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
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的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
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都会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地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儿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就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下一趟人照样人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只有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想:这人真多事。
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掉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按钮并捡起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是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浪漫温馨的玫瑰,一枝可以疗伤的玫瑰。
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接着说。
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她真是太正常了。
1.“她”被电梯中其他人认为“行为不太正常”表现在哪些内容里?(用自己话概况)2.试分析第一段画线句子的表达作用。
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
3.结合文章内容,说说“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4.如果你是“医生”,你能诊断“病人”身上的病因吗?
5.分析文章以《病人》为题的作用。
相似题推荐
天职
⑴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⑵一天夜里,一个小偷qiào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⑶“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⑷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⑸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⑹“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⑺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⑻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⑼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⑽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⑾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⑿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⒀“噢,你是说, !”
⒁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⒂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16)“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⒄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⒅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⒆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⒇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21)“没有,它用得其所。”
(22)“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23)“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24)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1.根据拼音写出汉字qiào2.根据上文,将⒀段横线处填写完整。
噢,你是说,
3.题目“天职”的在小说中有双重含义,一是指
4.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5.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
C.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
D.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
弦歌
郝景芳
没人知道钢铁人的母星在哪里,只知道他们住在月球背面。入侵才只有三年,战斗却摧枯拉朽,抵抗一直进行,人们却越来越绝望。三年中,人们从热血变得现实,从激越的战斗变成求存的妥协。
但总有人不甘心,心怀最后的幻想。
林老师就是这其中的一个,他要炸毁月球。
让我猜多少次,我也不会想到林老师。他性格内敛,学提琴出身,从我十岁起就教我拉琴,这许多年里一直是我古典理想的榜样。
又一次,在林老师家碰到齐跃,他跟老师学琴两年,是研究天体物理的年轻科研人。
一同出门时,我忽然有种感觉,老师的计划一定和他有很大关系。
“齐跃,”我在身后叫住他。
齐跃回过身,看着我,表情微妙,像是知道我要说什么。
“林老师的月亮计划,你知道多少?”
“你问哪方面?”
“原理。原理你肯定知道对吧?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有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齐跃沉默了一会儿,微微笑了,对我说:“特斯拉曾经说过一句话‘只要我愿意,我能将地球劈成两半’,如果你明天没事,到我研究所来吧。”
空空如也的楼道里,齐跃转头问道:“你知道我们研究所为什么这么空荡荡吗?”
我摇摇头。
齐跃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其他人都被钢铁人接到香格里拉和月亮上了。”
我心下恍然,应该能想到的。钢铁人是懂科学的,他们知道地球上哪些人的头脑值得珍惜,也值得利用。
“你没走?”我问齐跃。
他站定,抬头凝视我,目光带着一丝笑意,一丝讽刺和微微一丝悲怆,说:“我喜欢特斯拉,不只是因为他牛,还因为他单打独斗。你知道吗,他被爱迪生排挤得厉害极了,被马可尼抢了专利,还被投资人摩根抛弃了。可是他一直奇思妙想到八十六岁。他是纯粹的孤胆英雄,他就一个人和那些大团体对抗。你知道无线电输电技术吗?把地球作为内导体,地球电离层作为外导体,用放大发射机在地球和电离层中建立8赫兹共振,天地就成了谐振腔,可以传输能量。用天地做谐振腔。这是什么气度!当时的人们哪有这等见识。现在,他的计划当然全都实现了,可是那时他就这么一个人死了。”
“其实大家想跟谁就跟谁,也没什么好说的。”齐跃又说,“但总还是会有些人不一样,我就敬佩这些人。”
我知道他是指老师。我没再发问,一路跟着齐跃,穿过无人的大堂、楼梯和休息区,来到位于西侧顶层的一间小办公室。小办公室所在的区域在整片荒废的楼宇中干净得醒目,看得出每天有人打扫。小办公室里有黑色木质书桌书柜,书桌上有一台老式音响。
齐跃打开电脑,并排放置的六个屏幕同时启动。他熟练地打开一系列窗口,有黑色背景的频率谱图,有蓝色背景的数值坐标,还有彩色背景的卫星云图。最后一个窗口是提琴和钢琴的特写照片。
“你知道吗,”齐跃说道,“特斯拉这个人很有意思。昨天不是说过他的一句话吗。据说他曾经爬上过一座正在建的摩天大楼顶部,把一个小激振器放在钢梁上,激起钢梁共振抖动,吓得工人们完全不知所措。于是他说,给我一个激振器,我能把地球劈开。像极了‘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只不过他更牛,因为阿基米德只是假设,但他说的是可能的。”
“你是说……共振吗?”
对物理概念我就知道点皮毛。
“是。频率相当或成倍数,振动就能相互激发。1940年代的塔科马桥,就是因风起振最后垮塌的。”
“那么……老师就是想用这个原理炸毁月球?”
齐跃点点头:“是。用天梯。”
“天梯?”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别的我不懂,天梯还是知道的。天梯是一座纳米长梯,从地表延伸到月球表面。可惜2022年上天后只两年,钢铁人就来了。自那之后,一切活动都停止了,天梯空自悬垂。
可是,用天梯怎么能把月球炸毁呢?难道用天梯当激振器,让月球共振?这听起来也太过不可思议了。
“天梯这么细,可能让月球振动起来吗?”
“频率。只要找到共振频率,振动能扩大很多。”
“那怎么才能让天梯振动起来呢?”
“也一样。共振。”
我试图理清其中的逻辑。
“因此,我们需要拨弦。”齐跃最后说。
一句话,我突然被点醒了。这就是林老师的计划。
“可是,如果月球能被振裂,难道地球不会被振坏吗?”
“会。只是不会那么严重。起振的局部会剧烈振动,如同一场地震,但地球整体不会有什么事。”
“这也就是说……?”
