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
[俄]契诃夫
记得还是在做中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学生的时候,我和爷爷到顿河区罗斯托夫去。那是八月里的一天,天气闷热,令人烦闷不堪。由于热、干燥,以及把尘雾吹到我们身上的热风,眼睛困得睁不开,嘴巴发干;不想看,不想说,不想思索,当那睡意蒙眬的车夫乌克兰人卡尔波扬鞭打马,鞭子甩到我的制帽上的时候,我既不抗议,也不出声,只是从半睡中清醒过来,无精打采地瞥一眼远处透过烟尘能看到的村庄。我们停在亚美尼亚的一个大村庄巴赫契——萨拉赫爷爷熟识的富裕的亚美尼亚人家里——喂马。
在这个亚美尼亚人的房间里,没有漆过油漆的木墙啦,家具啦,红褐色的地板啦,都散发出一股被太阳晒过的干木料的气味。无论你往哪儿看,到处是苍蝇、苍蝇、苍蝇……爷爷和亚美尼亚人正在谈论放牧啦,牧场啦,羊群啦……听着他们俩嘟嘟囔囔的谈话声,我开始对草原、太阳、苍蝇等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亚美尼亚人不紧不慢地走进门厅,喊叫道:“玛霞!过来斟茶!你到哪儿去啦?玛霞!”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走进屋子,穿一身普通的花布连衣裙。她洗碗、斟茶的时候,背对着我站着,我只看见她腰身纤细,光着脚丫,裸露的小后脚跟被下垂的长裤脚盖住了。
主人请我过去喝茶。我坐到桌旁,姑娘给我斟了一杯茶,我看见她的脸,忽然感到,仿佛有一阵清风掠过我的心灵,把一天来的种种苦闷和灰尘通通吹散了。我看见了一张在青天白日下或梦里神游时从未见过的俏丽无比而神韵非常的脸。正如理解闪电一样,我一下子便意识到了:我面前站着个美女。
我敢起誓,玛莎,或照她父亲的叫法,玛霞,是真正的美女,但我不能证明这一点。往往有这种情况,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
并非只我一个人发现那亚美尼亚姑娘美。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随即问道:“这是你的女儿吗,阿维特·那扎雷奇?”
“女儿!这是我女儿……”主人回答说。
“多好看的闺女呀!”爷爷称赞说。
亚美尼亚姑娘的这种美,艺术家或许会称作古典的或端庄的吧。也正是通过对这样的美的观察,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才会使人深信:您见到的容貌是端正的。头发、眼睛、鼻子、嘴、脖子、胸脯以及青春肌体的每一个动作,都交织在一起,融会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的旋律,在这旋律中大自然的音韵不差一个音符。您完全觉得,一个理想的美女就应该有玛霞那样笔直而略微凸起的鼻子,那样大大的黑眼睛,又黑又长的睫毛,那样令人神魂颠倒的目光,她那黑黑的卷发和眉毛,就像翠绿的芦苇依恋静静的小溪,飘拂在温柔而白嫩的额头和面颊上。您看着她,不由自主地便会产生一种愿望,即跟玛霞说点什么,说点极愉快、真诚、美丽得跟她本人一样美丽的话。
对这种美,我的感受却很怪。玛霞在我心中激起的不是欲望,不是欣喜,不是快乐,而是一种愉快却痛苦的忧伤。这忧伤飘忽不定,朦朦胧胧,像一场梦。不知什么缘故,我为我自己,为我爷爷,为那亚美尼亚人感到惋惜,我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我们几个人都失去了对生活来说很重要、很必要的东西。爷爷也忧愁起来。他已不再谈起牧场和羊群,而是默默不语,若有所思地望着玛霞。
喝完茶,爷爷躺下午睡了,我走出屋子,坐在台阶上。我坐的台阶被晒得滚烫;太阳把我的头、胸、背晒得火辣辣的,可我并不以为怎样,我只觉得我身后的门厅里和房间里有一双赤脚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窸窣的声音。收拾完茶具,玛霞跑下台阶,我身边像有一股轻风吹过,然后她又像鸟儿一样跑进了一间被熏黑的小房里(大概是厨房),从那里飘出了烤羊肉的香味和亚美尼亚人的说话声。她在黑暗的门道里消失了,不大工夫玛霞在门口露面了,厨房的热气弄得她满脸通红,她肩膀上扛着一大块黑面包;面包很重,她便优美地拱起腰身,穿过院子跑到打谷场,跳过篱笆,钻进残麦秸金色的云雾,消失在大车后边。
她极其美丽的身影越是经常在我眼前闪现,我便越感到忧伤。我为自己、为她、为乌克兰人感到遗憾,她每次穿过谷壳的云雾向大车跑去的时候,乌克兰人总要满怀惆怅地目送她。或许这是我对美丽的嫉妒吧,或许我为这女孩不属于我,也永远不属于我,对于她是个陌生者而感到遗憾吧,或许我隐约感觉到她的罕见的美是偶然现象,毫无用处,就像大地上的一切没有永恒一样,或许我的忧伤是人在观察真正的美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吧,只有天才知道!
两三个钟头之后,我们坐上大车,走出院子。我们坐在车上,都一声不响,仿佛在互相怄气似的。远远地可以看到罗斯托夫和那希切万了,一直默默不语的卡尔波突然回头看了看,说道:“亚美尼亚人的那个女孩真讨人喜欢!”他朝着马背抽了一鞭子。
(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集中笔力从正面描写了一位有着姣好容颜、美妙身材、优雅气质的美女,这样的构思更能紧扣题目。 |
B.“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这句话表明,美是只可意会的,对美的感受因个体的不同而不同,这正好体现了作者的创作意图。 |
C.“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这句话是为了说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受年龄、身份的限制。 |
D.“我”是贯串小说的线索式人物,作者主要通过对“我”的心理描写,展现“我”对美的感受,在“我”的心里,玛霞就是美的化身。 |
E.小说主人公玛霞不仅外貌“端正”“美丽”,而且她身上洋溢着一种由内而外的干净、清纯、明丽的美,这正是“美女”摄人心魄的魅力所在。 |
3.小说开头两段的环境描写有何特点?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4.日本作家川端康成曾说:“美与悲伤的意思是相通的”。这篇小说在表现美的同时,也透露出淡淡的忧伤,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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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
明晓东
街上喧闹声传来时,王仁甫在医心堂和白忠孝对坐品茗。听着外面日本兵叽里咕噜的叫喊声和皮靴重重敲击青石板街道的声音,白忠孝的手一阵颤抖,绿莹莹的茶汤淋湿了面前摊开的医书。白忠孝长叹一声,这群蛮夷又在抢掠了,这日子啥时才是个头呢?
王仁甫侧了身子仔细听了听,依旧低头无语。
二更天时,急促的拍门声响起,王仁甫轻轻拉开门,闪进两个人影,其中一个受伤者被另一个人拖了进来。王仁甫扶伤者躺下,端起油灯仔细查看,白忠孝拉过王仁甫,悄悄地伏在耳边说,师兄,怕是青龙山游击队的吧,日本人追究起来,咱俩可就没命了。
王仁甫看了师弟一眼说,伤者必救,这是师父的规矩,你不记得了?
