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祸的大衣
李 显
这天,我坐了八个多小时火车,天快黑时,终于到了青石镇。我给镇医院的院长打电话,院长十分抱歉地说,院里唯一的面包车坏了,不能及时来接我,让我打车去医院。
在这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根本看不到出租车的影子,只有零星几辆跑出租的人力三轮车。到了这种穷乡僻壤,我只能入乡随俗,将就了。我坐到车上,告诉车夫把我送到镇医院。车夫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一脸的络腮胡。
大胡子“呼哧呼哧”蹬出几里路后,发现我缩成一团,问道:“妹子,你是不是很冷?”我笑笑说不冷。“你穿的那么少,还说不冷,你的声音都发抖了。俺穿的多,脱一件给你。”说完,大胡子便把身上穿的一件灰色呢子大衣脱下来,递到我面前。
我边感谢边把大衣穿上了身,顿时便感觉暖和起来。一件大衣一下子拉近了我和大胡子之间的距离,我主动和他唠起了嗑。可聊着聊着,我就发觉情况有些不妙,大胡子有些心猿意马,眼睛总盯着我的胸口,看得我有些窘,有些紧张。我赶紧裹紧大衣,双手抱在胸前。大胡子好像看出我有所警觉,收敛了一些,不再直勾勾地瞅,而是用两眼的余光偷窥我的胸口。这下,我心里更害怕了,如果这大胡子不是好人,这荒山野岭的……我越想越害怕。不行,说什么也不能束手就擒,得想办法脱身。
拿定主意后,我叫大胡子停车,说要下车方便一下。大胡子把车停了下来,我下车后,直奔路边的小树林,见大胡子没跟上来,我心里暗喜,马上撒腿就跑。跑出没多远,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头一看,妈呀,大胡子追上来了!老天,大胡子真是色狼!我拼命地跑起来,边跑边喊“救命”。大胡子追得更紧了,边追边喊“站住”。
我跑出小树林,眼前出现一条几十米宽的河,由于刚下过雨,河水很急,很浑,看不清深浅。情况危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下子跳进河里,河水比我想象的要深得多,岸边的水已经到我的胸口处。
跳到河里我才发觉身上穿着大胡子的大衣,很笨拙,不好游动,于是,我慌忙脱下大衣,扔到河里,开始往河对岸游。这时,大胡子也跳进河里。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追我,而是朝漂向下游的大衣游去。
我正高兴,突然,双腿开始抽筋,不听使唤了,身子开始往下沉。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大胡子听到我的呼救后,赶紧掉头向我游来,几下便游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衣服,把我拖上了岸。
上岸后,我像虚脱了一样,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而大胡子表情复杂地瞪着我,我心里害怕极了,刚要开口求大胡子不要伤害我,谁知他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边哭边气呼呼地埋怨我:“你这个妹子,好端端的,你骗俺干吗?跑什么呀!害得俺……俺的大衣被水冲跑了……”
第二天上午,我如约准时走进手术室,为两名患者做了手术。走出手术室,我到休息室休息,突然,隔壁房间传来院长跟一个男人的对话。
院长说:“我跟你说,人家是我们从省城大医院请来的专家,大老远地跑到咱们这里来,真的很不容易。你放心,专家做手术绝对有把握,肯定能治好你妻子的病……你们家属应该对专家表示感谢……”
那个男人回答道:“院长,谁有粉不想往脸上抹?不是俺不想表示,只是俺现在手上真的没钱。本来,昨天,俺从砖厂老板那里预支了两千块钱。回家的路上遇到个妹子,看她挺冷的,俺就把大衣脱给她穿。衣服穿到她身上后,俺才想起来两千块钱在大衣兜里。俺有点不放心,可又不好明说,就偷偷瞅着,谁知让那妹子误会了。她拼命地跑,俺也误会了她,使劲追……结果,她把俺的大衣扔到河里,大衣被河水冲走了,两千块钱也没了……”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走出休息室,来到隔壁的房间,说:“院长,请你去安排一下,我要马上给这位大哥的妻子免费做手术。”
院长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走出屋子。
由于我戴着手术帽和口罩,大胡子没有认出我,他万分感激地说:“大夫,太谢谢您了!您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
听了大胡子的话,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不配做大胡子说的“好大夫”,但以后,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大夫……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A.“大胡子”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了“我”,眼睛却总盯着“我”的胸口,这让 “我”倍感紧张,为下文“我”的“逃跑”做铺垫。 |
B.这件“惹祸的大衣”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正是这件大衣引出了误会,“大胡子”怕丢钱,“我”感到不安全,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 |
C.这篇小说借助“大胡子”这一形象,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对“大胡子”的歧视,也传达了作品的深刻意蕴。 |
D.这篇小说讲述的是“我”与“大胡子”发生误会的故事,既写出了普通民众的辛酸,也引发了我们对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的深刻反思。 |
3.小说的主人公是“大胡子”还是“我”?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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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撞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追究责任,让他赔偿损失。 |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
E.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用不少篇幅交待代写行当的摊位位置、具体工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做了铺垫。 |
B.小说插叙了淮安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家乡亲友的情节,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含蓄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表现了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了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是淮城人的情结,使小说具有了浓郁的民俗民情和地方色彩。 |
3.“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的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个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机灵地回答道:“你到那去吗?”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吗?”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在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地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纸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到这幅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是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吗?”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和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注】纱利: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而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
C.泰戈尔长于细节描写。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华贵的红绸衣,这一变化体现了敏妮的成长,也使她与拉曼关系的变化顺理成章。 |
D.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如关于“公公”的玩笑三次出现,自然而巧妙地串联了全文,也使故事读来分外动人。 |
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另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从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然而这一回,她的境遇却改变得非常大。
四叔家里最重大的事件是祭祀,祥林嫂先前最忙的时候也就是祭祀,这回她却清闲了。
桌子放在堂中央,系上桌帏,她还记得照旧的去分配酒杯和筷子。
“祥林嫂,你放着罢!我来摆。”四婶慌忙的说。
她讪讪的缩了手,又去取烛台。
“祥林嫂,你放着罢!我来拿。”四婶又慌忙的说。
她转了几个圆圈,终于没有事情做,只得疑惑的走开。她在这一天可做的事是不过坐在灶下烧火。
鲁镇永远是过新年,腊月二十以后就忙起来了。四叔家里这回须雇男短工,还是忙不过来,另叫柳妈做帮手,杀鸡,宰鹅;然而柳妈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只肯洗器皿。祥林嫂除烧火之外,没有别的事,却闲着了,坐着只看柳妈洗器皿。微雪点点的下来了。
“唉唉,我真傻。”祥林嫂看了天空,叹息着,独语似的说。
“祥林嫂,你又来了。”柳妈不耐烦的看着她的脸,说,“我问你:你额角上的伤痕,不就是那时撞坏的么?"