齐跃严肃起来:“只有拨动琴弦的人自己会被地震裹挟。”
这一下,我明白了。我从不知道老师竟如此决绝。他在用自己的生命换地球人的生命。
这是反抗到绝望的最后挣扎。用孤注一掷的琴弦拨动让天地间的哀歌响起!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围绕林老师的月球计划展开,借助齐跃的言行阐释了整个计划的原理与可行性,使“我”对老师的计划从怀疑到敬佩。 |
B.“可是那时他就这么一个人死了”一句以特斯拉的结局暗示了拨弦人的孤独以及实现计划要付出的巨大代价。 |
C.文中“书桌上有一台老式音响”“最后一个窗口是提琴和钢琴的特写照片”两句,借环境细节暗示齐跃生活条件的优越及其对过去美好生活的留恋。 |
D.通过齐跃对共振原理的解说,可以推知林老师对科学有浓厚的兴趣,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也已达到一定水平。 |
A.“我”是小说中的线索人物,小说以“我”的视角展开,从“我”的困惑开始到“我”释惑结束,首尾呼应,结构圆融。 |
B.特斯拉在文中多次出现,既丰富了文章内容,在情节上前后呼应,又展现出齐跃的科学素养与雄心抱负。 |
C.文中多用对比手法塑造人物。例如,齐跃与被钢铁人接走的科研人员的对比,特斯拉与阿基米德的对比等。 |
D.小说实写齐跃,暗写林老师。文中虽对林老师着墨较少,但我们可以通过齐跃的言行想见林老师的志趣与为人。 |
4.请根据全文文意,结合孔子困于陈蔡“弦歌不衰”的典故,谈谈你对小说题目“弦歌”的理解。
南海驼铃
茨平
他说他叫骆驼,骆驼的骆,骆驼的驼。我脑子里立即出现一片沙漠。沙漠起伏,流淌着线条的韵感。有支驼队在慢慢地移动。夕阳西照,骆驼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驼铃声随风而过。我说,你应该叫沙漠王子。
骆驼盯着我,脸上呈现些微的不快,说:你是说我来自沙漠吗?我说:骆驼难道不是来自沙漠?真是太可笑了。骆驼显然有点激动,说,你是被电影电视误导了。它只是沙漠中的车队,它并不在沙漠中生活。你想想,骆驼那么能吃,而沙漠中一根草都没有,不会被饿死呀?这是常识。
这的确是常识,上小学时老师就讲过,骆驼特别能吃,因为能吃才能饿,才能驮着货物带着行人走过大沙漠。我在想,骆驼老是不厌其烦地说他叫骆驼,还要加上“骆驼的骆,骆驼的驼”,他一定是对这名字情有独钟,便自作聪明地想,他一定居住在水草肥美的地方。
我又一次猜错了。骆驼说,水草肥美是草原,我老家在大西北。以前我们那儿有很多骆驼,现在快没了。骆驼神色有点伤感。好像骆驼快没了,对他是种严重打击。
骆驼是沙漠中的车队。现在呢,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火车,到处是高速公路,不用骆驼,一样能穿越大沙漠。人类对于失去实用价值的物种,总是毫不犹豫地扔掉。骆驼变少甚至消失,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对于个体的人,比如他,曾生活在有骆驼的地方,自然会与骆驼产生感情,自然会伤感。我与他,是在南海一家工厂里相遇的。他把我当朋友了,我也把他当朋友。下了班,吃过晚饭,我们会一起跑到外面去逛街。更多的时候,是蹲在厂门口,一边聊天,一边看路上奔跑的汽车。他却说,我想攒钱买一只骆驼。我吓了一大跳。
我猜想他是因为怀旧。我也怀旧。我怀念过去的石磨,母亲动石磨,我加黄豆,石磨流出乳白的豆浆。我怀念河边的水车,少年时我打着赤脚踩水车,河中的水哗哗地流进田里。但我总不能花钱去 添置石磨和水车吧。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丁点儿作用。
你可以说我是怀旧,但我更多的是喜欢。骆驼说,要命地喜欢。
因怀旧而喜欢,这是一个理由。只是,他买了骆驼,就有可能要离开我,骆驼那么能吃,需要大片大片的青草。南海这里,天气暖和雨水充沛,很适合青草生长,但到处是工厂、街道、马路,坚硬的水泥几乎要全覆盖了,哪有青草生存的空间。我想,他有了骆驼,就要回到他的老家。我跟他是好朋友了,有点舍不得。
这正是我犯难的地方。回老家去,赚不到钱,我还要生活。就在这里打工,可骆驼就没有青草吃。骆驼指着隔离带上的青草,说,就那么一点点,一天都不够。
我也望着隔离带上的青草,它们身上拔了一层尘埃,在无组织无纪律地生长。
后来,我与骆驼先后离开了那家工厂。
几年后有人告诉我,南海出现了一只骆驼。我一下子想到了他。我不由十分佩服他。我决定去找他。我在某公园找到了他。先是看见骆驼,再是看见他。他也看见了我。他挥挥手,满脸自豪地笑。
前来看骆驼的人真多,大人小孩,男男女女。有人在看,有人赶过来,有人心满意足离开。看骆驼要钱。站在骆驼身边看一会儿,五块钱;过去摸一把,十块钱;若要骑上去走一圈,三十块钱。我知道,来看骆驼的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稀罕。稀罕兴奋自然要来消费了。我会心地笑了。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骆驼与他的骆驼在南海消失了。并不是骆驼带着骆驼去别的地方赚钱,而是骆驼生病了,那护身毛发掉光了,一天一天瘦下去。“水土不服”四个字击碎了骆驼在南海养骆驼的理想。我很想找到骆驼,跟他说,理想还是要有的,但不一定是养骆驼,比如像我一样写小说。我写小说,就是因为怀旧因为喜欢因为理想,现实过于强大,我只有在小说里重新构建。这事骆驼你也可以,你可以在小说里养很多很多骆驼,全养它膘肥体壮,它不会水土不服。
(选自《散文》2018 年第 6 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散文以描绘夕阳西下沙漠驼铃的美好图景开篇,不仅创设了良好的阅读氛围,也为下文叙述“骆驼”和他的骆驼做铺垫。 |
B.文中的“我”多次猜错“骆驼”的想法,说明“我”虽然和“骆驼”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对他的精神世界 并不完全理解。 |
C.“骆驼”的骆驼终因“水土不服”,不能再在公园里赚取收入,说明“骆驼”在城市里很好地生活的理 想幻灭在现实中。 |
D.散文语言大多生动活泼,简洁明快,不仅与人物的身份较为契合,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也寓含对 现实的调侃,含义隽永。 |
3.散文标题“南海驼铃”意蕴丰厚,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立春 陈毓
立春娘生立春,正是立春那天。立春爹在柿子树下打转,无法可想,就去田地里转。立春爹踢脚下麦田,麦田软和,似乎冒着热气;抬头,他看见大群麻雀从地的这头扑棱到那头,“扑棱来扑棱去,天生就是扑棱的命”。立春爹嘟哝过麻雀,猛然看见地畔一树梅花开得惊艳,梅花的香气像清凉的水流,涤荡他的心和眼,似乎那新生儿娇嫩的陌生的哭声重返他的耳边,使他的心里生出难言的温软,他立即折身往家里赶。
他跟立春娘说,给孩子起名立春吧。女儿就女儿吧,戏里都唱了,谁说女子不如男呐。
现在,立春已过了立春娘生立春的年纪,但她依然苗条得像春风中的一枝柳。她腰身壮大的男人五年前就和她生分了,她至今没有孩子。
五年前,立春随丈夫厉槟榔去东莞打工,那个厂子像是在那里等了厉槟榔25年,使得25岁的厉槟榔像一枚钉子被楔进铁板中,再也拔不出来。他只知道,流水线上的日子走到月末,他会得到工钱,一叠钞票,这是他在遥远的家乡做什么都没法换来的。但立春讨厌工厂,她抱怨橡胶的气味熏染得她也快成橡胶制品了。
直到立春不辞而别,返回家乡,他也没有愧疚,他坚信生活 就是生活,他不会像立春那样任性,那样抗不得硬。他现在还无力想象未来,他唯一确定的就是他不能回去再种那十几亩山地,种了吃,吃了再种的生活不是他的人生了。厉槟榔喜欢东莞,那里朝气蓬勃,比那个死了一半的村庄更让他有活着的体会。他说,假如没出来,不知道蓝水河之外有个叫东莞的地方,他也许还能在蓝水河活下去,现在他知道了,蓝水河的日子就是他不再想要过下去的日子,就算立春违拗他,要回蓝水河,但他是坚决地不回去了。一个东莞,一个蓝水河,你选择。厉槟榔说。一个蓝水河,一个东莞,你选择。立春把厉槟榔的喊话颠倒组合了一下,丢回给了厉槟榔。这之后,他们各自走向自己指点的方向,这一决定,五年过去了。
偶尔的,立春想,自己可能太拗了。不喜欢那个橡胶厂,可以换一个么,东莞的厂子多过乡下的猪圈,怎的自己就找不到一家合适的?但立春立即就被自己把东莞的厂子和猪圈联想的念头惊到,她想她可能真的不喜欢东莞,那里的热,腊月都能看见苍蝇飞,胳膊上总是黏糊糊的。是的,一个该藏的冬天也能露大腿的地方,好吗?
