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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282 题号:2007306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掌灯人

闫红

我五岁那年,搬到父亲所在报社的家属院。我家在巷子里靠西边,东边的院子空着,高高地长满了草,夏天里会开出花朵,有风没风都轻轻曳动。①我经常一个人溜进去,唱歌,跳自己编的舞蹈,像个原始人,体会那没有章法的快乐。

空院子朝东是某官员家,再朝东就临近巷口了,住着王叔一家,他们家异常安静,只是偶尔会飘出琴声,是他们家女儿在练琴。王叔是副刊编辑,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大学生,在二十世纪80年代初,算得上高学历。有几回,我在我爸办公室里写作业,王叔闲闲地踅进来,丢过来一本《诗歌报月刊》或是别的什么知名刊物,上面往往是他的新作,让我心气极高的老爸,也为之叹服。

在当时普遍鸡飞狗跳的生活中,王叔一家活出了某种优裕的规整,我本能地有一种距离感,远远看见了心里也会犯难,不知道该不该像对别的叔叔伯伯那样打一声招呼。我隐隐感到,他看不上这些俗世规矩,②况且,许多时候,他的眼神也是飘忽的,我就是打招呼,他也看不见吧。

这种状况到我十四岁那年被打破。那年我读初二,学习成绩一般,唯有作文写得还行,五四青年节前,班主任嘱我写首诗在学校的庆祝活动上朗诵,我花了一节数学课的时间,写了出来。在家里试着朗诵时,被我爸听到了,他当然认为这是一首佳作,但残存的理性告诉他,还是应该听一听业内人士的意见。他拿着这首诗,来到王叔家,王叔看完后,说:“不错,不错!”

这让我爸更加兴奋,说王叔向来眼高于顶,能说两个“不错”,那一定是真不错。又过了几天,我爸说,王叔让他转告我,把那首诗誊抄给他,可以在副刊上登一下。

那是我发表的处女作。我心中感谢王叔,却还是很畏惧他,要不要打招呼这件事,比以前更加困扰我,但无疑,我写作的热情提高了,开始在闲暇时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

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对于三十岁的向往的文章,以我如今四十岁的高龄,看三十岁的姑娘都是少女,但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却觉得三十岁的女人,已经饱经沧桑,只是那沧桑是美丽的,因此让我向往。

我爸作为第一读者读完,完全找不到北,只好又拿去给王叔看。在我爸回来之前,我心里一直是忐忑的,我想他会怎么说呢?矫情?无病呻吟?大人不会懂这种感受,何况,我自己也觉得,我有意无意地将某种情绪放大了。

我爸很快就回来了,让我跟他一块儿去王叔家。当着我的面,王叔嘲笑了我爸审美落伍,说他不能看懂这种文字里的“情怀”,又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让我拿回去看看,其中有两本是三毛的,还有一本是都德的《磨坊文札》。一个新世界就此打开,我的阅读和写作,进入了一种全新的状态,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那些不易说出口的心事,言过其实的情绪,以及突兀得不合乎语法的表达,王叔都能看出好处来。有的,他还会拿去发在报纸上。

此外,王叔还有一种读书人罕见的慷慨,他把自己才买的书《文化苦旅》借给我看。③有时,王叔也不是很认真地荐书,但三言两语中就能让我有种领悟。比如,他说杜甫好,我原本是喜欢王维和李白更多一点的,对于杜甫,只知道《石壕吏》这些政治正确的“史诗”,但王叔将“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随口一念,我也顿感惊心。

王叔也跟我说鲁迅好,也是随口念出几个句子,我曾经有口无心地背下来的句子,被他念出了奇妙的质感,我再去看鲁迅的文字,果然如香菱学诗所形容的,仿佛舌尖上有个几千斤重的橄榄。有一段时间,我读鲁迅读得如醉如痴,如今看鲁迅,不再全盘接受,但我依然爱他银钩铁画般的文字,感谢王叔,让我早早感受到那种美。