“唔唔。”她含胡的回答。
“我问你:你那时怎么后来竟依了呢?"
“我么?……。”
“你呀。我想:这总是你自己愿意了,不然……。"
“阿阿,你不知道他力气多么大呀。"
“我不信。我不信你这么大的力气,真会拗他不过。你后来一定是自己肯了,倒推说他力气大。"
“阿阿,你……你倒自己试试看。”她笑了。
柳妈的打皱的脸也笑起来,使她蹙缩得像一个核桃;干枯的小眼睛一看祥林嫂的额角,又钉住她的眼。祥林嫂似乎很局促了,立刻敛了笑容,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的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
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
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 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菜,淘米。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的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 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 ”四婶慌忙大声说。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祥林嫂怎么这样了?倒不如那时不留她。”四婶有时当面就这样说,似乎是警告她。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怜俐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1.下列对《祝福》全文和节选部分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中多次写到祥林嫂眼神的变化,眼睛与其他肖像描写相配合,生动地表现了祥林嫂的遭遇和内心世界的变化。 |
B.不管祥林嫂的境遇多么悲惨,鲁镇照样是过新年,二者形成鲜明的对照,突出了祥林嫂处境的悲凉。 |
C.许多人对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这说明了众人的无聊、自私与冷漠。 |
D.选文最后一段通过“我”之口,交代了祥林嫂沦为乞丐的结局,表现了“我”对祥林嫂的同情和对四叔一家的不理解。 |
3.从选文看,造成祥林嫂悲剧的直接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
一汤陈
王琼华
裕后街有很多吃饭的馆子,好吃的菜也多,但裕后街有一句口头禅:吃遍整条街,不如喝口汤。这一口汤还得上“一汤陈”去喝。
“一汤陈”是一间馆子的店名。店子原来叫“陈八碗”,老板姓陈,祖上传承下来的“八碗菜”。细眼一看,都是他老家宴席上几碗有头有脸的菜,一时生意红火。陈八碗接手馆子时,裕后街吃饭的地方越来越多,他的店子被逼得不死不活了。
陈八碗只得把几个小工辞了。一个月后,掌勺师傅也走了。一天没两桌客,馆子养不起小工和掌勺师傅。陈八碗自己掌勺洗碗了。
这天傍晚,有个瓜脸女子上门,问:“老板,要小工吗?”
一天没半个客人来吃饭。陈八碗脱口:“你是老板,你要小工吧。”
瓜脸女子便往店门走去,她走了几步,又转过身说:“老板,点菜!”
“你,你吃饭——”陈八碗有点意外。
瓜脸女子点点头。“我第一次上馆子,好让你老板今天开个张吧。”
陈八碗心里不由一热。瓜脸女子点了一份青椒炒肉,他多抓了一把五花肉扔进锅里。炒好后,瓜脸女子说打包,拿回去给儿子吃。陈八碗便问了个明白。原来,瓜脸女子进城陪儿子读书,家底又不厚实,便想来城里最热闹的裕后街找份小工做一做。陈八碗一吁:“都不容易啊。”就在这时,八九个客人嚷嚷闹闹进来。瓜脸女人马上跟陈八碗进了厨房,帮他洗菜切菜。菜炒好后,她又把菜端上桌。陈八碗见她做事利落,一张笑脸,嘴巴爽甜,便跟她说:“你是一个带财来的人。行,就在我店子做点事吧。不过,工钱只能拿人家店子的一半。等生意好了,我再跟你加点。”
“好好好,谢谢老板!”第二天,瓜脸女子便来上班了。
但接连几天的生意又不太好了。这天晚餐,好容易才来了三四个客人。瓜脸女子见他们点菜差不多了,就说:“我们店子的汤更是一绝,不妨点一个汤。”
“什么汤?”有个胖男子问道。
“鱼头汤,这汤你们喝了觉得一般般,算我请客呗。”
陈八碗听到瓜脸女子这么一说,吃了一惊客。客人倒是很乐意,马上加了一份鱼头汤。不过客人结账时也没说什么,直接便把鱼头汤的账也给结了。
第二天中午,又来了十几个客人。带头的就是昨晚的胖男子。他跟朋友说:“今天,我请你们喝鱼头汤。如果这鱼头汤算不上是裕后街最好喝的鱼头汤,我今天就把盆里的鱼骨头统统吞下去!”
一碗鱼头汤让客人们喝得连声叫好,还追加了一大盆。很快,店子里的生意好了起来,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每拨客人第一个点的菜就是鱼头汤。陈八碗有点莫名其妙,这鱼头汤自己熬了那么多年,怎么突然招人喜欢上了?他尝了一口汤,惊呆了。这汤怎么比以前的好喝多了?鲜而不腻,回味无穷。呵,看来自己要走运了吧。
很快,他给瓜脸女子加工钱了。
第二年,陈八碗把店门口的“陈八碗”的招牌换了,取名“一汤陈”。这牌子一亮,店子的生意更加火爆。
这年冬,陈八碗上街买鱼头时滑了一跤,屁股上的骨头全裂开了,店子只好交给儿子去打理。
小老板走马上任的第一天,就把瓜脸女子辞了,理由就是一个,瓜脸女子年龄大了一点,有损店面形象。他又花大价钱找了几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来当服务员。
陈八碗一唏嘘,这店子他做不了主啦。
几年后,瓜脸女子来找“一汤陈”店子,结果发现,店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倒闭了。她敲了半天门,才见陈八碗拄着拐杖把门打开。瓜脸女子称,她儿子已在北京上大学,便想上门来答谢店老板前几年的帮助。
又问:“怎么馆子不开了?”
