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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难度:0.4 引用次数:120 题号:3358160
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康熙字典   
梁晓声
集市,即便在小镇,也还是热闹的。
少年面前的地上铺一张白纸,特白,闪着好纸的光芒。那是旧挂历的一页,是在集市上花一角钱买的——他自然舍不得花一角钱买,但馄饨铺的老板娘无论如何不肯白给他。
“都是去年的挂历了,你就扯一张给我,也不是什么损失。”
“不是什么损失?损失大了!你看那明星,结婚了,息影了。息影,知道怎么回事吗?就是再也看不到她演的影视剧了!一册挂历上全是她一个人,有收藏价值的。扯一张给你,不完整了,不完整了还有屁价值!”老板娘从挂历上扯下那一页时,表现得十分不情愿,仿佛真吃了极大的亏。
午后三点多,集市的热闹像戏剧的高潮过去一般退去了。少年仍蹲在那页白纸旁。白纸正中,摆着一部纸页破损、颜色像陈年谷子似的字典。1949年以后,全中国再没有任何一家出版社出版过那种字典。它已没了原先的封皮,后贴上去的封皮上写着“康熙字典”。笔迹工整又拘束,是少年写上去的。
他的左边,是卖肉的摊位,从上午到此刻,买肉的人络绎不绝,卖肉的汉子忙得不亦乐乎。右边,是卖油条的,生意也不错,农村人一年四季自家是炸不了几次的。跟着大人们赶集的小孩子,十之八九要央求大人给买了吃。城乡差别,至今仍明明白白地体现在细微处。而且,越是体现在细微处,越使农村的少男少女们做梦都想成为城里人。
这少年也有那样的梦。
真的梦是无逻辑的,人生的梦却须循着某种规律。
少年凭着刻苦学习的一股韧劲考上县重点高中,那是他实现人生之梦的关键一步。拮据的家庭负担不起住校费用,为了圆梦,他想买辆旧自行车骑车上学,尽管每天要走几十里的路有些辛苦。可他靠卖废品才存下二十元,要拥有旧货店中那辆状况还算好的自行车,得先卖掉这部《康熙字典》。父亲病故了,母亲在南方打工。他清楚妈妈挣钱的辛苦,不忍向妈妈要;并且他也清楚,妈妈正省吃俭用地攒钱,以备他将来考上大学的花费。
集市渐渐冷清,卖肉的和炸油条的,在他的巴望之下先后离去。他和那页旧挂历纸的存在,总算是比较显眼了。炸油条的摊位那儿,留下了几块烧过的炭,他捡起一块,在纸上写出一个大大的“卖”字,那是他上学以来写的最大的字。     
天已傍晚。
终于有四个人围住了少年。其中一人三十六七岁,隔街走过来的,左腿一瘸一拐,看上去较有文化,他对字典的兴趣挺大,拿在手中翻看良久,少年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不料他说:“这字典其实没什么收藏价值,是1949年以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学生字典而已,至今民间仍多的是。而且,显然做了手脚,把最后一页撕掉了,最后一页肯定印着出版年份什么的……”
“没做手脚!”
少年愤怒了,他确实撕掉了最后一页,但不是为了骗人,而是最后一页太破了……
少年的辩解已无济于事,他用半页挂历纸包起字典离开小镇时,天已黑下来。
“那孩子,过来,帮帮我!”
他听出是那个坏了他事的男人的声音。原来那人的左腿有半截是假肢。他因为躲一辆卡车而摔倒,假肢的关节处摔坏了,站都站不起来,他的处境无疑很危险,路那么窄,不被压到才怪呢!
少年尽管恨他,但还是站住了。
他是县重点高中的一位数学老师。开学后,任班主任的他手持名册点名时,意外地看到那卖《康熙字典》的少年应声站在他面前,他愕然了……
下课后,老师将他引到无人处,表示感谢,问:“字典卖掉了吗?”
学生摇头。
“我收回我的话,因为老师说的不对,那字典其实很有收藏价值……”
学生将目光望向别处,不言语。
“卖给我吧,我出两百元。”
“我不能和老师做交易!”学生说罢,转身跑了。
过了几天,老师旧话重提,学生还是说不能和老师做交易。
“老师都和你说过几次了,你都不给老师一点面子嘛?你本来就是想卖的,不是吗?有收藏价值的东西应该由知道它价值的人来收藏,对不对?”
最后一次,老师有点生气了。
于是,老师得到了“康熙字典”,学生得到了一辆自行车,新的。
三年弹指一挥间,少年考上了上海交大。临行,送给老师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老师,我明白你为什么非要买我那本《康熙字典》,也明白了某些东西的真正价值是什么。”每每看到它,老师心里就漾起一股暖意。(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E.这篇小说以“康熙字典”为线索,运用插叙和倒叙的手法,描写了留守少年卖《康熙字典》的曲折经历,避免了平铺直叙,使行文曲折有致。
A.买肉和油条的人络绎不绝,而少年的康熙字典却无人问津,这种鲜明的对比说明,当地人的物质生活虽已富足,但精神追求严重缺失。
B.少年撕去字典最后一页的行为被“老师”误会后,他很愤怒,为了维护自己的人格,他极力地向围观的人解释,想澄清事实。
C.小说强调少年用碳写下的“卖”字“是他上学以来写的最大的字”,意蕴丰富,表明少年要立志成为城里人,缩小城乡差距的决心巨大。
D.小说中关于赶集孩子和农村少男少女城市梦的描写,使少年的生活境遇和人生梦想超越了个例而成为一种典型,成为农村少年生活的一个缩影。
2.小说中的少年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多处写到“白纸”“旧挂历纸”,这样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师”先说“这字典其实没什么收藏价值”,后来又高价收藏了《康熙字典》。小说这样写,有人认为很巧妙,有人认为不太好。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12-13高三·陕西咸阳·阶段练习 查看更多[20]
【知识点】 其他小说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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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提琴

