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解决了明代选官制度的积弊 | B.放松了对士人人身控制 |
C.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 D.透露了经世致用的意识 |
A.隆庆开海推动沿海贸易发展 |
B.赋役折银加重了百姓负担 |
C.南方地区人口数量增长迅速 |
D.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了中国 |
A.文武双全 | B.忠于皇权 | C.经邦济世 | D.选贤任能 |
(1)背景
①统一多民族
②明朝中后期,政治日益腐败,统治危机不断加深。
(2)张居正改革(明神宗时期)
①内容:大力整肃吏治,加强
②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社会矛盾相对缓和,严重的封建统治危机得到暂时缓解。张居正死后,除一条鞭法外,其他改革几乎全部废止。
A.农民对国家依附增强 | B.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
C.扩大国家税收范围 | D.根治了官吏的腐败 |
材料 张居正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掌握中枢大权之后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万历元年,他提出“考成法”,加强对官员的考察。考察的方法,是逐级考核。内阁稽查六科,六科稽查六部,都察院及六部稽查巡抚、巡按,抚、按考察地方官员。此外,建立了随事考成的制度,要求各衙门将逐日的章奏登记,立文册两本,一送六科,一送内阁,实行一件,注销一件,每年每月针对事情的完成程度加以考察。张居正竭力整饬边防,派戚继光在蓟镇整顿防务,修筑边墙,派名将李成梁防守辽东。裁减冗官冗费,甚至要求皇室节省开支,积极清理历年拖欠的税赋。重新清丈全国土地。从万历六年到万历十一年,清丈基本结束。清丈后的田地总量,比弘治时期的田地总量多了300万顷。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一条鞭法的实质,是赋役合并、一概折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它使原先繁多的杂税归于一条,又将原先按丁征收的役改由丁、田分担。
万历十年六月,张居正病死。此时,户部太仓储银超过600万两,京师储粮达700万石,是隆庆年间的三倍。“海内肃清”,边疆稳定。万历十二年,神宗下令查抄张居正家。张居正的改革措施也多被中止。
——摘编自社会科学院《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1)根据材料,概括张居正的改革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张居正改革的意义。
材料 明代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在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明朝中后期,皇室奢侈之风遍行,兴建行宫,个人消费支出急剧增加,导致国库空虚,财政困窘。同时,为了稳固政权,朝廷不断扩增军队,国防支出也随之大幅上升。明英宗之后,皇帝怠政,宦官专权,操纵朝政,官场污浊。皇帝经常带头掠夺地产,大量设置皇庄,官僚和缙绅也纷纷效仿,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大量土地。而此时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在全国已形成庞大的商业网络。“一条鞭法”施行之初,改变了当时混乱不均的赋役制度,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条鞭法”是中国赋税史上一次重大改革,尤其是其在人头税的消除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田赋制度的发展,以及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一条鞭法”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各种限制,再加上本身改革不彻底等固有缺陷,行之不久即告失败。
——摘编自丁晓燕《“一条鞭法”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
A.成功解决了土地兼并的痼疾 | B.有利于缓解有产无税的弊病 |
C.极大助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 | D.使大量无地农民成为自耕农 |
材料一 明中期由于土地兼并、豪强瞒漏,大量徭役负担转嫁到户小力单的穷人之家,导致农民纷纷破产逸亡,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枯竭,入不敷出。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结果查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一步在经济政策和赋役制度方面深化改革,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规定:把田赋、原先按户丁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计亩征银";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银雇人服役;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一条鞭法的推行,“一举而官民积重之弊皆反(返)”,成效立见。
——摘编自曹大为《评张居正改革》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经济基础和税收制度构建的特殊性,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极小,且逐渐呈下降趋势,因而其财政功能和收入调节功能都极为有限。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特别是出于解决来华工作外籍人士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从1978年底开始研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问题。根据“税负从低、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80年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摘编自赵仁平《近现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历史变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背景和内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80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原因和意义。
材料 明建国伊始,大量官田的存在,导致洪武以来就产生了所谓“江南重赋”的问题,而且这些税负大多落在小农头上。地主豪绅大肆兼并官田,并采取“以官作民”的伎俩,使“田居富室,粮坐下户”。江南财富再分配矛盾逐步激化。明宣德四年(9年),宣常下诏江南官田改料减征,每亩减十之二三至周忱为江南巡抚时,实行“里甲锥”制度,把原本应接户征收的里甲费用“十之二三”抑之于田粮,并征收白银。摊丁入地折银征收的改革,封建国家对人手控制已无关紧要,万历以后各地里甲大多转变为以“缉捕奸盗”为主要职责的保甲。改革使大批劳动力人手从非生产性徭役劳作中解脱出来,转向生产劳动。改革中“富商大贾……赀或累万计,而竟以无田幸免(徭役)”,商人遂不再买田。资本因而向城镇集中,产生了一批富商大贾,群体性经商成风,出现了徽商、晋商。粤商等资本雄厚的商帮。他们从事棉,丝织品和盐等大宗商品的远距离贸易,在国内形成了江南,珠江三角洲,华北等经贸区。海禁的局部开放,外商纷纷来华贸易,“白银大量涌入,通过丝银外贸结构,完成了与世界的链接”。
——摘编自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改革和社会转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代赋役制度改革首先从江南开始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赋役制度改革对江南社会转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