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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朝开创了全国高度统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以后各朝代继承。两汉时期,经过改造的儒家礼教逐渐成为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因素。魏晋时期,立法频繁,礼教被确认为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这一过程在唐代发展到鼎盛,是为中国法律制度传统的确立。宋元明清时期中国的法律制度在总体上不再有重大的发展,唐律先是被宋朝沿用,又被明朝当作立法的蓝本。明律本身被清朝沿用。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再次发生巨变,而法律的变化却相当滞后。直到20世纪初,才开始了根本改革法律制度的尝试,但是这种尝试与空前的民族、政治、社会危机交织在一起,实际影响力是微不足道的。中华民国时期迅速制定并颁布了一批与当时最先进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接轨的法典,其实际施行的情况相当有限,很大程度上只是“书面法”而已。

——均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演变的特点,并说明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近代法律的特色及其效果。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请辞临时大总统,并在他任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主持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尽管后来袁世凯践踏了这个约法,但它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这便是它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和其他各项民主改革胜利完成,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日益巩固,《共同纲领》的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国家新形势的需要。根据1953年选举法的规定,通过普选产生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为制宪权的行使提供了政权基础和组织条件。在此基础之上,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编自刘兰兰《我国六十年宪法修改的反思与前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及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1954年宪法通过的历史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3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王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首相、召集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否决法律、宣战、媾和和缔约大权,但这些只是例行公事,国王实际上是一个“统而不治”的虚君。然而国王又是不可或缺的,除了礼仪方面的作用外,某个政治环节发生矛盾,国王可利用自己的声望进行协调。有人说,国王虽然不再是国家航船的原动力,但却是扬起风帆的桅杆。

材料二   


材料三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出英国的政体是什么?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它有何突出点?
(2)材料一二,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材料二反映的是哪次革命运动取得的成果?结合材料二中提供的历史信息说明,这次运动有何历史意义?
(4)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如何规定行政、立法与司法权的?它体现了哪些原则?
2022-02-12更新 | 33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第二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4 . 民主与法制是人类优秀的政治文明成果。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标志,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1)材料一所列条文出自中国近代哪一部重要法律文献?指出其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历史地位。
(2)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什么?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列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三大民主政治制度。
2019-01-10更新 | 31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延安市吴起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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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请回答问题。
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在不断地追求政治进步,寻求更好的政治制度,不同的历史因素造就了各具特色的政治制度。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相权逐渐被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材料二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材料三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相权逐渐被削弱”在秦、唐、明三代的具体表现。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归属作了怎样的规定?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构建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大事。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2018-12-18更新 | 45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榆林市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6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八条:“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第十条:“意见的发表只要不干扰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到干涉。”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五条:“中华民国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六条:“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一、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二、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十六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二体现的共同思想是什么?反映在政治上的共同要求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内容上最大的不同点是什么?这些民主思想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7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大清帝国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久尊戴。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法律虽经议院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用人之权操诸君主,而大巨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差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实施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所述统治权力依据什么思想?
(2)材料二“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3)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何不同?
2013-04-02更新 | 447次组卷 | 1卷引用:2013届陕西省师大附中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