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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4 引用次数:386 题号:1661901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公爵夫人和珠宝商

【英】弗吉尼亚·伍尔夫

海德绿色公园旁有一栋高耸的豪宅,奥列维·培根就住在这栋房子的一套公寓里。每天早上八点,他都坐在窗户边,这时,男仆就用他那长而尖的指甲拆开他的信件,抽出来自公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等名门贵妇的,上面打印出阳文花饰的洁白的请帖。

“瞧,奥列维,”他自言自语地说。“你这个人是在一条肮脏的小胡同里开始你的生涯的。你……”

他低下头望望自己的裤筒,望望他那双靴子和鞋罩,这些都是用最好的裁缝剪裁上好的料子做成的。但是他常常透过衣衫,看到他自己的本来面目,他又变成那条阴暗小胡同里的一个小男孩了。他过去一度最大的野心就是把偷来的狗卖给富人区里那些赶时髦的娘儿们。

想到这里,他不禁嘻嘻地笑了起来——年老的奥列维想起了年轻的奥列维。

“所以,”奥列维·培根说,他抬起身子,伸伸腿。“所以……”

壁炉架上方挂着一张老太太的相片,他站在相片下,举起双手。“我说到做到了。”他说,并双手合十,好像是在向她致敬。“我赌赢了。”他真的赌赢了,他现在是伦敦最有钱的珠宝商。但是,他又不由自主地反复摩挲着鼻子,他的鼻子又长又软,出奇地颤动着,似乎在说,他还没有得到满足。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头凶狠的大猪在地下有许多美味的松露的牧场上走动,它用鼻子拱出一个个松露,又嗅出远一点的地下还有一个更大的松露。

于是他整理好他领带上的珍珠别针,穿上他那漂亮的深蓝色大衣,拿上他的黄手套和藤手杖,一摇一摆地走下楼梯,走入广场,一直走进幽暗的小店铺——在欧洲,在全美洲都有名的小店铺。

像往常一样,四个店员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望着他,心里羡慕他。奥列维只用戴着琥珀色手套的一个手指勾了一勾,表示他承认他们的存在。他走了进去,反手把密室的门关上了,打开了钢铁保险柜,小心翼翼地反复抚摸着那些名门贵妇偷偷卖给他的金刚钻石。

这时,他桌上的电话低声下气地响了,他意犹未尽地关上保险柜。

“十分钟以后,”他说,“不能早于十分钟。”

时钟上的指针滴答答地响着,一、二、三、四……兰博恩公爵夫人,世袭伯爵的女儿,她得在柜台旁椅子上坐待十分钟,她得等他赏脸,她得等待到他乐意接见她。然而,当他踌躇满志地坐在办公桌旁时,眼睛又透过了他的服装,重新看到自己变成了那个在小胡同里玩弹珠的小男孩,星期日他就是在这个小胡同里卖偷来的小狗。

时钟走着这十分钟,后来他听到轻盈的、缓慢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奥列维站起身。这时公爵夫人朦朦胧胧地出现了,她那肥胖的身躯塞满房门,声名、傲声也填满了整个房间。她身躯高大,紧紧地束缚在粉红色塔夫绸衣服里,好像一把褶子很多的阳伞,像一只羽毛过丰的孔雀。所以,当她缓慢地坐到皮罩扶手椅里时,她叠合起阳伞的褶子,她收敛起孔雀的羽毛,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早安,培根先生,”公爵夫人说。她伸出一只从白手套裂口中露出的手。奥列维俯下身子去握她的手。当他们两只手接触时,他们两人之间的链环又勾搭上了。他们两个互相欺骗,互相依赖,他怕她,她也怕他。

“那么,今天,公爵夫人,今天我能为您效劳吗?”奥列维柔声下气地说道。

公爵夫人叹了一口气,从她的提包里取出一个黄雪貂的袋子,轻轻抖动着。像是什么神鸟下的蛋蛋儿,珍珠从雪貂的肚缝里滚出来——一颗,两颗,三颗,四颗……

“公爵腰带上的,”她呜咽不已地说,“这是最后的……就只剩下这几颗了。”

奥列维伸过手去,用拇指和食指拈了一颗珍珠。圆滚滚的珍珠光彩夺目。不过,是不是她又在撒谎耍骗?她又赌钱了吗?

