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脉之河的上游
李登建
在我试图破译家族的生命密码,悉数祖父、父亲、哥哥从事的职业的时候,那两个黑乎乎的家伙又浮现在眼前。又笨又丑,像两只大螃蟹,霸占了小小东屋的一大块地盘。哦,它们不就是祖父的油篓吗?
新中国成立前祖父是个卖油郎,那时祖父正当壮年,个头高大,肩膀宽阔,脚底生风,如果在好路上,挑着一百多斤油,他能让担子扇起来,一前一后两只笨重的油篓变成了宽大的翅膀,引得路旁干活的人朝这边看。
祖父没留下一张照片,我现在已想象不出祖父的模样。但是我血脉之河的上游在祖父那里,我从下游完全可以想象到上游的景观。以我和哥哥的人品、性格推测祖父,他应该是一个正直、善良、厚道、本分、勤劳、节俭、不善交往、要面子的人,也是那类不服输、打碎牙往肚里咽的硬气汉子。如果上苍眷顾,他会成就一份家业。可遗憾的是祖父一生倒霉,贫穷和忧愁始终在追赶、逼迫他。但是祖父在逆境中的挣扎,特别是晚年在苦难的泥沼中越陷越深,也不悲观绝望垮塌下来,使他的生命有了真正的质量。
我还能记得的为数不多的与祖父在一起的情景,便是蹚水过桥的情形。暴雨刚刚停歇,青龙山山洪狂泄,千军万马呼啸而来,杏花河暴涨,大水漫过了老石桥,站在这边的人满脸惶恐,等水位落下去。祖父等不及,他折了一根树枝子探路,战战兢兢地到对岸去,我紧紧扯着他的衣角。
我常常想起,并浮想联翩:河道是水的命,河水跑不出堤岸;而如果漫溢出来,那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河水溢出堤岸对河来说是壮举还是悲哀?在梁邹平原上,更多的河流却是干瘦在河底,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给人以伤感、绝望。还有一种情况,大河的上游波澜壮阔,下游水跑进了一条条斜出的沟渠,沟渠上也有些小花小草,但这里的风光可与大河两面的林木森森媲美吗?
祖父是一条河流,至少是一段河流,这段河流水面上不曾跳跃阳光的金斑,总蒙着一层尘土样的黯淡,它也没有欢快的哗哗波涛声,当然更缺少滔滔激浪。但是它的下面,却有一股暗流涌动。
“批林批孔”那年,村里住进了工作组,那位工作组组长长长的绒线围巾搭在胸前,大背头梳得锃亮,走路把手倒剪在身后,迈四方步。这位特有派的组长到了会场上更是与众不同,讲起话来口若悬河,震得村人一愣一愣的。人们都很崇拜他,都争相亲近他,路上见了他老远就嘘寒问暖。有一天,他在小胡同里遇到了我祖父,两双眼睛对视,他等着我祖父跟他说话,可我祖父竟没吭声;他很意外,再次把目光投过来,恰巧我祖父也抬头看他,然而我祖父仍然不语,倒是他憋不住,主动跟我祖父打了招呼——这件事被当作一个笑话在村里传了好久。
我觉得这是祖父生命中很精彩的一笔!原先我很同情祖父,以为他自卑、软弱,以为他缩在自己孤寂、昏黑的世界里,逃避一切,现在我愿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祖父,他多么了不起!内心多么强大才能让他沉默不语,让他像老牛反刍一样,一下一下消化掉闷在心里的屈辱和愁苦,而把自己铸成一块铁!我对祖父刮目相看了,我觉得我无法和祖父相比,我没有了祖父高大结实的身板,没有了他熏黑粗糙的脸膛,没有了他的坚忍、苍劲、铮铮硬骨和无视俗世的孤傲。“高考”使我很偶然地走出小村来到城市,我成了一个体面的城里人,但是我身上脱不尽的泥土气味与城市的气味还不相融,尴尬、困厄、压抑、孤独。我,虽然还保留着祖父那独来独往的秉性,然而更多的是,有一点压力就叫苦连天,受一点冤屈就哭诉不止,碰到一点磨难就唉声叹气;还有,我学会了点头哈腰,学会了讨好、奉迎、唱赞歌……
离那块肥沃而贫瘠的土地越来越远,离祖父越来越远,我已退化成一副卑怯、猥琐的模样, 退化得一点不像我祖父了……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第二段运用了夸张、比喻等修辞手法,如“脚底生风”“两只笨重的油篓变成了宽大的翅膀”, 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祖父的敬意。 |
B.文章描写梁邹平原上,那许多干瘦在河底、弥漫着死亡的气息的河流,说明作者在梁邹人民的生活表象下发现了一些沉重的东西。 |
C.文章以“试图破译家族的生命密码”为开端,以真切的感受、独到的视角,追溯了祖父的往事, 具有强烈的情感和质朴的诗意。 |
D.文章巧设铺垫,作者开始以为祖父 “自卑、软弱”,通过设置作者的 “意外发现”,自然引出祖父“生命中很精彩的一笔” 。 |
3.文中“我”破译的家族生命密码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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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
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版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2016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作了必要交代。 |
B.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
C.文章最后一段写到几位挂着笑容、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老一代人仍然甘于贫穷的淡定心境。 |
D.作者语言功底深厚,文章语言既给人简练朴实的感觉,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 |
3.本文写景与写人记事结合紧密,请举例分析这一特点,并指出其作用。
生活需要蔬菜,也需要鲜花
若蝶
我家楼下有一小块空地,不知何时,开出了一株深红色的鸡冠花。
每天出门和回家,都要路过这块空地,每次我都留恋地多看它几眼。周围是树木荒草,只有这一株盛开的鸡冠花,显得分外妖娆和美丽,看到它总让我精神一振。
一天傍晚,我下班回家时,路过那块空地,没有看到那抹红,心里一惊,连忙在四周寻找,结果在一堆被铲掉的荒草丛中找到了它。它被连根拔出丢在了垃圾堆里。
一楼的那位阿姨,正在这块空地上翻土锄地,想必是要开垦出一块菜地来。“阿姨,这花不要了吗?”我拾起鸡冠花问正在干活的阿姨。
“不要了,留着也没用,还占地儿,我在这儿栽点蔬菜,你烧菜要是少根葱缺头蒜就下来摘呀。”阿姨热情地回答我。我一边道谢,一边暗暗地惋惜:多美的花呀!怎么就成了无用的呢?我环顾四周,想找个空地,把它重新栽回去,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多余的空地。心想:阿姨为什么就不能少栽两棵菜,给这株花留点空地呢?最后我在一棵桂花树下,挖了个洞,把它的根埋了进去,希望它还能活过来。
晚上我躺在床上,像被谁抽去了筋骨似的,一动也不想动了。想想这一天像机器一样地运转:早上急急忙忙地起床,做早饭,送孩子上学,马不停蹄地赶到店里上班,应对各种顾客,你争我吵,讨价还价。直到日落西山,又赶着回家洗衣、做饭、抹灰扫尘,等孩子做好功课,忙完家务,已累得只想一头栽倒在床上。
打开手机,正好看到好友珍向我诉苦:“自从大学毕业进入社会,就再没有握过画笔。结婚生子后,更是忙得连看画的时间都没有。整天忙忙碌碌,这样的日子每天都在重复,生活里似乎只剩下忙不完的家务,挣不完的金钱。”
是呀,想一想自己,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好好读一本书了?墙角的那把吉他已落满了灰尘,有多久没有去触动它的琴弦了?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环绕世界的旅行。什么时候这些梦想都被搅碎,拌进了柴米油盐里?