“你说奇怪不奇怪,你走后,这鱼头汤就没人喝了。我尝了一口,是不好喝了。我都把熬鱼头汤的方法一五一十传给了儿子,怎么汤就是不好喝了?”
瓜脸女子说:“老板,我不瞒您了。在鱼头汤里我加了两味中药粉末,鱼汤才特别好喝。放心好了,我奶奶传给我的秘方,不仅好喝,还补身子。”
“天呐,原来这样!”陈八碗才明白一切,又说,“当初多亏有你,谢谢你呀。”
没多久,“一汤陈”又开张了,顾客盈门,可老板换了,瓜脸女子做老板。不过,店名并没换。因为女老板也姓陈。她把陈八碗请来坐收银台,还开了很高的工钱。
女老板在鱼头汤里放了两味什么中药,至今仍是街坊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谜。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一汤陈”为标题,包含小说所述事实,瓜脸女子以一汤赢得口碑,同时告诉我们传统技艺不能丢。 |
B.老陈在给瓜脸女子炒菜时多抓了一把五花肉,这一动作描写表现了陈八碗对“瓜脸女子”给了他作为老板的自信,还特意在他店里消费行为的图报心理。 |
C.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叙述故事,这样既便于铺开情节,让作者自由把控,又将人物情感和作者立意交给读者感悟和体会,给读者更大的自由及阅读空间。 |
D.本文的语言通俗简洁,将大量的情境对话和叙述语言融为一体,构筑了小说的情节框架和故事内容,形成独特的叙事风格。 |
A.小说以瓜脸女子指称女主人公,故意隐去真实姓名,看似俚俗随意,其实是匠心独运,便于刻画像她一样有美好品德的底层民众的群像。 |
B.“陈八碗听到瓜脸女子这么一说,吃了一惊”,这既是他担心客人借故不付鱼头汤钱的表现,也是对瓜脸女子自作主张的不解和委婉的批评。 |
C.小说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陈八碗”由盛转衰,“一汤陈”起落易主,在情节设计和叙事策略上体现了作者的智慧构思。 |
D.“一汤陈”的倒闭有陈八碗摔跤致伤这一偶然因素,也有小老板经营理念不当、不善用人的过失,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缺少了撑起店子的熬汤绝招。 |
4.瓜脸女子与陈八碗身份的反转,体现了作品丰富的意蕴,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脸 面
朱成玉
老许年轻的时候,二人转唱得好,方圆百里小有名气,人称“铁嗓子”。他和村里几个爱唱爱跳的人合伙组了一个小剧团儿,挨个村子去唱。那时候老许已经娶了黑妞做老婆,可是他的心渐渐就野了,不在家里,就连黑妞生孩子他都没有在家。黑妞一共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却连抱都没抱过一下。
有时候忙不过来,很多演出都得推掉。那时候,谁家有个大事小事的,都以能请到老许的小剧团为荣。老许不是谁的面子都给。
老许人长得精神,却总是我行我素。家里的活儿都由黑妞一个人包了,黑妞倒也不恼。她总觉得,能找到老许这个多才多艺的人,她脸面有光。
老许觉得自己也算是半个知识分子了,不管咋的,会唱二人转,人也算风流倜傥吧,可是自己的老婆却是丑巴巴的,他总觉得很没脸面。
终于,老许提出了离婚。黑妞闹了很久,也换不回老许撒丫子跑掉的心。刚强的黑妞把孩子都留在身边,他净身出户,却也乐得逍遥。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有一天,他忽然就回来了,瘸了一条腿回来的。他瘸的那条腿,是被别人打的。村里有人说,老许铁定是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情,把人得罪了。
他变成了一个老头儿,精神头也没了,再没有人愿意和他在一起。
他就想到了回家,他以为他的家还在。是的,家还在,只是空了,空得只剩下悲凉。
黑妞也算对得起他了,知他迟早有一天会回来,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就把这房子给他留,他变得不爱言语,老了,他才知道什么是脸面。整天躲在自己的屋子里,怕见人。一个坏了名声的人,脸面就被撕破了。
他从别人口中得知,黑妞和孩子们现在过得很好,两个孩子都参加了工作,而且都是很体面的工作,一个是税务官,一个是检察官,他们都在城里住着高层。听着别人赞叹自己的孩子,他的心里既高兴又难过,难过的是孩子们所取得的成就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高兴的是,他觉得自己在孩子身上又找回了一些脸面。
他的脚一到下雨天或者下雪天,会钻心地疼,根本走不了路。“报应啊!”他捶着那条腿,一遍一遍对自己说。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屋子里冷得很。他无法走路,只能爬着去外面取了一捆柴火,然后爬着往灶坑里添柴火,总算把灶坑点着了。他会一次性做很多饭,然后每天就着咸菜吃剩饭,苟延残喘地活着,他却从没想到过死,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盼着什么。
愧疚像长了利齿的虫子,撕咬着他的心。他再怎么难过,也不敢给黑妞和孩子打电话。
而城里的黑妞也听说他回来了,却始终不肯去见他,孩子们也怀着怨恨,迟迟不肯原谅他。老许是在年三十死的,那天,他给自己包了点儿饺子,还喝了几口酒,然后就开始唱,一直唱到嗓子沙哑,邻居们听着,觉得瘆得慌,鬼哭狼嚎一般。
两个孩子时不时地会给他寄些钱来,但就是不肯见他一面。就算死,那两个孩子也没来坟上给他上过一炷香。
“不管咋样,总该要立块碑吧,那毕竟是你们的亲生父亲。”黑妞对两个孩子说。
两个孩子想了半天,终于决定请石匠刻一块碑。但是他们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能在碑上刻他俩的名字,因为他们俩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不想因为这个被人诟病的父亲而丢了自己的脸面。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交代老许的才艺和他对自己两个孩子的态度,这既为下文写他走红作铺垫,也为后面两个孩子不愿理他,老许最终孤独死去埋下伏笔。 |
