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中国的民主思想与反对专制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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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后就要挨打”是学习鸦片战争等历史时人们常用常见的一种观点,但其本身就存在争议,并在不同的历史时空环境下呈现复杂多样的历史解释。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斯宾塞认为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这种思想在欧美被发展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并被看作为帝国主义战争辩护的工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落后就要挨打。严复不满于斯宾塞、赫胥黎:“任天为治”的主张,在《天演论》中将之改为“以人持天,与天争胜”,借“优胜劣败”的生物演化规律,唤起国人“与天争胜”,救亡图存。

——摘编自陈伟《西方政治思想史(下册)》、沈福伟《中国文化交流史》

材料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决不会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摘自陈金龙《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


(1)依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述进化论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并阐述原因。
(2)综合上述,简述“中国式现代化”对你的启示。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01年夏天,邹容为了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自费进入东京同文书院学习,由于参加留日学生的反清宣传,1903年被迫离开日本,回到上海,1903年5月出版《革命军》,鼓动国民“驱逐住居中国中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同时,《革命军》说“革命之前,须有教育,革命之后,须有教育。”应该教育国人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知“平等自由之大义”、有“政治法律之观念”。中国若想“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而“竖独立之旗,撞自由之钟”,就“不可不革命”,革命是“天演之公例”“去腐败而存良善者”,邹容急呼“请执卢梭请大哲之宝旌,以招展于我神州上”,建立“自由独立”的“中华共和国”,“一国之政治机关,一国之人共司之”,“所有国家权利与各大国平等”,仿行美国,参照中国性质立定宪法和其他法律, “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为全国之代表人,又举一人为副总统,各府州县,又举议员若干。”全国无论男女,皆为国民。均有“军国民”“承担国税”“效忠新国家”的义务,国人的“权利均由天授”,国家不得“侵人自由”,必须保护“各人权利”,如果政府“干犯人民权利”,人民“即可革命”“更立新政府”。

——(摘编自邹容《革命军》)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邹容民主思想产生的背景。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邹容的主要主张,并简要评价。
2021-08-25更新 | 32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德阳市2016届高三第三次诊断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3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在一个自由的国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发表意见。每个人都有不可割让的天赋权利,都是自己思想的主人,因此,如果强迫有不同思想的人只能按照最高当局的命令说话,就必然造成可悲的结果。没有人把他的天赋之权绝对转付于人,以致对事物再不能表示意见,他只把天赋之权按大多数人的意志交付某个机构,这个机构将能确保大多数人的自然权不受侵犯。在所有政体中,民主政体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结合的政体。
——摘编自斯宾诺莎(荷兰)《神学政治论》(1670年)
材料二:总之,共和国体即在欧美诸邦,亦成于不得已,必因无地求君,乃行此制,而行之亦乱弱其常……至于中国,地大民众,尤所不宜,现在一线生机,存于复辟,然其事又极危险,使此失败,后来只有内讧瓜分为必至之结果。
——《严复集》
材料三:吾以为开明专制者,绝非新经破坏之后所能行也。惟中央政府固有之权力,循序渐进以实行之,其庶可致。若新经破坏之后,则欲专制者,势不可不假借强大之武力,以拥护其未定之地位,故舍立君主之外,实无可以得之之理由。
——梁启超《开明专制论》
(1)概括材料一中斯宾诺莎的思想主张。
(2)概括材料三中梁启超的主要主张及其依据,并分析他与材料二中严复主张的共同之处。
4 . 材料   1928年6月,国民党基本统一全国。依照孙中山遗教,政府理应结束军政,进入训政。但是训政时期是否需要一部约法,在党内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解译。国民党三大正式确定以”总理主要遗教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根本法”的原则后,在党内当权派的眼中,约法已无必要。

自国民党决定实施训政和“党治”后,胡适在《新月》杂志上,连续发表文章严厉批评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他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列举种种事实,指责国民政府保障人权命令的虚伪,他还表明,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军队的连长或国民政府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在胡适看来,民主首要在于保障民生,不可因人民的民主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

他的一系列文章自然受到南京政府的严厉查禁,国民党中央训练部还要求对胡适予以“严惩”。但他的言论获得了许多知识分子的支持。他已发表的文章,很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共鸣,形成了训政时期是否需要约法的一场大讨论。

——摘编自《国家人文历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胡适关于制定“约法”的主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胡适的“宪政”思想。
2020-09-16更新 | 23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第八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适应性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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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古代中国政治文明成果斐然,近代中国历经东西文明对接,浴火重生。

材料一   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周末风俗》条中,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现象进行了比较,指出:“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战国时期,法律制度普遍建立起来,法律成为维护新的政治秩序的主要工具。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


(1)据材料一,指出战国时期政治领域中发生的变化。举例说明战国时期法律对新政治秩序的维护作用。

材料二   中国文明能结合内聚、弹性、磁力于一体是很令人惊奇的,因为这些特性很难在如此大规模的成长之中维持不变。自古以来的外族侵略者也每每屈服于中国文明的优越,即便在战场上把中国人打垮,例如……元代的蒙古人、清代的满族人无一例外;……尽管被统治的汉人总视他们为异族,统治者却都迅速彻底接受中国的传统。

——摘编自【英】菲利普﹒费尔南多——阿梅斯托著《文明的力量》


(2)结合所学,从政治领域方面论证上述观点。

材料三   20世纪初,中国社会正处于巨变,黄远庸在《远生遗著》中称:“晚清时代,国之现象,亦惫甚矣。然人心勃勃,犹有莫大之希望,立宪党曰,吾国立宪,则强盛可立致;革命党曰,吾国革命而易共和,则法美不足言。今以革命既成,立宪政体,亦既确定,而种种败象,莫不与往日所祈向者向左。于是全国之人,丧心失图,皇皇然不知所归。”