我再大一点的时候,他又对我说,不要再读三毛了,其实她有一点矫情。他交给我的书,是《异端的权利》和《人类群星闪耀时》。有时,他也会把最新出的《读书》交给我,说里面有篇什么什么文章,你可以看看。

他不只是这样待我,那几年,小城里但凡写得好一些的作者,都会被他所注意,我常常会听他愉快地说起,谁谁写得不错,虽然俗了一点,但那种俗有俗的好;谁谁读书很多,笔法艰涩,但像书法里的枯笔,也是一种美。他的那种孜孜然,超出了一个编辑的本分,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乐此不疲。下面县市的作者经过小城时,甚至都住在他家里。

在1999年底,感觉很难在合肥生存下去,给王叔打电话,想回小城到他手下谋个生计——他时任某周刊总编,他却坚决地说,你不要回来,你回来干吗?

在当时,我是有点怨艾的。数年后,才觉出他的用心良苦,我只身一人,为什么不走得更远一点呢?我感谢他当时坚定的拒绝。

这几年,我跟王叔见面不多,有一次,他途经我家,同行者为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姑娘,他说这小姑娘擅长写剧本,他带他们去找他的一个同学,看看能否有更多机会。我心中失笑,在这个女孩身上,我看到当年的自己。

我庆幸我在那条巷子里遇见王叔,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次遇见,遇到友谊,遇到爱,遇到懂得,遇到崇拜……遇到一个领路人尤其重要。

在如吸墨纸一般,随便吸收个什么就能晕染得一塌糊涂的年纪,遇到一个有水准、可信任而且还助人为乐的人是多么好,他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看过的云,起伏过的心思,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某个起点,你一下子就站到那里,然后走下去。

而王叔最让我敬重的地方是,他总希望,有一些人,能走得比他更远。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叔对于“我”作品的肯定,以及让我看《磨坊文札》《文化苦旅》之类的书,对于我的写作生涯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B.王叔经常在一些有名刊物上发表作品,父亲也时常拿着女儿的作品向王叔请教等都表现出王叔业务精湛,有水准。
C.文章写王叔评价小城里的作者时,提到其“孜孜然”和“乐此不疲”,前者凸显行为上的勤勉,后者则强调精神上的快乐。
D.从文章结尾部分可知,所有遇见中,遇见领路人尤为重要。“我”庆幸见王叔,由于他的引领,“我”比他走得更远。
2.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句①中的“溜进去”“像个原始人”“没有章法”凸显作者儿时充满活力,天真烂漫。
B.语句②中“飘忽”一词写出王叔眼神的不集中、不固定,表现其清高、自以为是的特征。
C.语句③中的“也不是很认真”并非指的是敷衍塞责,而是“随意”“若不经意”之意。
D.语句④中的“一塌糊涂”本来指状况极其糟糕,此处更强调对于所接触事物的无法把握。
3.根据文本内容,简述“我”在与王叔交往时的情感变化过程。
4.文章题目为“掌灯人”,可是主体中并未出现“掌灯人”一词,以此命名是否合理?请谈谈你的看法并阐述理由。
【知识点】 记叙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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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三幅画

宗璞

①戊辰龙年前夕,往荣宝斋去取裱的字画。在手提包里翻了一遍,不见取物字据。其实原字据已莫名其妙地不知去向,代替的是张挂失条,而连这挂失条也不见了。

②业务员见我懊恼的样子,说,拿走罢,找着以后寄回来就行了。

③我们高兴地捧了字画回家。一共五幅,两幅字三幅画,一幅幅打开看时,甚生感慨。现只说这三幅画。三幅画均出自汪曾祺的手笔。

④老实说,在1986年以前,我从不知汪曾祺擅长丹青,可见是何等的孤陋寡闻。原只知他不只写戏还能演戏,不只写小说散文还善旧诗,是个多面手。40年代初,西南联大同学上演《家》。因为长兄钟辽扮演觉新,我去看过戏。有两个场面印象最深。一是高老太爷过世后,高家长辈要瑞珏出城生产,觉新在站了一排的长辈面前的惶恐样儿。哥哥穿一件烟色长衫,据说很潇洒。我只为觉新伤心,以后常常想起那伤心。一是鸣凤鬼魂下场后,老更夫在昏暗的舞台中间,敲响了锣,锣声和报着更次的喑哑声音回荡在剧场里,现在眼前还有那老更夫的模样,耳边还有那声音,涩涩的,很苦。