B.从没想到过死的老许死在年三十,小说以万家喜庆的欢乐氛围反衬老许死时的孤独凄凉,既加重了老许的悲剧色彩,也谴责了人情的冷漠。 |
C.小说结尾写两个儿子听从母亲的话为老许立了碑,但却没有刻上他们的名字,这实际上暗示读者,老许因荒唐而失去的脸面至死也找不回来了。 |
D.从人性的角度看,黑妞是美好的,她与老许父子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从主题的角度看,黑妞这一形象也让读者于灰暗中得到了一点安慰。 |
3.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说是老许,有人说是老许的孩子们。请谈谈你的看法。
城乡简史
范小青
自清喜欢买书。买书是好事情,可是到后来就渐渐地有了许多不便之处,主要是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正好这时候,政府发动大家向贫困地区的学校捐赠书籍,自清清理出来的书,正好有了去处。捆扎了几麻袋,专门雇了一辆人力车,拖到扶贫办公室去,领回了一张荣誉证书。
时隔不久,自清发现他的一个账本不见了。自清的账本,有时候会超出账本的内容,基本上像是一本日记了。当自清打开旧账本的时候,总是一种淡淡的个人化的享受。最后他想到会不会是夹在旧书里捐给了贫困地区。
小王庄小学一个叫王小才的学生,拿到了自清的账本,带回家去了。账本是黑色的硬纸封皮,谁也没有发现这不是一本书,一直到王小才高高兴兴地把账本带回家去,交给父亲王才的时候,王才翻开来一看,说,错了,这不是书。原来校长将捐来的每本书贴上标号,然后学生抽号,结果王小才抽到了那本账本。王才生气之下,把自清的账本提过来,把王小才也提过来,说,你看看,你看看。王小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耷拉着脑袋,但他的眼睛却斜着看那本被翻开的账本,他看到了一个他认得出来但却不知其意的词:香薰精油。王小才说,什么叫香薰精油?王才愣了一愣,也朝账本那地方看了一眼。他也看到了那个词:香薰精油。
王才看这一页账本上的内容。这是2004年的某一天中的某一笔开支:午饭后毓秀说她皮肤干燥,去美容院做测试,美容院推荐了一款香薰精油,7毫升,价格:679元。毓秀有美容院的白金卡,打七折,为475元。拿回来一看,是拇指大的一瓶东西,应该是洗过脸后滴几滴出来按在脸上,能保湿,滋润皮肤。
王才看了三遍,也没太弄清楚这件事情。他竖起拇指,说,这么大个东西,475块
钱?王小才说,475块钱,你和妈种一年地也种不出来。王小才说,我好好念书,以后上初中,再上高中,再上大学,大学毕业,我就接你们到城里去住。王才说,那要等到哪一年。这本账本,将王才的心弄乱了,他看着站在他面前拖着两条鼻涕的王小才,忽然就觉得,这小子靠不上,要靠自己。
王才决定举家迁往城里去生活,他决定要做城里人了。
王才说走就走,第二天他家的门上就上了一把大铁锁,还贴了一张纸条,欠谁谁谁3块钱,欠谁谁谁5块钱,都不会赖的,有朝一日衣锦还乡时一定如数加倍奉还,至于谁谁谁欠王才的几块钱,就一笔勾“消”,算是王才离开家乡送给乡亲们的一点心意。
自清最后还是去了一趟甘肃。他也知道了自己的账本确实是到了小王庄小学,可是他来晚了一步,王小才的父亲带着他们全家进城去了。这一天晚上,自清在小旅馆里,借着昏暗的灯火,写下了以下的内容:“初春的西部乡村,开阔,一切是那么的宁静悠远,站在这片土地上,把喧嚣混杂的城市扔开,静静地享受这珍贵的平和。”
自清从大西北回来,看到他家隔壁邻居的车库里住进了一户外来的农民工家庭。这个农民工就是王才。王才做的是收旧货的工作,所以他和小区里的人很快就熟悉起来。
天气渐渐地热了,有一天自清经过车库门口,看到王才和他的妻子在太阳底下捆扎收购来的旧货,他们满头大汗,破衣烂衫都湿透了。自清忍不住说,师傅,车库里没有窗,晚上热吧?王才说,不热的。他伸手将一根绳线一拉,一架吊扇就转起来了,呼呼作响。王才笑了,说,我拣来的,到底还是城里好,电扇都有得拣。王才又说,菜场里有好多青菜叶子可以拣回来吃。自清想从前老话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但是现在的人不这么想了,现在背井离乡的人越来越多了。
王才和自清说话的时候,是尽量用普通话说的,虽然不标准,但至少让人家能听懂大概的意思。后来他们自己就用家乡话交流了,这些话,自清都没有听懂,但他听出了他们对生活的满意。王才自己也渐渐地养成了记账的习惯。王才记道:“收旧书35斤,净赚14元整。这些旧书是住在楼上那个戴眼镜的人卖的,听说他家的书多得都放不下了。我要跟他搞好关系,下次把秤打得高一点。”
一个星期天,王小才跟着王才上街,他们经过一家美容店,在美容店的玻璃橱窗里,王才和王小才看到了香薰精油。王小才一看,高兴地喊了起来,哎嘿,哎嘿,这个便宜哎,降价了哎,这瓶10毫升的,是407块钱。王才说,你懂什么,牌子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便宜个屁,这种东西,只会越来越贵。王小才,我告诉你,你乡下人,不懂就不要乱说啊。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账本将两个不同时空的人物和两种不同情态的生活纽结起来,使小说构思巧妙、结构严谨。 |
B.自清善良有同情心,从他在账本中记录香薰精油也能看出他有城里人的优越感。 |
C.城里人自清在乡村里“静静地享受这珍贵的平和”,而乡下人王才却拥抱了城市,这种错位增添了小说的戏剧感。 |
D.小说标题“城乡简史”,将个体的生活与时代发展的变化联系起来,丰富了小说意蕴,引发了读者思考。 |
3.小说用父子俩谈论香薰精油的价格和父亲训斥儿子的生活细节结尾,这样结尾有什么
作用?请简要分析。
油菜花中的墓地
刘慧
四月天,老李家的油菜田满是黄灿灿的景象,不论是赶着去田里的邻居,还是公路上忙着开车去城镇的路人都不禁停下来,“这几块田的油菜花开得可真密”,“收成估计不错,哪天去这家买油菜籽去”……
然而远望的那些人不知道,那花丛中还立着一块墓碑。农村把过世长辈的坟选在自家田里并不是多么稀罕的事。但旁人不知道,眼前这一片令人感叹的景象之前只是杂草横生的荒地……