突然惊悟,我已和楼下的阿姨一样,为了蔬菜丢掉了鸡冠花。她认为一枝花是没用的,不能当菜,不能充饥。我不也认为文学、旅行甚至爱情都已是没用的东西了吗,我的眼睛盯着的都是有用的:工作、学业、升职、房子、车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早已不再注意,有一片小草正在悄悄地冒芽,有一朵小花正在散发清香。“情怀”二字已成风花雪月的矫情。
可是抓住了尘世中的利益,为什么我的心并没有感到满足呢?为什么常常感到自己活在闷罐里,透不过气来呢?仔细想想,可能是因为我的生活里少了一抹鲜红的色彩,像楼下的那株鸡冠花,已被我从生活的田园里拔除了。
一位作家说过:一个人只有今生今世是不够的,他还应当有诗意的世界。
一枝花、一场雨、一次远行,都是诗意的生活。可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们认为它们无用,而这些无用的一草一木、一书一曲,恰是灵魂的栖息地、心灵的平静台,是它们给沉闷的生活,送来清风花香。
物质的富足可以让你的脚步抵达想去的地方,精神的追求更能让你心灵的水泽花香萦绕。偶尔停下脚步,将一些时间花在看似无用的小欢喜上,其实是毫不可惜的。赏花、读书、喝茶、听曲,是夹缝里的阳光,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诗意和点缀。
我翻身下床,打开书柜,抽出一本旧书,弹去灰尘,认真地翻阅起来。从今天起,给自己的生活留一点空间,哪怕每天只有10分钟的时间,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散文开篇写到美丽的“鸡冠花”,由花的命运引出了作者对生活的思考,又借花寓指生活中的诗意和点缀。 |
B.文中铲花栽菜的阿姨和作者的好友珍只知道追求物质享受而毫无精神生活可言,二者都是现实生活中极具代表性的庸碌俗人。 |
C.“我一边道谢,一边暗暗地惋惜”,“道谢”是因为阿姨关心“我”的物质生活,“惋惜”是因为为了蔬菜而丢掉鸡冠花的做法。 |
D.作者写好友珍向自己诉苦,意在表明像自己那样为了追求尘世中的利益而丢掉精神滋养的状况有其社会普遍性。 |
A.开篇“精神一振”与“心里一惊”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鸡冠花在作者精神生活中的重大作用。 |
B.文章采用“以小见大”的表现手法,由“鸡冠花”一事写到物质与精神的追求,引人深思。 |
C.“我们需要蔬菜,也需要鲜花”这一句,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地表明我们既需要物质财富,也需要精神滋养。 |
D.本文的语言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即使是文中的议论性文字也不是居高临下的说教,而是用贴近心灵的语言娓娓道来。 |
①什么时候这些梦想都被搅碎,拌进了柴米油盐里?
②精神的追求更能让你心灵的水泽花香萦绕。
4.文章结尾处画波浪线的部分一连用了6个“留给”,请分析其艺术效果。
读书之乐(节选)
(法)阿兰
读书与做梦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呢?有时候我们感觉做梦是愉快的,于是几乎就不去读书。而当做梦的可能性被某种原因破坏时,读书便成了补救的良药。当年,我的父亲由于债务累累,心中烦闷,于是便一头钻进书堆里以寻求解脱,嗜书如命,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他的行为使我受到了感染,这“感染”如今看来使得我比那些一味苦学的书呆子们有出息得多。对我来说,如果我有意想学些什么,那一定是什么也学不进去的。即便是数学题,也只有等我像读小说一样地去理会它的时候,才能悟出其中的名堂。总之,读是最重要的。不过,像这样懒洋洋地读书必须有充足的时间,而且手头也得有书才行。我所谓“手头有书”是说那书的位置一定要近在咫尺,如果隔了两米远,我也就不会想起去读它了。所以也难怪图书馆对我毫无裨益,它毕竟不属于我呀!我于是拼命通读手头的书,而且做了不少笔记,尽管事后从不去翻检。对我来说,了解荷马意味着手头得有荷马的书。眼下我手头就有几本斯宾诺莎的书。过去我一向不知世界上还有梅恩·德·比兰,直到有一天一位相识将他的全集抱来放在我的案头,我这才晓得梅恩·德·比兰是何许人。而且,说句实话,我发现读他的书真好比啜饮琼浆玉液,百读不厌。我对孔德的了解也是通过同样的途径,很久以前我就已将他的十卷代表作买来放在案头了。我读孔德似乎同读巴尔扎克一样,从不去追究书中的道理。不过,我更喜欢巴尔扎克,而且也只满足于做巴尔扎克不倦的读者而已。
什么叫读书呢?读书就是一行一行地读书上的字。当然也还要约略琢磨一下整体的,也就是一页当中的内容。这不是我个人的经验。我发现有不少读者跟我一样,读前一页的时候总要附带地偷眼看一看下一页讲的什么,甚至也顺便浏览一下后边的情节,好像饥饿的乞丐觊觎一块馅饼。我想大概可以这样断言——不过也许为时过早——读者的想像力恰似笼中之鸟,永远无法摆脱书中字词以及作品原义的束缚。当然,熟练的读者用不着咬文嚼字,不过我还做不到这一步,我虽不至于嚼字,句子总还须咂一咂的。我读书就好像骑一匹马,时而纵马狂奔,时而拨马回头,不敢神驰遐想,惟恐偏离作者指出的道路。有趣的是,我仅以这种方式去读体面的出版物。至于日记之类,我以为价值不大,不必认真去读。手稿就更不必说,它总使人觉得不可靠,因为它只不过是书的雏形而已,可以随意增删改动。一本书的分量就不同了,特别是巴尔扎克的小说就更不允许你去怀疑。甚至可以说,巴尔扎克写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禁锢你的想像力。真的,读他的书谁也不用胡思乱想,为所欲为,只有规规矩矩,按他的路子走……这便是优秀叙述体小说的风格:作者预设圈套让读者去钻。巴尔扎克历来如此。这就是为什么反复阅读比只读一遍收效更大的原因。由于我对自己的经验十分自信,所以很想在这方面做些探讨。
你熟悉翻动书页时所发出的声音吗?如果你无法从中辨析出命运的颤音和结局的征兆,这说明你还不是真正的读书人。要知道,一场音乐会、一场戏或一段朗诵是不能任意中断的,它促使我们随着作者一道在共同的情感领域里尽情漫步,观赏珍奇。但作为读者有这个自由。只不过读者往往不是利用这种自由去回味读过的内容,或臆测未来的情节,而是中断小说情节的发展,以腾出时间来咀嚼自己的人生经历。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每当我重新回到作品中来的时候总是要略微复习一遍前面的内容,仿佛想要再度积蓄起自己的兴致。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觉得若有所失,觉得失掉了前面的内容。的确,优秀小说是不容许随意抽取片断的,不论手段多么巧妙,即便是配以分析也总不能被人接受。不是吗?优秀小说本身就杜绝了任何形式的简化或综述。相反,劣等小说却恰恰像被阉割过似的,只剩下事件和线索的罗列,一切似乎是为了向读者解释,唯恐读者理解不了下文。其实,我读书的目的倒并不是为了理解,而是为了追索。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项是( )A.文章开篇从比较读书与做梦的不同切入,引出作者关于读书是补救人生困境的良药的观点。 |
B.作者认为自己比“一味苦学的书呆子们有出息得多”,是因为他不是为功利目的而有意读书。 |
C.优秀的叙述体小说会设置圈套,禁锢读者的想象力,从而引领读者进入自己创造的艺术天地。 |
D.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运用比喻,通过对比,突出优秀小说是完整的艺术品,不容简化概括。 |