⑤老更夫是汪曾祺扮演的。

⑥时光一晃过了40年。80年代初,《钟山》编辑部要举办太湖笔会,从苏州乘船到无锡去。万顷碧波,洗去了尘俗烦恼,大家都有些忘乎所以。汪兄忽然递过半张撕破的香烟盒纸,上写着一首诗:壮游谁似冯宗璞,打伞遮阳过太湖。却看碧波千万顷,北归流人枕边书。我曾要回赠一首,且有在船诸文友相助,乱了一番,终未得出究竟。而汪兄这首游戏之作,隔了5年仍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中。

⑦1986年春,偶往杨周翰先生家,见壁悬画图,上栖一只松鼠,灵动不俗。得知乃汪兄大作时,不胜惊异。又有一幅极秀的字,署名上官碧,又不知这是沈从文先生笔名。杨先生则为我的无知而惊异,笑说: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⑧实在是的,我常处于懵懂状态,这似乎是一种习惯。不过一经明白,便有行动,虽然还是拖了许久。初夏时,我修书往蒲黄榆索画,以为一年半载后可得一张。

⑨不想一周内便来了一幅斗方。两只小鸡,毛茸茸的歪着头看一串紫红色的果子,很可爱。果子似乎很酸,所以小鸡在琢磨罢。

⑩这画我喜欢,但不满意,怀疑汪兄存有哄小孩心理,立即表态:不行不行,还要还要!

⑪第二幅画也很快来了。这是一幅真正的赠给同行的画,红花怒放,不衬墨叶,紧靠叶下有字云: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临风亦自得,不共赤城霞。画中花叶与诗都在一侧,留有大片空白,空白上有烟灰留下的一个小洞。曾嘱裱工保留此洞,答称没有这样的技术。整个画面在临风自得的恬淡中,却有一种活泼的热烈气氛。父亲看不见画,听我念诗后,大为赞赏,说用王国维标准来说,这诗便是不隔。何谓不隔?物与我浑然一体也。

⑫这时我已满意,天下太平,不再生事。不料秋末冬初时,汪兄又寄来第三幅画。这是一幅水仙花,长长的挺秀的叶子,顶上几瓣素白的花,叶用蓝而不用绿,花就纸色不另涂白。只觉一股清灵之气,自纸上透出。一行小字:为纪念陈瀓莱而作,寄与宗璞。

⑬把玩之际,不觉欷歔。谢谢你,汪曾祺!

⑭瀓莱乃我挚友,和汪兄也相识。50年代最后一年,瀓莱与我一同下放在涿鹿县。当时汪兄在张家口一带,境况比我们苦得多了。一次开什么会,大家穿着臃肿的大棉袄在塞上相见。我仍是懵懵懂懂,见了不认识的人当认识,见了认识的人当不认识。

⑮瀓莱常纠正我,指点我这人那人都是谁;看我见了汪兄发愣,苦笑道,汪曾祺你也不认识!

⑯瀓莱于1971年元月在寒冷的井中直落九泉之下,迄今不明缘由。我曾为她写了一篇《水仙辞》的小文。现在谁也不记得她了,连我都记不准那恐怖的日子,汪兄却记得水仙花的譬喻,为她画一幅画,而且说来年水仙花发,还要写一幅。