老李家不是村里田地最多的人户,但李老汉却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种田好手,别人家油菜因为天降雨少愁得皱眉的时候,他早就挑着前几个星期储存的水去田里了;别人家果树在夏季只挂着几个瘪瘪果子时,他家树下早就有小孩蹦着扯树上的果子了,他也不小气,每次都和和气气地用钩子拉着树枝,让孩子们自己挑,他每次都会提前留些熟得好的。倒不是怕小孩子把他的果子都摘完了,只是他自家还有个宝贝疙瘩。
李老汉的孙子在省城读大学。虽然学校离家远,但是他都会抽时间回来看爷爷,毕竟爷爷是他最亲的人。在李老汉喜抱孙子的第二年,儿子就因为煤矿事故去世了,儿媳妇也因为家里实在太苦,留下几百块钱就走了。李老汉亲力亲为把孙子拉扯大,孙子也懂事,回家做完作业,忙着去帮爷爷把羊群赶回来;大雨之前,会去把喂猪的草垛弄平,免得爷爷下雨天麻烦。虽然别人家的孩子都在上辅导班,自己却在做着这些琐事,孙子的成绩也不曾落下。到了报考志愿的时候,也是因为家里负担太大而放弃了更好的选择。那天他跑到父亲的坟前哭得很伤心。也就是从那时起,李老汉觉得,再苦也要支持孙子。
到了大四,有的同学忙着考研,有的等着家里帮忙联系工作单位。看着室友总是早出晚归,李老汉的孙子犯难了:继续考研,家里的负担让他头疼;出去工作,自己的学历肯定争不过别人。
周末他回去看爷爷,坐在车上还在烦着考研、工作的问题。说巧不巧,正好碰见邻居王叔家的儿子王强,看着他手里买的名牌香烟,提的精装酒瓶,李老汉的孙子心里真是五味杂陈——小学时候考试从没及格,初中就没毕业的同学,现在混得比自己好的不是一点点。和他简单地闲聊了几句,知道他现在在做推销,因为业绩好工资噌噌地往上涨了几倍。
到了家,帮爷爷把那些琐事忙完便坐在院子里乘凉。不一会儿王强就提着东西过来了。
“爷爷在呢?”
“爷爷去二伯家了,一会儿就回来。
“我在车上给你介绍的那个事,你还是考虑考虑吧。
“我再想想。”
那以后,孙子回来的时候少了,但每次回来给李老汉买的不是名牌烟就是新衣服。每次问孙子哪儿来的钱,他都说是帮别人做家教挣来的。李老汉原本不相信,但看着孙子给自己看家长寄来的感谢信,真是高兴得不得了。自己也慢慢地把家后面的荒地给开出来,种些卖得俏的作物,给孙子以后成家存钱。那天雨下得特别大,李老汉赶着把最后一小块地弄出来,淋了一身雨。第二天,自己觉得头昏昏的,但他还是给该今天回家的孙子准备着他最喜欢吃的东西。然而那天,孙子没有回来,一天,两天,都没有回来。
三年过去了,李老汉的孙子回来,看见院子里长着比人高的杂草,失声大哭。
没有等到孙子回来的李老汉,在第三天就去世了。乡亲按照李老汉的意愿把他的坟选在那块还没开出来的荒地里,他还让村里人把自己仅有的积蓄交给孙子,直到李老汉闭眼的那一刻,嘴里都念着孙子。这都是后来二伯告诉的。听到这些,孙子悔恨不已,要是自己那时不被钱蒙混了眼,不去做那些违法的事,自己还会在爷爷跟前尽尽孝,不会让他老人家这么为自己操心。
那天之后,他用钱去买了很多的油菜籽和农业种植的书。一年又一年,荒地里的油菜花面积不断扩大……
今年四月,油菜花又开了。风来,油菜花随之弯腰,犹如李老汉在伸手抚摸一样。
金色的油菜花盛开时节,也是门源最动人的季节,逐花酿蜜的养蜂人,从四面八方云集到这里,从事着甜蜜的事业。
(选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一项是A.小说标题意蕴丰富,盛开的油菜花与凄凉的墓地对比鲜明,形成强烈的反差,自然引发了读者阅读的兴趣。 |
B.小说首尾都写了油菜田黄灿灿的景象,展现了故事发生的环境,渲染了喜庆的气氛,象征着人物乐观的性格。 |
C.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油菜花田因何会有一块墓碑,昔日杂草横生的荒地因何发生巨变,这都造成了悬念。 |
D.小说结构完整,首尾相互照应,结尾写养蜂人从四面八方而来,从事甜蜜的事业,进一步升华了小说主题。 |
3.有人说小说的主人公是爷爷,有人说是孙子。你同意哪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鸽
欧·亨利
陶柏蒙锁上公文包的时候,感到口干舌燥,他颤巍巍地伸手入袋,掏取香烟,觉得手在发抖。他站到窗口,俯视窗外中央公园的一片新绿,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内心的紧张,稍微缓和了一些。他那疲惫的眼睛,惶惑不决地注视着那个公文包,公文包里正装着他的命运,虽然他心里仍然矛盾,但是他到底还是那样决定了。片刻之后,他就将提着那个公文包,悄然离开这间办公室,一去不再复回,但是,他真不能相信,个人五十四年来的信誉,即将就此毁于一旦,因此他取出飞票来,困惑地审视着。
这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办公室里静寂无声。陶柏蒙的视线,迟缓地从大写字台移向红皮沙发,然后经过甬道、外室,停驻在魏尔德小姐桌面插瓶里的一束玫瑰花上,魏尔德小姐将和许多其他的人们一样遭受破产;这束玫瑰花,亦将被弃置于垃圾堆中。这似乎太霸道,太残酷;但是,有什么比自保更重要呢?即使是玫瑰,也长出刺来保护自己!他知道魏尔德小姐在爱恋着他,而且竭尽一个四十岁未婚女性的可能,在深深地爱恋着他。她供职于陶柏蒙信托公司已经十二年了,但是,他却不想放弃自己宁静的独身生活…… 他陷于沉思之中,不经意地把桌上的日历翻到了下礼拜,忽然间他从沉思中觉醒过来,发觉到刚才这些无意识的举动,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提起公文包,整整衣冠,悄悄走过玫瑰花旁,出门去了。
飞机要六点钟才起飞,正是醉人的春天,公园里的景致,灿丽锦簇;春阳透过丛林,疏落的影子交相辉映。远处,广场上空时有洁白的鸽子翩然起落。虽然到南美去颐养天年是他的毕生大愿,但却不曾想到这个愿望竟会实现得这么快!这完全是医生为他决定的,他回想起医生对他说:“一切取决于你自己如何调养, 享乐优裕,也许还能多活几年。”
他顺着公园漫步,手指被沉重的公文包勒得有些疼痛,但是心情却并不紧张,他和蔼地对一个巡逻警察古怪地笑笑,甚至想要拦住他,而且告诉他:“警察先生,我实在不如我的外表一般值得别人尊敬;我是个拐骗六百家客户的经纪人,我自己也和别人一样,对于我自己的行径感到惊奇,因为我一向诚实;但是,我在世之日已经无多,公文包里的钱财,足够我作最后的享用。”
