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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4 引用次数:251 题号:14192469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从“她”眼中的“老头”到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设计十分巧妙。试结合全篇,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3.最后三段呼应标题,着意写“暮鼓”。结合全篇,从不同层面理解“暮鼓”的意蕴。
18-19高三上·山东临沂·期末 查看更多[24]
【知识点】 其他小说 铁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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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在柏林
[美] 奥莱尔
一列火车缓慢地驶出柏林,车厢里尽是妇女和孩子,几乎看不到一个健壮的男子。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头发灰白的战时后备役老兵,坐在他身旁的是个身体虚弱而多病的老妇人。显然她在独自沉思,旅客们听到她在数着:“一,二,三。”声音盖过了车轮的“咔嚓咔嚓”声。停顿了一会儿,她又不时重复起来。两个小姑娘看到这种奇特的举动,指手画脚,不加思索地嗤笑起来。那位老兵狠狠扫了她们一眼,随即车厢里平静了。
“一,二,三”,这个神志不清的老妇人又重复数着。两个小姑娘再次傻笑起来。这时那位灰白头发的战时后备役老兵挺了挺身板,开口了。
“小姐,”他说,“当我告诉你们这位可怜的夫人就是我的妻子时,你们大概不会再笑了。我们刚刚失去了三个儿子,他们是在战争中死去的。现在轮到我自己上前线了。在我走之前,我总得把他们的母亲送往疯人院啊。”
车厢里一片寂静,静得可怕。
注:选自《外国微型小说选》(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老兵的话讲完后,“车厢里一片寂静,静得可怕”,由此可以引发你怎样的思考?
答:
2016-11-17更新 | 78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列文段,并回答问题。

账房里的钟已指向12点30分,大家都准备去吃饭了。这时,昆宁先生敲了敲窗子,打手势要我去账房。我进去了,发现那儿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男子,他身穿褐色外套、黑色马裤、黑色皮鞋,脑袋又大又亮,没有头发,光秃得像个鸡蛋,他的大脸盘完全对着我。他的衣服破旧,但装了一条颇为神气的衬衣硬领。他手里拿着一根很有气派的手杖,手杖上系有一对已褪色的大穗子,他的外套的前襟上还挂着一副有柄的单片眼镜——我后来发现,这只是用作装饰的,因为他难得用来看东西,即使他用来看了,也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这位就是。”昆宁先生指着我说。

“这位,”那个陌生人说,语调中带有一种屈尊俯就的口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装成文雅的气派,给我印象很深,“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你好吗,先生?”

我说我很好,希望他也好。其实,老天爷知道,当时我心里非常局促不安,可是当时我不便多诉苦,所以我说很好,还希望他也好。

“感谢老天爷,”陌生人回答说,“我很好。我收到谋得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信里提到,要我把我住家后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拿它,简而言之,出租——简而言之,”陌生人含着微笑,突然露出亲密的样子说道,“用作卧室——现在能接待这么一位初来的年轻创业者,这是本人的荣幸。”说着,陌生人挥了挥手,把下巴架在了衬衣的硬领上。

“这位是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对我介绍道。

“啊哈!”陌生人说,“这是我的姓。”

“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说,“认识谋得斯通先生。他能找到顾客时,就给我们介绍生意,我们付他佣金。谋得斯通先生已给他写了信,谈了你的住宿问题,现在他愿意接受你做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城市路,温泽里。我,简而言之,”说到这儿,他又带着先前那种文雅的气派,同时突然再次露出亲密的样子,“就住在那儿。”

我朝他鞠了一躬。

“我的印象是,”米考伯先生说,“你在这个大都市的游历还不够广,要想穿过这座迷宫似的现代巴比伦②,前往城市路,似乎还有困难——简而言之,”说到这儿,米考伯又突然露出亲密的样子,“你也许会迷路——为此,今天晚上我将乐于前来,以便让你知道一条最为便捷的路径。”

我全心全意地向他道了谢,因为他愿不怕麻烦前来领我,对我真是太好了。

“几点钟?”米考伯先生问道,“我可以——”

“8点左右吧。”昆宁先生回答。

“好吧,8点左右。”米考伯先生说,“请允许我向你告辞,昆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便戴上帽子,腋下夹着手杖,腰杆儿笔挺地走出来。离开账房后,他还哼起了一支曲子

1.概括以上文段的主要内容。
2.选文的划线句子:“于是,他便戴上帽子,腋下夹着手杖,腰杆儿笔挺地走出来。离开账房后,他还哼起了一支曲子。”请赏析这个句子。
2020-08-11更新 | 8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浪子归来

[美国]彼得•哈米尔

他们一行共六人:三个小伙子、三个姑娘,正动身去佛罗里达州的海滨小城福特•拉达尔度假,他们的纸袋里装着夹心面包和酒,在34街搭上了长途汽车。当纽约城那灰暗阴冷的春天在他们身后悄然隐去的时候,他们渴望着金色的沙滩和滚滚的海潮。

温葛一开始就坐在公共汽车上。

车过新泽西时,他们发现车上的温葛像被定身法定住似的一动不动。他坐在这帮年轻人面前,风尘仆仆的脸色像张面罩,叫人猜不透他的真实年龄。他穿一套不合身的朴素的棕色衣服,手指被烟熏得黄黄的,嘴里老在嚼着什么,坐在那儿,一声不吭。

深夜,汽车开到一家名叫霍华特•琼森的饭馆门口停下,除了温葛,大家都下了车。这些年轻人开始纳闷起来——他们很想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是个船长?也许是抛弃了妻子溜出来的?当然也有可能是退伍回家的。

等他们再回到车上时,有个女孩坐到他身边,跟他搭讪起来。

我们去佛罗里达州,这位姑娘朗声地说,您到那儿去吗?