白忠孝就嗫嚅着退到一边,心惊胆战地听听窗外的动静,不再说话了。
王仁甫先是取下墙上的皮囊,捻起一枚银针,在麻油灯上燎过,然后扎进伤者的穴位。片刻,汩汩流血的伤口便止住了血。王仁甫伸出一只手一点一点地捏着,把碎裂的骨头复位,再敷上草药,揩掉头上的细汗,牵出后院的骡子,套上车扶伤者躺了上去,目送两人在黑暗中离去。
翌日,门外飘起了膏药旗,日本兵长驱直入,把医心堂翻了个底朝天,然后抓走了一旁瑟瑟发抖的白忠孝。不几日,人们经常看到白忠孝点头哈腰地围着日本鬼子大队长宫本一郎转来转去,才知道白忠孝医好了宫本的头痛病,成了日本人的军医。
白忠孝带着宫本走进医心堂的时候,王仁甫正捻着他的宝贝银针,一枚一枚地仔细看着。宫本一郎进门就喝退了身边的随从,双手抱拳说,久闻王先生神针大名,今日总算有幸目睹了。王仁甫随意一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宫本也不客气,单刀直入地说,听贵师弟白先生说,令师曾传针灸秘术于你,可否让在下看看?
王仁甫正色道,中华医术博大精深,乃我民族之瑰宝,岂容异族觊觎?先生死了这条心吧!
然后拱了拱手,算是送客。
宫本一郎沉下脸来说,仁甫君再好好想想吧。说完,带着手下走了。
过几日,白忠孝独自一人来了,劝王仁甫投靠日本人。白忠孝告诉王仁甫,宫本怀疑青龙山游击队长刘一飞当日受伤是他救的,就这一条足以杀了王仁甫全家。白忠孝还说,宫本有头痛病,一高兴或是一发怒就头痛得满地打滚,要不是念在王仁甫的神针可以救他,早就抓了王仁甫进日本人的大牢了。
王仁甫笑了笑说,咱俩师出同门,你就可以治他,而且可以凭着手艺尽享日本人的荣华呀。
白忠孝拉着王仁甫的手说,师兄你明知我的针灸术不如你,我只能治得了宫本一时呀。
王仁甫拍拍白忠孝的手说,好吧,你坐下,我把师父的针灸术教给你,你就可以治好宫本一郎的病了。白忠孝坐在椅子上,王仁甫捻起一排银针,悉数刺入白忠孝头上,片刻后取下,对白忠孝说,这神针之妙就在于针的深浅不一,深一毫则当场毙命,浅一毫则治不了根本,师弟切记啊。
七日后,宫本头痛病再犯,白忠孝依着师兄传授之术,将银针一一刺入宫本的胖脑袋,片刻间宫本只觉得神清气爽,而扎完针后白忠孝却颓然倒地,再无气息。宫本挥挥手,让手下将白忠孝拖到荒野弃尸。自此,宫本的头痛病也不再犯了。
再说白忠孝被扔在荒野,被青龙山游击队发现竟是当日救过队长的先生的师弟,就抬上了山准备找个地方掩埋,岂料一锨土下去,白忠孝却长出了一口气醒了过来。活过来的白忠孝不敢说自己帮过日本人,就留在了游击队给伤员治病。
几个月后,宫本一郎指挥手下围攻青龙山,游击队已经弹尽粮绝,眼看着青龙山就要被攻下。宫本手舞军刀大笑,正指挥着日本兵最后冲锋的时候,突然觉得头皮一麻,头痛病又犯了。宫本丢了军刀,捂着脑袋直挺挺地倒下去,一蹬腿死了。
游击队乘机反攻,全歼了日本鬼子。游击队员不解,没人击中宫本,宫本却自己死了,只有白忠孝不语,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医心堂再次开张的时候,日本人已经投降。王仁甫端坐在草药味弥漫的大堂里,白忠孝也进来了。白忠孝进门就跪在王仁甫面前说,师兄,我没能遵从师父教诲,帮了日本人,害了别人也差点害了自己呀,要不是师兄扎我几针,恐怕我已是罪人了呢。见王仁甫不语,白忠孝又说,你扎我我再扎宫本,一样的针法,咋就治死了宫本呢?
王仁甫哈哈一笑说,宫本病在身上,一针刺进神经止住痛疼,再一针刺出脑血管微疵,欣喜若狂自会出血而死;而你身虽无病却病在心神,一针刺你灵魂出窍,再一针刺你回归正道,是为医心啊。白忠孝跪地不起,王仁甫双手搀起白忠孝说,心已归正,就忘记过去,我教你师父的神针绝技吧。
自此,医心堂名震省内外。
1.下列对这则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错误的一项是( )A.白忠孝独自一人来劝王仁甫投靠日本人,因为他担心师兄的生命安危,又希望师兄能与他一道享受日本人赏给的荣华富贵,过上太平日子,但也不排除受到日本人的唆使,而且,他如果能说服师兄王仁甫,在日本人面前也好交差 |
B.游击队员们不明白宫本为何突然倒地身亡,只有白忠孝不语,因为他知道宫本的死是师兄传授的针法导致的,不想被人知道他为日本人诊治的事情。 |
C.小说语言自然而简练,用词准确而形象,如“捻起一枚银针,在麻油灯上燎过,然后扎进伤者的穴位”中的“捻”“燎”等动词的使用贴切而生动。 |
D.小说大量地运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法,刻画了王仁甫与白忠孝两个形象,展现了他们不同的思想性格和精神面貌。 |
3.小说的标题为“医心”,王仁甫的医馆名为“医心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医心”的理解。
阿芳的灯
王安忆
走在那条湿淋淋的小街上,家家门户紧闭。雨滴敲在水泥路面上,滴滴答答,空寂的街上溅起回声。
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家家户户半启着门,老人在门前择菜,小孩在门前嬉闹。
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我走过这里,无心地回头,望见一扇大敞的门里,似乎已经是午饭以后很久了,可是桌上依然杯盘狼藉。一条壮汉横在竹榻,睡得烂熟,苍蝇停在他的脸上,十分安然的样子。一个老妇人,像是壮汉的母亲,背着门在踩一架沉重的缝纫机,粗钝的机器声盖住了汉子的鼾声。满屋都是叫不出名目的破烂东西,我甚至嗅到了一股腐臭味,于是便扭回头,走了过去。