现实检验了他们爱的浓度,他们爱自己都比爱对方多点儿。立春反过来说服自己,现实里更多的乡村夫妇必须两地分居,是因为女人总要留下来照顾老人孩子伺候土地,那她呢,她和厉槟榔没有孩子,但她选择留在乡村,是照顾自己的感受。
立春一会儿觉得自己有理,一会又觉得气馁。但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她要在门里门外、在天地之间、在田野找到自己的答案。
回来的第一年,立春把邻里、屋前屋后撂荒的土地以低廉的价格租过来,用厉槟榔给她的钱;第二年,她用厉槟榔给她的钱承包了更多的地,依然种树。现在那些她能置换回来的地都被她种了树。她雇佣村子里十几个女人帮她维护苗木。第三年的时候,她种的一部分树苗可以卖了。现在是第五年,她依然得到像钉子一样坚守钉子一样实心的厉槟榔给她的钱,她帮厉槟榔把那些钱存进银行,用厉槟榔的名字开账户,未来她还要把厉槟榔以前给她的钱一点点透出来,存到那张银行卡上。她想,那是厉槟榔在那个叫东莞的城市的痕迹,生命的痕迹。
立春这天,立春去她的苗木地查看,她闻见侧柏荡漾的香气似乎比昨天浓郁了许多,让她直感慨老祖宗的确伟大,到了哪个节气就是哪个节气的气象和感觉。节气到了立春,真就有东风解冻的意思。
她忽然想到东莞那使她身体如同锈住的橡胶的气味,她再次感觉她比厉槟榔幸福,她在那个午后获得的幸福感使她心生对厉槟榔深深地歉疚和遗憾,那遗憾和歉疚包围着她,她在田地里四处打转,想要做点什么。
立春请来木工师傅,要在侧柏的苗圃地中间给她搭起一个高高的棚子,她心里暗想,那会是她的绣楼,她要等厉槟榔回来,她要他和她住在那个一年四季都散发着柏树无限美妙香气的棚子里。
棚子盖好那天,立春把她和厉槟榔结婚时的大红锦缎被子和印着牡丹花的床单一并搬上了高台。她还给高台上的木格 窗子上贴好了嫣红的窗花花。
她坐在棚子里自拍,她给厉槟榔发照片、发短信,她说,她这样等他归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5.23,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立春爹在柿子树下打转”“去田地里转”“嘟哝过麻雀”,这些细节形象地写出了立春爹初为人父的喜悦。 |
B.厉槟榔不愿回家种地,喜欢留在东莞,是因为他认为流水线上的日子走到月末,他就会得到工钱,这是他在家乡种地无法换来的。 |
C.本文巧用比喻描写人物,如“她依然苗条得像春风中的一枝柳”“厉槟榔像一枚钉子被楔进铁板中”,这样的比喻既契合了人物的形象特点,又暗合了其生活的环境。 |
D.立春认为,人活世上,总是希望留下痕迹的,所以她将厉槟榔给她的钱存进用厉槟榔的名字开的银行账户里,以此留下了厉槟榔生命的痕迹。 |
E.立春和厉槟榔的故事引人深思,它凸显了农村青年在时代潮流下的不同心态不同选择,也蕴含着作者对他们因不同选择而带来的矛盾的关注与思考。 |
3.小说两次写到“立春”这个节气,描写景物却各有侧重。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这样写各有什么效果。
4.厉槟榔说,蓝水河,他是坚决地不回去了;而小说却为什么以立春搭建绣楼等他归来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一:
医者仁心,治病救人,是医药科学最崇高的使命。一个将毕生精力心血都奉献给这一崇高事业的科学家,无疑是饱含情怀的使者,但屠呦呦却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国家培养了我,我要报答国家。”这孺慕之思就是她最朴素自然的情感。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人对诺贝尔奖怀有特殊的情结——因求而不得而耿耿于怀。
屠呦呦获奖的意义非同寻常,她证明了中国人在自然科学领域具有取得开创性成果的能力,具有为人类健康做出巨大贡献的能力。屠呦呦却不认为这是她个人的荣誉:“青蒿素的发现是中国传统医药与现代科学的结晶,此次获奖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科学家的认可。”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屠呦呦成了“名人”,但她却很少在媒体上露面,对各种活动她都是能免则免。对待真正的科研任务,她却十分投入。尽管年事已高,但屠呦呦没有放弃工作,青蒿素对红斑狼疮的有效性、青蒿素的抗药性等,屠呦呦觉得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常常对自己的学生说,“要让青蒿素物尽其用”,这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尽已所能。
“始终服从安排,始终从事青蒿素研究,甚至始终在一个单位工作,没动过地方。”共事多年的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研究员廖福龙用一连串的“始终”形容屠呦呦的经历。当一些人在抱怨一成不变的工作乏味无趣的时候,屠呦呦却“始终”守着中药研究这个不太热闹的专业,并且创造了“奇迹”。
屠呦呦用她的青蒿素人生告诉人们,有一种情怀叫坚持,有一种创新叫坚守。
(选自《八十多载仁心今更红——记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屠呦呦》,有删改)
材料二: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陈芳、余晓洁) 9日,北京人民大会堂,86岁的屠呦呦站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领奖台上,从习近平总书记手中捧回红彤彤的奖励证书。
自1999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实行重大改革以来,27人先后问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他们中有吴文俊、袁隆平、王选……
屠呦呦有三大特别之处:27人中第一位女科学家,第一位非院士,第一位诺奖获得者。
1930年12月出生的屠呦呦,履历简单:1955年在北京医学院药学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工作至今,她是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首席研究员、青蒿素研究中心主任。
这位中国浙江宁波的女子,成就不凡:她从中医古籍中获得灵感和启迪,改变青蒿传统提取工艺,创建低温提取青蒿素抗疟有效部位的方法,成为发现青蒿素的关键性突破;率先提取到对疟原虫抑制率达100%的青蒿抗疟有效部位“醚中干”。
“三千年医药兴,佑生救疾民族昌盛昂首看,更领健康潮,众呦常鸣。”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在《呦呦三鸣》中写道。
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以青蒿素类为主的复合疗法(ACT)作为治疗疟疾的首选方案,过去20余年间,这一疗法在全球疟疾流行地区被广泛使用。近年来,ACT年采购量在3亿人份以上。
《2015年世界疟疾报告》显示:从2000年到2015年,由于采取包括ACT在内的有效防治措施,挽救了约590万儿童的生命。
(选自新华网,有删改)
材料三:
几乎全世界的记者都在找她时,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屠呦呦正躺在沙发上打电话。这个世界瞩目的老太太卷着裤腿,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绿色对襟汗衫。尽管站在小区里一抬头就能看到人民日报社亮着金色灯光的大楼,这个躲藏在胡同里的小区却似乎从未离媒体如此近过。从早上开始,屠呦呦的小区停满了车,保安知道小区里有个科学家得了个奖,是“什么第一”,但对这个叫屠呦呦的老人没有什么印象。
屠呦呦参加的研发抗疟疾药物的“523项目”,是在战争背景下开展的。1964年,美国出兵越南后,越美双方都因疟疾造成严重减员。“这个事比打仗死伤还要高”,屠呦呦回忆,双方都开始寻求治疗疟疾的全新药物。越方向中国求助,屠呦呦加入了科研项目。
“交给你任务,对我们来说,就努力工作,把国家任务完成。只要有任务,孩子一扔,就走了。”85岁的老人倚在沙发上,平静地说起20世纪60年代的事情。屠呦呦被派去海南岛,在苏联学过冶金的老伴儿李廷钊被派去云南的五七干校。
