到一定凸显 | D.诸子百家之间和而不同 |
A.构建专制集权体制 | B.发挥道德教化作用 |
C.广泛倾听民众呼声 | D.重塑君臣尊卑秩序 |
材料一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实质上是社会治理方式之争。从法治立场出发,法家否定用道德人格力量去决定国家的治乱安危,但法家并不是全盘否认道德的价值,在他们看来,一些基本的、有利于君主统治的道德规范必须遵守。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由此可见,法家也赞同维护君主统治的一套现行的道德规范,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儒家并无不同。他们与儒家的不同在于如何使人们达到这些规范的要求。儒家认为,要使社会达到这样一种有序状态,必须依靠道德高尚者的榜样力量、社会的道德教化以及个人的道德修养等;而法家则认为,要实现这些用法和刑的手段就足够了。
——摘编自关键英《先秦法家的法治精神内涵》
材料二 大陆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法一直表现出成文法典的传统特色。同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产阶级要求创立一个全新的法律秩序,通过编纂大量新法典,把旧法制、旧法律思想都融入法典之中,来废除旧的不适合资产阶级统治需要的法规。英美法系其实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普通法是在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巡回法官的司法活动中通过判决产生的。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作为“母法国”的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革命后的法律在法律形式上完全保留了旧的、表现为判例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判例法又随大英帝国的殖民侵略扩散开来,影响英美法系各国。
——摘编自饶艾《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西方两大法系特点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法家思想的共同之处,并简析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向近代发展的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A.旨在平息社会纷争 | B.倡导重农抑商政策 |
C.杂糅百家思想精华 | D.成为后世治国范本 |
A.推动了战国社会的转型 | B.确立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
C.加速了天下统一的进程 | D.瓦解了贵族政治的基础 |
A.阶级立场的不同 | B.统治阶级的要求 |
C.思想主张的趋同 | D.目的上的相通性 |
A.西方科技冲击促进了墨家的复兴 | B.资产阶级认同“中体西用”思想 |
C.国人在传统文化中寻找救国思路 | D.墨家学说更加适合当时的国情 |
思想家 | 言论和思想 |
张履祥 | 提出无论为农为士者,均须耕读相兼。耕则力耕,学则力学,须知“读而废耕,饥寒交至,耕而废读,礼义遂亡”。 |
颜元 | 重视“习行”,要求学生学习农学知识,认为劳动能“治心"“修身”,“君子之处世也,甘恶衣粗食,甘艰苦劳动,斯可以无失矣”。 |
孙奇逢 | 在《孝友堂家训》中言及“樊迟问稼"时,对子孙提出了“不有耕者,无以佐读者”的观点,寄望子孙以耕读传家。 |
A.士人开始投身于基层教化 | B.存在耕读相兼的教育思想 |
C.儒学已经逐渐向基层渗透 | D.盛行礼法结合的理学教育 |
A.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色彩 | B.强调了重义轻利的理念 |
C.抒发了人生无常的感慨 | D.呼应了社会变革的需要 |
A.注重血缘伦理 | B.蔑视法律权威 | C.主张礼法并用 | D.维护宗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