后来,我开始一日三回地在这条街上往来,因为我搬进新居,上班需从这里走过。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这街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水果摊。摆在临街的一扇窗下。摊边坐着一个女孩,留着日本娃娃式的头发,浓浓的刘海儿罩着活泼泼的眼睛,面容十分清秀,只是略显苍白,可是,唇却有天然的红润。她穿的也是红颜色的衣服,一朵红云似的停在黄的梨、青的苹果、黑色的荸荠旁边,静静地看一本连环画或是织一件不仅限于红色的毛衣。如有人走过,她便抬起半掩在乌黑的额发后面的眼睛,如那人迟疑了脚步,她就站起来,静静地却殷殷地期待着。很少有人会辜负这期待。
有一次,她见我过小迎上来:“今日的哈密瓜好得很,昨晚才从十六铺码头进来的,虽然贵了一些,可是划得来的。”
我没买哈密瓜,而是挑了几只苹果。我看见她举秤的手是一双极大的手,关节突出,掌心有些干枯。她的脸却是极其年轻的,脸颊十分柔滑、白晳,眼睛明澈极了。她称好苹果,用一个极小的电子计算器算账,粗大的手指点着米粒大小的键钮。数字显现了,她爽快地免了零头,帮我装进书包。
天黑以后,这里的生意便忙了许多,除了女孩,还有个男人在帮忙,听他叫她阿芳。我猜想这个男人是她丈夫,可又觉得她委实太年轻,远不该有丈夫。有一日,我忽然觉得阿芳有些异样,来回走了几趟,观察了几遍,才发现她的腰身粗壮了,显然有了身孕。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很惋惜似的,又很感动。再看他们这一对,也觉得颇为美好。他结实健壮,而她清秀苗条,叫人羨慕。他干活不如阿芳利索,态度也欠机灵,可是,对人的殷切却是一样的。
有一日,我问她:“水果是谁弄来的呢?不会是你自己吧。”
她说:“是我男人。他下班以后,或者上班以前,去十六铺。”
“那么执照是你的了?”我问。
是的,我是待业的嘛!”她回答,脸上的孕斑似乎红了一下,我便没有再多问。
有了阿芳和她的水果摊,这条街上似乎有了更多的生机,即使在阴霾的日子里。
后来,水果摊收起了,大约是阿芳分娩了。这条街便格外地寂寞与冷清了。阿芳的门关起来了。关起来的门,如同汇入大海的水滴,退进那一长排、面目如一的门里。我竟再也不记得哪一扇才是阿芳的门。偌大的世界中,一个小小的阿芳,又算得上什么?几个来回以后,我便也淡忘了。
一天傍晩,我忽然看见了阿芳。她依然是罩到眼睛的刘海儿,眸子明亮,皮肤白晳,穿了一件红花的罩衫,安然地守着一个色彩缤纷的水果摊。她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有着和她一样鲜艳的嘴唇,看上去是那样惹人喜爱。她似乎并没认出我,用一般的热切的声音招呼:“买点儿什么吧。”
我挑了一串香蕉,她将孩子放进门前的童车里,给我称秤。我看见她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粗大的赤金的戒指,发出沉甸甸的微弱的光芒。
从此,这里又有水果摊了,又有了阿芳、阿芳的男人,还有阿芳的孩子。阿芳也渐渐地认识了我,或是说记起了我,过往都要招呼,要我买些什么,或问我昨日的瓜果甜不甜。我还可以自由地在那里赊账,虽然我从来不赊。
毛头渐渐地大了起来,阿芳也渐渐地圆润起来,却依然容貌俏丽,只是脖子上又多了一条粗重的金项鲢,腕上也有了一只小巧的手镯。夜晚,她男人将电灯接出门外,阿芳织毛衣,阿芳的男人看书,毛头在学步车里学步。摊上的水果四季变化,时常会有些稀奇而昂贵的水果,皇后般地躺在众多平凡的果子中间。
这一幅朴素而和谐的图画,常常使我感动,从而体验到一种扎实的人生力量与丰富的人生理想。
一天夜间,下着大雨。忽听有人招呼我,原来是阿芳的男人,正站在门口。他说,今日有极好极好的香瓜,不甜不要钱,或者买回吃了再付钱。我朝他笑一笑,便收了伞进去。毛头睡着了,盖着一条粉红色的毛毯,伸出头,口里还含着手指头。阿芳在看电视,电视里正播放越剧大奖赛的实况,那是一台二十英寸的彩电。屋里有冰箱、双缸洗衣机、吊扇、录音机等等。我从筐里挑好香瓜,付完钱,阿芳的男人又邀我坐一坐,避过这阵大雨。
我站着与他说话。我问他:“就你们自己住这里吗?”
他说是的,姆妈在去年去世了。
“水果赚头还好?”我问道。
“没有一定的,”他说,“像去年夏天的西瓜,太多了,天又凉快,价钱一下子压了下来,蚀了有几百呢!国营商店蚀得更多了。”他笑了一下。他虽长得粗壮,眉眼间却还有一丝文气,像读过书的样子,就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只不过是车工罢了,插队回来,顶替姆妈的。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想起很多年以前,从这里经过,有一扇门里的邋遢而颓败的景象。那里有一个儿子,也有一个母亲。或许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一定是这里。我激动起来。阿芳随着电视里的比赛选手在唱“宝玉哭灵”,她是那么投入,以至竟然没有在乎我这个陌生人的闯入。我看着她,心里想着,难道是她拯救了那个颓败的家,照耀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儿子黯淡的生计,并且延续了母与子的宿命与光荣?