“为了狄安娜,”她唏嘘不已。“这都是为了她。”

狄安娜小姐——公爵夫人的女儿。奥列维认识她,崇拜她,追求她。

“多少?”他问道。

“两万。”她低声说。

公爵的腰带——她不是早已卖掉了吗?他打算按铃叫店员,说,“拿去检验一下。”

他伸手去按……

“你明天到舍下来吗?”她连忙发出邀请,“首相……狄安娜……舞会……”

奥列维的手离开了电铃。

“两万。”她悲悲切切地说道,“我人格担保……”

狄安娜母亲的人格?他拿过他的支票簿,拿出自己的钢笔。

“贰——”他写下了一个字就停笔不前。相片上那位老妇人的双眼正注视着他——这位老妇人就是他的母亲。

“奥列维!”她警告他。“别当傻瓜呀!”

“奥列维!”公爵夫人恳求道。现在是“奥列维”,而不是“培根先生”了,“你和狄安娜两个人到树林子里去度一个长长的周末,行吗?没有别人打搅?以后伯爵府的舞会……”

“万。”他写下了,并且签上了姓名。

当她站起身时,阳伞的所有褶子展开了,孔雀的全身羽毛开屏了,波光四射了。

他送走了公爵夫人后把那十颗珍珠拿到窗口,对着光在放大镜下……这个,就是他从地里拱出来的松露!烂透心了——烂到核了!

“原谅我,啊,我的母亲!”他叹了一口气,举起双手,似乎请求照片上的老妇人宽恕他。“因为,”他双手合十低声念叨着,“那将是一个长长的漂亮的周末……”


【注】松露:一种生长在泥土下面的黑褐色菌块植物,被人们视为美味食品。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了兰博恩公爵夫人与珠宝商奥列维·培根之间的珠宝交易及肮脏勾当,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道德败坏和人性丑恶。
B.培根先生已是伦敦最有钱的珠宝商,但仍经常会透过自己的衣衫看到胡同里小男孩的形象,可见他内心始终无法摆脱自卑感。
C.公爵夫人想维持奢华的生活,她用假珍珠向培根索价两万,并暗示首相也在追求狄安娜,想用女儿诱导奥列维与她“成交”。
D.培根一想到能跟狄安娜去旅行,便不再关心珍珠真假,也毫不在乎会损失多少钱,他认为和狄安娜在一起会更接近上流社会。
2.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没有浓墨重彩地描写培根先生与公爵夫人的交易,而是大量用内心独白、联想、象征来表达人物内心思想,刻画人物性格。
B.文中反复“摩挲”鼻子,“抚摸”金刚钻石等细节刻画出奥列维的贪婪;反复强调“十分钟”的细节表现了他对伯爵夫人的厌烦。
C.公爵夫人像一只褶子很多的阳伞,像一只羽毛过丰的孔雀,讽刺公爵夫人只能靠华丽的穿着来维持她在众人眼中的贵族形象。
D.小说以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展开叙述,展示了培根先生的过去和现在,引导读者通过跟踪人物的意识流变化,逐步熟悉了解人物。
3.文中划线句子体现了奥列维怎样的心理?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4.为了把人物刻画得更加生动,作者精心设计了许多具有丰富象征意义的形象,请结合 文章内容分析文中“松露”的象征意义。
【知识点】 外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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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康乃馨

[加拿大] L·M·弗西亚

每到月底,老妇人的儿子都会在账户里多加些钱,好让餐馆老板罗杰保证他总会对这位特殊的顾客表现最谦恭的欢迎。

这位顾客虽然吃得不比鸟多,却要求坐在餐馆后头专供三人用餐的最佳席位上。每当正午十二点钟响,老板拉开餐馆大门时,阿奈斯夫人总会准时出现,从不缺席;晚间六时三十分,她又会偕同卖花女咪咪到来,咪咪的职责是:只要绽放在每一张餐桌上的美丽红色康乃馨显露些微的凋萎,她就须将它换掉。