没有人比李廷钊更了解这个粗线条的科学家。她不太会做家务,买菜做饭都要丈夫帮忙。有一次坐火车外出开会,她想在中途停靠的时候下车走走,竟然忘了按时上车,被落在了站台上。“别人还以为我有生活秘书,他就是我的秘书。”屠呦呦眯眼笑着看着老伴儿。
近半个世纪前,屠呦呦从我国古人将青蒿泡水绞汁的记载中获取灵感,意识到高温煮沸可能会破坏有效成分的生物活性,将原来用作溶液的水替换为沸点较低的乙醚后,获得了更有效果的提取物。李廷钊说,研究青蒿素的时候,屠呦呦每天回到家都满身酒精味,后来甚至患了中毒性肝炎。
为了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屠呦呦和研究组的成员甚至充当了第一批志愿者,以身试药。提及此事,老伴儿李廷钊插嘴道:“人家抗美援朝还志愿牺牲呢,吃药算什么?”“当时动物试验过了,药走不出去,发病季节就过了,那就耽误一年。”85岁的屠呦呦平静地说,“所以那时候也不考虑荣誉不荣誉,我觉得荣誉本身就是一个责任。荣誉越多,你的责任就更多一点。”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有一种情怀叫坚持,有一种创新叫坚守”这句话高度概括了屠呦呦始终从事中医药研究并最终带领团队提取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奖的传奇人生。 |
B.“国家培养了我,我要报答国家。”作者引用屠呦呦的原话,是为了突出她不善言辞。 |
C.屠呦呦是一个粗心的人,一切都需要丈夫帮忙,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丈夫李廷钊的帮助,或许就没有屠呦呦的获奖。 |
D.三则材料都提到了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的意义,都通过侧面描写表现了屠呦呦对中医药科学的坚守。 |
A.材料一中,作者十分注重语言美,文章语言优美舒缓,使屠呦呦医者仁心的高大形象深入人心。 |
B.材料二以平实质朴的叙述性语言,就屠呦呦获奖、屠呦呦的生平及其提取的青蒿素被广泛使用做了客观、真实的报道。 |
C.材料二通过列举一系列数据,对屠呦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进行了报道,体现了新闻语言的准确性。 |
D.材料三运用肖像、语言、动作等多种描写手法,再现了屠呦呦获奖前的埋头苦干,彰显优秀科学工作者的本色。 |
A.美越战争中,美国与越南都深受疟疾的困扰,因疟疾导致严重减员。在此情况下,中国主动支援越南,成立研发抗疟疾药物的“523项目”。 |
B.屠呦呦的履历简单,但成就不凡,创新青蒿传统提取工艺,成为首个提取到能够有效抑制疟原虫的“醚中干”的科学家,并以此挽救了无数生命。 |
C.当意识到高温提取可能破坏青蒿中的活性成分时,屠呦呦重新设计实验过程,改用沸点较低的乙醚为溶剂,这对研究青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D.屠呦呦像无数为人类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一样,在成功的道路上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她捧得大奖,是国人的荣耀,更是对学人的鞭策。 |
5.屠呦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丁大厨
金鸿
①“爸,你就出山一回吧,否则,我怎么买房子啊?”儿子丁盛说。
②“老丁,不是我说你,上个电视节目有这么难吗?咱们家那点存款,离买新房还悬空八只脚呢!”老婆梅阿姨叹着气。
③丁大厨看看他俩,又摸摸早磨掉了黑漆的椅子,瞧瞧被烟火熏得发黑的白墙,墙上挂着丁大厨与著名评弹演员老顾、著名画家老章的合影。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香烟,抽出一根,点燃了,猛吸了几口,说话了:“豁出去了。为了盛盛,参加!”
④丁大厨决定参加的是电视台搞的民间厨艺达人秀,年度总冠军可以赢取房地产商赞助的一套新房。丁大厨退休前只是一家单位食堂的烧莱师傅,他的师父倒曾在松鹤楼、得月楼等著名餐馆里当过厨师,他也得了些真传。过年的时候,桃花坞的木刻年画张贴在木门上,苏式红灯笼高挂在门口,客厅里高朋满座热热闹闹,丁大厨一个人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焖溜熬炖,也不觉得累。凡是到过丁大厨家的亲戚朋友,无不夸他的苏帮菜地道,味道好。
⑤丁大厨报了名就后悔了。万一自己烧的菜不被评委认可,一世英名可就毁了。想了半天,他想不出好法子,便把小舅子梅教授请来喝酒。梅教授啜了一口丁大厨泡的青梅酒后,缓缓道:“现在饭店里的苏帮菜已经不正宗了,你只有返璞归真,烧最最正宗的苏帮菜,才有机会获胜。”丁大厨笑了:“不瞒你说,我只会烧苏帮菜,其他的,我也不太会。”梅教授说果真如此,便已成功一半。
⑥丁大厨又问梅教授烧哪个菜。梅教授问“苏”字的繁体字怎么写,丁大厨说草头下面一个鱼一个禾。梅教授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没有鱼没有米,就不是苏州了。如今烧菜,自然是烧鱼啦!”
⑦比赛倒也顺利,丁大厨凭借一道“火夹鳜鱼”拿了周冠军,又凭着一道“红烧划水”拿了月冠军,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丁大厨依旧侍弄侍弄花草,喝喝老酒听听评弹,偶尔给上门的朋友做几个菜。
⑧年度总冠军比赛那天, 除了自家亲戚,老顾、老章都亲临现场为丁大厨加油,引得人群一阵激动。丁大厨准备烧“松鼠桂鱼”,这道菜是苏帮莱的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名家真传,也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可当他去取鱼时傻眼了,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他立刻找到主持人说明情况,主持人一听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丁大厨急忙跑下台想叫儿子去换鱼,但时间明显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一旁的老顾说:“老丁啊,你也别着急,我们苏州老话不是说‘甜中意,咸欢喜’吗?鳜鱼也好鲈鱼也好,都是鱼,只要年年有鱼,日子就好过……”丁大厨点头笑了笑,返回到了台上。看着盆里悠游的鲈鱼,想到烧菜的快活逍遥,他从容地开始操作起来……
⑨轮到丁大厨介绍自己的菜了,原来他烹制的是“清蒸鲈鱼”。底下有观众发出了嘘声,因为这道莱简单易行,堪称家常菜。他让评委尝尝味道,评委说,这“清蒸鲈鱼”做得太妙了。鱼的味道酸甜苦辣咸都有,似乎用了特殊的调汁,太与众不同了。丁大厨缓缓道:“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亲人朋友离世了谓之酸,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谓之甜,朋友远离家乡谓之苦,生活艰辛谓之辣,说点风趣的话谓之咸。我做的这道‘清蒸鲈鱼’,好多朋友都品尝过。我有位画家朋友老章,曾经到外国去打拼,但是有一天,他说忽然想吃我烧的鲈鱼,于是就回来了,现在他就在现场。”观众们的视线都投向老章,他立刻站起来,向丁大厨鼓掌致意。现场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⑩主持人宣布得分时,丁大厨的后援团开始紧张了,台上的丁大厨倒是一脸坦然。分数出来,丁大厨以0.1分之差屈居亚军,获得了十万元的奖励。
⑪回到家,在老顾的评弹声里,丁大厨啜了口老酒, 呵呵笑道:“我爸在世时,曾与我说过一幅对联:山水花竹,无恒主人,得闲便是主人;富贵贫贱,总难称意,知足便是称意。能拿到亚军,还有十万元奖全,我已经很知足了。过几天,让盛拿着这钱去付个首付,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够住就行。”
⑫老章举起了酒杯,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干杯!”