可我不知道这里究竟是不是那里。这里所有的门,都是那样的相像。我极想证实,又不敢证实。我怕我的推测会落空,就像怕自己的梦想会破灭。我很愿意这就是那个家,我一心希望事情就是这样。于是,我决定立刻就走。雨比刚才更大、更猛,阿芳的男人极力地挽留我,连阿芳都回过头来说道:“坐一会儿好了。”
可我依然走了。我逃跑似的跑出阿芳的家,阿芳的灯从门里幽幽地照了我好一程路。我没有再回头。我怕我忍不住会发问、去证实,这是那么多余而愚蠢。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
(有删改)
1.小说中为什么多次写到阿芳的金首饰?2.简析文中画横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3.联系全文,分析文章结尾句“我不愿这个美丽的故事落空,我要这个美丽的故事与我同在”的作用。
4.王安忆是一位善于发现女性之美的作家,请结合全文分析,阿芳上有着怎样的女性之美。
有客来兮
铁凝
这天晚上,李曼金接到南方表姐的长途电话,说他们一家三口要来。来就是要来李曼金的城市,来就是表姐要住在李曼金的家。表姐说:“女儿冬冬考取了北方一所名牌大学,他们想让冬冬先适应一下北方。时间嘛,就一星期。”
表姐的要来,李曼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再者,表姐的口气不是商量,倒更像通知:哎,我们明天就到,啊。好像李曼金随时都在恭候他们一家。但李曼金面对话筒,脸上漾着笑,还是表示出对他们毫不迟疑的欢迎。她猜表姐在那边感受到的也一定是她的这副笑脸,她这毫不迟疑的欢迎。待人接物脸上常漾着笑容,这仿佛是李曼金的天性,就是遇上倒霉或惊险,李曼金也是笑着对人述说:扛着的呀,我。比如那年在单位没分上房,比如职称被人挤了,比如丢了钱包,李曼金都会笑着讲给人听。她笑着,脸上泛着潮红,好看的笑眼里有光芒溢出来。一般人就觉得李曼金心里不放事,他们连李曼金讨厌谁都不清楚。但李曼金在观察人和洞悉人这方面自有她的过人之处,并且李曼金也有她的忽发奇想。比方她幻想着当她退休的时候,当单位给她开欢送会的时候,她要当着单位全体人员的面,当场告诉大家她最不喜欢谁,她最憎恶谁,她最腻歪谁。很可能那被腻歪的人,还以为他从来都是被李曼金所喜欢呢,尽管一个人是否被李曼金喜欢并不重要。一想到“当场告诉”这几个字,李曼金甚至有种难耐的亢奋和预先的快感,仿佛她活了一世,就为了等着离开工作舞台时的那个“当场告诉”。只是她离退休还有些年,所以她的忽发奇想只能暂时寄存在脑子里。如今表姐的要来,总不能说是她的倒霉吧,更谈不上有什么惊险。
李曼金放下电话,抻抻身上一件将要穿糟了的、好似再也经不住揉搓的针织衫,想起前些年媒体对一位国家领导人艰苦朴素的报道,说他的内衣穿出破洞也不买新的。李曼金想,这些写新闻的人真是不知道糟衣裳的好啊。然而,从明天起她就要脱掉这件在家穿得随体又舒坦、吸汗又透气的“破衣烂衫”,衣冠整齐地拘拘谨谨地过一个星期,大夏天的,七月。夏天在家,和李曼金联系最紧的就是这身糟衣裳,还有无所顾忌的松散。李曼金一边留恋着糟衣裳和居家的松散,一边又不忍心把未来的七天想成那么难挨。不过有一件事她得赶在表姐到来之前处理:书房桌上压着两张旅游火车票,她和丈夫何平原本是要去北疆一个凉快地方旅游的。李曼金忽然觉得眼角起了眵目糊。
李曼金和表姐有三十几年不见了,她们是姨表亲,她管表姐的妈妈叫大姨,管表姐的爸爸叫大姨夫。小时候母亲常带她到表姐家去做客小住。那时她在表姐家是个不显山水的小孩,表姐在她眼里却显得气派而又伟岸。加之表姐穿一双偏带黑皮鞋,李曼金脚上的鞋是花条绒的,这给李曼金和表姐之间也造成了一种难以弥合的距离,虽然她和表姐差不了几岁,表姐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她是小学低年级学生。那时李曼金的大姨夫是长江边上一个大城市的领导,家里房子很大,依山傍水。房里有一般人家少见的皮沙发,有专放电话的电话桌。表姐可以随时拿起电话拨,有时拨给同学,有时拨给上班的爸爸。有一次她竟然把电话拨到大姨夫机关的管理处,说家里的特供油没了,需要立即派人送来。这件事连做饭的老阿姨都觉得不合“路数”,她不客气地指着表姐说,等着吧你,看你爸爸回来怎么批评你吧,这电话也是你能打的?果然大姨夫回来很严厉地批评了表姐,大姨也在一边说,电话是组织上为领导干部提供的工作方便,表姐也没有权利去指使管理处的干部。那时大姨和大姨夫最爱说“组织上”。对于这部组织上为大姨家提供的电话后来和表姐之间又怎么了,在李曼金的记忆里有些模糊,但表姐家的特供油却给李曼金留下了永远不可泯灭的印象。老阿姨炒菜时举着油瓶果断地往锅里一歪,锅底的油立刻能汪成茶碟大的一摊。而李曼金自己家里炒菜,锅底上的油比分币也宽大不出多少。有一次李曼金在家炒菜糊了锅,母亲说是因为她走神儿,李曼金却说是因为锅里油太少,要像大姨家那样还能糊?大姨家油多,米面多,茶叶也多。那茶叶不是放在茶叶盒茶叶筒里,是放在一个板凳高的小水缸里。茶们用草纸分类包裹,或碧螺,或云雾。为了防潮,缸底垫上用纱布包着的石灰块。大姨家还给李曼金留下了什么印象?还留下了表姐爱摔东西的印象。那摔并不是故意,是表姐的一不留神。从小大姨就教导表姐爱劳动,规定让表姐帮老阿姨收碗筷,那么表姐就摔。许多碗盘豁着边,家里人也不批评她,大姨只说,小心一些不行嘛,你呀。过后这些瓷器们还是坏在表姐手里。表姐还给李曼金留下了一个印象:本是上着小学的她,会品茶会喝老酒。她喝起老酒来大人一般,家人都说表姐喝酒不知什么叫醉。喝茶她则能品出茶的新旧和等级。表姐待李曼金也不算薄,遇到分糖果时,她不是拿一块两块,而是抓一小把,她抓起一把糖往李曼金口袋里一塞说,吃吧吃吧!这时的李曼金虽然感觉到表姐的豪爽,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被打发。但口袋里毕竟有了一小把糖啊。那时李曼金就明白意识到表姐和自己本不属一个阶层,表姐的一切行为她都是可望而不可即。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李曼金心里不放事,待人接物脸上常漾着笑容,即使遇上倒霉事,这是她的天性。 |
B.李曼金夏天在家喜欢穿随体舒坦的“破衣烂衫”,但在表姐一家来后要衣冠整齐。 |
C.表姐家的老阿姨做事果断、手脚麻利,如“炒菜时举着油瓶果断地往锅里一歪”。 |
D.表姐打电话到机关管理处要特供油,大姨批评她,认为她们家里不能吃特供油。 |
A.小说开头写李曼金接到表姐一家三口要来的电话,既交代了人物,也照应了文章标题。 |
B.“时间嘛,就一星期”“哎,我们明天就到,啊”语言描写生动形象,体现了人物性格。 |
C.小说写李曼金接到电话的笑容和毫不迟疑的态度,意在表现李曼金和表姐姐妹情深。 |
D.本文善于抓住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形象,如“她抓起一把糖往李曼金口袋里一塞”。 |
4.表姐和李曼金各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毀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②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一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③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④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⑤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⑥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⑦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⑧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⑨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
(选自《一个人的村庄》)
1.有人认为第④段画线部分可以删去,你认同吗?请说说你的看法。2.赏析第⑨段加点词“踏踏实实”的表达效果。
3.分析第⑥段在文中的作用。
4.评析本文所表达的思想意义。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才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波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的宝贝,可并不溺爱成性,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因为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腹痛就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盈盈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大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清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唤声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根竹竿白天放在院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他,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王嫂女儿并称赞她,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风气淳朴。 |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流血不止,又得不到照料,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
D.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第二种失败
麦 家
第九次冲锋被击溃下来的时候,他悲愤得像一头因重创而恐怖、因恐怖而咆哮的困兽,禁不住仰天号叫了一声。这粗壮的悲鸣,似雄狮的怒吼,歇斯底里,撕心裂肺。
这是一个有风有阳光的日子。就像以往许许多多个美丽的清晨一样,山雾袅袅,轻风送爽,小鸟鸣唱,晨曦把半个山头映得霞光四射,整个是一派充满诗情画意的景致。但是,突然的,这往日的宁静和美妙很快被粉碎了。
是战争打扰了它!他奉命在天黑前拿下山头。他在八点钟组织了第一次冲锋,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一次又一次冲上去,一次又一次被打下来。
现在,绛红的太阳跌落在山顶的另一边,四射着早晨一样的金色光芒,但照耀的已全然不是同一个山坡。这是一个卧满尸体、烈焰升腾的山坡,远看,像开满了杜鹃,又像布满了红旗,既悲惨,又壮丽。山坡上犹如惨遭浩劫一般的褴褛,破败不堪。他看一眼还在继续跌落的太阳,心想,太阳走得真快啊。
山坡下,士兵们又一次在整队集合。他要组织第十次冲锋。队伍终于横出来了。站在他面前的,只是四十几个衣衫不整的伤兵和哀兵。
同志们……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也是很陌生的,又哑又黏,像喉咙里堵满了稠血,敌人还在山上,我们还冲不冲锋!冲!他觉得听到了四百个人的喊声,好像山坡上的尸体也在喊。
太阳在继续西沉。他抬头看看落日,又回头看看队伍,知道自己现在只能做最后一次努力了。我再也输不起了,他想。
第十次冲锋开始了。士兵们猫着腰,吼叫着,疯狂地直往山顶扑去。枪声紧密。呼啸的子弹如同雨点一般泼下来,中弹的士兵一个个倒在了大地的怀抱里。
他冲在队伍的前面,时而匍匐,时而跃进,那挥舞手枪的样子,就像在指挥千军万马。可士兵们却一个个在和他告别。
突然,他一下子跪倒在距离堑壕十几米远的山坡上,热乎乎的血瞬间从几个黑暗的窟窿里奔涌不息。子弹钻进他大腿了!
