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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4 引用次数:148 题号:1503373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健壮的等待

杨无锐

①奥德修斯离开伊萨卡那年,忒勒马克斯刚出生。

②特洛伊战争打了十年。活下来的英雄各自还乡,奥德修斯没有回来。

③又过了六年,来自四面八方的求婚者登上伊萨卡岛。他们闯进奥德修斯的宫殿,吃喝宫殿里的肉和酒,想着有朝一日带走裴奈罗佩——奥德修斯的娇妻。

④从这一年起,裴奈罗佩编织起一块宽大精美的布。她告诉追求者,想要娶她,必须等她把这件事做完。她白天在织机前忙碌,夜里就着火把,把织物拆散。日复一日,又过去三年。十九岁的忒勒马克斯,决定只身出海,寻找父亲。

⑤奥德修斯的母亲早已死于思念。他的老父,独自住在农庄,不再进城。老人的屋里没有床铺,没有地毯。他和奴隶们同吃同住,枕着灰堆,贴着柴火,裹着破衣。春天来了就劳作。到了秋天,就收获,然后躺在满地枯叶上,盼着儿子回家。

⑥离开特洛伊,奥德修斯和他的伙伴们受到喀孔涅斯人的袭击。然后,他们漂流到食莲者之国。食莲人请他们吃“忘忧果”,很多伙伴就此忘了家乡。奥德修斯把他们绑在船柱上,逃离了这个慵懒的地方。接下来,是巨人岛、风神岛。风神送给奥德修斯一个装满风的口袋。口袋里的风把奥德修斯的船送到离伊萨卡不远的地方。奥德修斯的伙伴们疑心口袋里装着财宝,偷偷将其打开。失控的风又把船吹回风神岛。接下来,巨人莱斯特吕贡砸坏了奥德修斯的十一条船。魔女喀耳克把奥德修斯的很多同伴变成猪。塞壬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唱起魅惑的歌。六头怪兽斯库拉吃掉了六名船员。在日神赫利俄斯牧牛的岛上,船员们吃了日神的牛。宙斯发起雷电,击碎航船,奥德修斯是唯一活下来的人。

⑦海浪把奥德修斯冲到女神卡吕普索的岛上。女神深爱奥德修斯,想把他永远留在岛上,还许诺让他永生。但奥德修斯一心想要回伊萨卡,拥抱妻儿,在自己的床上死去。他每天蹲坐海滩,哭泣,凝望。就这样,又过了七年。

⑧迫于神谕,卡吕普索终于释放奥德修斯。他的木筏航行了十七天,伊萨卡的峰峦已然在望。海神波塞冬击碎木筏,海浪把奥德修斯冲到斯克里亚岛。在岛上,奥德修斯向国王讲述了十年漂流的故事。随后,他乘着国王的航船,于离家二十年后,重回故乡。

⑨小时候读《荷马史诗》,我只关心那些怪诞神奇的故事,心里觉着,巨人、女妖才是真正的主角,奥德修斯只是一条把他们串联起来的线。很多年过去,怪诞神奇的故事变得模糊。那根线,一直不能忘怀。得是多么坚韧的一根线,才能撑起二十年的还乡之路。

⑩《伊利亚特》的主题,是成为英雄。《奥德赛》的主题,是回家,是为了回家而等待,而忍耐;是为了一个很可能回不来的人,而等待,而忍耐。英雄奥德修斯到处留下英雄事迹,然而他所做的一切,不为成为英雄,只为回到平凡的家,平凡地死去。“奥德修斯渴望看见炊烟,从故乡的地面升起,盼望死去。”为了这个平凡的渴望,他必须像英雄那样勇猛如虎,灵巧如蛇。为了等回那个可能永不会归来的人,他的儿子、妻子,也学会了勇猛如虎,灵巧如蛇。他的老父,也在勤苦的劳作中忍耐,盼望。这是关于思念、等待、忍耐的最健壮的故事。

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发觉《奥德赛》和《行行重行行》很像。《奥德赛》是一个健壮的故事,《行行重行行》是一首健壮的诗。它们的健壮,是在无可奈何的命运面前的健壮。

《奥德赛》的眼睛,是裴奈罗佩的织机,以及奥德修斯在海岛上的凝望。织机上的布,织了又拆。它告诉读者,裴奈罗佩已经准备好一场无终局的等待。奥德修斯不愿接受女神“不死”的馈赠,眼睛望向有死的故乡。它告诉读者,奥德修斯已经准备好一场死而后已的还乡。织机和凝望,这两个日常意象,把所有光怪陆离的故事串成一部英雄史诗:所谓英雄,就是拼尽全力重回日常生活的人。