3.王佐良的散文《上图书馆》叙述了“上图书馆之乐”,他写道“在这方面,我是有愉快的回忆的”;本文作者却认为“图书馆对我毫无裨益”,请结合文本及自己的感受谈谈你对作者观点的理解。
瓦浪如海
肖复兴
①老北京四合院的房顶铺的都是鱼鳞瓦。灰色,一片灰色的瓦,紧挨着一片灰色的瓦,连接着一片浩瀚的灰色,铺铺展展,犹如云雾天里翻涌的海浪一样,一波又一波,直涌到天边。
②这种由鱼鳞瓦组成的灰色,和故宫里那一片碧瓦琉璃,做着色彩鲜明的对比。虽不如碧瓦琉璃那般炫目,那般高高在上,但满城沉沉的灰色,低矮着,沉默着,无语沧桑,力量沉稳。它似秤砣一般压住了北京城,铁锚一样将整座城市稳定在蓝天白云之下。在北京胡同长大的建筑师张永和先生,对这样的鱼鳞瓦太熟悉不过,他说:“我成长于一个拥有低矮地平线的城市中。从空中俯瞰,你只能看到单层砖屋顶上灰色的瓦浪向天际展开,打破这波浪的是院中洋溢着绿色的树木以及城中辉煌的金色。”而只有向天际展开的灰色瓦浪,才会让那些绿色的树木和城中辉煌的金色拥有力量;只有在这样一片灰色的瓦浪中,那些绿色的树木和城中辉煌的金色才会显示出自己的力量。
③上个世纪50年代,北京的天际线很低,不用站在景山上面,就是站在我家的房顶上,从脚下到天边,一览无余,基本上是被这些起伏的鱼鳞瓦顶所勾勒。那时候成片成片的四合院占据了北京城的空间。这一片如海的瓦浪,它所显示出的色彩和力量,是世界上任何一座城市都没有的。
④那时候,四合院平房没有如今楼房的阳台或露台,鱼鳞状的灰瓦顶,就是各家的阳台和露台,晒的萝卜干、茄子干或白薯干,都会扔在那上面;五月端午节,艾蒿和蒲剑插在门上之后,也要扔到房顶,图个吉利;谁家刚生小孩子,老人讲究要用葱打小孩子的屁股,取“葱”的谐音,说是打打聪明,打完之后,还要把葱扔到房顶,这到底是什么讲究,我就弄不明白了。
⑤那时候对于我们许多孩子而言,鱼鳞瓦的灰色房顶,就是我们的乐园。老北京有句俗话,叫做“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说的就是我们这样的小孩子,淘得要命,动不动就跑到房顶上揭瓦玩儿,那是司空见惯的儿童游戏。鱼鳞瓦,真的很结实,任我们成天踩在上面那么疯跑,就是一点儿也不坏。单个儿看,每片瓦都不厚,一踩会裂,甚至碎,但一片片的瓦铺在一起,铺成一面坡的房顶,就那么结实。它们是一片瓦压在一片瓦的上面,中间并没有什么泥粘连,像一只小手和另一只小手握在一起,可以有那么大的力量,也真是怪事,常让那时的我好奇而百思不解。
⑥十几年前,听说老院要拆,我特意回去看看,路过长巷上头条,看见那里已经拆光大半条胡同了。一辆外地来的汽车车厢里,装满从房顶上卸下来的鱼鳞瓦。那些鱼鳞瓦,一层层,整整齐齐地码在车上,和铺铺展展在屋顶上的景象完全不一样了,尽管也呈鱼鳞状,却像是案板上待宰的一条条鱼,没有了生气,更没有瓦浪如海,翻涌向天际展开的气势了。
⑦我望着这满满一车的鱼鳞瓦,它们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雨雪风霜,还是那样的结实,那样的好看。又有谁知道,那些鱼鳞瓦上,曾经上演过童年那么多的游戏,带给我们那么多的欢乐呢?还曾经上演过比我们的游戏和欢乐更多更沧桑的故事呢?
⑧要说带给我们最大快乐的,一是秋天摘枣,一是国庆节看礼花。那时,院子里是三棵清朝就有的枣树,我们可以轻松地从房顶攀上枣树的树梢,摘到顶端最红的枣儿吃,也可以站在树梢儿上,拼命地摇树枝,让那枣纷纷如红雨落下,噼噼啪啪砸在房顶的瓦上,溅落在院子里。比我们小的小不点儿,爬不上树,就在地上头碰头地捡枣,大呼小叫,可真的成了我们孩子的节日。
⑨打完了枣,下一个节目就是迎接国庆。国庆节的傍晚,扒拉完两口饭,我们会溜出家门,早早地爬上房顶,占领有利地形,等待礼花腾空。由于那时没有那么多的高楼,一眼就能看到晚霞中的西山脚下。前门楼子和天安门广场都是看得真真的,仿佛就在眼前,连放礼花的大炮都看得很清楚。我们坐在鱼鳞瓦上,心里充满期待,也有些焦急。随着礼花腾空会有好多白色的小降落伞。降落伞飘来的那一刻,我们会立刻大叫着,一下子都跳了起来,伸出早已经准备好的妈妈晾衣服的竹竿,争先恐后去够那些小小的降落伞。有一次,就让我够着了一个,还挺大的个儿,成为我拿到学校显摆的战利品。
⑩一直到十几年前,重返我们的老院,又看到童年时爬过的房顶、踩过的鱼鳞瓦,才忽然发现和它们这么久没有相见了,也才发现瓦间长着一簇簇的狗尾巴草,稀疏零落,枯黄枯黄的,像是年纪衰老的鱼鳞瓦长出苍老的胡须,心里不禁一动,有些感喟。其实,这种狗尾巴草一直都是这样长在瓦缝之间,一年又一年,它们的生命力和鱼鳞瓦一样的顽强而持久。
⑪去年的秋天,我路过草厂胡同一带,那里的几条胡同已经被打理一新,地面重新铺设青砖,四合院重新改造。有老房子的房顶被改造成露台。顺着山墙新搭建的梯子,爬到房顶,楼房遮挡得远处看不到了,但附近胡同四合院房顶的鱼鳞瓦,还能看得很清楚,尽管已经没有了张永和先生说的“灰色的瓦浪向天际展开”的景象,却还是让我感到亲切,仿佛又见到了童年时候的伙伴。真的,这和看惯各式各样的楼顶,哪怕是青岛那样漂亮的红色楼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因为这种灰色的鱼鳞瓦,才能带给我老北京实实在在的感觉,是一种家的感觉。
⑫我还看见眼前不远处屋顶上鱼鳞瓦之间长出的狗尾巴草,迎着瑟瑟秋风,摇曳着枯黄的颜色,和鱼鳞瓦的灰色,吟唱着二重唱。
(取材于肖复兴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开篇将四合院鱼鳞瓦与故宫琉璃瓦的色彩进行对比,目的在于突出灰色瓦浪的力量。 |
B.作者重返老院,面对四合院和人们生活的种种变化触景伤怀,悲痛凄凉之情油然而生。 |
C.文中鱼鳞瓦上的狗尾巴草生命力顽强而持久,其枯黄稀疏的姿态表现出四合院的沧桑。 |
D.本文语言朴素自然又不乏生动形象,细腻的文笔蕴含浓郁的生活气息,令人回味无穷。 |
围城里的鸵鸟
阿辞
在鸵鸟的世界里,是可以妻妾成群的。但有这么一只鸵鸟,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决定一辈子只娶她一个。
他们相亲相爱地生活了很多年,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厄运突然降临了,他们被猎人抓住了,然后卖给了一个农场主。
幸运的是,农场主没有杀他们,而是把他们圈养起来,当成了种鸵鸟。每天有人给他们吃的,日子倒也悠闲自在。可是好景不长,农场主为了提高繁殖速度,给鸵鸟先生送来了五位年轻的鸵鸟姑娘。
鸵鸟太太伤心地躲到一个角落里发呆,鸵鸟先生明白妻子的心事,他很想告诉妻子,他只喜欢她一个。可他不会说话,所以只有用行动来表示,他整天跟在妻子的身边,对那五位鸵鸟姑娘不理不睬。
妻子明白了他的心意,很开心,农场主也明白了他的心意,很不高兴,竟然当着他的面,把他的妻子抓走了。
鸵鸟先生急坏了,他知道,农场主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也许会一生气把他的妻子给杀了。可是,他只是一只鸵鸟,没有能力去救自己的妻子,他能做的,就是对五位鸵鸟姑娘继续冷淡,让农场主明白,他是绝不会要她们的。
后来,他觉得这样还不行,就开始绝食,那意思就是,如果妻子不在了,他也不活了。
这一招果然凑效,农场主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第三天终于把他的妻子放了。不过,没有放回他的身边,而是送给了另一只雄鸵鸟。
鸵鸟先生气坏了,可他毫无办法,只能趴在栅栏边,远远地望着妻子,痛苦地呜呜叫。鸵鸟在成年之前能发声,但在成年以后,它们就失去了语言能力。奇怪的是,这一急,鸵鸟先生又能发出声音了。鸵鸟太太在另一个围栏里,远远地望着丈夫,也呜呜地发出了声音,绝望地叫起来。
这样叫着叫着,他们竟然会说话了。
鸵鸟先生关切地问:“人有没有伤害你?”