——摘编自杨国强《百年嬗蜕》


(3)概括民国建立前后的社会现象。结合时代背景,说明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

6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1908年清朝制定《谘议局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凡本省籍贯的男子,年满二十五岁以上,并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才能有选举谘议局议员的权利:(1)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务”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2)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及与中学堂同等或中学以上之学堂毕业得有文凭者;(3)有举贡生员以上之出身者;(4)曾任实缺文官七品、武官五品以上官职未被参革者;(5)在本省有五千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非本省籍贯的男子,年满二十五岁,寄居本省满十年以上,在寄居地方有一万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也有选举谘议局议员的权利。

——摘编自范明辛《中国近代法制史》

材料二1912年9月《省议会议员选举法》规定,凡有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年满21岁以上,于编制选举人名册以前在选举区内住居满2年以上,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省议会议员之权;(1)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者;(2)有值五百元以上不动产者;(3)有小学校以上毕业者;(4)有与小学校以上毕业相当之资格者。

——摘编自叶利军《民初〈省议会议员选举法〉探略》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在选举资格方面有何发展。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12年9月《省议会议员选举法》选举资格规定的进步意义。

2017-12-26更新 | 18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连城县第二中学2017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文科综合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政府主动提倡工商业以来,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就变得明显起来了;同时,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不平等条约的种种不利,并希望取消治外法权。英、美、日也在它们1902和1903年签订条约时要求修改法律。为此,设立了官署,由沈家本任主管,检查《大清律例》.1905年,如剐刑等酷刑被废除。杖刑等体罚由罚款代替,连坐和严刑拷问也被废除。1906年起,政府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帮助编撰民法、商法和新的刑法;新刑法草稿在1908年完成。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

材料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立法。截止七届人大共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民法、刑法以及经济方面的法律等。……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

——摘编自顾昂然《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清末和新中国两次修订法律的背景,及其修订过程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清末相比,新中国70年代末以来在法制建设上有哪些新变化。

8 .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段祺瑞,北洋时期皖系首领。段祺瑞一生中曾经“三造共和”。1911年,段祺瑞率前线北洋将领46人联名致电清政府吁请清帝退位,结束了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袁世凯蓄意称帝时,反对帝制。1917年张勋复辟,段祺瑞率兵讨伐,使复辟破产。这并没有改变段祺瑞的本质,1916年至1920年他成为北洋政府的实际独裁者,是孙中山“护法运动”的主要讨伐对象。1920年直奉两系结成反段联盟进攻皖系,双方混战,皖系败退,段祺瑞下台。1924年至1926年为中华民国临时执政。1926年3月18日发生了段祺瑞政府镇压北京学生运动的三·一八惨案。“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曾胁迫段祺瑞去东北组织傀儡政府,段严词拒绝。1936年11月2日,段祺瑞逝于上海宏恩医院。段祺瑞还是中国近代化军队的第一任陆军总长和炮兵司令。任过中国第一所近代化军事学校——保定军校的总办。

——摘编自季宇《段祺瑞传》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段祺瑞“三造共和”的背景和本质。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段祺瑞的一生。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9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既然人们参加社会的重大目的是和平地和安全地享受他们的各种财产,而达到这个目的的重大工具和手段是那个社会所制定的法律……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把它交给某些人时,它便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立法权力的四重界限:第一,它们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第二,这些法律除了为人民谋福利这一最终目的之外,不应再有其他目的;第三,未经人民自己或其代表同意,绝不应该对人民的财产课税;第四,立法机关不应该也不能够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让给任何其他人,或把它放在不是人民所安排的其他任何地方。
——摘编自《政府论》
材料二     孙中山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他一再强调国无法则不立,国家治乱一系于法。并提出立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他认为,民国立法要从实际出发,既要适应时代,又要符合国情;在内容上要体现民权主义立国精神,在方法上要行国民创制、复决法律之制;要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立法务必根据大法,会议法律当与根本大法不相抵触。不管任何人,包括百官在内,凡违法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治理国家,建官分职,任贤选能至为重要,他们要尽保护人民之责,为人民谋享受法律保护之幸福。官吏是国民的公仆,要接受主人的监督,除国会代表国民行使监督政府的职权外,还需设立监察机关,专司监察,对官吏的失职违法行为进行弹劾。他说,民国即为人人共有之国家,则国家之权利,人人当共享,国家之义务,人人亦当共当。中华民国既以人民为主体,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首当守法,从舆论。凡百官吏就职,必发誓奉公守法,不取贿赂;以后有违誓者,必尽法惩治之。
——摘编自《孙中山法治思想谈》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概括洛克与孙中山思想的共同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孙中山力图实现其法治思想的途径,并分析其现实意义。

10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甲午战前,中国出现一股“君民共主”的政治思潮。郑观应认为,君民公主之国“育才于书院,论证与书院君民一体,上下同心,此其体;练兵、制器械、铁路、电线等事,此其用。中国遗其体效其用,所以事多格,难臻富强”。陈炽指出,君民共主之国“合君民为一体,通上下为一心”“所以强兵富国、纵横四海之根源也”。主张君民共主的思想家们都将设议院作为基本条件,尽管如何“防郊外洋设议院有不同方案,但多强调在君主之下设立。议员由选举产生,主要职能是议事和“通上下之情,凡国家大政方针,由议员根据民意议论利害得失,再上呈君主定夺。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1)根据材料,指出“君民共主”主张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君民共主”思潮。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