《行行重行行》的眼睛,是结尾那句“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弃捐的,不是等待、思念,而是此前之种种揣想、怨叹、惊心。既然唯有等待,那就健壮地等待。这句之前,写愁苦,写揣想,写怨叹,写憔悴,写衰老,尽管只是淡淡着墨,却几乎写尽了等待、思念的题中之义。可是,一直要到最后一句,诗才把自己的秘密揭晓。它要写的,不是一个被动地忍受着苦难的人,而是一个打算认认真真担荷起苦难的人。这样的人,不会允许自己衰颓、委顿。哪怕仅仅为了让自己配得上这苦难,他也得想法子振作。因为他知道,愁苦、怨叹、愤怒、自戕打发不掉苦难,只会助长苦难的淫威。愁苦、怨叹、愤怒、自戕换不回任何东西,只会败坏自己,让自己配不上那苦苦等着的人和事。裴奈罗佩和奥德修斯,靠勇猛和灵巧重新夺回日常生活。《行行重行行》里的人,靠一顿饭重建快要崩塌的日常生活。面对苦难的明智之举,不是自毁生活,而是更用力地生活。

没有最低的,便没有最高的。没有泥土便没有花。不懂饱餐一顿的人一定不知道勇气为何物。好诗,总能指向高处,但也总能照亮低处,照亮德性的血性根基。一句“努力加餐饭”,让《行行重行行》在美丽哀愁之上,多了一丝勇猛精进。美丽哀愁,是受苦者的神情;勇猛精进,是在苦里修行之人的神情。

孔子绝粮于陈、蔡之间。随行弟子尽皆颓唐,不能兴起。孔子在大树之下,讲诵弦歌,毫无衰颓之色。子路难忍委屈愤懑,进前质问夫子:“君子亦有穷乎?”夫子答:“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夫子教诲子路:君子之为君子,不在于比小人更蒙命运眷顾。命运面前,君子小人皆无豁免权,区别仅在,君子能在厄运中守住人的样子,小人则早早败烂。

孔门弟子,不乏英雄人物,子路更是英雄中的翘楚。传道无望,行道遭难,足以使英雄们颓唐。英雄们颓唐之时,唯有夫子弦歌不辍。那一刻,夫子比弟子更青春,更健壮。夫子的讲诵弦歌,正是夫子的“努力加餐饭”。

奥德修斯、孔夫子,以及那位“努力加餐饭”的思妇,身上都有彼此的影子。好诗,能够彼此照亮。读诗的快乐,就在于让诗从这里照亮那里。

1.本文开头大篇幅叙述了《奥德赛》的故事,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2.有评论认为本文特色是“将一个又一个故事嵌进古诗里,让诗和故事彼此照亮”,结合-段,分析作者是如何将诗和故事融合在一起的。
3.画线段落是如何突出“低处”的重要性的?
4.结合全文探究“健壮的等待”的多重意蕴。
【知识点】 其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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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阳光

王鼎钧

⑴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⑵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⑶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⑷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⑸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她的发根里找白头发。

⑹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⑺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⑻分了家,有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⑼“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⑽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⑾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⑿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⒀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⒁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地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⒂在难测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⒃于是,她有了混和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⒄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⒅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⒆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王鼎钧散文》,有删改)

1.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从全文来看,这段文字有何作用?
2.第(4)自然段中作者认为母亲最喜欢的“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从第(4)至第(11)段文字来看,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3.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请分条简要概括。
4.说说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的好处。
2019-11-19更新 | 43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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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轮子的书房

高玉宝

①已经想不起来是怎样的春季,树木照例要返青、抽芽。春风中的味道奇特,火车从远处开过来,缓慢而坚定。那是一个小站,远离村镇,像一个图钉按在四面荒野的地上。土黄色的站舍,小候车室门前有两棵高大的雪松,上面栖着斑鸠和麻雀。它们已经习惯了火车呼啸而过的声音,人迹罕至的小站成为鸟类的庇所。小站的夜晚非常漫长,野兔在雪地里留下足迹,野狗其后,某种不为人所知的野物亦然。它们的世界惊心动魄,神秘而冰凉。穿过铁路,对面是一段不算短的土丘,丘上独零零地长着几棵刺槐和板栗。春天来了,槐花开过,雪花一样的花瓣引来一些野蜂,当然,也许板栗树米粒状的花蕊对蜜蜂也有着诱惑。沙土地的土丘上春风浩荡,我仰躺在树下,阳光从树枝上漏下来,有时会有一只鹰在高远的天上盘旋。

