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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55 题号:11070266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惹祸的大衣

   

这天,我坐了八个多小时火车,天快黑时,终于到了青石镇。我给镇医院的院长打电话,院长十分抱歉地说,院里唯一的面包车坏了,不能及时来接我,让我打车去医院。

在这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根本看不到出租车的影子,只有零星几辆跑出租的人力三轮车。到了这种穷乡僻壤,我只能入乡随俗,将就了。我坐到车上,告诉车夫把我送到镇医院。车夫是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一脸的络腮胡。

大胡子“呼哧呼哧”蹬出几里路后,发现我缩成一团,问道:“妹子,你是不是很冷?”我笑笑说不冷。“你穿的那么少,还说不冷,你的声音都发抖了。俺穿的多,脱一件给你。”说完,大胡子便把身上穿的一件灰色呢子大衣脱下来,递到我面前。

我边感谢边把大衣穿上了身,顿时便感觉暖和起来。一件大衣一下子拉近了我和大胡子之间的距离,我主动和他唠起了嗑。可聊着聊着,我就发觉情况有些不妙,大胡子有些心猿意马,眼睛总盯着我的胸口,看得我有些窘,有些紧张。我赶紧裹紧大衣,双手抱在胸前。大胡子好像看出我有所警觉,收敛了一些,不再直勾勾地瞅,而是用两眼的余光偷窥我的胸口。这下,我心里更害怕了,如果这大胡子不是好人,这荒山野岭的……我越想越害怕。不行,说什么也不能束手就擒,得想办法脱身。

拿定主意后,我叫大胡子停车,说要下车方便一下。大胡子把车停了下来,我下车后,直奔路边的小树林,见大胡子没跟上来,我心里暗喜,马上撒腿就跑。跑出没多远,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头一看,妈呀,大胡子追上来了!老天,大胡子真是色狼!我拼命地跑起来,边跑边喊“救命”。大胡子追得更紧了,边追边喊“站住”。

我跑出小树林,眼前出现一条几十米宽的河,由于刚下过雨,河水很急,很浑,看不清深浅。情况危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下子跳进河里,河水比我想象的要深得多,岸边的水已经到我的胸口处。

跳到河里我才发觉身上穿着大胡子的大衣,很笨拙,不好游动,于是,我慌忙脱下大衣,扔到河里,开始往河对岸游。这时,大胡子也跳进河里。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追我,而是朝漂向下游的大衣游去。

我正高兴,突然,双腿开始抽筋,不听使唤了,身子开始往下沉。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大胡子听到我的呼救后,赶紧掉头向我游来,几下便游到我身边,抓住我的衣服,把我拖上了岸。

上岸后,我像虚脱了一样,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而大胡子表情复杂地瞪着我,我心里害怕极了,刚要开口求大胡子不要伤害我,谁知他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边哭边气呼呼地埋怨我:“你这个妹子,好端端的,你骗俺干吗?跑什么呀!害得俺……俺的大衣被水冲跑了……”

第二天上午,我如约准时走进手术室,为两名患者做了手术。走出手术室,我到休息室休息,突然,隔壁房间传来院长跟一个男人的对话。

院长说:“我跟你说,人家是我们从省城大医院请来的专家,大老远地跑到咱们这里来,真的很不容易。你放心,专家做手术绝对有把握,肯定能治好你妻子的病……你们家属应该对专家表示感谢……”

那个男人回答道:“院长,谁有粉不想往脸上抹?不是俺不想表示,只是俺现在手上真的没钱。本来,昨天,俺从砖厂老板那里预支了两千块钱。回家的路上遇到个妹子,看她挺冷的,俺就把大衣脱给她穿。衣服穿到她身上后,俺才想起来两千块钱在大衣兜里。俺有点不放心,可又不好明说,就偷偷瞅着,谁知让那妹子误会了。她拼命地跑,俺也误会了她,使劲追……结果,她把俺的大衣扔到河里,大衣被河水冲走了,两千块钱也没了……”

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走出休息室,来到隔壁的房间,说:“院长,请你去安排一下,我要马上给这位大哥的妻子免费做手术。”

院长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走出屋子。

由于我戴着手术帽和口罩,大胡子没有认出我,他万分感激地说:“大夫,太谢谢您了!您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夫……”

听了大胡子的话,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不配做大胡子说的“好大夫”,但以后,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大夫……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大胡子”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了“我”,眼睛却总盯着“我”的胸口,这让 “我”倍感紧张,为下文“我”的“逃跑”做铺垫。
B.这件“惹祸的大衣”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正是这件大衣引出了误会,“大胡子”怕丢钱,“我”感到不安全,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
C.这篇小说借助“大胡子”这一形象,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对“大胡子”的歧视,也传达了作品的深刻意蕴。
D.这篇小说讲述的是“我”与“大胡子”发生误会的故事,既写出了普通民众的辛酸,也引发了我们对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信任危机的深刻反思。
2.小说设计大衣被水冲跑这一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的主人公是“大胡子”还是“我”?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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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撞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追究责任,让他赔偿损失。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2019-03-08更新 | 164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用不少篇幅交待代写行当的摊位位置、具体工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做了铺垫。
B.小说插叙了淮安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家乡亲友的情节,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含蓄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表现了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了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是淮城人的情结,使小说具有了浓郁的民俗民情和地方色彩。
2.代写冯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结合文中内容分析。
3.“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019-03-01更新 | 4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的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个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机灵地回答道:“你到那去吗?”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吗?”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在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地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纸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到这幅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是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吗?”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和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注】纱利: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而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泰戈尔长于细节描写。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华贵的红绸衣,这一变化体现了敏妮的成长,也使她与拉曼关系的变化顺理成章。
D.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如关于“公公”的玩笑三次出现,自然而巧妙地串联了全文,也使故事读来分外动人。
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另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从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2021-08-23更新 | 6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