路过一处玫瑰花丛,他又想起了魏尔德小姐。记得是在两个月以前,她怯怯地交给他一张三千元的支票,“陶柏蒙先生,请你把这笔款子替我投资好吗?”她忸怩地说,“我觉得我早就应该托付给你了。储蓄存款比较起来是最可靠的,而且自 1929 年以来,我一向对股票证券不大信任。”“魏尔德小姐,我很愿为你效劳,”他内心暗暗得意,“但是,你既然不信任证券,为什么又变了主意呢?”她低下头,羞答答地不做声,停了半晌才说:“是的,我在这里服务已经很多年了,亲见你为别人赚了许多钱……我相信托付给你是不会有什么不安的,万一不幸,我也不会有二话的。”
他提提精神,继续向前走去,哥伦布广场已经隐隐在望了。忽然,他看见路边蹲着一个人,那人的年纪,和他不相上下,也许比他还稍稍大一点,头上蓬着苍苍白发,衣衫褴褛,补丁斑斑。陶柏蒙放缓脚步,许多野鸽子正围绕着那个人飞舞,争着啄食他手上的花生;在他怀里,还露出花生袋子。从侧面看去,那个人很和蔼,很慈祥;但是满面皱纹斑驳,想是历经风霜使然。他看见陶柏蒙正在看他,就说:“可怜的鸽子哟!它们经过了漫长的严冬,自从飘雪以来,它们早就被人们遗忘了,我只要能买得起花生,不论气候多么恶劣,我都必定会来的;因为我不愿意让它们失望。”
陶柏蒙茫然地点点头,他盯着那个孤零零的人出神:“那个人这么穷苦,还肯把仅有的钱用来喂鸽子,那些鸽子信赖它们的穷施主……”
这个念头激起他五十四年来清白无瑕的自尊心,使他瞿然一惊,他忽然看见那些鸽子变成六百家嗷嗷待哺的客户,其中有几家是孤苦无依的老寡妇,靠亡夫留下的一点薄产,节衣缩食地活着,其中有一只鸽子 是魏尔德小姐。而他,就是那蹲在路边喂鸽子的人,至少在今天以前的那些日子里,他就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但是,他不但从来不曾衣衫褴褛,而且一向丰衣足食!羞恶之心,不禁油然而生,他回过头来,跑回公司,虽然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声音在讥嘲他重投樊笼,为人役使,太不聪明,但是他的意念趋于坚定。
此时,那个喂鸽子的人还在公园里:他茫然地环视四周,回过头来,看见一只肥美的鸽子正在他掌中吃得高兴。喂鸽人熟练地把它的脖子一扭,揣进怀里,然后站了起来。“朋友们,很抱歉!”他对四散飞舞的鸽子们温和地说:“你们知道,我也需要果腹呀!”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二段中“即使是玫瑰,也长出刺来保护自己”的含义是即使有美好德行的人也会在自己陷入困境时不择手段地保护自己。 |
B.小说安排魏尔德小姐因为陶柏蒙决定再投资这一情节,从侧面表现了陶柏蒙过去工作态度认真而受人尊重,从而补充了陶柏蒙的人物形象。 |
C.人生是由很多迷途组成的,面对迷途和疑惑,我们都需要强有力的精神来支撑和引导。陶柏蒙最终的选择源于他内心深处的恻隐之心和虚荣之心。 |
D.陶柏蒙将自己的客户想象成了嗷嗷待哺的鸽子,这一细节设计是作者的匠心所在,鸽子象征了善良、纯朴、弱小美好而易被扼杀的人或物。 |
抬头看见满天星
高二那年,我迷上了网游,和一帮哥儿们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拼得你死我活。
学校后面的小街,就是我们的大本营。那是网吧一条街,每到放学,就会涌进很多学生。校长在大会上反复强调:不能玩网游,禁止去网吧。可是,叛逆是青春最好的标志。我和其他很多人,就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去网吧。
我的成绩和我玩网游的等级成反比。“战场”上的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现实中的我,成绩倒数,精神萎靡。
高三的时候,重新分班,我和其他一些成绩倒数的人,被分到了一起。没人愿意接于这“烫手的山芋”,它被扔给了新来的老师袁小亮。
他是新分来的大学生,穿着运动装和跑步鞋,如果不是站在讲台上,他和下面的学生没什么两样。他自我介绍:我的业余爱好,玩网游。
一语既出,四下皆惊。这和那些淡游戏色变的老师,多不一样啊!他随意说起学生中正时兴的游戏,下面的人都愣了,连我这个自诩高手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才是绝对的高手。
“但是,游戏只是生活的调剂,绝对不是生活的重心。你们要是玩游戏,不学习,哼哼……”他故意把最后两个字拖得很长,大家都笑了。我也笑了,我笑是因为这个看上去还是个学生的老师,有什么能耐管住我呀。
开学刚一星期,我就心痒痒的了。那天晚上,没有班主任的课,我趁着晚自习上课前的时间,悄悄溜出了校门。我跑进一家网吧,找了机子,迫不及待地开始自己的“战斗”。
前进,受阻,进攻,胜利!我的心完全沉浸在胜利的狂喜中,那种虚幻的征服感,让我找回了在学习上失去的自信。我忘记了时间,只有手在机械地操纵鼠标,等到我想起看表的时候,已经是10点半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糟糕!寝室10点关门。这就是说,我回不去了。我的心有那么—下不安,可随即被游戏的紧张刺激所掩盖。我自我安慰:回不去正好,今晚就在这儿玩通宵吧。就这样,我心安理得地继续坐在电脑前。
周围的人渐渐少了,喧嚣的声音渐渐低了,空气也渐渐凉了。当一阵风吹过我暴露在短袖外的胳膊时,我竞打了一个寒战,这才发觉已然凌晨三点了。我的胳膊僵硬了,脖子也酸疼。可是眼睛还没离开屏幕。
就在我全神贯注之时,一股力量把我的鼠标打掉了,我的耳机也被狠狠地拽了下来。我—下子被对手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愤怒充溢了我的心,我扭过头,用全部的力气喊:你找……死——最后那个“死”字没有说完,我看清了面前的人——袁小亮。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脸色很差,紧张、气愤、无奈交织在一起,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难看。
我被他拉着胳膊,拖出了网吧。他走得很快,几乎要跑起来。我在后面,踉踉跄跄,只听见鞋子在地上擦出的声音。“袁老师,我错了。”我不断说着这句话,希望他能停下来。可是他不做声,仍旧飞快地走着。我惊异于这个斯文瘦削的人,哪里来那么多力量。
一直走到学校后操场,他才放开了我。我心想,他会狠狠打我几下,或者骂我几句。
他说:你看到了什么?