鸵鸟太太说:“没有,他们只是把我关起来了,好让你娶那五位姑娘。”
鸵鸟先生发誓说:“我绝不会娶她们的。”
鸵鸟太太也发誓:“我也不会嫁给这只鸵鸟的。”
会说话后,日子好过多了,虽然不能在一起,但他们可以通过语言交流感情,互相鼓励,无论别的鸵鸟怎么献殷勤,他们都不动心。农场主当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但感觉到了他们与众不同,有一次还笑起来,看着他们自言自语:“这两只鸵鸟真有意思,像是会说话一样。”一个月后,农场主被他们的痴情感动了,把鸵鸟太太送回到鸵鸟先生的身边,把那五位鸵鸟姑娘带走了。
终于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幸福就有些变味了。鸵鸟先生渐渐地觉得妻子太啰嗦,鸵鸟太太觉得丈夫太啰嗦,双方常常为了一点小事争争吵吵。
鸵鸟先生开始想,随便娶一个也比自己的太太好,那些沉默的鸵鸟姑娘多可爱呀。
鸵鸟太太也开始想,随便嫁一个也比自己的丈夫好,那些一声不吭的雄鸵鸟多有风度啊。
可他们已经没机会再选择了,农场主被感动得太深,绝不会再把他们分开了。
他们只能在争吵之后,一个面朝东,一个脸朝西,哀叹自己命苦:别的鸵鸟都不会说话,为什么偏偏自己碰上一个会说话的呢。
他们已经忘了,① ;他们更忘了,② 。
1.为小说最后一段空缺部分各补上一句话,每句话不超过15个字。2.按照小说情节的基本模式,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并指出它在情节构思上的两大特色。
3.赏析小说中划线部分。
4.小说以“围城里的鸵鸟”为题有什么好处?
记取挑丝色浅深
江岚
“并头菡萏双飞翼,记取挑丝色浅深”,每次读到这句古诗,总会让我想到湘绣。
“五彩备,谓之绣”。
我从小喜欢小姑姑那个大大的针线盒,只记得里面放满了五色彩线,冷暖色调深深浅浅都齐备。姑姑的绣花绷子也是太小不一,我有一条白色的短裙子,姑姑在每一片的裙摆处都绣上一大朵朱槿花,浅粉,正红的丝线渐次均匀过渡。那时候,市面上的面料不多,几乎所有人的衣服都款式陈旧。颜色单调,便显得我的新衣服总是特别漂亮。
再长大一点儿,我也开始学做女红。拧紧了竹绷子,才懂得一针一线,千针万线的刺绣绝不只是穿针引线那么简单。我还记得自己绣出来的第一幅牵牛花,从绣绷上一拆下来熨半天也铺不平,除了针脚勉强算整齐之外,简直乏善可陈。
所以,在三舅奶奶家见到那一对靠枕的时候,我才会那么震惊。寡居的三舅奶奶的家,是在一家大店铺楼上租的一个不过六七平米见方的房间,门一推开,室内所有物件一览无余,那一对靠枕放在窗下一张竹制的圈椅上,黑色贡缎双绲边,绣着红梅报春。映着窗外斜斜的一缕阳光,在这个小小蜗居的简陋里华丽得十分突兀。
我径直走过去抱起来看。靠枕上的红梅怒放的姿势栩栩如生,花蕊间隐隐迸有闪光。
绣工精细得不得了,我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去摸,惊叹:“太漂亮了!”
“这是有名的绣品,如今也不大见得到了,叫做湘绣。”三舅奶奶笑着说,“看这朵梅花瓣!用老头小针绣出来的,每一种颜色的丝线连接相搭都不能过长,起针落针都藏在线下面,针脚不露痕迹,颜色自然掺和。这种绣法叫做‘掺针’。”竹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湘绣”这个词,那么精美、那么讲究的一种手工艺品,三舅奶奶和我们家一样,都是在抗日战争期间辗转到桂林落脚的。兵荒马乱中逃难,生死只在一线之间。随军的三舅公下落不明,她一个无儿无女的中年寡妇只身长途跋涉,能保得住自己一条命已是万幸,等闲的身外之物哪里还能顾得上?偏偏这一对靠枕竟然好端端地跟着她一路从四川到了桂林!
可惜等我懂事,三舅奶奶已经辞世。那两对巧夺天工的红梅落到何处报喜去了?不过“湘绣”这个词并没有随着这一对靠枕的消失而湮没。我继续跟小姑姑学绣,学会了把丝线劈成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用珠针,离缝针……包括一点点掺针的皮毛。
五色丝线在光阴的缝隙里游走。夏天吊楼前的柚子花开了,又落了,没几年我出嫁,旋即出国。嫁妆里有两张湘绣的交织软缎被面。一张墨绿底子绣“五百图”,一张银灰底子绣“四喜图”。每年拆拆缝缝,一展开来是大大的两方五彩锦绣,整整30年不变,细细密密是亲人的祝福。盖在异邦滴水成冰的冬夜,温暖度过一年又一年与家乡与故国暌违天涯的岁月。
不过选两张被面虽庄重,绣工到底与当年三舅奶奶的靠垫不能相提并论。某一天,我去听梅葆玖先生的《贵妃醉酒》。一坐下来,立刻看见前排一位女士身上的披肩,这是一张秋香色细软缎的披肩。绣百蝶穿花。那设色鲜明的翅脉,分明就是掺针技艺高超的刺缀运针。我几乎立刻就可以肯定,这是一幅上好的湘绣。到终场,我也顾不得冒昧,央求她给我看一眼整幅的披肩,她就好脾气地笑了,把披肩拿下来抖开,构图的虚实相生,加上用色总体的斯文清雅,实在不是寻常能见到的。我问她:“这是在哪里买的?”“不是买的”,她回答,“我祖母年轻时候到中国的长沙去,带回来3件披肩,这一件留给了我。”
果然是湘绣。这一件披肩和我三舅奶奶的靠垫,应该是差不多同时代的东西,我把披肩还给她,感慨:“这样的东西,如今在中国只怕轻易也见不到。”
“嗯,老的艺术品总不会越来越多”,她不无得意。
当然,用不着解释,真正的好东西有目共睹,走遍全世界都如此,据说湘绣总共有5大类72种针法体系,还有双面全异绣。去年秋天好不容易有机会到了长沙,见到两幅私人藏品,一幅兰草,一幅荷花,都两足见方,运针的疾徐轻重与画稿的点线疏密水乳交融,被主人珍而重之地镶在相框里,挂在墙上,绣品这一类东西与别的艺术品不同,总带着女性指尖的温度,袖底的脂粉气,带着她们聚精会神的思量与小心翼翼的希望。仰着头看是另一回事,与拿在手里细细端详无法同日而语,于是心里多少有些悻悻然。
不过好歹通过主人了解到已经名列“世界非物质支化遗产”的湘绣技艺并不乏传人。
中国女性千百年玉指飞针,低头牵引着杂乱的五色丝线,调配出对生活细腻温厚的气味。
无论我是否触摸得到,总会与世间珍视它们的人深情相遇。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以古诗句为题,生动贴切,意蕴丰富,引入入胜,“记取”二字就蕴含了浓郁的乡情,“挑丝色浅深”则明确了文章所记述的内容。 |
B.作者认为,精美的绣品不仅体现了中国女性的匠心与聪慧,在穿针引线中,还凝结着她们对生活的思考,寄托了她们对生活的期待。 |
C.文章没有大段直抒胸臆式的情感抒发,而是在叙说与评议中融入自己丰富的情感,体现了散文记叙、议论与抒情三者相融合的特点。 |
D.文章穿插叙述了自己学习女红的过程,全文正是以此为线索,把自己儿时的经历、对三舅奶奶的记忆和海外的生活有机地连缀成一体。 |
3.作者说:“乡愁是我最大的写作动力。”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围绕乡愁抒发的情感。
走访鲁迅先生的家
