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司法权由法院独立行使。”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中国人民把政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人民又确确实实有了一个集中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是理论与实际一致的一种制度。
——张澜在政协上的讲话
(1)材料一所述及的法律有何特点?
(2)结合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性质和作用。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4)从材料一到材料四,反映了立法思想上有哪些进步?
材料一 古代中国的分权主要以君权与相权,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划分为表现形式……伯利克里时代的城邦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系统,已具备了近代国家所具有的行政、司法、监督等国家职能,并开始向分权的方向过渡。
——张治平《关于分权与制衡问题的探讨》
材料二 杰斐逊等美国思想家们指出,在美国可以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的民主制”,概括性的说,就是把联邦的国家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分权,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纵向分权的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上中下,左中右的“分权网络”称之为“双重保障”。
材料三 1911年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也同样采取了通过根本性法律文件(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形式对新成果、新兴资产阶级政权进行维护和保障,并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相似的宪法文件在中美两国相似的背景和国情条件下,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结果。
——王熙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原因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秦朝中央机构和古希腊“分权”机构的设置情况,并说明二者的“本质”区别。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民主制”的主要内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是如何“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的,谈谈你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既有共同点,因为各国所依据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是共同的;又有多
样性,因为各国所建立的是要适应本国政治、经济、社会需要的制度。
——林娟《美国的大选和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共同点。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条文:
第一条第一款 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七款 ……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进行复议。
第二条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三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2)上述材料体现了哪些政治思想原则?
(3)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国《临时约法》在两国产生不同效力的原因。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1)根据上述材料,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 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