极深极深的夜,操场上所有的草都悄无声息。我只好回答:“什么也没看到。”
抬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
凌晨三点的天空,无比广袤,无比深幽。天空,蓝色的。我说。
睁开眼,再看!他的手。指向了某个地方。
顺着手指的方向,一颗星星,藏在了无垠的蓝色中,就好像宝石落在蓝丝绒上。
“你以为这真的是黑暗吗?它里面蕴藏的是光亮和希望。”袁小亮说,“你给我记住,哪有什么真正的黑暗,有的只是不愿抬起的头,和不肯睁开的眼。”
真的,天空好像—下子冒出了无数的星星,隔着遥远的距离,它们不断闪烁着。
我和他坐在操场上,听他讲自己的16岁,那叛逆而嚣张的日子,分明是另一个我。
我终于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走过那段逼仄的道路,都要在无数次跌倒后站起,都要在看似黑暗的天空,苦苦找寻。也许有疲惫、惶惑、绝望,但请抬起头。睁大眼睛,坚守信念。
你看,你看,那满天的星。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高三的时候,重新分班……”一段既承上,又启下。承上是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成绩差、而被分到差班,启下则是引出了主要人物袁小亮。 |
B.袁小亮出场几乎完全是一副学生打扮,而他介绍自己读中学时也是一个网络游戏高手,这样塑造人物形象对于情节的发展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
C.小说的环境描写虽然并不多,但对夜景的描写却很有表现力,“凌晨三点的天空,无比广袤,无比深幽”,只言片语,就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
D.本文的取材切中时弊,选取当今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而难以拔的普遍现象,表现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健康发展而担忧的主题。 |
3.从小说的结尾来看,最后班主任袁小亮应该是说服了“我”不再迷于网络游戏了。试分析袁小亮能说服“我”改邪归正的理由。
诗与人的随想
梁衡
①人类社会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我们常将它比作历史长河,而每个人都是途中搭行一段的乘客。每当我们上船之时,前人就将他们的一切发现和创造,浓缩在书本中,作为欢迎我们的礼物,同时也是交班的嘱托。由于有了这根接力魔棒,所以人类几十万年的历史,某一学科积几千年而有的成果,我们便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其掌握,从而腾出足够的时间去进行新的创造。因此,历史愈久,文明积累愈多,人和书的关系就愈紧密相连。
②书籍是平行于物质世界的另一个精神世界,它不仅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更使人们获得了极大的精神自由。作为物质的人,正常人刚生下来是没有任何疾病的,一张白纸,生机盎然,傲对世界。以后就灾病渐起,有一种病就减少一分活动的自由。作为精神的人正好与此相反。他刚一降生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迷蒙蒙,怯生生,茫然对世界。于是就识字读书,读一本书就获得一分自由,读的书越多,获得的自由度就越大。哥白尼一生研究日心说,备受教会迫害,到晚年生活困顿,双目失明,举步维艰,但他终于完成了划时代巨著《天体运行》。到去世前一刻,他摸了摸这本刚出版的新书欣然离开了人世。这时,他在天文世界里已获得了最大自由,而且还使后人也不断分享他的自由。
③读书之后还要实践。这里又用到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脚下不踏一梯,你的实践又能走出多远呢?古话说:读书明理。谁掌握了真理谁就掌握了世界。读书给人最大的智慧。爱因斯坦在伽利略、牛顿之书的基础上,发现相对论,物理世界一下进入一个新纪元。马克思穷读了他之前的所有经济学著作,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指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一下子就开辟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新纪元。一个人只有当他借助书籍进入精神世界、洞察万物时,他才能跳出现实的局限,才有了时代和历史的意义。
④我们作为一个历史长河中的旅人,上船时既得到过前人的赠礼,就该想到也要为下一班乘客留点东西。一个人读懂了世界,吸足了知识,并经过了实践的发展之后,才可能写出属于他自己而又对世界有用的东西。这样他才真正完成了继承与超越的交替,才算尽到历史的责任。写作不是抄书,你得把前人之书糅进自己的实践,得出新的思想,如鲁迅说的吃进草,挤出牛奶与血,这是一种创造。我们不妨把每个人留给这个世界的文章或著作,算作他搭乘历史之舟的船票,既然顶了读书人的名,最好就不要做逃票人。这船票自然也轻重不同,含金量不等,像《资本论》或者《红楼梦》,那是怎样一张沉甸甸的票据啊。
1.第①段的主要观点是第③段阐明了
2.分析第②段中哥白尼的例子有何作用。
3.第④段画线的句子语言形象,耐人寻味。请说说句中草和牛奶与血的含义。
4.未删节前,作者在第③段中还提到读书人最勇敢,你怎样理解这句话?请结合自己平时的阅读积累进行论述。
当表
董益新
这是江南一个春雨淅沥的夜晚,小镇狭长的弄堂里两个黑衣人一闪而过,在一处高宅大门前停了下来,黑夜里响起轻轻的叩门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条小缝,吴掌柜提着风灯,半张麻脸从门缝里露了出来:“你们找……”话未说完,风灯已“啪”地掉到地上,大门随即关了个严实。
满脸大胡子的黑衣人举手便要擂门,另一名清瘦的黑衣人赶紧按住他的手,压低声音说:“你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大胡子应了一声,便蹲了下去,不再说话。
吴老爷正在书房里看着《朱子家训》,刚沏的明前茶冒着氤氲的香气,书房的正墙上挂着一幅吴老爷自己临摹的大字:难得糊涂。吴老爷见吴掌柜跌跌撞撞闯进来,便皱皱眉头,问:“什么事?”