⑰从前常有性情中人的说法,现在久不见这词了。我常说的没有真性情,写不出好文章的大白话,也久不说了。性情中人一定写文章,而写出好文章的,必有真性情。

⑱汪曾祺的戏与诗,文与画,都隐着一段真性情。

⑲三幅画放到1987年才送去裱,到1988年春节才取回。在家里翻手提包,那挂失条竟赫然在焉。我只能笑自己的糊涂。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回忆了挚友汪曾祺三次赠画的始末及其逸事,风格淡然,笔法简洁,多用细节描写和白描手法。
B.“小鸡思果图”仿佛一个涉世不深的人在品味人间的酸甜苦辣,观察和思考着社会与人生,汪曾祺借这一可笑的形象,批评宗璞单纯幼稚。
C.“红花墨叶图”恬淡、活泼、热烈,既是汪曾祺豁达、真诚特性的自然流露,也有对宗璞性情的体察,更有对友人和美好生活的祝愿和期许。
D.作者写道,“写出好文章的,必有真性情”,这里的“真性情”,既包含着真实、真诚、真挚,更有对至美人性、人情的赞美和追求。
2.有人用“结构为文,浑然天成”来评价《三幅画》,请简要分析文章的思路。
3.有人认为,文章所写内容并不限于三幅画,但以“三幅画”为题,远胜“汪曾祺其人”“我与汪曾祺”等标题,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
2023-07-08更新 | 225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告别秦椒

毕星星

辣椒,我们那里都叫秦椒。秦椒,我也是捕捉着话音写的,到底是不是这两个字,说不准。

我的家高头村,靠着一条小河,是远近闻名的出菜的地方。村里的秦椒呢,有那么点小名气。你到集镇上去,有卖秦椒的,问哪里的,高头的,于是放了心。

辣椒都是一股子辣味,还有好吃的不好吃的?当然有。辣椒有微辣、中辣、强辣。那种强辣,比如湖南的朝天椒,一入口就辣得直跳,咬一口几天舌头打战。北方人接受不了这个。高头村的秦椒,大致在微辣到中辣之间。入口不烧嘴,下肚子不烧心。太辣了,一口遮住了菜蔬的所有味道,什么也感觉不到,只有辣,不好。辣味也是一味,不可以太霸气,炸辣,就过了。高头村的秦椒不靠辣赢人,靠一种醇厚的辣椒香提味。其实在辣椒角儿里,辣椒肉辣椒籽的油香,也是一味。由辣入口,仔细品味那一种醇厚,高头村的辣椒,没有那么性子暴,更像一场苦口婆心、句句刺痛又回味绵长的对话。

什么样的土地,才能滋养出这样特异的至味?

秦椒喜高温,喜水,三伏天,正是开花结果长身子的时候。集体化时代,农业社的菜地就靠着涑水河,两行洋柿子,三行秦椒,隔着种。河水漫灌过来,干裂的土地吃水,圪嚓嚓乱响,水头子像蛇行吱溜溜铺过地面。集体化时也有自留地。高头村,种秦椒的家户还是多。一家只有几分地,种一片秦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分地以后,高头村的农户又开始种菜,务秦椒。有了点规模,大一点的菜贩子也会在高头村设一个点。大队原来旧址都废了,他们就在老大队的地方,收拾几间旧房子当仓库,安起一台粉碎机,他们还是要制作秦椒面,批到他们的商路去。

八十年代的红火没有能持续多久。十多年后,①高头村的乡亲就面临一场严峻抉择。南方那些爆辣的辣椒一路北伐,攻城略地,很快挤占了每一个犄角旮旯。是啊,它那么辣,以一当十,谁还需要这些微辣中辣的同类呢?一角放下去,一锅子全辣得吸溜吸溜,谁还有心思慢慢品味高头村泰椒留在唇齿间的香呢?