“我冲不上去了!”他悲愤地吼叫着。
他看见几个战士飞快地越过了他。这叫他振奋,他拉开嗓门大喊:冲!给我冲!往上冲!
不一会儿,所有没有扑倒的战士都越过他,冲到了堑壕外沿。
终于,一个熟识的身影突然领先跃进了堑壕。很快,第二个也跟着上去了。三、四、五……七……九,他激动了,又一次挣扎着想站起来。可两条腿简直像被灼热的焦土熔化了。他站不起来!
渐渐地,厮杀声开始冷落了下来,而这时一声突然的枪响,似乎像是打出了一个句号。从此,山顶如同死光了人,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知道,胜负已经摊牌。
谁胜?谁负?他激动得要死,也害怕得要死。他希望山顶上马上跃出一张他熟悉的脸,或者一个声音。是的,捷报应该是他的。他已经经不起打击了。他努力尽了,也损失尽了,接下来应该请他收获和交代了。
终于,山顶上突然颤颤巍巍地站出了一面旗帜。那是一面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但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就觉得脑浆飞溅……
那是敌人的旗帜!山坡上,静静的。还有人吗?他回头扫视山坡:山坡上,只有一具具静卧的尸体。对着无数尸体,他也忍不住吼叫起来:还有人吗?谁还能冲锋?
只有山谷的回音:谁还能冲锋……还有人吗……
一阵风过,他打了一个寒战,同时也清醒了。恍若一场梦醒来,他接着又看见了辉煌的落日,和满山满坡的尸体,还有那面迎风招摇的旗帜。
难道我这样趴着等着来人把我抬下去,或者拖上去?他想。
不,我不想作为一个伤兵被人抬回去,也不能做俘虏,被他们拖上去。他自言自语道,我要爬上去,我没死,我应该爬上去,爬上去决一死战。这叫宁死不屈。
他一拱一拱地爬起来了,夕阳的光辉照耀着他,像照耀着一片熠熠发光的金属。他丑陋的身躯如同一条断尾的蚯蚓,只是不息地、顽强不屈地蠕动在焦土和血泥之中,直逼山顶,直逼那面狰狞的旗帜。
堑壕就在眼前,这是多么激动人心!
接下去,他只要来一个翻滚就上了山顶了。此时此刻,他需要的是拿生命作最后一搏的勇气和毅力。但是,他的目光又看到了那面狰狞可怖的旗帜。旗帜似一个威风的巨人傲然凌立,孤独中透露出一股杀气腾腾的神气。它是对方胜利的铁证。看着它,他的冲动和勇气顿时损失了大半。他想,你一个没腿的伤兵爬上去又能怎样?让对方再次享受屠杀的快乐?
他对自己说,我被打垮了。
与其上去让他们屠杀,让他们享受屠杀的快乐,我宁可自杀……
于是,枪口顶在了太阳穴上。是右边的太阳穴。
是的,他是不害怕死的。他害怕的是失败和失败以后的一切。
晚霞如血,光辉抹在他身上,他感到了光辉的压力。其实,作为军人,最重要的是看你关键时候是不是有那种大无畏的、不怕死的、宁死不屈的精神和风度,他想。既然败局已定,那么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于是,他开始下达此生的最后一道命令:开枪!
枪声拔地而起,直插云霄。一个小时后,增援部队赶到,不费一枪一弹便冲上山顶。当他们冲上山顶后,发现阵地上唯一的活物是一个奄奄一息的伤兵,他双手紧紧拥抱着旗杆,连松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把他的号叫比作“雄狮的怒吼”,把他比作“一头因重创而恐怖、因恐怖而咆哮的困兽”,生动地写出了他暴怒的情态,誓与敌人拼到底的决心。 |
B.文章对第十次冲锋时的场景描写,既有对主人公语言、动作的细腻刻画,也有对战士群体冲锋的“面”的描绘,运用点面结合的写法,增强了文章的画面感、真实感。 |
C.第十次冲锋结束后,山顶终于竖起了一面旗帜,“褴褛得失去了真实和原貌的旗帜”“他几乎不用看”“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等描写为下面的故事情节设置悬念。 |
D.他有军人的风骨,宁肯壮烈地死,也不肯屈辱地活,所以当败局已定时,他毫不犹豫地向自己举起了手枪,增援部队赶到时,他已全军覆没,点明了“第二种失败”的含意。 |
3.文章的结尾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作者这样安排结尾有什么意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蒙古马
申平
那匹蒙古马,是赵氏家族的荣耀。它,就葬在赵家的祖旁。每年赵家子孙烧香祭祖的时候,也要给它烧上一炷香,拜上几拜。
蒙古马的故事,在赵家人的口中已经讲了三代了。但是这年,他们却突然闭口不提了。村里人主动问起,他们也是支支吾吾。
这倒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心了。人们一边重复着那耳熟能详的蒙古马的故事,一边开始四处打探消息。
有关蒙古马的故事,听过的人都说来劲儿。
原来赵家的爷爷,曾经是出类拔萃的木匠。在这方圆百里的地界,一提赵木匠,人人都竖起大拇指。起初,赵木匠靠着两只脚、一副担子行走四方。后来,他给蒙古族老乡打家具,人家没有现钱给他,就给了他一匹蒙古马顶工钱。从此,赵木匠外出就有了脚力。
蒙古马本身就是个头不高、其貌不扬的品种。赵木匠的这匹蒙古马,更谈不上威武雄壮。但有一点,毛是黑色的,四蹄是雪白的,正好应了“乌云踏雪”之说。
赵木匠就整天骑着他的“乌云踏雪”走村串户,翻山越岭。他和这匹蒙古马之间,渐渐结成了形影不离、生死与共的关系。
这一天,赵木匠又骑马外出了。就在他走后不久,村里来了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日本人。他们找到村主任,让村里人都到打麦场集合,有马的都要牵上,原来是来和村里人赛马的。
赛马,庄稼人只听说过。再看他们牵来的马,一匹匹灰头土脑,都是些拉车犁田的料,哪上得了台面!日本人见了,一个个面带嘲笑。再看他们骑的东洋战马,一匹匹高大漂亮,往那儿一站,威风凛凛,吓得本地那些马老往后躲。日本人更猖狂了,通过翻译叫道:“中国的马,你们敢不敢应战?只要你们跟着跑,就算你们赢!”
