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整合政治认同以维护统治 | B.缓和社会矛盾以加快融合 |
C.开启了律令儒家化的进程 | D.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
①“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
②“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③“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④“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
A.②④①③ | B.②③④① | C.④①②③ | D.④②①③ |
A.① | B.② | C.③ | D.④ |
材料 平城时代是北魏势力发展的重要时期,但随着北魏帝国的发展,平城已不再适宜作为都城。493年秋,孝文帝放弃平城,迁往洛阳。洛阳素有“王里”之称,却在晋末大乱时毁于兵火,“号为荒土”。孝文帝“营洛务求壮丽”,“礼盛周宣《斯干》(祝贺周朝贵族宫室落成的歌辞)之制,事高汉祖壮丽之仪”,里坊形制益发规整化。城中有“户十万九千余”,若按五口之家的标准计算,至少也有五六十万人。而后世王夫之则认为:迁洛“涂饰虚伪……糜天下于无实之文,自诧升平之象。强宗大族,以侈相尚……部落心离,浮华气长”,是北魏速亡的原因。
——摘编自陈汉玉《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孝文帝时期重建洛阳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孝文帝时期重建洛阳的活动。
A.均田制缺乏实施的社会基础 | B.土地所有权的变更频繁 |
C.土地私有观念影响制度实践 | D.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强化 |
A.抑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膨胀 | B.使统治者阶层内部出现分化 |
C.推动了鲜卑族的封建化进程 | D.在民族对抗中失去原有意义 |
材料 拓跋氏入主中原后,以原始部落法和汉晋法律结合,“刑重网密”,以致执法官吏多以严刑酷法逼取供词。孝文帝太和年间,北魏两次修律,于太和十六年颁行,即为《太和律》。《太和律》一方面废除了鲜卑拓跋氏习惯法中的固有酷刑,另一方面又下诏“罢门房之诛”,废除了族刑连坐之法。《太和律》将不孝、不敬等入律,对李悝《法经》以来的法规律令重新洗牌,将“齐之以法”“示之以礼”结合起来。《太和律》还将原有的七刑简化为“死、流、徒、鞭、杖”五刑,并为后世北齐和隋唐所继承。《太和律》修订后,以“律、令、格”为体例,体系较于唐律相差无几。
——摘编自李书吉《论<太和律>及北朝法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太和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太和律》的影响。
A.强化书院祭祀的教育功能 | B.彰显政权的合法性 |
C.规范统治阶层的伦理秩序 | D.重塑儒学正统地位 |
A.反映鲜卑族加速封建化 | B.三教合一逐渐完成 |
C.石窟佛像属于影像史料 | D.体现中西文化融合 |
A.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 B.国家财政收入剧减 |
C.均田制已遭到破坏 | D.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