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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179 题号:1209020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

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轻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踊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脏六腑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叫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何爹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自然朴实的语言,风趣活泼的方言俚语,与小说人物身份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让人读罢忍俊不禁。
B.在描写何爹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时,作者三言两语,就将一位传统老剃匠形神俱备地勾画出来,读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
C.小说最后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心理、神态和语言,体现了何爹高超的剃头手艺和重情重义。
D.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作家对传统文化有深度的了解,表现了作者对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忧虑。
2.何爹这一人物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可以删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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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在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冲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作者韩少功是一位具有知青生活体验的作家,他在文中刻画了知青“麻雀”的形象,真切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留给人们心灵的创伤。
B.送走心爱的鸽子,“麻雀”依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离开农村,他采取了消极怠工的办法。
C.故事的高潮是历经苦难的“晶晶”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完成了自己长途跋涉的飞行理想。
D.主人“麻雀”和鸽子“晶晶”都在不停地追寻着自己的理想,最终“晶晶”殷红的鲜血,引起了“麻雀”灵魂的震撼。
2.请简要分析“麻雀”的心理变化过程。
3.这篇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找出两种,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2018-12-04更新 | 6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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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遍地应答

韩少功

打开院子的后门,从一棵挂满红叶的老树下穿过,就可以下水游泳了。

风平浪静之时,湖面不再是水波的拼凑,而是一块巨大的整体镜面,让人不知如何是好。你在水这边敲一敲,水那边似乎也会震动。你在水这边挠一挠,水那边似乎也会发痒。

若是有一条小船压过来,压得水平线撑不住,镜面就可能倾斜甚至翘起-这种担心一度让我紧张。

在这个时候下水难免有些踌躇,有些心怯。扑通一声,令宝贵的镜面破碎,实为一大暴行。好在碎片经过一阵揉挤,一阵折叠,一阵摇荡,只要泳者不动,待倒影从层层褶皱中逐一释放,渐次舒展和平复,湖面又会成为平滑的极目一镜。

在通向山外的公路修通之前,这里有很多机船,每天接送出行的农民,还有挑担的,骑脚踏车的,以及活猪活牛。眼下客船少了,只有几只小渔船偶尔出现。船家大多是傍晚下网,清晨收网,手摇船桨轻点着水面,静悄悄地来,又静悄悄地去,留下冷清和落寞的湖面,一如思绪突然消失的大脑。

水边常有两样“静物”,那是垂钓的老人和少年。据说老人身患绝症,活不了多久了。但他一心把最后的时光留在水边,留给自己的倒影。少年呢,中学生模样,总在黄昏时出现。他也许是特别喜欢吃鱼,也许是惦记着母亲特别喜欢吃鱼,也许不过是要用这种方式来积攒自己的学费。谁知道呢?

阵雨扑来时,雨点敲打着水面,打出满湖的水芽,打出升腾的水雾,模糊了水平线。如果雨点敲醒了水面的花粉,水上就冒出一大片水泡,冷不丁看去,像光溜溜的背脊上突然长满疖子。

几只野鸭惶惶地叫着,大概被这事儿吓着了,很快钻入草丛。

不远处,一条横越水峡的电线上,有个黑物突然直端端砸下,激起水花四溅。我以为有什么东西坠落,过了片刻才发现,那不是坠物,而是一只鸟突然垂直俯冲,捕获了什么以后,带水的翅膀扑棱扑棱,又旋回高高的天空,在阳光中播下一串闪闪的水珠。我不知道这种鸟的名字,只记住了它一身蓝绿相杂的迷彩。

还有一只白鹭在水面上低飞,飞累了,先大翅一扬,再稳稳地落在岸石上,让人想起优雅的贵妇,先把大白裙子一提,再得体地款款入座。它一坐好半天,平视远方,纹丝不动,恍若一尊玉雕。但如果发现什么情况,玉雕眨眼间就成了银箭。一声鹭鸣撒出去,树丛里就有数十只白鹭跃出,扑棱棱组成数十道白光,在青山绿水中绽放和飞掠。

它们有时候绕着我巡飞,肯定把我误认为鱼,一条比较奇怪的大鱼,大得让它们不知如何下口;小鱼也经常围着我巡游,肯定把我当成一只落水的大鸟,同样大得让它们不知如何下口。

不知是什么鱼愣头愣脑,胡乱嘬咬,在我的腿上和腰上留下痒点,其中一口咬得太狠,咬在一个脚趾头上,痛得我从迷糊中惊醒。我这才发现,钓鱼的“静物”已经走了,天地间全无人迹。

其实,这里还有很多人,只是我看不见罢了。想想看,这里无处不隐含着一代代逝者的残质,也无处不隐含着一代代来者的原质-物物相生的造化循环从不中断,人不过是这个过程中的短暂一环。对人来说,大自然是人的来处和去处,是万千隐者在眼下这一刻的隐形伪装之所。有人说,接近自然就是接近上帝。那么,上帝是什么?不就是不在场者的在场吗?不就是太多空无的实在吗?不就是一个独行人无端的惦念、向往以及感动吗?