我最后一次看到高头村的秦椒,是在永孩叔的承包地。

前年我回村里,想打听哪家还种秦椒,带一点回城里自家吃。问村里人,都说没人种了,要不到永孩的地里去看看。

永孩叔老两口正在地里。土地承包,分下的地块都很小,一绺一绺的,永孩叔的秦椒地也就四五尺宽,种三行秦椒。

还是那老牌的垆土地,还是那一二尺高的蔓苗。青绿的枝叶,枝干上的脉条渐渐老粗了。秦椒角垂下来,大多已经红透,还有绛红,颜色没有转全,有晚绿的,不多了。黄下来的,已经蔫了,那是虫伤角。他们一律老老实实下垂,一苗秦椒,一束一束的果实,眼看到了收获的季节。

永孩叔说,自家地里,只管摘。我张开一个塑料袋,撮一把收了,撮一把收了。很快看到永孩叔家婶子拿眼睛朝这边瞟。我一把,她一瞟。我咋能这么放手呢,毕竟他们也只有这三行地。村里,拢共也就这三行。

第二年我再回去,永孩叔也不种秦椒了。村里人说,你到前巷去看看,下坪那边还有一家。

到了地头看见一片秦椒地,仿佛看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好想一把扑到他的怀里。定睛再看,那是一片朝天椒。

火红的尖角,是辣椒群里的矮个子。短短的,一把一把丛生,向着晴天,向着阳光撒泼。朝天椒不需要枝叶遮掩,它冲开枝叶,露出赤裸的肉身。和我们的秦椒相比,它大概不喜欢遮蔽,很开放。

朝天椒向天矗立,对我耀武扬威:来吧,你别无选择,走到哪里,都是我。

从南到北,它一路掩杀过来,无所不至,攻无不克。

这个世间的吃食调味,有大路货,比方说北方面食,南方米饭;有通行南北畅通无阻的,到哪里都受用;也有某一种吃法,只在一县一乡,或者某一个狭小的地理区域流行,我们权且叫它小口味吧。老家常说,不信猫儿不吃生姜。芥末蘸糖,就好这一口。在老家,这种饭食很多。比如荣河蒸菜,白菜芹菜叶子拌面蒸了,菜面上摆上红烧的肥肉片子。说他光景不好,菜里摆着肥肉;说他光景好,肉片下面就是野菜。这大约也就是穷家偶尔吃肉留下的习惯做法吧。还有凉粉饸饹。一碗面,碗底一份给络面,上面盖上漏条凉粉,米醋芥末。大概也就是所谓的混搭,日久积习。高头村的秦椒,大约也是这一带的一种小口味。他们喜欢微辣中辣,醇厚酽香,带一股子泥土滋养的本地的辣。这滋味,和他们的舌尖一拍即合。即使走出去,它也是靠着这一点独特。

可惜这些年,口味也开始大一统。商家笃信赢家通吃,口味也出现了某种强势口味,要占领市场,一统天下。一些小口味,越来越遭到碾压埋没。你就说西瓜吧,我小的时候,有淡绿皮的枣花瓜,突出道道的黑崩筋,有白皮白瓤白籽的三白瓜,有小个红籽的小籽瓜。现在呢?都是那种篮球一样圆,黑一道绿一道的花绿皮子,走遍全国,哪里都是它。统一,就是单调。应该保持口味的多样性,哪怕它有些刁,有些怪,有些挑拣。高头秦椒不该绝,应该给那一块地域乡亲留下一点小口味。

我于是在心底暗暗地责骂了一句:去你的吧,辣椒也有殖民主义!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高头村秦椒的辣味不同于湖南的朝天椒,秦椒的辣味自有一种醇厚,被称为“特异的至味”,体现了作者的自豪感。
B.八十年代以前,高头村的秦椒远近闻名,这也是作者引以为傲的事情。但进入八十年代后,秦椒就被南方的辣椒取代了。
C.“我”在永孩叔地里摘秦椒,婶子“瞟”的动作生动传神地传达出她的心理:秦椒数量不是很多,不愿让“我”摘得太多。
D.作者通过描写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饭食如荣河蒸菜、凉粉饸饹,强调了“小口味”的重要性,使文章主题更加鲜明和突出。
2.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句①中的“严峻”一词,表明村民放弃种植秦椒时,内心经历了激烈的斗争。
B.语句②连用两个“还是”,表明当时高头村各方面变化很小,秦椒得以保留。
C.语句③写出“我”想见到秦椒的急切心情,与后面的失望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
D.语句④采用比拟手法,生动地写出了朝天椒代替秦椒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
3.怎样理解最后一段的含义?请结合文本分析。
4.班级读书小组要求从“语言的特色”角度,为本文撰写语言札记。请分条列出你的写作要点和依据。
2024-04-15更新 | 134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辉煌的波马