阿城

老侯是手艺人。老侯原来在乡下学木匠,开始的时候锛檩锛椽子。

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站在原木上,用锛像用镐,一下一下把木头锛出形来,弄不好就锛到自己的脚上。老侯一次也没有锛到自己脚上。

老侯对没有锛伤自己很得意,说,师傅瞧我还行,就让我煞大锯。

煞大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先将原木架起来,一个人在上,一个人在下,一上一下地拉一张大锯。大锯有齿的一边是弧形的,锯齿有大拇指大。干别的活可以喊号子,煞大锯却只能咬着牙,一声不吭,锯完才算。

老侯的腰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后来老侯学细木工,手下稳,别人都很佩服,其实老侯靠的是腰。

老侯学了细木工,有的时候别人会求他干一些很奇怪的活儿。老侯记得有人拿来过一只不太大的架子,料子是黄花梨,缺了一个小枨,老侯琢磨着给配上了。

人家来取活的时候,老侯问,这是个什么?来人说,不知道。老侯心里说,我才不信不知道呢。

不过老侯到底也不知道那个架子是干什么的,这件事一直是老侯的一块心病。

老侯的家在河北,早年间地方上有许多教堂,教堂办学校,学校上音乐课,用木风琴,弹起来呜呜的很好听。老侯常常要修这木风琴。修好了,神父坐下来弹,老侯就站在旁边听。

有一次神父弹着弹着,忽然说,侯木匠,你会不会修另外一种琴?老侯问,什么琴?神父说,提琴。老侯不知道,嘴上说试试吧。神父就把提琴拿来让老侯试试,是把意大利琴。

老侯把琴拿回家琢磨了很久。粗看这把琴很复杂,到处都是弧,没有直的地方。看久了,道理却简单,就是一个有窟窿的木盒。明白了道理,老侯就做了许多模具,蒸了鱼膘胶,把提琴重新粘起来。神父看到修好的琴,很惊奇。神父于是介绍老侯到北京去,因为教会的关系,老侯就常修些教堂的精细什物,四城的人都叫老侯洋木匠。

老侯因为修过洋乐器,所以渐渐有人来找老侯修各种乐器,老侯都能对付。北京解放了,老侯就做了乐器厂的师傅,专门修洋乐器。

一天有个干部模样的人拿来一把提琴,请老侯修。老侯一眼就认出是神父那把提琴,老侯没有吭声。老侯知道,跟教会沾关系,是麻烦。因为是修过的东西。所以做起来很快。干部来取琴的时候,老侯忍不住说,您的这琴是把好琴。干部说,不是我的,是单位上的。老侯说,就是不太爱惜,公家的东西,好好保存着吧,是把好琴。

一九六六年夏天,到处抄家砸东西,老侯忽然想起那把琴。厂里不开工,老侯凭记忆寻到那个单位去。

老侯在这个单位里东瞧瞧,西看看。单位里人来人往,大字报贴得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加了碱的面浆糊味儿。老侯后来笑自己,这是干吗呢?人家单位的东西,自己找个什么呢?怎么找得到呢?于是就往外走。