就因为这一点,我在无人之地从不孤单。我大叫一声,分明还听到了回声,听到了来自水波、草木、山林、破船以及石堰的遍地应答。

寂静中有无边喧哗。

(选自韩少功散文随笔集《山南水北》)

文本二:

在我看来,在中国当代的小说家中,很少有人像韩少功那样将随笔写得那么得心应手,那么睿智。经过办《海南纪实》《天涯》杂志的考验,经过大特区商海浪潮的冲击,他的思想更深刻成熟了,他的文风更老辣简洁了,他对文学的追求似乎更执著了。他右手写小说,左手写随笔。在随笔的写作中,韩少功天赋中那种我们称之为智慧的素质被发挥到一种巅峰状态。读着他近年的随笔,我有时会产生出这样一种古怪的想法:不知随笔这种文体是专为韩少功准备的,还是韩少功天生就应当写随笔?

不管是韩少功无意间碰上了随笔,还是随笔找上了韩少功,韩少功的随笔写得好,却是读过他的作品的人都公认的事实--那是智慧的独语,是哲学的散文化,也是生活常态的文学化。

随笔是一种需要智慧的文体。智慧不是聪明的滑头和取巧,不是知识的炫耀和卖弄;智慧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境界,一种心血的燃烧。韩少功的随笔,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智慧。不过他的智慧,不是经院或书斋里的智慧;他的智慧,更多的是来自生活的启示,来自他的生命的激发;他的智慧,不是体现于某篇文章,某个局部或某个词句,而是化为一种精气流荡于他所有的文字中,并成为他作品的纹章印记,成为他的人格在随笔中的自然呈现。

(摘编自陈剑晖《智慧的独语关于韩少功随笔的札记》)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我”这个下湖游泳者的视角观察和感受世界,文中直接表现“我”的笔墨不多,却让人感觉到处处都有“我”的存在。
B.作者面对镜子般的湖面“不知如何是好”,感觉下水打破平静的湖面“实为一大暴行”,生动传达出作者视湖水为有生命之物的微妙心理。
C.老人和少年像“静物”一样在水边垂钓,作者不仅欣赏这样一幅安静的生活画面,更赞赏他们面对生活磨难时的坚毅。
D.静是作者刻意营造的大境界,静中又充满生机勃勃的动,包括阵雨、水鸟、游鱼这样真实可感的动,也包括意念中的“无边喧哗”
2.下列与文本有关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选自韩少功散文随笔集《山南水北》,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睿智和精神气,是一篇个性色彩鲜明的“智慧的独语”。
B.随笔是一种需要智慧的文体,这是它与小说、散文等文体的不同之处,而真正的智慧大都来自生活的启示和对生命的感悟。
C.韩少功作为著名作家,写过小说,办过杂志,后来在随笔这种文体中真正找到了用武之地,文学成就也达到了巅峰。
D.凡是读过韩少功作品的人,都认为他的随笔写得好,因为这些作品不要小聪明,不投机取巧,也不炫耀和卖弄知识。
3.请简要赏析文本一中画横线的段落。
4.文本二认为韩少功的随笔“是哲学的散文化,也是生活常态的文学化”,文本一是怎样体现这些特点的?
2022-06-20更新 | 16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戈壁听沙 韩少功

⑴六十年代末,一小群中学生曾想瞒着父母去新疆参加军垦——其中便有我这个初中生。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被悠悠岁月洗刷模糊之后,直到去年,我才寻得一机会西出边关。

⑵据说我去得不是时候,草原已枯萎,河流已干涸,葡萄园已凋零,肃杀寒风把梦境中的缤纷五彩淘洗一尽,只留下一片沙海。沙丘,沙河,沙地,沙窟,举目茫茫,大地干净。不管什么时候在车上醒来,疲乏地探头远眺,看见的很可能仍是一片单调的灰黄,无边无际又无声无息,让人觉得车子跑了几天却仍留在原地。