或许是一种机缘,或许冥冥中的感召,纯属偶然,我在暌隔三十余年之后,又回到了北京。北京城市的化之大,几乎使我难以辨识,先前熟悉的街衢大都不知所往,连僻野荒郊的阜成门外都鳞次栉比地起了高楼。我要寻找的旧地是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的鲁迅的家。拐了几个胡同,周遭都是用红颜料刷写的加了醒目圆圈的“拆”字,好在鲁迅故居的门匾还在,寻找起来还不甚费事,只是在阴晦的冬日显得突兀而孤独,冷清的小四合院落依然冷清!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0余个年头,一共搬了三次家。“家”,这个词对鲁迅先生来说,或许并不确切,他一生或许都没有过“家”,鲁迅是孤独者。辛亥革命以后,中华民国建立。鲁迅从故乡浙江绍兴到北京的教育部供职,在教育部做“佥事”,夜晚回到他寄居的绍兴会馆,在冷冰的屋子里百无聊赖,靠研读《佛经》和抄写古碑打发时日。钱玄同来看望他,希望他给《新青年》写点文字。鲁迅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钱玄同,说:“写文章有什么用处!”这个在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王朝的辛亥革命中激进的青年对“革命”感到失望。他说,以前我是奴隶,现在我是奴隶的奴隶,“革命”了,“维新”了,世事依然还是原先的老样子。1926年3月18日,他任教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等,在向段祺瑞执政的国务院和平请愿时,惨遭枪杀。鲁迅先生满腔激愤,写了《记念刘和珍君》的文章,说:“三月十八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青年学生的热血,使鲁迅由《彷徨》到《呐喊》。
鲁迅是周家的长子,对家庭更多一份责任。他到北京以后,把母亲、妻子朱安从故乡绍兴接到了北京,连同从日本留学回国的二弟周作人及他的日籍妻子羽太信子及子女,住进了他在西四八道湾购置的新居——一所宽敞、豁亮的“三进”大四合院。不久,周氏兄弟反目,鲁迅不得不搬出八道湾,另觅居处。他用一本书的四百元版税,在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买了一所小四合院,也就是现在鲁迅博物馆的所在地。
四合院实在太小!院子里种植的两棵白丁香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空间,似乎再也容纳不下几个人物的活动了。周遭的几间小屋,一间作了书房,一间住着一个女佣人,另外一间北屋住着鲁迅的母亲和妻子朱安。母亲和妻子的木床相对而立,床上挂着白夏布蚊帐,都是老家带来的旧物。鲁迅在母亲和妻子的住室连通了一个长条形的小间,戏称“老虎尾巴”。鲁迅在这“老虎尾巴”里写作和住宿,室内仅一床一桌一椅而已。床是单人的板床,两条长凳上横架着一块木板,褥子是单薄的,被子是陈旧的有着小点蓝花的布衾,床上用竹竿挂着一顶发黄发灰的夏布蚊帐。书桌旁的白墙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照片。“阴冷”“悲悯”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孤寂的鲁迅先生相互注视,似有话要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经受过死神的洗礼,是从沙皇的绞刑架上走下来的,他在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刻被“赦免”,幸存下来。
那天天气阴霾、沉郁,像要下雪的样子。我在鲁迅故居待了很久,大约是我太专注、太虔诚的目光吸引了讲解人员——一位和善的中年女性,她打开“游人免进”的门扉,“破了例”让我进入先前只能够隔着玻璃窗看到的内室。这样我就真切地触摸到了“老虎尾巴”,“尾巴”墙上挂着那帧陀思妥耶夫斯基阴冷的照片。我在鲁迅先生曾经沉思默想的藤椅上坐了一会儿,望着窗外的景致,一座依然不大的荒芜的园子,园子角落里有一圈石头的井栏。据说这井水实在苦涩,不能饮用,只能用来浇灌园中的几棵枣树,也就是鲁迅先生《秋夜》中劈头所说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在我还是中学生的时候,我就在课文中读到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曾向授课的语文老师请教过这句话的意思,老师支支吾吾,也未说出个所以然来。其后很久,我都未曾明白鲁迅先生写这句话的深意。而现在,身临其境的我,感悟到了鲁迅先生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境——这是否就是鲁迅先生说过的“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呢?这是否就是鲁迅先生说过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呢?
走出鲁迅先生故居,天上纷纷扬扬下起了雪。踏着落了雪的白茫茫的土地,我在近旁的一条胡同口,找了一家小店铺,喝了两碗羊杂碎汤,全身顿时燥热起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是A.文章开篇写寻找鲁迅先生故居的过程以及故居周边的环境,隐隐有一种批评时人淡忘鲁迅先生和漠视文化传承之意。 |
B.文章中有大量的有关天气的环境描写,其作用是渲染阴冷、沉郁的氛围,抒发作者游览鲁迅故居时对鲁迅先生的痛悼和缅怀之情。 |
C.“以前我是奴隶,现在我是奴隶的奴隶”这句话表明了鲁迅先生对革命的漠视和鄙夷,认为革命改变不了社会现实。 |
D.文章结尾意味隽永,明写因喝羊杂碎汤而全身燥热,实际上隐隐表达了作者在游览过程中的不满、钦佩、振奋等复杂情感。 |
3.全文作者的情感有什么变化?请结合文章分析。
戈壁听沙(节选)
韩少功
①六十年代末,一小群中学生曾想瞒着父母去新疆参加军垦——其中便有我这个初中生。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被悠悠岁月洗刷模糊之后,直到去年,我才寻得一机会西出边关。
②据说我去得不是时候,草原已枯萎,河流已干涸,葡萄园已凋零,肃杀寒风把梦境中的缤纷五彩淘洗一尽,只留下一片沙海。沙丘,沙河,沙地,沙窟,举目茫茫,大地干净。不管什么时候在车上醒来,疲乏地探头远眺,看见的很可能仍是一片单调的灰黄,无边无际又无声无息,让人觉得车子跑了几天却仍留在原地。
③我想,壮丽的西部文化是不是从我手中这一捧沙砾中流出来的?
④西部牧人不少,他们与西部各民族一道,真正开始了对沙的征服。据说当年解放军为投资军垦,节省军费,每人每年少发一套军服,而且军服都没有衣领和口袋,省下一寸算一寸。白日汗淋全身,夜晚围炉取暖。中央知道官兵太苦,曾给他们一人补发了几百块钱。但他们手里的光洋叮当响,就是买不到什么东西。
⑤一位医院护士还向我说起她以前的一些知青伙伴。她们初入疆时,怕野兽,怕鬼,晚上不敢上厕所。于是她们只能紧闭着门,一个人哭起来,女伴们就陪着哭一夜。有位女子想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带着一个提包独身而去,结果迷路在大沙漠中。找到她时,发现她双腿已经冻坏,只得将大哭大闹的她送往医院,锯掉双腿……
⑥在乌鲁木齐,在喀什和石河子,我在陌生的人影中默默地寻找,想知道谁是当年那位锯去双腿的城市姑娘。我甚至想,要是十六年前我来到这里,我会是这人海中的谁昵?是那位蹲在墙角咬着羊肉串,不时用油光光的袖口抹嘴的大胡子吗?