张承志

风掠过松树林子的梢头,云杉和塔松都轻盈地摇曳起来,抚着天山的前麓。山前的襟麓草原一派鹅绿,温柔地微微起伏着,直到舒展在模糊的远处,又悄无声息地没入特克斯河的暮色。我顺着这片向下倾斜的鹅绿色草地走,从冰峰耸立的天山长峡里出来,顺着明亮亮的嫩草地朝前走,看着阿迪亚和碎娃子甩着小手的笨样子,我总觉得我一直就是这么走着的。

视野突然间开阔了,嫩绿的柔软草滩像是从山口里一泻而出,溶进黄灿灿的阳光里,金黄夺目地向两裾散开,一直扩展到前方依稀可辨的波马。波马有多美丽,应该是我们自己独有的一个秘密。我年年夏天都往波马跑,我发觉我已经悄悄地把波马看成是自己私有的世界了。

两个小家伙飞跑起来,精光的脚丫啪啪地溅着取过土的洼地里的积水。圆木叠成的拱桥慢腾腾地扭转着,渐渐露出它的侧面。一间泥屋和一顶三角毡帐篷也悄无声息地从地面下一点点升起。炊烟横扫着弥漫过来,灰白柔和的炊烟像纱像雾,把两个三岁的小黑孩子淹没在一片浑白之中。

波马的太阳就要沉没了。

这里是波马,正对着天山大坂的山口,松树杆打成的木桥架在雪水河最窄的这个峭岸上,一条路从这桥上背着各奔前程,守桥的是两户人家——碎爷家和巴僧阿爸家。这就是波马,天山最腹心处的小地方波马。四方各有上千里的辽阔视野里,除了雪山、松林、山麓草原、冰融的河水、涌来的白云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太阳又离西方天际的山影近了一分。

两家人都在门口的草地上吃饭。阿迪亚、碎娃子和我三个人都左右乱抓地吃两家。巴僧阿爸和碎爷则端坐在各自的门口,默默地吃着自己的奶子泡和烤得焦脆的锅盔。原野和波马四外的世界都静悄悄地低伏在一派暗蓝的暮霭中,绵绵远去的天山峰峦伏隐了,变成一长排峥嵘的雕塑。

我知道碎爷隐瞒的事情,去年我捎来那张平反安抚的通知信时,碎爷仍然若无其事地摇摇头。“吾个事,吾个嘛,不,不。”他摇头时眼睛陷得很深,陷在眼凹里的一块阴影里。他拂了拂身上的碎褂子,就慢腾腾地走向木桥,根本不理睬我手里的那块纸片。碎爷年轻时该是受冤住了三年狱,后来转成劳改时逃来新疆隐匿。但是碎爷说他是青海的金客子,淘金子追金脉,来到了波马。我把那张纸片塞进他的泥屋里不管了,可是他把那纸片又抛进泛滥的河水里冲走了。

碎爷吃锅盔时用手掌在嘴边上捧着,把捧住的渣渣填进嘴里以后,总是闭紧嘴,再闭上眼皮,两腮一动一动地慢慢地嚼,脸上千千万万的皱纹会舒展开来,舒展成一种幸福的表情。天山旷野的景色在那时悄悄围住碎爷,我在那时看见天山旷野的景色都渗着、混着变成了苍苍茫茫的一片。

巴僧阿爸靠着他的三角黑包,一碗棕色的奶茶摆在他脚边。他看见我瞥见他时,就咧嘴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他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黯淡的、已经像水一样柔和的阳光抹在巴僧阿爸的鼓肚皮上,我觉得我像是看见了一只铜鼓,看见了一只年深岁久、已经生锈的骑士的钢兜参。波马是巴僧阿爸土生土长的故乡。