⑶人们不喜欢沙。其实细想一下,葡萄和哈密瓜适宜在沙土里生长,坎儿井这种特异的水利工程也是沙漠特产。因为多沙缺水,人们洗手靠铜壶吝惜地浇淋,脏水也被铜盏承接留备它用,这才有了精湛的铜品工艺。因为尘沙扑面,妇女们都习惯戴轻柔的头巾和面纱——而且很可能基于同一原因,她们多有长长的睫毛,这才给戈壁添上了神秘的妩媚。沙的严酷,使人们更为勤勉和勇敢,于是市场上有了丰富的羊奶、羊皮以及寒光闪闪的英吉沙匕首。沙的单调,使人们向往热烈,于是荒原上有了更多的彩裙、冬不拉和月下奔放的歌舞。那林立的清真寺,那显目的油绿色彩和新月图案,也许是对黄沙烈日的补充;而充满着对自然和命运敬畏感的孤零零的祈祷呼号,也许更易于出现在风暴里和荒凉的沙海之中吧。

⑷我想,壮丽的西部文化是不是从我手中这一捧沙砾中流出来的?

⑸西部汉人不少,他们与西部各民族一道,真正开始了对沙的征服。据说当年解放军为投资军垦,节省军费,每人每年少发一套军服,而且军服都没有衣领和口袋,省下一寸算一寸。白日汗淋全身,夜晚围炉取暖。中央知道官兵太苦,曾给他们一人补发了几百块钱。但他们手里的光洋叮当响,就是买不到什么东西。

⑹一位医院护士还向我说起她以前的一些知青伙伴。她们初入疆时,怕野兽,怕鬼,晚上不敢上厕所。于是她们只能紧闭着门,一个人哭起来,女伴们就陪着哭一夜。有位女子想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带着一个提包独身而去,结果迷路在大沙漠中。找到她时,发现她双腿已经冻坏,只得将大哭大闹的她送往医院,锯掉双腿……

⑺在乌鲁木齐,在喀什和石河子,我在陌生的人影中默默地寻找,想知道谁是当年那位锯去双腿的城市姑娘。我甚至想,要是十六年前我来到这里,我会是这人海中的谁呢?是那位蹲在墙角咬着羊肉串,不时用油光光的袖口抹嘴的大胡子吗?

⑻戈壁滩收纳了太多的血汗和眼泪,但这一切流入疏松沙土,很快就渗漏了,无影无踪了。一捧捧沙粒,竟全是同样的灰黄色,没有任何痕迹。

⑼远古时期的戈壁似乎是较为繁荣的,西域早就是中国版图中重要的一部分,考古工作者还证明,这里存在过石器时代,而东亚很多民族与这石器有着奇妙的关系。一些土家族史学家认为土家族为伏羲之后,源于甘肃,并以龙山县彭何两姓均自称“陇西堂”为证。研究古代服装的沈从文先生,认为今天的苗装,可能保留了西部原始民族的服饰特征。王国维的《读史》诗则开篇就是:“回首西陲势渺茫,东迁种族几星霜?何当踏破双芒鞋,却向昆仑望故乡。”又说:“自是当年游牧地,有人曾号伏羲来。”

⑽如果这些古代民族曾一度被西部的山川所养育,那戈壁滩真是一个孕生中华民族的巨大子宫。上下几千年,它输送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族远去,自己却枯缩了,干瘪了,只剩下一片静静的黄沙,还有几声似乎沙化了的鸦噪。

⑾我静静地听着屋外呜呜咽咽的风沙声。那是戈壁在哭泣吧,是思念它孕育的东亚亿万子孙而哭泣吧——戈壁滩如此干枯,以致没有泪水,只有这呜呜咽咽的哭泣。

⑿我突然想起,十六年前我鬼使神差地要远赴西域,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⒀我离开新疆时没有坐飞机,目的之一是想更多地看沙和听沙。火车昏昏沉沉地摇晃着,因为路基多沙,不宜高速。坐在对面的是一位维吾尔族青年,他告诉我,政府正在考虑运用日本专家在中东治理大沙漠的经验,来绿化戈壁。当然,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我们会有钱的——他笑着说,抽了口莫合烟。

⒁我点点头。这时,车头长啸了一声,拉着列车掠过张掖,向河西走廊的出口奔去,我感到我正在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之所以用很多笔墨描述军垦战士和援疆知青,主要是因为童年未实现的军垦梦。
B.文章追述戈壁源远流长、繁荣灿烂的文化,是为了反衬肃杀、孤寂、单调的戈壁现状。
C.文末对维吾尔族青年的描述,展现了西部人治沙的信心,表达作者对西部人民精神的赞美。
D.文章以“沙”为线索,围绕着看沙、听沙、治沙,展开对戈壁文化消亡的审视思考。
2.文章第(9)段引用王国维的《读史》诗有何作用?
3.文章题目是“戈壁听沙”,作者从沙中听到了什么?请简要概括。
2017-12-13更新 | 14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