⑦戈壁滩收纳了太多的血汗和眼泪,但这一切流入疏松沙土,很快就渗漏了,无影无踪了。一捧捧沙粒,竟全是同样的灰黄色,没有任何痕迹。
⑧远古时期的戈壁似乎是较为繁荣的,西域早就是中国版图中重要的一部分,考古工作者还证明,这里存在过石器时代,而东亚很多民族与这石器有着奇妙的关系。一些土家族史学家认为土家族为伏羲之后,源于甘肃,并以龙山县彭何两姓均自称“陇西堂”为证。研究古代服装的沈从文先生,认为今天的苗装,可能保留了西部原始民族的服饰特征。王国维的《读史》诗则开篇就是:“回首西陲势渺茫,东迁种族几星霜?何当踏破双芒鞋,却向昆仑望故乡。”又说:“自是当年游牧地,有人曾号伏羲来。”
⑨如果这些古代民族曾一度被西部的山川所养育,那戈壁滩真是一个孕生中华民族的巨大子宫。上下几千年,它输送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族远去,自己却枯缩了,干瘪了,只剩下一片静静的黄沙,还有几声似乎沙化了的鸦噪。
⑩我静静地听着屋外呜呜咽咽的风沙声。那是戈壁在哭泣吧,是思念它孕育的东亚亿万子孙而哭泣吧——戈壁滩如此干枯,以致没有泪水,只有这呜呜咽咽的哭泣。
⑾我突然想起,十六年前我鬼使神差地要远赴西域,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⑿我离开新疆时没有坐飞机,目的之一是想更多地看沙和听沙。火车昏昏沉沉地摇晃着,因为路基多沙,不宜高速。坐在对面的是一位维吾尔族青年,他告诉我,政府正在考虑运用日本专家在中东治理大沙漠的经验,来绿化戈壁。当然,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我们会有钱的——他笑着说,抽了口莫合烟。
⒀我点点头。这时,车头长啸了一声,拉着列车掠过张掖,向河西走廊的出口奔去,我感到我正在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第③段用一个问句,独立成段,强调了沙与壮丽的西部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 |
B.作者之所以用很多笔墨描述军垦战士和援疆知青,主要是因为童年未实现的军垦梦。 |
C.文章追述戈壁源远流长、繁荣灿烂的文化,是为了反衬肃杀、孤寂、单调的戈壁现状。 |
D.文末对维吾尔族青年的描述,展现了西部人治沙的信心,表达作者对西部人民精神的赞美。 |
E.文章以“沙”为线索,围绕着看沙、听沙、治沙,展开对戈壁文化消亡的审视思考。 |
3.文章题目是“戈壁听沙”,作者从沙中听到了什么?请简要概括。
4.请解释划线句“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的含意,并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或生活经历,谈谈你的感悟。
人间春色
朱强
我是在春天结束的时候来到人间的。当我经历过漫长的夏天、秋天和冬天,才真正有机会与春天接触。
我觉得这样挺好。经历过夏天秋天冬天的我,对于事物的变化已经更加从容,我会打开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门槛上的白色阳光。因为长期的准备工作,我生命中接触到的第一缕春风,第一片落花,第一声春雷,第一抹春色都是完整的,在漫长的轮回之后,藏着这样一个季节,似乎一切也没有白等。
春光年复一年,在经历了人生第29个春天的时候,我终于从沉醉的春风中醒来。发现所有美好的背后,其实都隐藏着一种看不见的残酷,很多东西就在这明媚中丢失了。新的获得,又把那些空白填补起来,让我依然有理由在热闹的人间说啊,唱啊,闹啊,写下心中的各种想法。
其实,在我的那个大家庭中,我的那些长辈们对于事物的描述向来是朴实的。比如,他们从来不会用大而无当的口吻说“春天来了”这样的话,他们只会说,“起南风了”或者“天暖了”。特别是我的爷爷,他会从那间昏暗的屋子里走到远处高峻或空旷的地方,然后穿上被熨得笔挺的中山装到我的大姑姑家、小姑姑家还有我们家来住上一段时间。我爸爸刮胡子也由原来的三天一刮变成一天一刮。他们似乎都被一种无形的东西影响着,变得多言、多动,爱整洁也爱热闹。他们开始主动和陌生人搭讪,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然后又把家里箱子底下的东西翻出来,搬到太阳底下晒。太阳也从铅灰色的云堆里钻出来,开始还有些腼腆,然后火球越烧越红,天底下都是明媚的阳光了。
我家房间的地板和所有家具都因为南风的原因而回潮了,我妈就用拧干的拖把在房间里来回劳作。窗子和门都打开了,浩浩荡荡的南风像撒野的孩子从这扇门来,又从另一处看不见的地方跑了。南风的味道是黏稠的,水蒸气将封存在各种物件中的气息带出来,樟木箱,彩电,被褥中的棉絮以及铁锁中的气息被南风带出来,于是人的鼻子就不够用了。春天就这样热热闹闹地进行着,大家跟在春天的后面,手忙脚乱,累得气喘吁吁,但心里面都是美滋滋的,像美媳妇娶进门了。
关于春天的细节,我是说不完的。在我看来,桃红柳绿的背后,其实是另一种更加广大的人间春色。我们都居住在这春色中,然后期待或幻想着什么。在柴米油盐中接受生老病死。当自然的春天与人间的喜怒哀乐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当暖风、细雨、飞花和琐碎的日常紧紧相连,你就发现,其实春天中的那些看似最中心的部分,其实都是配角。都是为那些人、那些事服务的。杨柳绿了,别人院墙里的藤萝开了,你在房间里读书码字,闻到松软的气味,它们使人感到欢喜或惆怅,使人产生各种私人化的情绪,春天在人的心中所造成的影响反过来又直接影响着春天的形象。我想,每座城市的春天都是不一样的,处在生命中不同年龄不同思想层面的春天也是不一样的。那些遥远的有关于春天的记忆总是会在春风吹绿大地的时候被唤醒。我不知道一个人要经历多少春天才能成熟,是不是经历的春天越多,他就越不容易长大。
现在,透过透明的玻璃窗,可以看到某栋烂尾楼已经封顶,玉兰与海棠的花瓣落了一地,鹧鸪鸟正好在枝条叫着;阳光与楼房的阴影在马路中间形成黑白相间的条纹,早春的阳光是嫩黄色的,像刚刚长出的新芽。午餐饱饱地吃过一碗汤粉,出门就觉得热了,顺便把扎在皮带下的白色衬衫拉出来。一边走,一边抓着有些微痒的头皮。眼前一阵黑,写字楼大厅里阴森森的,有一股潮湿的、好似苔藓的味道涌入鼻腔与肺腑。这是另一种春光,它和存在于我的那个大家庭中的春光截然不同。我打量着春天的城市。楼房修长,道路宽阔,每一栋楼都拥有光亮的玻璃或金属外壳。里面装着白云、太阳和月光,偶尔也有飞机与飞鸟的影子从里面经过。但是春天大多数是在地上的,蚯蚓、蝼蚁,不知名的昆虫,还有从冬眠中醒来的蛇。可是,城市的地面大多被水泥、柏油硬化了。地上并没有春天,春天只有仰望才能获得,
时间就像一条奔腾的长河,它的两端到底在哪里呢,谁也无法回答。我们都各自处在自己的那一段河流中,看待人生与万物。一个人,从一个个春天中经过,他从亲人的关爱与呵护中走到另一个喧嚣的世界里,当他把自己的腰杆直起,臂膀张开,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他会发现,其实每一个春天都是不一样的。那些往事在他的背后投下长长的影子,那些影子和春天的大树在春阳中所投下的影子几乎没有区别。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有删改)
1.文章第三段写到“我终于从沉醉的春风中醒来”,有何作用?2.请赏析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
3.散文构思讲究“形散而神不散”,请联系全文说说这一构思的体现。
4.请综合全文理解文章结尾“其实每一个春天都是不一样的”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运气
【英国】克里斯廷·格尔曼
一位姑娘把一束鲜花放在火车站的书摊上,选取好一本杂志,然后打开钱包。那束花开始向边上滑,我伸出手去将花挡住。她当即对我嫣然一笑,接着拿起杂志和花转身走了。
我上了火车后,又在车厢里见到了那位姑娘,她旁边还有一个空座位。“这里有人坐吗?”我问她。她抬起头说:“没有,你请坐吧。”
于是我就坐了下来。我想与她交谈,但又找不到话题,真是着急。于是我就抬头看行李架。她的那束花放在上面,还有她的蓝色小提箱。我看见小提箱上印着她姓名的缩写字母Z·Y。这个名字不多见,我心里想。
火车开动了,驶出站台时,她站起身来推窗子。
“等等,让我来。”我说,连忙起来把窗子打开。
“我本来是想把窗子关上的。”她微笑着说。自然,我表示了歉意,并把窗子关上了。从这以后就随便多了,我们开始交谈起来。
“你是去度假吗?”我问她。
“不,”她回答说,“只是去和父母亲住几天。”
“我也是,去一个星期。”
列车员推着食品车过来了,我提出请她喝咖啡。
“谢谢,”她说,“从早晨4点到现在,我还未喝一口水。”
后来我们又交谈了一会儿。当火车到达一个车站时,她站起身来,从行李架上拿下她的东西。我问她是否要下车,她说:“是的,要换车了。希望能再次见到你。”我对她说。
她说她也希望如此,然后下车走了。火车离开车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太笨了,竟连她的姓名也没有问。我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工作。我或许在这个城市里转上几年也不会碰到她。
而我很想再见到她,但有什么办法呢?当然,我知道她姓名的首个字母是Z·Y,她叫“佐伊·耶顿”还是“普诺比亚·亚罗”?
