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孔某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员告知要通过手机扫码方式进行点餐并结账。孔某发现,按照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在整个过程中,服务员并未告知任何其他信息。由此,孔某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有人说,诉讼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孔某通过诉讼,一定能维权成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该观点。A.甲同学:外甥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B.乙同学:外甥的行为与舅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C.丙同学:外甥有权依法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
D.丁同学:外甥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 |
①王某可以请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追加赔偿损失1万元
②根据就近原则,王某可直接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全部举证责任应由张某承担
④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院作出判决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本案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②未成年人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③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该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应当提供东城区市场监督局的行政处罚违法规范性文件的证据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6 . 罗乙与陈某于2017年4月登记结婚,二人均系二婚(无子女)。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婚后陈某查出排卵异常,不能受孕,罗乙与陈某便收养了一对异卵双胞胎罗某丁(男)、罗某戊(女),两个孩子随罗乙、陈某共同生活。2022年11月,罗乙因病死亡(未留遗嘱),关于罗乙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陈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B.陈某、罗某丁、罗某戊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C.罗某丁和罗某戊的亲生父母也有继承权 | D.只有陈某有罗乙遗产的处置权 |
①能增加二审判决的正当性 ②是陈某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完全自主决定的
③意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 ④是法律赋予陈某的重要诉讼权利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兴安盟扎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以“法援惠民生薪暖农牧民工”活动为契机,出台《加强法律服务农牧民工保障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坚持“一次办好”、采取“三项举措”,让农牧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通过“法援惠民生薪暖农牧民工”专项行动,2024年春节前后,兴安盟扎赉特旗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农牧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工伤赔偿案件50余件,涉及农牧民工人数300余人,涉及案件金额760余万元,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法律援助力量。
结合材料,运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简要说明法律援助设立的依据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维权的意义。A.李某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为其辩护 |
B.检察机关需要向法庭出示李某的违法证据 |
C.李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D.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公开审理案件 |
①调解生效后,周某不应该再追究张某的精神赔偿
②告诉我们要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错方导致离婚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④法院主持调解离婚不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郭某(女)78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伴病故多年。郭某育有三子两女,其中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都非常孝顺,但二子刘某多年来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一段时间,郭某因病住院共花费20万元,二子刘某以放弃继承权为由,对母亲病情不管不问,还不分担任何医疗费用。村干部多次调解,刘某均避而不见。无奈之下,郭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二子刘某支付赡养费、承担已花医疗费,并分摊以后每年的医疗和护理等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郭某提起诉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