满场的人大眼瞪小眼,没有一个敢应战。日本人就乘机轮流讲起日本民族如何优秀,你们支那人不但人不行,马也不行,必须接受我们统治的道理来。
要吃晌午饭的时候,赵木匠骑着“乌云踏雪”回来了。他远远看见村人都在打麦场上站着,就直接走过去看究竟。
这时候,翻译官又在叫喊:“几位太君的训话,都听清了吧?咱们就是人也孬种,马也孬种!我再问一遍,到底有敢应战的没有?”
日本人在马上哈哈大笑,就连他们的马也跟着刨地嘶鸣。
众人都低下头去。这时,只听赵木匠吼了一声:“你们别欺负人,我跟你们比!”
赵木匠喊着,双腿一夹,“乌云踏雪”冲了过去,和日本人那几匹高头大马站在了一起。这一比就更看出悬殊了,赵木匠不但马矮小,他还穿着旧棉袍,戴顶破毡帽,哪里像个比赛的?日本人看着他,一脸不屑,挥着手说:“你,先跑的干活!”
但是赵木匠竟然不肯。在商定好路线之后,铜锣一响,几匹马一起冲了出去。
谁都没有想到,赵木匠的“乌云踏雪”居然有如神助,像一道闪电,一眨眼就飞到了天边,再眨眼已经飞回来了,把那几匹东洋战马,甩得七零余落。“乌云踏雪”到了半天,那几匹马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
村人拼命拍手叫好。那几个日本人纷纷滚鞍下马,上前给赵木匠鞠躬行礼,还给他的“乌云踏雪”行礼……
这个故事是真材实料的,也是荡气回肠的,可是赵家人为啥突然不说了呢?
消息灵通的人士终于寻到了真相:原来,赵木匠的亲孙子,一年前竟然不顾家人反对,跑到日本留学去了。赵家人认为这是有违祖训的“变节”行为,就觉得无颜再讲祖上的故事了。
哦,原来如此!村里人不由得更加佩服赵家的人。
可是几年后的一天,赵家突然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说是那个留日的孙子回来了。众人就作怪道:“赵家唱的是哪一出啊?”
赵家孙子是坐着一种很奇怪的小车回来的。这车没有方向盘,只按电钮操控,也不用加油,走山路沟渠如履平地。车子进村拉上赵家的几个人,直奔赵家祖坟,一眨眼就上了山顶。
赵家孙子率先跳下车,到爷爷坟前磕了几个头,又祭拜了蒙古马,大声说:“爷爷,我回来看你了,我用从国外学的知识,研究设计出了一款最新型轿车,世界领先,国家已经准备投产了。爷爷,你知道这车要用什么品牌吗?您听好了,它的名字就叫蒙——古——马!”
山鸣谷应。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蒙古马的故事在赵家已传三代,但这年却突然闭口不提,小说以此设置悬念;后文写赵家孙子出国留学、学成回国的情节与此呼应,解开悬念。 |
B.村里人不敢接受日本人的挑战,是因为他们担心赢了赛马也会丢了性命。文中用“满场的人大眼瞪小眼”的描写形象地写出了他们的胆怯心态。 |
C.“像一道闪电,一眨眼就飞到了天边,再眨眼已经飞回来了,把那几匹东洋战马,甩得七零余落”,运用比喻、夸张的手法,读来令人酣畅淋漓。 |
D.赵木匠手艺高超,在村民中素有口碑,而他挺身而出、捍卫民族尊严的精神更值得赞叹。正是赵木匠和他的蒙古马使得日本人威风扫地,狂妄不再。 |
3.蒙古马在小说中有哪些寓意?请简要说明。
两棵香椿树
李桂芳
春天来了,屋后两棵香椿树都萌出了嫩嫩的绿芽,散发出阵阵浓郁的清香。过些日子,就可以掐些芽子上街卖了。
香椿树旁,就是村里的核桃园。此时,村主任刘光明带着一行人,正站在树下指指点点地说着什么。
“歪嘴儿,你来一下。”刘光明对着我吼。
我埋头在屋侧的菜园里忙活,举起锄头拼命挖,一下又一下。耳边是锄头捎带的呼呼风声。我假装没听见。
“歪嘴儿,喂,你聋了?赶快来一下!”刘光明大吼。
我依然埋头挖地。
“刘主任,你叫人家绰号,仿佛不太妥当哟。”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抬头好奇地看一眼。那女人四十来岁,瘦瘦的,戴副眼镜,秀里秀气的,不像农村女人。
女人和刘光明三两步来到了我的菜园边。
我依然假装没看见。
“歪嘴儿,哦,不,张大财,这是县上派来的扶贫第一书记张书记。”刘光明和那女人转到我的正面,站在地边,看着我。
我不得不停下飞舞的锄头。
“张大哥,您好!”女人朝我伸出手。
我很诧异,从来没有村组干部跟我握过手。我没理她,拄着锄把站着,冷冷地说:“找我有啥事?”
“是这样的,张大哥,你屋后是村里规划的核桃园,这两棵香椿树呢,有点……”
“有点啥?树长在我家屋后,碍谁的事了?”我冷冷地说。
“遮着集体核桃园了,你没看见吗?”刘光明又暴跳如雷。
“刘主任,好好说话嘛。是这样的,张大哥,希望你配合一下,把地边那两棵香椿树砍了,好不好?”女人和颜悦色。语气温柔得像猫叫,又像轻拂的春风。
我淡淡地说:“香椿树贵重,我不砍!”