吴掌柜结结巴巴地说道:“又来了,老爷,又来了……”
“谁?”
“昨天来过的那个大胡子又来了。”吴掌柜说完,赶紧用衣袖揩了揩额上的汗珠。
吴老爷“哦”了一声,旋即问道:“来了多少人?”
吴掌柜说:“两个人。”
吴老爷站起来,在书房踱起步来。
昨天也是个阴雨天,酉时未至,天已落黑。当铺刚要打烊,一个穿黑衣的大胡子却像风一样闪了进来。大胡子熊腰虎背,鼓鼓的腰间扎着条腰带,一进当铺,就掏出一块鎏金怀表。吴掌柜一见,顿时眼睛一亮,循例问道:“您贵干?”大胡子伸出拇指和食指,在吴掌柜面前一亮。吴掌柜吃了一惊,赶紧问道:“当多少?”大胡子还是不说话,伸出一只手晃了一晃。吴掌柜说:“这个数目,得老爷作主,先生里间请。”吴老爷看看大胡子,又看看鎏金怀表,转身对吴掌柜点了点头。须臾,吴掌柜端来一个托盘,托盘里码着五叠大洋,一叠十块,正好五十。吴老爷又把鎏金怀表往盘里一放,一起推到大胡子跟前。大胡子正要开口,吴老爷却摆摆手,说:“这钱是我捐的。天黑路远,壮士快走吧。”大胡子呆了片刻,弯下腰去,向吴老爷鞠了一躬,转身消失在夜雨中。吴老爷想起昨天的事,喃喃自语道:“守分安命,顺时听天……”忽然,吴老爷停了下来,对吴掌柜说道:“请!”
俄顷,两个黑衣人跟着吴掌柜鱼贯而入。吴老爷连忙起身让座,问:“两位壮士夜深而来,必有要事,还望直言相告。”清瘦的黑衣人欠欠身,说道:“吴老爷,我们是专程向您道歉来的。”说罢,从怀里掏出一块怀表,把它放到吴老爷跟前。
吴老爷一看,正是昨天那块鎏金怀表。吴老爷微微一笑,把怀表推还给清瘦的黑衣人。吴老爷指指大胡子,说:“昨天,我已说过,那点银元是老朽自捐的。”
清瘦的黑衣人说:“昨天,我是让他来当表,没叫他来募捐。这表是我去国外留学时买的,跟我十多年了,还好使。”清瘦的黑衣人说罢,又把怀表推到吴老爷跟前。
吴老爷连忙说道:“壮士误会了。老朽开当铺三十多年,多少长了点见识,这法兰西共和国的名表,少说也值一百多个大洋。你们打鬼子除汉奸,老朽早有耳闻,只恨认捐无门。”
清瘦的黑衣人见吴老爷依然不收,便说道:“村有村规,国有国法,部队有部队的规矩,如果您不收,我岂不带头坏了规矩?望您成全。”
清瘦的黑衣人说罢,长身而起,又是长长的一揖。吴老爷问:“壮士是……”
清瘦的黑衣人欠身答道:“在下姓何,单名一个冲字。”
吴老爷一听,赶紧站起来:“原来阁下就是让鬼子闻风丧胆的何大队长,老朽有眼不识泰山啊。如此说来,这怀表我更不应该收了,你打鬼子用得着。”吴老爷说完,又把怀表推到何大队长跟前。
何大队长见吴老爷决意不收,便站了起来:“吴老爷美意,在下心领了,失礼之处,还望多多海涵。我们后会有期。”何大队长伸手抓起怀表,往吴老爷手里一塞,转身与大胡子飘然而出,瞬间消失在茫茫黑夜中。
转眼到了秋天。这天哨兵忽然给何大队长送来一个包裹,说是一个满脸麻子的人送来的。何大队长拆开一看,包里都是部队急需的药品,其间还夹杂着那块鎏金怀表和一封信。信上写道:
何大队长台鉴:鬼子占我河山,杀我同胞,毁我村舍,老朽之当铺也被掳掠一空矣!我六尺男儿必手刃之而后快,然老朽老矣,空负报国之心。明日,有一队鬼子要来镇上运粮,镇南塘西桥乃粮队必经之地,望何大队长务必奔袭之。此表暂作定金,日后老朽另当重谢!
何大队长看罢来信,在桌上重重地擂了一拳,大声地叫道:“好!”
(摘编自《短小说》)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并没有直接介绍出场人物而是用“黑衣人”代称,两个“黑衣人”在阴雨之夜拜访,增加了人物的神秘感,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小说中的鎏金怀表是一个重要的道具,作为线索贯穿整篇小说,最后怀表被当做抗日的定金支持了抗日,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有重要作用。 |
C.小说语言很有特点,既有口语又有书面语,吴老爷与何大队长的对话使用了不少书面语,说明何大队长不仅能打鬼子,还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
D.小说运用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方法塑造了吴掌柜的形象,用吴掌柜开门禀报时的“慌”,反衬吴老爷并不把黑衣人放在心上。 |
3.你认为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是吴老爷还是何大队长?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