我不知道。温葛说。

我从来没去过那地方。她说,据说那儿很漂亮?

是的,很漂亮。他悄声悄气地说,脸上的表情使人觉得:似乎有一件他一直想尽力忘怀的事袭上心头。

你在那儿住过?

我曾在贾克逊威尔当过海军。

想喝酒吗?她问。他笑了笑,接过酒瓶猛喝了一口。

谢过她,他又一声不吭了。过了一会儿,温葛晃着脑袋入睡了,于是她回到原来那几个年轻人那边去了。

第二天清晨,当他们睡眼惺松地醒来时,发现汽车又停在另一家霍华特•琼森饭店前了。这次温葛下车进饭馆了。那姑娘一再请他跟他们一起用餐。年轻人兴致勃勃地讨论着如何在海滩上露营,而他却显得缩手缩脚。他只点了一杯黑咖啡,神经质地抽着烟。回到车上,那姑娘又坐在温葛旁边。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痛苦地、缓缓地对她说起了自己的身世。这四年他一直在纽约坐牢,而现在他正回家去。

你有妻子吗?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她吃了一惊。

唉,怎么给您说呢。我在牢里写信给妻子,对她说:玛莎,如果你不能等我,我是理解你的。我说我将离家很久。要是她无法忍受,要是孩子们经常问她为什么没有了爸爸——那会刺痛她的心的,那么,她可以把我忘却而另找一个丈夫。真的,她算得上是个好女人。我告诉她不用给我回信,什么都不用,而她后来也的确没有给我写过信。三年半了,一直音信全无。

现在你在回家的路上——这也不知道么?

是这么回事,他难为情地说,

上星期,当我确知我将提前出狱时,我写信告诉她:如果她已改嫁,我能原谅她,不过要是她仍然独身一人,要是她还不厌弃我,那她应该让我知道。我们一直住在布朗斯威克镇,就在贾克逊村的前一站。一进镇,就可以看到一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如果她要我回家,就可以在树上挂一条黄手帕,我看到了就下车回家。假如她不要我去,那她完全可以忘记此事,见不到黄手帕,我将自奔前程——前面的路还长着呢。

呀,原来是这么回事!姑娘感到十分惊奇,于是把事情告诉了其他几个人。温葛拿出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照片给他们看。距布朗斯威克镇只有二十里了,年轻人赶忙坐到右边靠窗的位置上,等待那大橡树扑入眼帘。而温葛心怯地不敢再向窗外观望。他重新板起了一张木然的脸,似乎正努力使自己在又一次的失望中昂起头。只差十里了、五里了,车上一片静悄悄。

突然间,晴天一声霹雳——青年们一下子都站起身,爆发出一阵欢呼!他们一个个欢喜若狂、手舞足蹈。

只有温葛不知所措,呆若木鸡。那橡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兴许有几百条吧——好像微风中飘扬着一面面欢迎他的旗帜。在年轻人的呼喊声中,老囚犯慢慢从座位上站起身,向车门走去,他迈出了回家的步子,腰杆挺得直直的……

(唐若水译,选自《飞天》1982年第9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前部分叙写主人公曾是海军的身份和此次旅行的目的,后部分主要围绕他能不能回家来展开。
B.温葛在坐牢时曾写信告诉妻子可以离开自己,忘却自己而另找一个丈夫,可见温葛是一个善良的人。
C.温葛刚开始一直没有告诉大家自己的心事,大口大口地喝了酒之后才壮着胆子痛苦地讲述自己的故事。
D.看到橡树上挂满了黄手帕,同行的年轻人欢喜若狂、手舞足蹈,体现了他们的热情,也让读者振奋。
2.下列对文章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中纸袋里装着酒为下文姑娘问温葛“想喝酒吗”作铺垫,使故事情节连贯,脉络清晰,结构紧凑。
B.“风尘仆仆的脸色像张面罩”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表现了温葛出场的奇特以及与众不同的面孔。
C.小说采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其间夹杂着温葛和姑娘的对话,既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D.小说善于运用对比表现人物形象,如用年轻人的热情活泼与温葛的沉默无言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温葛的忐忑不安。
3.请以温葛妻子的形象为例,试分析这篇小说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4.这篇小说用设置悬念的方法来激活读者的紧张与期待的心理,试分析小说中设置的三处悬念。
2021-02-11更新 | 13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