亲吻了阿奈斯的手之后,罗杰接过了她的手杖,若是在冬天,还得接过把她包得像洋葱,一层又一层的毛皮服饰。像个被帆篷环抱的船夫,他小心翼翼地护送她来到她订的餐桌前,扶着她挤入座椅之后,把小灯笼点亮,挪挪康乃馨,把它衬托出来,然后把菜单摆在她面前。差不多全盲,差不多全聋,又刻意地作哑,这老妇人点点头表示满意,A.头上的羽饰夸张地颤了颤,上仰的下巴晃了一下落在一大叠多出的下巴上,形成一个褶边。

阿奈斯已濒临她人生的终点,不再有什么食欲了,但是她并未丧失属于她岁月中特有的风格;再怎么说她也不至于婉拒如此高雅侍奉的餐饮,即令她亲爱的、唯一的,永远在旅行的单身儿子竟然把烹调的重任委托给了陌生人。不过,千真万确,那天晚间阿奈斯的确一点胃口也没有!每一羹匙的汤刚一流到她的喉口就停滞了下来,费了好大的劲儿她总算把那一小湾液体倾入下面的流域中。

阿奈斯很快就觉悟到她实在不该再勉强自己了。其实,她发觉这是上天赐给她很大的福分,突然她又挣脱了另一种枷锁。几乎全然摆脱了声音与色彩的需求,她终于可以不要食物了!只是,为了不惹人嫌,哪怕是她儿子,她仍然点了牛排与马铃薯;不过往四周偷瞄了一下之后,她鬼鬼祟祟地把每一口食物轻吐在膝上的餐巾上,然后褶起一角盖上。面包与甜点覆盆子果酱也如法炮制,之后,她将湿巴巴的小包塞入手提包里,继续假装进食……她正在藏起的东西。

苦恼困惑,罗杰一本正经地训斥女侍,要求找回遗失的餐巾,并为阿奈斯夫人点她要的草药茶。就在那时刻,老妇人感到一股莫名的冲动……就像好久以前,她怀孕时有的那份对爱与呵护的渴望……在那种日子里她所欲求的对象从来无法寻获,可是现在有了儿子了……可是现在……婷立在花瓶里,摇曳在温暖的灯光中,一层层的花瓣晶莹剔透,红色康乃馨的幽香在餐馆里弥漫……阿奈斯伸出了手,将花朵凑在鼻尖,深深地嗅了一阵;之后,很高雅地,脸上透着红光,启开牙齿,像吃朝鲜蓟【注】般地,开始自外层花瓣着口……

待她将花心放在桌面时,这才有些感觉到罗杰躬身立在她后面……这时,以一种聋人开口般惊人,又不伤害人的礼貌的语调,阿奈斯对他说:“明天得给我白色康乃馨……你交待咪咪好吗?……白色康乃馨……红的味道太重……你懂吗?罗杰?我改吃雏菊之前,想先好好尝尝白色康乃馨!”

就在这一刻,在惊愕的店员与欣然的顾客众目凝视之下,阿奈斯决定风风光光地离开这个世界,那一声令她闭气的朗笑自她一层层的下巴直泻而下,B.头顶上的羽饰也跟着作了最后一次的振翅摇动。

(有修改)


