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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清初的赋税制度,分田赋和丁徭两项征收。顺治十四年(1657年),以明万历朝的册籍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编成《赋役全书》,发给民户“易知由单”,通知应纳银米数额,征收时用“截票”,“一给纳户,一存有司”。但“易知由单”款项繁,难以通晓。且地方官不公开晓示款项,另立名目,恣意科取。
丁徭的征收,各省情况不一,有以一条鞭征收的,有丁随地摊派的,有丁随丁派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同时规定人丁缺额由新添丁口抵补,再不足又以亲戚或同甲粮多者补之。这种抵补的办法又造成了丁银负担不均。至雍正初年,有地之家,田连阡陌,所输无几,而贫苦农民或寸土全无或有少许土地,却与富户同样负担丁银,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苦乐不均”的现象。
早在康熙末年,“广东所属于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雍正元年(1723年),直隶总督李维钧请求将丁银摊入田粮中征收,得到朝廷的允许。翌年山西布政使高成龄援引直隶的新例,奏请朝廷“将丁银并入地粮”,随后各地逐渐实行“摊丁入亩”政策。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清政府实行“摊丁入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摊丁入亩”制度有哪些积极作用。

2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张居正柄政后,鉴于一条鞭法“有极言其便者,有极言其不便者,有言利害半者”,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主张“果宜于此,任从其便,如有不便,不必强行”,即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不强求一律,他还接受大多数人的看法,认为一条鞭法比较适合南方地区,“在南方颇便”。随着一条鞭法在局部地区的推广和成功,张居正越来越相信一条鞭法利多弊少,南北皆宜,值得全面推广。尽管张居正在执政期间没有颁布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政令,但由于他的态度明显是支持一条鞭法的,因而各地方官员纷纷推行,到万历二十年(1592年)左右一条鞭法已推及全国。

——摘编自《张居正的改革与“一条鞭法”的推行》

材料二一条鞭法以简化赋役征发的项目和手续为基本原则,规定各州县以白银为单位通算每年的正、杂役费用,得出一个“役银”数目,然后“量地计丁”,即按照丁、粮两项标准将其分摊到每家每户头上,每粮一石征银若干,丁一人征银若干,最终与该户的田赋(亦折银)合并征收。

——摘编自范树青等《江右商帮兴起的制度成因分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条鞭法推及全国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一条鞭法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