“我看你是狗坐箢篼——不识抬举。香椿树值几个钱?好嘛,你不砍,我找人来!”刘光明像只疯狗,凶巴巴地对我龇牙咧嘴。
“你敢!谁敢砍,我就要谁的命!”我霍地举起锄头。一生气,嘴巴就更歪了。
“好了,好了,刘主任,我们走吧,让张大哥先想想,以后再说,再说。张大哥,您别生气,您先忙着。”女人柔声细气的话,让我高举的锄头缓缓从空中落下。
傍晚,挖地刚回家,院门口站着个女人,似曾相识,老远朝我笑,才想起是上午所说的啥第一书记。
我依然阴着脸。
她笑眯眯地说:“我知道你对村组干部有意见。不过,我了解了一下,不给你评定低保,村里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啥道理?他们当官的亲戚都能评,为啥我就不能?我腿不好,嘴巴歪着,打工没人要,好不容易贷款买个农用四轮,给人拉点货赚点小钱,他们就说有车就不符合评定标准。为啥?你看我这木头房子,风吹雨淋的,年久失修,歪歪倒倒的都要垮了,女儿读大学,老娘去年得癌症才去世,给她看病花了不少,还……说起老娘,我就心酸。她老人家含辛茹苦一辈子,没过一天好日子就去了,我无能,对不起她呀。”
“这样吧,我再到上面咨询一下,争取给你最好的回答。你这房子的确该维修了,关于资金,我尽量给你争取。”女人慢条斯理,说得字字恳切。
女人还询问了女儿上学的地方,家里的经济情况,我们父女俩的身体情况。末了说:“张大哥,那我先走了,你慢慢忙。”
临走,她只字未提砍树的事。
打开虚掩的破旧厨房门,我猛然看到乱糟糟的厨房地上赫然摆着两样东西:一件方便面,一件酸奶。
正迷糊着,女人打电话来了:她咋知道我的号码?
因为从小患小儿麻痹症,我腿瘸了,嘴巴歪着,只得打光棍。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更没多少人知道我的电话号码。
女人在电话里说:“张大哥,那些东西,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听大家说,你一个人在家,又忙着搞运输,经常是饱一顿,饥一顿的,那可不行。有方便面和牛奶,你凑合一下也好啊,一定要注意身体。”
挂了电话,我顿时傻了。
长这么大,除了自己的老娘,仿佛还从来没人这样关心过我。领养的女儿呢,正在读大学,也是鞭长莫及,顾不上我,除了隔三差五打个电话问候一声。我想对她说谢谢,却半天不知她姓啥了,抓抓乱糟糟的头发,只得声音颤颤地说:“书记,谢谢您!”
当天夜里,正辗转反侧,女儿来电话了。她说:“爸爸,我们村新来的第一书记真好啊。她让我叫她张阿姨,说我们是本家呢。爸爸您知道吗,张阿姨说,她刚来,很多工作刚刚理出点头绪,她会想办法解决我们家的困难,包括我后面三年的学费,就不用再贷款了,她认识一个爱心企业家,愿意赞助我读完大学。爸爸,我们碰到好人啦,您在听吗?”
我说:“她怎么知道你的电话?”
女儿说:“张阿姨是从村里统计表上看到的。她还发给我一个200元的微信红包,说我快过19岁生日了,到时去买件新衣服,爸爸,我……”女儿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的眼眶也湿了。
那个夜晚,我做了个美好的梦,梦见破旧的房子变成了砖房,白墙红瓦,真漂亮啊。
第二天一早,我含着笑,举着雪亮的斧子,朝两棵香椿树走去……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篇对香椿树的描写,既开门见山呼应标题,又点明故事发生的季节,还暗示了故事情节中“我”不愿砍树的原因,有一石三鸟之妙。 |
B.“我”对“第一书记”的态度,从抵触、冷漠到后来的充满感激,表现了“我”个性倔强、淳朴,而同时也是一个通情达理、懂得感恩的农民。 |
C.小说的结尾再次写到两棵香椿树,与开篇呼应。“我含着笑”,是因为可以“掐些芽子上街卖”,更是在党的关怀下充满希望和喜悦的真实流露。 |
D.小说以小见大,围绕“两棵香椿树”的故事来表现新时代“精准扶贫”工作中基层干部的作风,结尾以“美好的梦”来表达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3.与《祝福》中的“我”不同,本文中的“我”在表达上有独特的功能,请结合作品评析。
银行里的小男孩
[美]菲利普·罗斯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黑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位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字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初中生,而不是一位银行的顾客。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的表情。“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我把钱存进去。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职员说,“但规定就是那样。现在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先生,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在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我鄙夷地说。
“为什么?”他说。
“就因为你说的话。”我说,“如果我理解得没错的话,你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够年龄把钱存入你们的银行,却不够年龄取出他的钱。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突然我注意到,在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我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我问男孩。
“取过。”他说。
我一笑,转而愤怒地质问银行职员:“你怎么解释这个?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也发火了。“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我转身对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你真的被骗了。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这霸道的混蛋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先生,你真的不应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应该插一杠?”我大声吼道,“就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解释银行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
“当然,”他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了。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显然,那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太过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那才是他为什么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不过警察已经知道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现在,先生,你还需要开户吗?”
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以误会为主要矛盾冲突,以心理描写为刻画人物的主要手段,巧设悬念,情节有吸引力。 |
B.小说通过银行职员帮助保护小男孩的故事,意在展现银行职员尽职尽责、关爱他人、敢于与恶势力作正面斗争的美好心灵。 |
C.当“我”质疑银行职员提出的规定时,银行职员稍微提高了声音反驳“我”,这一细节意在表明银行职员很生气,认为“我”不该多管闲事。 |
D.小说构思精巧,以欲扬先抑的手法塑造银行职员,以戛然而止式的结尾引发读者的想象。 |
3.简要概述小说中“我”有何性格特点?“我”在小说中起到了何种作用?
读书杂谈(节选)
鲁 迅
①因为知用中学的先生们希望我来演讲一回,所以今天到这里和诸君相见。不过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讲。忽而想到学校是读书的所在,就随便谈谈读书。是我个人的意见,姑且供诸君的参考,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演讲。
②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所谓职业的读书者,譬如学生因为升学,教员因为要讲功课,不翻翻书,就有些危险的就是。我想在座的诸君之中一定有些这样的经验,有的不喜欢算学,有的不喜欢博物,然而不得不学,否则,不能毕业,不能升学,和将来的生计便有妨碍了。我自己也这样,因为做教员,有时即非看不喜欢看的书不可,要不这样,怕不久便会于饭碗有妨。我们习惯了,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的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你爱做的事,偏不给你做,你不爱做的,倒非做不可。这是由于职业和嗜好不能合一而来的。倘能够大家去做爱做的事,而仍然各有饭吃,那是多么幸福。但现在的社会上还做不到,所以读书的人们的最大部分,
③现在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我想,嗜好的读书,该如爱打牌的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牌有怎样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听得爱赌的人说,它妙在一张一张的摸起来,永远变化无穷。我想,凡嗜好的读书,能够手不释卷的原因也就是这样。他在每一页每一页里,都得着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扩大精神,增加知识的,但这些倒都不计及,一计及,便等于意在赢钱的博徒了,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
④不过我的意思,并非说诸君应该都退了学,去看自己喜欢看的书去,这样的时候还没有到来;也许终于不会到,至多,将来可以设法使人们对于非做不可的事发生较多的兴味罢了。我现在是说,爱看书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书,即课外的书,不要只将课内的书抱住。但请不要误解,我并非说,譬如在国文讲堂上,应该在抽屉里暗看《红楼梦》之类;乃是说,应做的功课已完而有余暇,大可以看看各样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泛览。譬如学理科的,偏看看文学书,学文学的,偏看看科学书,看看别个在那里研究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子,对于别人,别事,可以有更深的了解。现在中国有一个大毛病,就是人们大概以为自己所学的一门是最好,最妙,最要紧的学问,而别的都无用,都不足道的,弄这些不足道的东西的人,将来该当饿死。其实是,世界还没有如此简单,学问都各有用处,要定什么是头等还很难。也幸而有各式各样的人,假如世界上全是文学家,到处所讲的不是“文学的分类”便是“诗之构造”,那倒反而无聊得很了。
⑤不过以上所说的,是附带而得的效果,嗜好的读书,本人自然并不计及那些,就如游公园似的,随随便便去,因为随随便便,所以不吃力,因为不吃力,所以会觉得有趣。如果一本书拿到手,就满心想道:“我在读书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劳,因而减掉兴味,或者变成苦事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与写作手法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①段引出谈读书的话题,第②段指出了两种不同的读书情况,并重点论述了职业的读书。 |
B.在作者看来,职业的读书虽不喜欢,但因为升学的需要、工作的需要不得不读书,这种读书很痛苦,很可怜。 |
C.嗜好的读书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读书方式,这种读书依靠浓厚的兴趣,不为某种目的。 |
D.作者认为,职业的读书不可避免,但在职业的读书之后,可根据自己的嗜好,读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 |
(2)选文第⑤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表达作用?