正在这时突然有一抹红色显现,我吃惊地一抬头,看见了——波马的日落。

天地间万物都镀上了一片金红。在一片红形的天山心腹的中心,两家人和一座桥组成的波马在这一刻间燃烧起来。两个孩子惊奇地站住了,舒服欣喜地伸展着他们纤细的挂者霞火的手臂,像两只误入了火海的旱獭。两位长者凝视屏息地坐着,倚着他们各自的家。我猜他们一定也和我一样感到五脏六腑都在燃烧熔化,因为他们的前胸上也鲜艳地镀着金红的霞焰。

红醉的残日已经完全沉没了。

巴僧阿爸突然引吭高歌。他时而低头,时而下巴朝天,嘶哑辽远地唱起了一支长调。“阿睦尔……撒纳……嗨依哟嗬依……”歌声又尖又粗,又细又厚,在红霞收褪着的青空上激烈地起伏飞翔。巴僧阿爸,用英雄颂歌送别了天空中的烈火。他看着红霞褪去的时候,一定想到了阿睦尔撒纳的命运,也许还想到了自己生命的垂暮。我心里突然一怔,感到我这次可没有白来一趟,我在波马看到了一个终止

这时有一阵音乐不易察觉地浮现了。它缓缓如诉说,沙哑又动人,重负和悲愤中流行着一股——我仔细地听着——希望和祈念。一泻千里的雪山冰河陡然肃穆了;最后的、黑暗来临之前的青色的明亮中突然呈现出一派神圣。碎爷长跪在黄泥糊抹的泥巴屋前,嘴唇颤抖着正在诵经。他那枯瘦的沟壑密布的脸膛上,那紧张地凝聚着的诚挚、苦难、渴求的神情简直摧人肺腑。碎爷滔滔地低声倾诉着,那奇妙的话语出口迎风,倏忽化成音乐向长空飞去。碎爷也老啦,我望着那束飘颤的银须想,碎爷也像巴僧阿爸一样,面对着自己的暮日。可是碎爷心里盛着一个海,碎爷有他深藏不露的惊天动地的阅历。无论是背井离乡、冤狱折磨,碎爷一概不谈不论。碎爷用不着一张白纸片证明自己,碎爷有一颗打不垮的心。

这是一天中的最后一刻了。

我静静地躺在两家之间的草地上,心里久久涌荡着难言的激动。这是我在波马度过的一个傍晚;波马在我这双还年轻的眼睛里,辉煌地终止了它的这一天。我静静地躺着,只是让身体吮吸着这徐徐传来的温暖。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年年夏天前往波马,是由于自己在这辽阔美丽之地获得了独享的私密空间。
B.阿迪亚和碎娃子在吃饭时“乱抓吃两家”,可见平时两家人彼此相处的和睦融洽。
C.巴僧阿爸在日落时所唱的英雄颂歌,既符合当时的场景氛围又传达他的人生感受。
D.“我”在碎爷庄严的诵经声中聆听出希望与祈求,感动于他精神世界的坚毅达观。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没有全景式展现新疆天山地区的自然状貌和风土人情,而只是撷取生活的横截面加以雕琢,体现作家的独特追求。
B.本文补叙了碎爷早年间的苦难遭遇,不仅折射出平凡人物在时代洪流中的不幸与抗争,而且让故事生动传奇有波澜。
C.本文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颇为传神,如“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这与《祝福》中刻画样林嫂“眼珠间或一轮”相似。
D.本文以富有画面感的语言来表现波马落日的灿烂辉煌,在提高作品审美价值的同时,也给读者带来了丰富的阅读体验。
3.文中两处加点的“终止”,对“我”来说分别有哪些意蕴?请简要分析。
4.张承志在回忆创作时,提到自己“偏重抒情散文式的小说叙述方法”,文本怎样体现出这种创作特色?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2023-12-01更新 | 11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