1.分析文章第①段的作用。2.从描写的角度赏析第③段划线句。
3.分析小说第⑧段“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这个情节安排的妙处。
4.小说结尾处老章为何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逝 川
迟子建
大约是每年的九月底或者十月初吧,一种被当地人称为“泪鱼”的鱼就从逝川上游哭着下来了。
它们到来时整条逝川便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如果不想听这悲凉之声,那么只有打捞泪鱼了。在阿甲渔村有一种传说,泪鱼下来的时候,如果哪户没有捕到它,一无所获,那么这家的主人就会遭灾。
渔妇们把丈夫捕到的泪鱼放到硕大的木盆中,安慰它们,一遍遍祈祷般地说着:“好了,别哭了;好了,别哭了……”泪鱼果然就不哭了,它们在岸上的木盆中游来游去,心安理得了。次日凌晨时人们再将它们放回逝川,它们再次入水时便不再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了。
当晚秋的风在林间放肆地撕扯失去水分的树叶时,敏感的老渔妇吉喜就把捕捞泪鱼的工具准备好了。吉喜七十八岁了,干瘦而驼背,喜欢吃风干的浆果和蘑菇,常常自言自语。
雪是从凌晨五时悄然来临的,窗棂发出刮鱼鳞一样的嚓嚓的响声。吉喜被敲门声惊醒,来人是胡会的孙子胡刀。“吉喜大妈,这可怎么好,这小东西真不会挑日子,爱莲说感觉身体不对了,挺不过今天了,唉,泪鱼也要来了,这可怎么好,多么不是时候……”
男人第一次当爸爸时都是这么慌乱不堪的。吉喜喜欢这种慌乱的神态。
吉喜戴上银灰色的头巾便出门了。一百多幢房屋的阿甲渔村在雪中显得规模更加小了。房屋在雪中就像一颗颗被糖腌制的蜜枣一样。吉喜望了望逝川,似乎能感觉到泪鱼到来前河水那微妙的震颤了。她想起了胡刀的祖父胡会,这个可怜的老渔民在七十岁那年成了黑熊的牺牲品。年轻时的胡会能骑善射,围剿龟鱼最有经验。那时的吉喜有个天真的想法,认定百里挑一的她会成为胡会的妻子,然而胡会却娶了毫无姿色和持家能力的彩珠。胡会曾在某一年捕泪鱼的时候告诉吉喜没有娶她的原因:“你太能了,你什么都会,你能挑起门户过日子,男人在你的屋檐下会慢慢丧失生活能力的,你能过了头。”
吉喜恨恨地说:“我有能力难道也是罪过吗?”吉喜的这种想法酿造了她一生的悲剧。在阿甲,男人们都欣赏她,都喜欢她,但没有一个男人娶她。
逝川日日夜夜地流,吉喜一天天地苍老,两岸的树林却愈发蓊郁了。吉喜过了中年特别喜欢唱歌。但过了四十岁就不再歌唱了,她开始沉静地迎接她头上出现的第一根白发,频繁地出入一家家为女人们接生。
胡刀的妻子挺直地躺在炕上,因为阵痛而挥汗如雨,见到吉喜,眼睛湿湿地望了她一眼。
“吉喜大妈,我会死吗?”产妇从毯子下伸出一只湿漉漉的手。
“头一回生孩子的女人都想着会死,可没有一个人会死的。有我在,没有人会死的。”吉喜安慰道,用毛巾擦了擦产妇额上的汗。
产妇朝她歉意地笑了,“吉喜大妈,您去捕泪鱼吧。没有您在逝川,人们就觉得捕泪鱼没有意思了。”
吉喜说:“我去捕泪鱼,谁来给你接生?”
产妇说:“我自己。你告诉我怎样剪脐带,我一个人在家就行,让胡刀也去捕泪鱼。”
吉喜嗔怪道:“看把你能耐的。”
夜越来越深了,吉喜换上一根新蜡烛,给产妇讲她年轻时闹过的一些笑话。产妇入神地听了一会儿,忍不住笑起来。吉喜见她没了负担,这才安心了。
大约午夜十一时许,吉喜大叫着:“胡刀胡刀,你可真有造化,一次就儿女双全了!”
胡刀兴奋得像只采花粉的蜜蜂。产妇终于平静下来,“吉喜大妈,兴许还来得及,您快去逝川吧。”产妇疲乏地说。
吉喜吃力地朝逝川走去。逝川的篝火玲珑剔透,许多渔妇站在盛着泪鱼的木盆前朝吉喜张望。没有那种悲哀之声从水面飘溢而出了,逝川显得那么宁静。吉喜将网下到江里,又艰难地给木盆注上水。她开始起网了,网从水面上刷刷地走过,那种轻飘飘的感觉使她的心一阵阵下沉。一条泪鱼也没捕到,是个空网,她跌坐在河岸上。
天色渐渐地明了,篝火无声地熄灭了。放完泪鱼的渔民们陆陆续续地回家了。吉喜慢慢地站起来,艰难地靠近木盆,这时她惊讶地发现木盆的清水里竟游着十几条美丽的蓝色泪鱼!它们那么悠闲地舞蹈着,吉喜的眼泪不由弥漫下来了。一抹绯红的霞光出现在天际,使阿甲渔村沉浸在受孕般的和平之中。
吉喜用尽力气将木盆拖向岸边。她跪伏在岸边,喘着粗气,用瘦骨嶙峋的手将一条条丰满的泪鱼放回逝川。这最后一批泪鱼一入水便迅疾朝下游去了。
(选自《短篇小说三十年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A.阿甲渔村在每年初雪降临的黄昏捕捞泪鱼,是为了消灾祈福。人们在寒冷的夜晚安慰了一条条悲伤的鱼,便也得到了内心的安宁。 |
B.胡会告诉吉喜:“男人在你的屋檐下会慢慢丧失生活能力的,你能过了头。”这是吉喜古稀之年仍然单身的直接原因,而根源却在于吉喜保守落后。 |
C.这篇小说充满了北国情调,对景物描写生动贴切,如“窗棂发出刮鱼鳞一样的嚓嚓的响声”“房屋在雪中就像一颗颗被糖腌制的蜜枣一样”。 |
D.作者描绘的一条神秘的河流——逝川,它会发出呜咽之声,是一条时间之河,也是一条生命之河,见证了世间的欢乐悲苦。 |
3.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推荐2】责任
程宪涛
吴畏明天离职。
吴畏一夜未眠,翻来覆去如烙饼。
这里,除逢年或喜事燃放鞭炮,还给离任领导放鞭炮。这是“欢送”领导离职,是对领导未尽职责的诅咒。这是坊间的自发“仪式”。
上级在调职谈话时询问吴畏,吴畏道:“那是为官者的耻辱。”领导说:“今年是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你恰巧今年调动,有足够的信心吗?”吴畏不敢说,只觉压力更大,甚至生出一份惶恐。
电厂成立50多年,管理层换了多少届,没有几人记得清楚。任职者一届职满,都心怀忐忑,唯恐听见鞭炮噼啪声。
某任领导到异地赴任。迎接的人欢天喜地,送行的人兴高采烈。领导的脸如向日葵,对下属们持续绽放。小车行至小镇十字路口。喧闹声不绝于耳。身着工装的员工们,站在马路的两侧。两根竹竿立起来,两挂鞭炮挑起来。众人愣怔的片刻,鞭炮轰然爆裂开,陪同的人四散弃逃,领导灿烂的笑容凋落,枯萎成瑟缩的叶子。小车仓皇挤出人群逃出小镇。
知耻近乎勇。之后几届继任者,为官清廉发奋,突破发电历史纪录,实现辅业剥离,完成企业化改制……但是,数年后历史轮回,又有继任者中枪。
某任老总颇自知,离职前谎称八点离厂,却在凌晨五点钻进小车启程。原想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料刚转过街口,赫然看到,鞭炮蜿蜒,犹如几条红色的蛇,转眼间火信子喷吐。寂静的清晨,爆竹声格外刺耳。领导心脏病突发,再没有站起来。
俩领导其后相继被“双规”。
吴畏的上一任老总,在职期间被查,在上级谈话之后,即称病在家休养,直到半年后入狱。传说他临行前夜,小镇的爆竹售罄,在众人的浮想中,那是爆竹铺天盖地,盛况空前的情景。而据说,在其后三年中,这批爆竹并未燃放,一直保留到现在,员工们在等待……或许,员工并不希望再现那场景。
吴畏心里没有底。
吴畏穿衣下床,拿起手电筒,戴上安全帽。这是他三年来形成的习惯,每天到厂子内巡查。三年前,吴畏第一次巡查时,值班室中一片狼藉,运行人员一个酒气熏天,两个在睡大觉,三个在斗地主……还有一个缺岗。吴畏立刻把班长、值长、主任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找来,自己坐在缺岗员工的位置上……
一切都需要改变。
正值设备检修关键期,检修主任提前一小时,早晨七点到达现场,他看见吴畏在现场。次日六点半到现场,他看见吴畏在现场。第三日六点到现场,他依然看见吴畏在现场。主任问:“吴总几点来的?”吴畏答:“比你提前半小时!”主任说:“今晚,我住在检修现场!”那一年的机组大修,实现了有史以来首次全优。
无垠的天幕上,星光辉映;运行值班室内,机器浅声低唱。值班人员各司其职,目光在仪表上流动。这是一个普通的凌晨。吴畏流连在新建机组外,这是老厂的希望工程。远方山中,有在建的垃圾电站,新型绿色能源基地。
但是,依然有那么多遗憾,断掉了员工福利用水,停掉了家属免费用电,学校和物业社会化……那么多的责难、掣肘,还有骂娘、唾沫,甚至上访……
吴畏告诉办公室主任,早七点启程,办公室主任似乎明白了,问吴畏怎么走。吴畏道:“步行。”主任说:“我知道一条小路,不会被人发现。”吴畏说:“我走大道,你把车开到小镇口。”主任说:“都知道你今天离厂,万一出现状况咋办?”吴畏道:“这是最好的检阅!”