②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一天,我决定要“搞”些书来读。于是去往五里外的镇子里,中学旁边有家小书店,店主是个女人,据说曾经上过高中。她长得清瘦,头发很长,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不好看。总之,是个女人。她一边做着裁缝,一边卖书。书架后面是她的厨房,有天中午,我看到她在书架后面炒菜,终于明白崭新的书本怎么会散发出一股香油的味道。记得,她的门上刷着蓝漆,门分两扇,上面镶了玻璃,玻璃后面拉了门帘。我推门进去,她总是低着头在缝纫机上做活。她抬起头来,冲我笑笑,并不理我,手下的活也并不停。我从书架上自己找书,坐在她对面,在“嘀嘀嘀哒哒”的机器声中翻看她刚进的新书。那时我舍得花钱买书,书也读得太快,并不清楚自己是否读得懂。后来,渐渐明白,得到一本好书,是一段不小的机缘。例如《德语课》是非常偶然的机会买到的,现在,我仍然会时不时的翻看。作者对命运的解读,对时代的记录,对战争的反思,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是海底的冰山,让人着迷。

③刚从学校分配到小站时,我们还是三班半轮休,大概十天左右可以休一次班。小站一天停靠一次小慢车,将城市与乡村连在一起。有时休班我会坐上小慢车去往城里,目的是买书,中午会和同学坐在一起喝点啤酒,聊点别的什么,聊天内容与读书写作没有半点关系。火车就要进站时,我背着书包跑进火车站,有时也错过时间,只好在同学那里住下……当年就是这个样子。

④除了上班,多数时间是躺在床上看书,几乎什么书都看,书就堆在与同事共用的桌子上,后来买的书越来越多,我从养路工区要了一个破木箱,用报纸将里面糊起来,用来装书。那是我最初的书箱,后来搬了几次家,书箱不知去向,书却留了下来,炒菜遗留下来的香油味道已经不在,二十多年留存下来的是时间的味道,已经无法描述。

⑤这个小站后来撤销了,那两棵雪松还在,它们坚守在那里,见证了时间。我被分配到大站去,一段时间——具体说来有六年的时间,每天清晨,我背着包出门,包里装着当天的饭食,还会有一本书,一个半小时的通勤时间,我大概可以读六十几页书,这是我每天重要的读书时间,我曾在文章《奔跑的阅读》里写道:火车是一个容易诞生陌生感的地方,读书使这种陌生感急剧增大,同车人的面孔神秘而遥远……那段时间,我将自己定义为“旅行者”。

⑥如今,在火车上,会途经那座废弃的小站,透过车窗,我曾工作过十年的小站显得既虚幻又真实。后来,我将这段经历写进了我的小说。我感谢那些年的经历,这些年来,我经历了蒸汽机时代、内燃机时代、电力机车时代和动车高铁时代。我工作短短的二十几年,身边的事物发生了巨变,我由乡村走进城市,我的书长着圆圆的轮子,它们不离不弃地跟着我,一次一次又安静地躺在书房里,字句安稳,酝酿深邃——蓄意被我“发现”另一层的内涵。随便翻开一本,在扉页上,肯定有我当年写下的题记:某年某月购于某处……有的字迹已经模糊,有的,仿佛就在昨日。

(有删改)

1.第①段对小站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2.第⑥段中说“我感谢那些年的经历”,结合全文,概括作者写了哪些具体的经历。
3.简析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
(1)作者对命运的解读,对时代的记录,对战争的反思,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是海底的冰山,让人着迷。
(2)透过车窗,我曾工作过十年的小站显得既虚幻又真实
4.结合全文内容,探究题目“带轮子的书房”的意蕴。
2021-09-13更新 | 40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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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情结

柯灵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王维

①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②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戚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③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篷,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④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但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漂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初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将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一些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过于斯的香港人,却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侧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不忘桑梓之情,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做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捐助,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

⑤“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体会越深。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而消失。

(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以不会褪色的乡土情结开篇,开门见山;以乡土情结的形成和表现为主线,脉络清晰,以不会消失的乡土之恋结篇,首尾呼应。
B.第②段写故乡是人生旅途的起点站,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方向和未来,细节具体生动,语言饱含感情,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C.第③段中,“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的”的比喻,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远离乡土的游子们孤苦无助的境遇。
D.第④段中,作者运用“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等词语,形象地表现了中华民族安土重迁的传统。
E.最后一段,作者运用形象生动的描写,具体表现了乡土之恋不会因科学的进步、东西文化的交融,地球的变小而消失。
2.故乡的山水草木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除此之外,乡土还给人们打下了哪些“童年的烙印”?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每点不超过10字)
3.第四段赞颂了海外的炎黄子孙不忘桑梓之情,慷慨奉献,与祖国体戚相关。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4.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可作者仍然认为“乡土之恋不会因此而消失”,你同意作者的意见吗?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2016-11-18更新 | 359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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