不得而知。返回市里以后,我翻看了电话簿,以Y开头的姓有好几页,但没有以Z开头的名字。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我努力回忆着,有关她的情况我还知道些什么。她有一只印着她姓名首个字母的小提箱,她还拿了一束花。
花!那不可能是早上买的花,因为花店要9点才开门,而我们乘的火车是8:45开。
对了,火车站的西边有一家已经开门营业的花店。要看得见这花店,她一定是从西边进站的。
在西边停的有哪些公共汽车呢?我查询着,一共有三路,都通向市郊。
我还能想起些什么来呢?书摊,她在那里买了一本杂志。是什么杂志呢?我不知道,但我确实记得她挑选杂志的那个书架。
我走到那个书架前看了看,上面摆放着各种杂志——《建筑业者专刊》《高保真画刊》《教师月刊》……她会不会是个教师呢?这不可能——她乘车那天不是周末。还有《电子学评论》《护士杂志》……难道她是位护士?
我突然记起来,在火车上她说从早上四点起一口水也没有喝。早上四点,说明她刚下夜班。我又看了看公共汽车的路线表,其中有一路车经过一家医院——皇家医院。
我来到这家医院,站在门口的车道上,观察着该在哪里询问。我看到一个房间门上写着“问询处”,想往那里走去,突然一辆救护车飞快地驶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让开,我只觉得被车的侧面撞了一下,以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我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你在医院。”一位护士告诉我。
“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位姓名的首个字母是Z·Y的护士?”我问她。
“我就是,”她说,“我叫泽娜·耶茨。有什么事吗?
“你不可能是,”我说,“任何一家医院都不可能有两个姓名首个字母都是Z·Y的人。”
我在那里想了好几个小时,思考着如何才能找到我要找的人。后来我与这个名叫泽娜·耶茨的护士说起那件事情,她解开了这个谜:“我把自己的小提箱借给了另外一位护士,她的名字叫瓦莱里娅·沃森。”
我想见的她终于出现了。她坐在我床边,嘴角带着一丝愉快的神情。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她问道。
“运气,”我微笑着说,“就是一点小运气。”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就描绘了一位气质不俗、情调高雅的女护士形象,而且“我”被她深深吸引。 |
B.本文故事并不复杂,“我”邂逅一位心仪的姑娘,但因为经验不足,差点儿就错过了。 |
C.“我”有绅士风度,在火车上时,就赢得了女孩的好感;后来更是得到了女孩的欢心。 |
D.“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说男女主人公的遇见也恰如此这般。 |
A.作者眼光独到,选材别致,人物描绘细腻,故事引人入胜,虽过程曲折,而结局美好。 |
B.姓名首字母“Z·Y”贯穿全文,是文章的重要线索,据此读者可以掌握情节思路脉络。 |
C.对话是本文重要部分,是经过作者精心锤炼的,言为心声,都能表现人物个性特征。 |
D.本文情节安排得精巧,故事的悬念、铺垫与伏笔设置得非常巧妙,在尺幅间频现波澜。 |
4.文中的“我”何以能找到那位心仪的姑娘?请分条简析。
牛天赐传(节选)
老 舍
天赐在四月才找到了先生。这位先生姓赵,大学毕业,好念书,会作诗,没事作,挺穷。赵先生在学校里教过几次书都失败了,他管不住学生。他的脑袋不知怎长的,整像头洋葱,头顶上立着几根毛儿,他可是很会教天赐。他和天赐说开了:你爱念什么就念什么,不明白的问;不问也没关系。天赐很乐意这么办。每天有一课叫作“思想”,师生相对无语,各自想着心事。想完了就讨论,想不出就拉倒。天赐想改造十六里铺,先修一条马路,赵先生给补上:马路两边得有树和流水。天赐很佩服赵老师,问他一切的问题,老师都有的说。天赐念小说,老师敢情能背《红楼梦》!爸要来查看,天赐就练字,老师教他写魏碑。爸走了,师生就研究林黛玉的性格与习惯。老师会说:“你闭上眼想想看!”一闭上眼,天赐很会想象,他看见了黛玉!他很想找“蜜蜂”去;“蜜蜂”可是不会黛玉那样呢!大概世界上没有第二个黛玉了,除非再想出一个来。他想,他拿笔瞎写,有一天写了篇“蜜蜂”,赵老师很夸奖,叫他再去看她,回来再写。他找了她去。“蜜蜂”已长成个大姑娘,脸似乎长了些,也不光着脚,黑眼珠还是那么黑,可是黑得不能明白了。天赐回来了,皱着稀眉毛想:假如“蜜蜂”的嘴再小一点,鼻子再长出一分,然后配上那俩黑眼珠?那一定更好看。“蜜蜂”得光着脚,在河岸上,绿阴凉底下,不出声的轻走!好了,他就这么写了一篇。赵老师说:“这就对了,这就是文学,你明白了没有?可是你没写出个主点来,‘蜜蜂’哪儿最好?当然是那对眼,黑的,怎个黑法?”他等着天赐自己想。
“黑得像——墨!”老师摇头。
“黑得像——夜里!”
老师拍了桌子:“河岸上,绿阴凉下,眼黑得像夜里!天赐你行了,你比我高!你猜我想像什么?像两颗黑珠子。珠子是死的呀,夜会动会流,流到不知道多远,是不是?”天赐明白了,他也学着作诗,没人管他,他自己会用功。
爸很怀疑赵老师到底教了些什么乱七八糟。他和老师谈,老师夸奖天赐有天才。爸不懂。老师拿出天赐的文章来,爸才相信天赐的书没白念,有一篇文章用了六张红格子纸!爸没看说的是什么,数了数字数,够一千五百字!“一千多字!这简直是作论了!”赵老师笑了:“有三年的工夫,他什么也会作了!”
爸信服了赵老师,也替儿子骄傲。逢人必说天赐会作论。天赐也很高兴,遇上爸叫他作点事的时候,他会说: “别,别乱了我的心思,正在这儿作论!”
跟赵先生一年多,天赐在文字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写得也怪秀气。爸的铺子的春联都由他写,伙计们向他伸大拇指,他怪害羞的挺得意。
爸承认赵先生是好老师;可是在另一方面,他发现了:书房中的书籍增多了,但是短了别的东西。桌上的磁 瓶,铜墨盒什么的都不见了,天赐使着个小粗碟子当砚台。问天赐,天赐笑了。老师没钱买书或别的东西,便拿起点东西去卖掉。
“为什么不跟我要钱呢?”爸胡涂了。
“赵先生说了,屋里东西多,显着乱得慌!”