清晨七点十分,吴畏出现在小镇街口。吴畏看见聚集的员工,穿着整齐的工装。几十挂挑起的鞭炮,形成红色的海洋。办公室主任有些惊恐慌乱,他拉一下吴畏的衣袖:“咱们坐车走吧!”吴畏走向人群,人群散开一条路。吴畏走进人群。一位老员工犹豫着,手伸出去又缩回,再次试探着伸出,吴畏拉住那双粗糙的手,更多的手伸过来……
吴畏走出人群很远。没有爆竹炸响。身后忽然有人喊:“吴总!”吴畏扭头回望。员工指着鞭炮阵,问:“你怕吗?”吴畏大声回应道:“怕!”人群轰的一声笑了,十分开心的模样,就像清晨的阳光。
那员工高声道:“这是准备过年放的,摆出来让你看看,今年是个好年头儿!”
吴畏的眼眶一紧,用力地点了点头。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形象地写出了吴畏内心的懊悔和自责,既设置了悬念,又引出了下文对放鞭炮“欢送”领导离职的仪式的介绍。 |
B.吴畏工作认真务实,并因此触发过激烈的矛盾。离职时心情复杂,有留恋不舍,有惶恐不安,亦有对过往做法的遗憾。 |
C.文章明写吴畏离职,暗写他在任时的一系列改革以及所做的贡献,故事结尾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
D.本文主人公名字采用“谐音双关”的手法,含蓄地赞美了他在工作中不惧阻力,锐意改革的精神。 |
A.小说前半部分不避其繁,用大量篇幅叙写了三任领导的落马,一方面说明员工心里有正确的评判标准,另一方面也是对为官者的警示,深化了主旨。 |
B.“领导的脸如向日葵.对属下们持续绽放”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领导离职到异地赴任时的欣喜,与下文鞭炮响起后领导的反应形成对比。 |
C.小说中画线处的环境描写,渲染了工厂清晨安静的氛围,表明所有的工作井然有序,工厂已经形成良性运转,说明吴畏的领导工作卓有成效。 |
D.“一位老员工犹豫着,手伸出去又缩回,再次试探着伸出”通过细节描写,表现出老员工对吴畏的敬重和畏惧心理,反映出吴畏脱离群众的现实。 |
英 雄
立夏
一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枚“咝咝”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二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三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时的心情,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他举起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四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语言意蕴丰富,颇具艺术表现力。文章开头“她”眼中噙满的“泪水”和结尾模糊了双眼的“泪水”背后承载的感情是不同的。 |
B.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如英雄残缺的“三根手指”。这既是主人公英勇无畏精神的体现,也是在不同阶段让“她”和读者认出了英雄本来身份的重要特征。 |
C.小说第四部分的细节描写,展现出英雄作为社会底层人物的谨小慎微。也告诉我们,英雄也是和我们平常人一样,有生活的艰难和困境,也是需要帮助和扶持的“弱者”。 |
D.全文结构紧凑,首尾呼应。开头写“她”被英雄事迹打动,充满崇敬,最后一段的回忆照应第一段情节,表现出“她”对英雄自始至终的崇拜与敬仰。 |
3.小说的叙事在线索设置方面很有特色,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东南亚餐厅的歌手
朱宏
第一次听见他唱歌就是在这家东南亚风格的餐厅。他坐在餐厅一角——那里并没有舞台——怀里抱着把吉他,悠悠地唱着歌。然而在喧闹的餐厅里,谁在认真听呢?
我注意到他并不是因为歌唱得有多好。那会儿他正在唱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中式英语从音箱里发出来,像一粒粒炒黄豆击中我的耳膜。我于是去找发出这个声音的人。看见他戴着眼镜,仍凑近了看乐谱。把一首好端端的歌唱得像醉汉骑车。
我以为可能是因为他不太熟悉这首歌,可是我错了,他可能根本就没有一首熟悉的歌。偏偏他还唱了一晚上的英文歌曲。请他驻唱,不知道饭店老板是怎么想的。
但是那儿的饭菜太好吃了,我舍不得因为歌手的原因而抛弃它。每次我来的时候他都在,似乎他是这家饭店里唯一的歌手。时间一长,我也就习惯了,甚至产生了一个错觉——《加州旅馆》跑调的那几处本来就应该这样唱。
就这样,我听他唱歌听了将近五年。在这件事上,我最佩服三个人:①一个是歌手,坚持跑调五年不变,难能可贵;另一个是饭店老板,容忍歌手五年,足见他胸怀有多宽广;最后一个是我自己,五年不离不弃,愣是树立起了新的音乐审美标准。
有一天朋友组了个饭局,我被拉去作陪。大家都坐定后,我发现有个人很面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朋友介绍后我才恍然大悟:这个熟面孔居然是东南亚餐厅的歌手。他姓卢,和他一起来的是东南亚餐厅的老板西西。
近距离打量,老卢略显沧桑;西西年轻,细皮嫩肉的。正是晚间就餐高峰的时候,“东南亚”那边的歌手跑这儿跟我们一道吃饭来了,我真替那边的顾客感到遗憾。老卢在餐桌上有些拘谨。西西叫他放松点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西西见我在看他俩,尴尬地抬了一下手说:“漫办法,我舅是个老实人。”
老卢是西西的舅舅,那自然就是我们的舅舅。在餐桌上我们纷纷给舅舅敬酒,让他成了今天的核心人物。吃完饭我们去歌厅唱歌,老卢执意要先回家,被我们拽住了。大家说:“舅舅你不能走,平时唱歌那是工作,今天要你来唱歌休闲。”
老卢在大家的恭维下拿起了话筒,还是一如既往地跑调。好在我们都习惯了,西西也不以为意,专注地听他舅舅唱歌。一曲终了,接下来是一首民歌,有人把话筒递给西西。西西推托不掉,便接了。
什么是惊艳?②西西一开口才叫惊艳。有人喊道:“把原唱关掉!”西西唱了一首歌就说啥也不再唱了。我说:“西西你唱得这么好,是专业的吧?”西西叹息一声,给我们道出了成长往事。
西西的父母亲去世得早,他从小在舅舅家长大。舅舅老卢是个普通工人,但骨子里是个文艺青年,爱唱歌。他跟着磁带学,也学了不少外语歌,发音是用汉字注音的。他空怀成为歌唱家的理想,但却不是那块料,在一次厂里的文艺会演上惹得全场哄堂大笑,而后就偃旗息鼓了。也许是因为耳濡目染吧,西西从小就对音乐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而且颇有天赋。老卢高兴坏了,发誓要把西西培养出来。
