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则上尊而不侵。”
——《韩非子》
材料二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三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材料四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五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有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便都完了。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的治国理念。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影响。
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立法司法更多地借鉴了罗马法而不是中华法系,根据所学,结合材料四说明原因。
(3)如何评价材料五中孟德斯鸠的这一学说,举例说明这一学说在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过程中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