“可那是我的东西!”爸倒不在乎那点东西,他不喜欢这个办法。
“卖了你的东西和向你要钱还不是一样?”天赐完全投降了赵老师。
“在我的门口卖东西?!”这太丢人了,爸以为。“常卖着点,老师说,好忘不了穷;穷而后工!”天赐非常的得意:“前天,我把皮鞋卖了,卖了一块半钱;我请老师吃了顿小馆,老师很喜欢!”
“你是我的儿子,还是他的儿子?”爸的脸沉下来。什么都可以马虎,可不是这么个马虎法,这是诚心教坏!天赐没回答出什么来,他晓得妈与爸的规矩,但是赵老师的办法更有意思。这能使他假装穷,而穷得又不像纪家那样。由爸与十六里铺,他明白了钱的厉害;由赵老师,他得到个反抗钱的办法,故意和钱开玩笑。钱自然还是好东西,可是老师的方法使钱会失去点骄傲,该买书的偏买了香烟,用鼻子向钱哼几声!肚子饿了就卖棉袍,身上冷就去偷煤,多添点火,老师有办法,而且挺快活。
爸受不了这个:“好吗,先生还偷东西,教给孩子卖皮鞋?我只懂得买,不准卖!”爸非辞赵先生不可。纪妈以为爸是对的,他们偷煤,而且把没点完的洋蜡放在地上喂老鼠!
天赐舍不得老师,而且决定反抗,他现在是十六七的小伙子了,自己很有些主张。他说话已经和大人一个声儿了,嘴上的汗毛也很重,他不能完全服从爸。他本是很喜欢整齐清洁的,因为妈妈活着的时候事事有一定的办法,可是他也爱老师的凡事没有一定,当作诗的当儿还有工夫擦桌子么?老师和他都是诗人,而爸是商人,这是很清 楚的;诗人不能服从商人,也是很清楚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赵先生每天有一课叫作“思想”,放手让天赐说,适时加以点拨,还与天赐研究林黛玉的性格与习惯,这体现了赵先生教育有方。 |
B.赵先生引导天赐写“蜜蜂”这一情节细腻生动,从中既可看出天赐的文学灵性,也可看出赵先生是一个易使学生亲近的性情中人。 |
C.小说采用欲抑先扬手法刻画赵先生,使其形象立体而不扁平,他虽是个好老师,但和学生一起私卖物件,偷煤添火,德行有瑕疵。 |
D.爸坚决辞退赵先生,是因为赵先生坏了他家的规矩,他担心天赐被教坏,但天赐决定反抗,他认为赵先生与父亲本身就不是一类人。 |
3.作为老师,赵先生与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有何异同?请结合文本分析。
小杜果
[土耳其]苏阿德德尔威希
老太太弯下腰对小杜果温柔地说:“来吧,小宝贝,上我家去吧,你可以在花园里玩,那儿有的是李子,你随便吃多少都行。”
小杜果惊讶地看着这个老太太,这是阿依色奶奶,她就住在隔壁的那所小白房子里。房子前边,有个小小的花园,花园当中有棵大李子树。
小杜果知道阿依色奶奶不喜欢小孩,孩子们一走近李子树,她就冲着他们大声嚷嚷,要不就用她那根老不离手的大棍子吓唬他们,把他们轰走。
可是今天她怎么啦?变得这么温柔,几乎是慈爱了。
这简直不能使人相信,说真的,今天,从爆炸袭击发生以后,一切事都没法叫人相信,一切全跟平常不一样。
爆炸以后,军火工厂的汽笛长鸣着;人们都从房子里跑了出来,涌到工厂的大门口去了。
在这些平常上工的时候很少看见人影的街道上,那时忽然有了很大的骚动。
家里来了好多陌生人,他们的脸都是很苍白而又很难过的样子,有些女人甚至在啜泣着,这是为什么呢?小杜果想不出。
阿依色奶奶把杜果的小手握在她的手里。对这个,杜果觉得不大舒服,当他在阿依色奶奶身边走下台阶的时候,他喃喃地自语:“我已经够大了,能自己下去,干吗还要领着我?妈妈从来不这样……她知道我已经长大了。”
啊,妈妈!……当想到她的时候,小杜果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他妈妈今天晚上从工厂下工回来的时候,他要把阿依色奶奶请他上她那儿去玩,去吃李子的这件了不起的事告诉她……妈妈一定会因为他而骄傲的。
小杜果忽然间变成一个惹人注意的目标了。所有挤在房子里和小路上的人都那么注意他,有的抚摸他的长头发,有的轻轻地拍拍他的小脸蛋,有的还拥抱他,路角上那个卖杂货的还给他一大块巧克力糖。杜果十分满意于自己的显要地位。
花园里起风了,那棵李树孤零零地站立在角落里,挺老实,挺安静,几乎是一动不动的。
小杜果一个人坐在花园的台阶上,一只小狗碰到了小杜果,似乎很满意,快活地摇着尾巴,要和杜果一块儿玩。可是,小杜果不想和它玩,也不想吃李子。他想:妈妈下工回来的时候,他要向妈妈要钱去买个西瓜,他爱那红红绿绿的颜色,还有那香甜的味道……
他的妈妈……他是多么爱她呀!妈妈穿着一件绿色的衣服,今天早晨去上工的时候,她的嘴唇是多么红。她总是那么笑嘻嘻的,总是那么美丽,他的妈妈…一想到他的美丽的妈妈,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有点想哭。他只有一个愿望——离开这里,回到家里去找妈妈。
花园的门又打开了。杜果还在原来的地方,但他不再是站着,而是躺在地上,睡着了。
一只抚摸着他的脸蛋的手把他弄醒了,他突然喊出一声:“妈妈……”不,那不是妈妈,那是和妈妈长得很像的玛利阿姨。
听到“妈妈”的叫声,玛利阿姨那只抚摸他的手缩了回去,她用两只手捂着脸呜咽起来了。阿依色奶奶喃喃地说:“瞧你怎么啦…安静下来吧,别吓着孩子!……这孩子……”这个年轻的女人重新俯下身子把小杜果抱了起来,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并且亲吻着他那苍白的小脸,把他浸在眼泪里。
“来吧,小宝贝,咱们回家去。”她抱着他,向花园的门口走去。
小杜果,每当人家抱着他的时候,他便觉得好像是受了侮辱似的。可是,今天,他没有反抗,他疲乏地把他的小脑袋靠在玛利阿姨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玛利阿姨把他带到她家去了。杜果没有问她:“为什么把我带到您这儿来!妈妈在哪儿呢?……”
几个月过去了,杜果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妈妈,好像他的妈妈根本没有存在过似的,这孩子用安静和漠然来对待他妈妈的不在。
可是,有一天,当军火工厂里的爆炸再一次震撼了工人们的小房子,工厂汽笛的长鸣声在空中激荡着…这孩子,突然脸色苍白,放下了手里的玩具,站起来迟缓地走近玛利阿姨,用一种沉重的声音说:“我知道,妈妈死了……就是在爆炸声音以后,工厂汽笛响起来的那天,像今天一样……”
在很短的时间里,他想抑制住自己,可是,他的嘴唇颤抖了,在玛利阿姨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以前,眼泪从他的眼睛里涌出了。忽然,他好像从自尊心的重担下解脱了出来似的,他开始哭泣了,嘴里呻吟着:“妈妈!……妈妈!……”
(俞天民译,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先写一向不喜欢小孩子的阿依色奶奶对小杜果出乎意料的温柔慈爱,以此引出下文对小杜果不幸遭遇的叙述。 |
B.小说从一个孩子的视角看周围的人和事,故意造成一种与恐怖环境的距离感,巧妙地表现了人们不敢面对残酷的现实、逃避现实的精神状态。 |
C.在大人哭的时候,小杜果没有哭;爆炸再次发生时,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开始哭泣;这体现了小杜果的坚强和懂事。 |
D.小说中,小杜果表现得先是惊讶、满意,继而安静、漠然,最后哭泣、呻吟,这一系列的变化合情合理,自然可信。 |
3.小说以军火工厂再次发生爆炸为结尾有重复之嫌,是否可以删掉?为什么?请结合作品
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