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维护世界和平的理想 | B.维护国际联盟的权威 |
C.弥合战胜国间的矛盾 | D.争夺海洋霸权的企图 |
材料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战争的长期化,使饱受战乱之苦的各国人民强烈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渴望和平。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交战国和中立国的政治家们也都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体系来防止如此巨大的灾难再度发生。1920年1月20日凡尔赛条约生效,国际联盟正式成立。国际盟约宣称,国联成立的宗旨在于“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它们的所有决议必须全体一致表决通过。国际联盟是世界上第一个政治性的国际组织,它反映了20世纪世界已发展为一个息息相关的整体的现实。但在帝国主义强权政治存在的情况下,国联实际成为美法操纵的,并时时为美国所支持的,维护它们在战后建立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工具。
“联合国组织”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获得胜利的同盟国于1945年建立的国际组织,其目标是做其前身“国际联盟”没有做到的事:保证国际和平。与国联不同,联合国有一个具有强大执行力的“安全理事会”机构,安全理事会具有广泛的权威,包括采取抵御侵略的海、陆、空军行动的权力。“联合国大会”只能辩论问题,并向安理会建议采取行动。过去50年间,这些机构在世界事务中起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联合国在政治、军事领域的表现还很令人失望。
—摘编自[美]菲利普·J.阿德勒、[美]兰德尔·L.波韦尔斯《世界文明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国际联盟成立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联合国与国联的异同。
材料 波兰于第一次大战结束后复国,其主体是战前帝俄版图内的“波兰王国”。法国为了削弱和包围德国,鼓吹建立“大波兰”,因此《凡尔赛条约》迫使德国划出“波兰走廊”给波兰,致使东普鲁士与德国本土分离。波兰走廊上的重要港口但泽成为国联保护下的自由市,但其外交和关税事务由波兰管理。波兰的东界原由协约国大致确定,以大多数居民的民族归属为原则,其走向大体与现今的波兰东界相吻合。但是,因独立而处于亢奋状态的波兰统治者不肯接受,他们要恢复1772年以前的边界,向东推进到第聂伯河一线、建立一个从波罗的海到黑海的大波兰。苏维埃俄国为了保住新生的政权,决定以空间换取时间,在1921年3月签订的《波里加条约》中同意把两国边界划在以东150公里处,让波兰占据了西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
——摘编自王斯德《世界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波兰复国中欧洲大国的表现。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波兰复国进程中欧洲主要国家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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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凸显了一战对世界秩序的破坏 | B.肯定巴黎和会维护正义的愿望 |
C.揭露帝国主义分赃攫利的本质 | D.表明中国人民收回主权的决心 |
材料一 公约包括序言和3条正文。主要内容是:缔约各国谴责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并废弃以战争作为在其相互关系中实施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国之间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任何签字国如用战争手段谋求利益,即不得享受公约给予的益处。
——《非战公约》
材料二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提出:“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在不久通过的波茨坦议定书中、则进一步明确对战犯“迅速付诸正义之审判”……1946年1月19日,美军公布了东京审判中判断战犯罪责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国际法规定的“通行的战争犯罪”;第二,计划、准备、发动或实施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协定或诺言之战争,或参与为实现上述任何战争之一种的共同计划或同谋的“反和平罪”;三,在战前、战中针对任何平民的屠杀、灭绝、奴役、强制迁移以及其他的非人道行为的“反人道罪”。
——《东京审判与“东京审判史观”》
(1)根据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非战公约》相比,东京审判对战争法基本原则有何发展。
(2)根据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东京审判的历史意义.
材料 国际联盟作为一战后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常设国际组织,并不是政治家凭空臆想出来的,而是一战的战胜国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自身的需要,在吸收19世纪欧洲协调体制以及其他国际组织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创建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以《国际联盟盟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依据,从组织机构和组织职能两大方面,构建战后的国际秩序。它摈弃了以往个别国家依靠自身的实力地位及与他国结盟的战略来左右国际事务的做法,把所有国家联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成员国都有对国际事务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国联强调用法律来处理成员国之间有争议的问题,这是对以往通过战争方式解决国际问题的一次突破,是国际关系史上的一次飞跃。事实上,国联自成立以来,其机构处理过66件事务,从技术性的立法问题到有关武装冲突的重大问题。其中20件提交给其他机构;如果这些事物没有解决的话,将会发生更多的普遍战争。
——摘编自谷宇新《析国际联盟集体安全的建立及其失败》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国际联盟建立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国际联盟的影响。
材料 1927 年4月,法国外长白里安发表对美国的特别声明,提议同美国缔结“废除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永恒友好”条约。美国则提出,必须“使主要大国都加入这项公约,这些国家将通过公约放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1928年4月,美国单方西就此事征求英、德、日各国政府的意见。
经过各国之间的谈判,1928年8月,美、法、英、德、日、意等15国在巴黎签署了条约,即《非战公约》。公约声明,各缔约国要废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只能用和平方法处理或解决彼此问题的争端或冲突。同时,各大国在签署条约时都提出了保留条件,法国提出每个国家应保留合法的防御权,英国和美国都提出保留“自卫权”,而日本提出在“满洲”可以进行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德日主要战犯的审判,就是根据该公约的相关条款进行的。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现代史篇》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法国与美国的分歧,并分析各自的意图。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非战公约》予以简要评价。
![](https://img.xkw.com/dksih/QBM/2021/1/24/2642939646353408/2642943207759872/STEM/70f0c036-d38c-40b0-bce4-5ecc1fecb649.png?resizew=287)
A.彰显国联在处理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
B.质疑国联维护战后世界和平的能力 |
C.颂扬战后兴起的全球反战与和平思潮 |
D.揭露美国试图通过国联称霸世界的野心 |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国际联盟盟约》规定,战前(甲)奥斯曼帝国(土耳其)所属近东部分地区、(乙)德国所属非洲殖民地、(丙)德国所属西南非和太平洋诸岛,均由国际联盟委任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进行统治。被统治的殖民地称为委任统治地,受委任进行统治的国家称为受委任国。受委任国的任务,对甲类委任统治地,是给予行政"指导及援助";对乙类委任统治地,是根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作为单独的领土担负地方行政责任;对丙类委任统治地,是按照各种保证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组成部分加以治理。在形式上受委任国与委任统治地是一种"保护"关系,受委任国对国际联盟负责,须就委任统治地之情况向行政院提出年度报告。
——摘编自于敬华《维护殖民统治的新形式——委任统治制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委任统治制度出现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委任统治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日本也是华盛顿会议的胜利者”的观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促成日本决心向英美开战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