【注】朝鲜蓟:别名法国百合,可食花蕾,叶柄经软化栽培后可煮食。
1.赏析第6段中的画线句子。
2.文中两次写到阿奈斯头上的羽饰,分别有什么作用?
3.说说文章以“康乃馨”为题的作用。
4.阿奈斯的儿子在文中并未正面出现,联系文章,评价阿奈斯的儿子这一人物形象。
2020-09-25更新 | 8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2】陌 生 人
(法)普鲁斯特
多米尼克坐在熄灭的炉火旁边等待他宴请的宾客。每天晚上,他都要邀请几位爵爷和一些风趣的人跟他共进晚餐。由于出身高贵,富裕而且好客,他从来不会孤单。火把尚未点燃,屋子里的日光已经颓然消逝。突然间,他听到一个声音,一个遥远而又贴近的声音对他说:“多米尼克。”——他分明听到那声音在呼唤,在很远又很近的地方呼唤:“多米尼克。”他吓得浑身冰凉。他从未听见过这种声音,可这声音多么熟悉,他清楚地分辨出那是一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去、出身高贵的受害者的声音。他寻思自己究竟犯下了哪条旧时罪孽却又想不起来。然而这声音的语调分明在谴责一种罪恶,一种无疑是他在不知不觉中犯下而又负有责任的罪恶——他的悲哀和恐惧便是明证。他抬起眼睛,看见他面前站着一个严肃而又亲切,模样混沌不清而又动人心魄的陌生人。多米尼克用几句充满敬意的话向他的那个忧郁而又自信的权威致意。
“多米尼克,难道我是你唯一没有邀请参加晚宴的人吗?你想用我来弥补旧日的过失,那是错误的。当你衰老的时候,我要给你介绍从未来过这里的其他人。”
“我邀请你参加晚宴。”多米尼克带着他也不明白的诚挚回答道。
“谢谢。”陌生人说。
他的戒指底座没有印刻任何徽饰,他通过言语传递的思想不曾结出锋利闪光的寒霜。然而多米尼克对他那亲如手足而又强劲有力的目光一见如故,陶醉在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之中。“不过,如果你想把我留在你的身边,你就必须打发走其他客人。”
多米尼克听见客人在敲门。火把尚未点燃,屋里一片漆黑。
“我不能把他们打发走,”多米尼克回答,“我害怕单独一人。”
“其实,跟我在一起你还是单独一人,”陌生人悲哀地说,“可是你必须挽留我,你从前错怪了我,你必须弥补。比起他们来我更喜欢你,让我教你怎样谢绝他们。当你衰老的时候,他们是不会来的。”
“我不能。”多米尼克说。
他明白自己刚才牺牲的是一种高高的幸福,遵奉的是一种不可推脱而又庸俗不堪的习俗,他为服从这种习俗所付出的代价根本没有乐趣可言。
“赶快选择吧。”陌生人傲慢地恳求道。
多米尼克去为客人开门,与此同时他头也不敢回地问陌生人:
“你究竟是谁?”
已经消失的陌生人对他说:
“你今天晚上牺牲我去服从这种习俗,到了明天你给我造成的伤口流出的鲜血将会更多。你遵奉的习俗一次比一次专横,它每天都使你离我更远,迫使你给我带来更大的痛苦。你很快就会杀死我,你再也见不到我了。然而比起其他人来,你欠我更多,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人会抛弃你。我与你融为一体而又始终离你很远,我已经几乎不存在了。我是你的灵魂,我就是你本人。”
客人们进来了,他们走进餐厅,多米尼克想把他与失踪的来访者的谈话讲出来,然而,看到晚宴主人的一脸烦恼和显而易见的疲惫,他的朋友吉罗拉莫不想让大家和多米尼克本人扫兴,他用这样的结论打断多米尼克的话题:
“永远不要单独一个人待着,忧郁是孤独的产物。”
接着,大家重又开始饮酒;多米尼克毫无喜悦地与人交谈,然而他却得到了所有到场的显赫贵客的一致恭维。
(选自《普鲁斯特随笔集》)
1.理解文中画线词语“幸福”和“习俗”的含义。
幸福:                                                                                   
习俗:                                                                                   
2.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
答:                                                                                     
                                                                                         
                                                                                         
3.有人建议把标题“陌生人”改为“孤独与热闹”,你认为哪一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答:                                                                                     
                                                                                         
                                                                                         
4.赏析文中多米尼克的形象。(不超过100字)
答:



































































































100
2016-11-18更新 | 40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著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她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案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C.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体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4.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023-08-10更新 | 23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