西西抽了一下鼻子说:“我舅舅为了让我不再走他‘自学成才’的老路,在我上到高中后花钱请了声乐老师。而舅舅每天晚上下班后匆匆扒几口饭就背上吉他跑出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在沿着路边的饭店卖唱。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赚外快的手段。他挣的哪儿是唱歌的钱呀?每一块钱都是失去尊严的搞笑钱。没办法,那时候家里钱不够用。”
③西西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
后来西西终于如愿考上了音乐学院,毕业后进了某省的歌舞团。老卢的理想终于在外甥身上实现了。为了报答含辛茹苦的舅舅,西西盘下一家饭店,改造成了东南亚风格。虽然他是出资人,但实际的经营和收益都交给了老卢。
老卢哪儿懂经营?饭店有个请来的店长撑着呢。老卢最大的兴趣还是唱歌。④在自己的店里当驻唱歌手,谁还能剥夺他的尊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23.8)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A.东南亚风格的餐厅、外语歌曲《加州旅馆》都带有浓郁的异域格调,体现了舅舅的生活情趣,隐约透露出舅舅的年龄和性格特征。 |
B.“我”只是因为特别喜欢东南亚餐厅的饭菜,开始才能忍受驻唱歌手跑调的弹唱,但经过五年时间,“我”也慢慢习惯上了这种跑调。 |
C.缺少天赋并没有阻挡舅舅当歌唱家的理想,但厂文艺汇演失败,他偃旗息鼓。随着西西分配省剧院,舅舅重拾自信,经营餐厅并驻唱。 |
D.小说把目光投向舅舅这个小人物,反映了舅舅曾经的追求和现状,能引发读者对以舅舅为代表的普通人生活和尊严的思考。 |
A.第①句“一个是歌手,坚持跑调五年不变,难能可贵”,这句话是正话反说,表面赞扬长年坚持的可贵,实际是在调侃歌手竟然总是唱不准调。 |
B.第②句“西西一开口才叫惊艳”,既能正面体现出西西唱歌方面天赋极高,也能侧面体现出舅舅在外甥成才之路上付出的心血之多,令人回味。 |
C.第③句“西西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单独成段,突出西西想说又不敢说的矛盾心理,他不愿再回忆过去艰辛的生活经历,给读者留下思考空间。 |
D.第④句“在自己的店里当驻唱歌手,谁还能剥夺他的尊严?”说明唱歌已不是舅舅谋生的手段,他现在可以有尊严地享受唱歌带来的自由快乐。 |
4.有人评价说,读完这篇小说让人感觉“笑中带泪”。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这样评价的理由。
最美的化学反应
邓迎雪
十几年前,我和秋明是初中同学。
那时的我总认为,他以后一定会成为大名鼎鼎的化学家。
因为秋明对化学有那么浓厚的兴趣,懂的又是那样多,尤其是会做许多非常有趣的化学实验!在我眼里,他简直像是会变戏法一样,许多普普通通的物品一经他手,好像都被施了魔法,立即变成了千奇百怪的样子。
有次我和同学去他家玩,秋明又给我们演示他的化学新实验。只见他端着一杯棕黄色飘着香味的茶水,然后用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棒,在水里轻轻搅动三下,口中念声“变”,那杯香气四溢的茶水立即变成了蓝色的墨水。还没等大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秋明又把玻璃棒的另一端在墨水里轻轻一搅,淡蓝色的墨水又变回了刚才的茶水。
“哇——”我们惊呼连连。
秋明嘻嘻笑:“好玩不?知道为啥不?”
众人摇头。
秋明嘴边绽放出一抹狡黠的笑,说:“这是因为玻璃棒的一端先蘸上了绿矾粉末,另一端蘸上了草酸晶体粉末,茶水里含有大量的单宁酸,当单宁酸遇到绿矾里的亚铁离子……”
“停——”我们大叫,“赶快再变个更好玩的。”
看我们对那些枯燥的化学知识不感兴趣,秋明遗憾地皱皱眉,把没有讲完的知识咽了回去。然后又做了一个清水变豆浆、豆浆变清水的化学实验,自然大家又是一片叫好。
我不由得感叹:“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化学实验!你这家伙以后不当化学家就亏了!”
秋明的眼睛更亮了,说:“对呀,我的理想就是当化学家,以后在实验室里做各种各样有趣的实验。”
“我觉得秋明有当魔术师的潜质。”另一个同学说。
“我还是最喜欢化学。”秋明说。
可是世事难料,秋明读高中的时候,他的父母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全家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捉襟见肘。坚强的秋明为撑起这个家,供弟弟继续读书,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南方打工去了。
离开了校园,秋明的化学梦一定是从此破灭了。每每想到这些,我就为他难过。
不久,因为父亲工作调动,我们全家迁到了外地。再后来,我又去了遥远的他乡读大学,人生的轨迹离秋明越来越远,我们渐渐地失去了联系。
没有想到,时隔十五年,我竟然在电视屏幕上见到了秋明。这一发现让我惊喜万分!
此时的秋明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胖了,额头上有了细细密密的皱纹,但眉眼间还是那么熟悉,以至于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那是一档业余组魔术选拔赛节目,秋明和搭档笑眯眯地上场,自报家门后,台下两位评委不知悄悄地在嘀咕些什么。
随后评委问了秋明一个和赛事完全不相关的话题。
“你的个人资料上,有项内容十分吸引我,那就是你曾经获得过省里的道德模范奖,这些年资助了许多孤残儿童读书,你能讲讲这件事吗?”
“是这样的,”秋明不好意思地笑,“读高中的时候,我因家庭贫困失去了读书的机会。17岁时到广州打工,扫过厕所,做过零工,干过电焊,遭了不少罪,知道没有文化的痛苦,也对渴盼读书的心情有着深切的感受。前些年,我开办了一家机械加工厂,经过自己的努力,如今,日子好过了,厂子也越来越红火,我就想尽自己的能力资助一些孩子读书,帮他们圆梦。”
“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呢?”另一个评委问。
“小时候一直想当个化学家,可惜我这个梦想没有实现。”秋明苦笑。
看到这里,坐在电视机前的我又想哭又想笑,我为秋明经历的这些磨难而难过,也为他没有实现理想而感到遗憾!好在,在锲而不舍的奋斗下,秋明终于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如今,他把这成功化成了点点滴滴的关爱,给予了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秋明真是好样的!