3.结合文本内容,请你说说对当今中学生阅读现状的认识。
邂逅黄姚
①邂逅黄姚,如同邂逅时间犯下的一个美丽的错误。时间遗忘了这座古镇,同时也成就了它的魅力。
②藏于深山之中的黄姚古镇,陆路交通是非常不便的。因此,水,才是黄姚传奇的起点和终点。通达三江的姚水,使古镇在明清两朝成为出海通衢的商业中心,到了民国时代,随着姚江水位的下降,古镇也失去了旧日的繁华,重新与世隔绝。当姚水退去之时,时间吻别了这座古镇,悄然而去。此后的草长莺飞、年华暗换,又有谁人知晓呢?即使战争也没有打破这里的宁静,古镇对于战争的记忆,只是几位历史名人来去飘然的雪泥鸿爪的倩影。
③百年之后,与时间一同归来的,是异乡人的惊艳。当那些来自尘嚣的人们终于到达了神话的彼岸,他们的第一感觉早已题写在古镇一副斑驳的楹联之上——“别有洞天藏世界,更无胜地赛仙山”。明清风格的岭南民居,以九宫八卦阵式布局的街道,更有一方痴山醉水,重重古木参天。昔日商号云集的桂东名镇,今日小桥流水的世外桃源,仿佛绝代名姝洗尽铅华,那般的风情,是令人难以抵挡的。
④古镇的街道,全部是由黑色石板镶嵌而成,年深日久,已被先人的双足磨得漆亮如玉。漫步其上,仿佛漫步于岁月一声悠长的叹息。那淳厚的质感,令我甘心在这古镇的青石街上做一缕幽魂,看岁月如何无情,又如何任是无情也动人。
⑤四处弥漫的宁静是黄姚的外表,幽幽散发的文气是黄姚的内涵。传说,从清康熙到光绪年间,黄姚就出过11名举人。举子们当年的书生意气、诗酒风流早已浑然内敛,如今的黄姚依然君子如玉,触手也温。这里有山必有水,有水必有桥,有桥必有亭,有亭必有联,有联必有匾。一块块牌匾如同一张张泛黄的古镇的名片,所谓温柔敦厚,所谓骨感峥嵘,昨日种种,尽在不言之中。
⑥黄姚依然是仁远而恬淡的。这里的人们乐山,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仁者;这里的人们乐水,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智者。信步走去,但见逐闹嬉戏的童颜稚子,皆有三分灵气,枯坐檐下的鹤发老者,尚带七分古风。便是柴门犬吠、舍里鸡啼、梁间黍香,但凡此间风物,皆有一段洒脱悠然的风流态度。
⑦黄姚依然是一卷上缘未了的浮世绘。斜晖晚照中,袅袅上升的炊烟是古镇的呼吸,捶衣舂米的闷响是古镇的脉搏,而阡陌闾巷间的生息歌哭,是古镇的灵魂。青石街上的木门常常是厚重而细节丰盈的,推开来是“吱呀”一声,仿佛苍凉的记忆由沉睡中醒来,慵懒地打了个哈欠,迈进去便有一脚踏空的晕眩,如同穿越时光的隧道,恍然若失而不知今夕何年。
⑧黄姚依然是时间的迷宫。当你凝望那琉璃彩瓦、画栋雕梁,仿佛你凝望的是历史,其实你凝望的是时尚,五百年前的时尚;当你走过一条条静谧幽深的青石老街,仿佛你穿越的是寂寞,其实你穿越的是繁华,“康乾盛世”的繁华;当你抚摸那褪色的门楣、模糊的雕像,仿佛你感受的是粗朴,其实你感受的是精致,是流年镌刻、风描雨绘的精致。
⑨这就是黄姚,千年一梦的黄姚,多少异乡人远道而来,只为见证今时的雨滴敲打万历年的窗棂,只为猜测古祠深宅背后所隐藏的几许红尘无奈,只为聆听那一江碧水缓缓讲述黄姚古镇的前世今生。
(取材于王惟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评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A.时隔百年之后,异乡人惊艳于黄姚九宫八卦阵式的街道、痴山醉水和重重参天古木,惊艳于昔日桂东名镇成了今日的世外桃源。 |
B.“骨感峥嵘”指一个人的个性、才气、品格等超乎寻常。文中是说如今的黄姚已经不复当年的风采,那些文人旧物使这座古城更显沧桑。 |
C.作者邂逅黄姚,被它所散发出来的魅力深深震撼,字里行间充满赞美之情,但是对于时间遗忘了这座古镇感到愤怒。 |
D.人们远道而来黄姚,是为了见证这千年古镇的魅力,探测古祠深宅背后的隐私,聆听一江春水讲述古镇的前世今生。 |
E.文章语言优雅精致,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得文章气韵流动,内蕴丰富,令人回味,有绕梁之韵致。 |
3.第(7)段中画线的句子生动形象、内涵丰富,请作简要赏析。
4.第⑧段用“历史”与“时尚”、“寂寞”与“繁华”、“粗朴”与“精致”三组词语对举,描写了黄姚厚重的文化历史,而今其魅力依然。请结合你所在城市的生活体验,选择一个具体的文化古迹,从上述三组对举词语之中任选一组,阐释一下你的感受。(不少于150字)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
D.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饱满,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
E.小说一开始写了海尔曼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既表现了海尔曼把救死扶伤看作医生的天职的高尚品德,也为后面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作了有力的铺垫。这样一位医德高尚的医生却把手术刀变成了武器,这就更加突出主人公的爱国主义精神,也强化了小说的主题。 |
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4.对于海尔曼把手术刀插进盖世太保头目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心脏的情节,有人认为是全文的高潮,也有人认为这是败笔,请结合原文和自己的认识,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