我忽然想,这难道不是秋明做过的最美的化学实验吗?在他坎坷曲折的人生旅途上,他播下勤奋、执着、坚持和善良的种子,努力在岁月里耕耘,终于在贫瘠的土地上绽放出了丰硕、美丽的花朵。
我好想立即告诉秋明,这是一场多么美好的化学反应!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极其伤感的故事,主人公秋明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化学家,但由于高中时家逢变故,他未能实现成为化学家的梦想,读来让人觉得悲伤、消极。 |
B.“‘小时候一直想当个化学家,可惜我这个梦想没有实现。’秋明苦笑。”这里的“苦笑”表明了秋明对未能实现自己儿时梦想的无奈和伤感。 |
C.秋明勤奋、执着、坚强、善良,虽未能实现成为化学家的梦想,但他历经磨难,创业成功,并尽自己的能力资助孤残儿童读书,帮他们圆梦,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 |
D.秋明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总是会遇到各种意外、变故,但只要我们努力在岁月里耕耘,最终总会绽放丰硕、美丽的花朵。 |
A.“此时的秋明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胖了,额头上有了细细密密的皱纹,但眉眼间还是那么熟悉”这处描写可以看出岁月、苦难在秋明身上留下的痕迹,但眉眼间的熟悉让人感觉秋明还是从前那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秋明。 |
B.“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秋明人生的见证者,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可以增强小说的真实性和亲切感。 |
C.文章④-⑭段细致地描写了秋明给我们演示化学实验的场景,为下文叙述秋明因家庭变故化学梦破灭后的表现做铺垫,使故事一波三折。 |
D.文章对人物的刻画十分形象生动,在刻画主人公秋明的形象时使用了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等细节描写。 |
4.请结合全文,说说小说标题“最美的化学反应”的含义及妙处。
当归蛋
刘向阳
卢进良的身影一出现,一抹红晕就在盛以芳脸上荡漾开去。
“鸡蛋哦,乡里土鸡蛋哦。”卢进良的吆喝与河面的晨雾一样柔柔绵绵,盛以芳忍不住要多看一眼。雾霭散去,来自四面八方的鸡蛋担子摩肩接踵,赶趟似的涌入潭市老街,场面蔚为壮观。
老街临河,接湘棋公路拐入,一条青石板路横贯东西。街尾拱出一座小山,山上有观音庙和抗日阵亡英雄纪念碑,附近有卫生院、招待所,有闻名全国的蛋品市场。盛以芳家距市场不远,破墙开一小门,挂彩篷布,垂白帘子,摆一玻璃柜,卖烟酒日杂。另架煤炉,搁口铁锅,放入当归等药材与鸡蛋一起煮熟,名曰“当归蛋”,香气弥漫街道上空。
盛以芳的爷爷以前开药铺,四五年被日本鬼子烧掉了门面;父亲老盛当过“赤脚医生”,如今干贩卖鸡蛋的营生。老盛每日穿梭在汗流浃背的人群中,这里嗅一嗅,那里摸一摸,低价收购散户的鸡蛋,挑到火车站,赶下午五时许的绿皮火车,销往湘潭、株洲各大百货商场。
卢进良细手长脚,每次经过小店时,总要瞄几眼盛以芳——她五官俊俏,发往后梳,手里织着毛衣。他找机会搭讪,笑着问吃当归蛋的好处,她红着脸说是祖传的手艺,补身子呗,然后羞羞地低下头去。老盛跟卢进良做生意,卢进良很少还价,还殷勤送到火车站,不计报酬。老盛暗中观察,心里甚喜,对独生女儿的婚事有了底。而盛以芳呢,只要卢进良上街,心就小鹿般乱撞,若非幼时患小儿麻痹症落下腿疾,说不定早已扑进他怀里。
……
他们在潭市老街举办婚礼,烟花爆竹响彻云霄。老盛教卢进良选鸡蛋,砍价格,挤火车。每天只有一趟车,提前备好货,车未停稳,人就得跟着跑。火车停了,车厢里、站台上到处都是黑压压的脑袋,车门根本进不了,须以最快速度爬窗户。老盛背驼个矮,卢进良有身高的优势,泥鳅一样钻窗而入,把住车门,命帮工快速挑担上车,一筐一筐地塞进座椅下面。
他们育有一女,盛以芳看店,卢进良接掌生意,送孩子上学交给老盛。卢进良慢慢摸出了鸡蛋生意的门道,自己不动手,雇人挑担、上车、送货,他提着黑皮包收款,头发油光可鉴,派头十足。销售不只在株洲、湘潭,还辐射娄底、怀化,时常在外逗留,少则十日,多则月余。盛以芳问他为何不归家,卢进良撇撇嘴,等着收货款呗。
蛋品市场红火了好些年,随着劳动力流失、饲料养鸡业崛起,渐渐失去其功效,不再喧嚣热闹。盛以芳的店铺勉强维持,“当归蛋”的吆喝声不绝于耳。终于有一天,卢进良摊牌了,他在长沙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盛以芳搂着女儿,几欲晕倒。
卢进良递给盛以芳一沓钞票,她打落在地。老盛一下衰老了许多,头发全白了。他常去火车站张望,多了好几股铁道,慢车已停运,快车飞速驰过,像一阵风。某日到观音庙烧香,失足跌落河中,淹死了。
老街拓宽改造,新开了网吧、游戏厅、美容馆。盛以芳带着女儿,守着小店,每当有人经过,就清清嗓子喊:“当——归——蛋哦,热乎乎的当——归——蛋哦!”
街面再无往昔繁华,光顾小店者寥寥无几。好在女儿争气,小升初考进了城里。学校面临涟水河,盛以芳租一间便宜房子,蹬一辆踏板三轮车,行遍三街九巷十八弄,叫卖稀粥、馒头、当归蛋,风雨无阻。一晃六年过去,女儿高中毕业,考上了长沙的一所大学,盛以芳黝黑的脸上溢满了笑。
盛以芳回到潭市,上观音庙磕头许愿,到河边远眺鸥鹭闲立,日子波澜不惊。四年后,平静的生活又被打破,女儿的决定给了盛以芳当头棒喝,大有世界末日来临之感。
新冠疫情解封后,许久没回家的女儿毫无征兆地告诉盛以芳,大学四年都是父亲卢进良资助她完成学业的,卢进良给她买了房子,配了小车,她要去卢进良的企业实习、工作,不再回潭市小镇了。
盛以芳不认识似的瞪着女儿,嘴唇翕动着:“你,你……”扭头已泪如雨下。她后悔当初未阻止女儿填报长沙的学校,但她知道,即便是其他城市,他也会联系女儿的,毕竟他条件优渥,能给女儿更好的前程。
望着女儿远去的背影,盛以芳擦干泪水,一脸云淡风轻。她拢了拢头发,推着三轮车,按下开关,小喇叭里立马传出她清脆的声音:
“当——归——蛋哦,热乎乎的当——归——蛋哦!”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特定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街尾小山上的抗日阵亡英雄纪念碑和观音庙,说明潭市是个英雄的城市,也是个迷信盛行的所在;后者是盛以芳父亲死亡悲剧的主因。 |
B.小说中卢进良对盛以芳始则心有所爱主动接近;继则勤勉大方投老盛所好;婚后潜心于生意,渐渐疏远盛以芳直至离婚,心路历程清晰可见。 |
C.小说中“老盛一下衰老了许多,头发全白了”的肖像描写,表现了女儿婚变给老盛巨大的精神打击,凸显了他对女儿及家庭未来生活的担心。 |
D.小说中盛以芳的女儿作为次要人物,其形象特征并不十分鲜明,但不可或缺:她是盛以芳离婚后人生的重要寄托,其经历也推动着情节发展。 |
A.小说中插入了盛以芳的爷爷和父亲老盛过去的人生经历,不仅丰富了小说的内容,而且增加了小说的底蕴,大大增强了小说的张力。 |
B.小说极富生活气息:蔚为壮观的蛋品市场如在眼前,“当归蛋”弥漫的香气如在鼻翼,盛以芳吆喝声“当——归——蛋哦……”如在耳畔。 |
C.小说长于细节刻画,画横线的句子中“瞪”的眼神,突出盛以芳的意外与震惊;“你,你……”的话语巧用留白艺术,给读者思考的空间。 |
D.小说中卢进良当初不嫌弃盛以芳身体残疾娶她为妻,离婚时还要给妻子一笔钱,关心女儿的学习、生活与工作,是个有情义和责任感的男人。 |
4.白居易作诗讲究开篇“标其目”,今人也认为好的标题如同文章的“眼睛”。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说明小说取名“当归蛋”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