可巧就让老侯瞧见了那把琴。琴面板已经没有了,所以像一把勺子,一个戴红袖箍的人也正拿它当勺盛着浆糊刷大字报。

老侯就站在那里看那个人刷大字报。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好像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先写“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后面又写“煞大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文字看似简单重复,突出老侯干活沉稳,功底扎实。
B.有人拿来过一只黄花梨料子的架子,材质比较贵重,又用途不明,老侯也能配上小枨,说明老侯肯动脑筋,手艺佳。
C.老侯一眼就认出干部模样的人拿来的那把提琴是神父的,这表明老侯之前修提琴时观察仔细,所以印象深刻;他没有吭声,可见他为人谨慎。
D.小说结尾写老侯一直跟着刷大字报的人,体现出老侯精神世界的转变,他由一个专注手工活的木匠,转变为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前半部分花了不少笔墨写老侯学木匠活,这既是对人物身份的初步交代,也为下文情节发展起到了铺垫的作用。
B.小说中神父、干部模样的人、刷大字报的人等,身份地位各不相同,但处在特定的时代,其命运及行为都受到时代的影响。
C.本篇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意旨丰富,提琴最后被当勺盛着浆糊,暗示了提琴的主人——神父被迫害的结局。
D.小说语言极具特色,多用短句,如“老侯说,就是不太爱惜,公家的东西,好好保存着吧,是把好琴”,具有鲜明的节奏感。
3.作者多次写到老侯和提琴之间的故事,其用意是什么?
4.阿城曾强调其写作风格是一种“平静的状态”,本文如何体现出这种“平静”?请结合全文谈一谈你的理解。
2020-12-21更新 | 10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尼泊尔的啤酒
我抱住他的肩膀哭了。很久了,我不曾那样哭过,也不曾那样深刻全面地反省过。那是4年前的事了,然而对我来说,却比昨天发生的事还要鲜明得多。那年夏天,为了摄影我们在喜马拉雅山麓、尼泊尔的一个叫多拉卡的村庄待了十多天。在这个家家户户散布在海拔1500米斜坡上的村庄,像水、电、煤气之类所谓现代的生命线还没有延伸到这里。
这个村庄虽有4500 口人,却没有一条能与别的村落往来的车道。不用说汽车,就是有轮子的普通交通工具也用不起来。而只能靠两条腿步行的山路崎岖不平,到处都被山涧急流截成一段一段的。由于手推车都不能用,村民只能在体力允许的范围内背一些东西在这条路上行走,每当我惊奇于草垛何以移动时,定晴一看,下面有一双双小脚在走路。原来是孩童背着堆得高高的当燃料用的玉米秸。
多拉卡村的人们至今过着一种既能保护环境又能被天神原谅的生活,他们是以一种苦楚的心情,在旅游者看来像世外桃源般美丽的风景中过着日子。特别是年轻人、小孩子都渴望离开村子去有电有车的城市。就是我们,在没法用汽车的这里,也深感不便,每时每刻都是全副武装登山。从汽车的终点站到村庄,我们竟雇了十五个人搬运器材和食品,多余的东西不得不放弃。
首先放弃的就是啤酒,啤酒比什么都重。想过酒瘾,威士忌更有效果。我们四人带了六瓶,每人一瓶半,估计能对付着喝10天,然而威士忌和啤酒,其作用是不同的。当汗淋淋地结束了一天的拍摄,面对眼前流淌着的清洌的小河时,我情不自禁地说:“啊,如果把啤酒在这小河中镇一下的话,该有多好喝呀。”
村里的少年切特里问翻译:“刚才那人说了什么?”当他弄清什么意思时,两眼放光地说道:“要啤酒的话,我去给你们买来。”
“……去什么地方买?”
“恰里科特。”
恰里科特是我们去了车子雇人的那个山岭所在地,即使是大人也要走一个半小时。
“是不是太远了?”
“没问题。天黑之前回来。”
他劲头十足地要去,我就把小帆布包和钱交给了他。“那么,辛苦你了,可以的话买四瓶来。”
切特里兴高采烈地跑了出去,到8点左右背了5瓶啤酒回来。大家兴奋地鼓掌庆祝。
第二天午后,来摄影现场看热闹的切特里问道:“今天不要啤酒吗?”
“要当然是要的,只是你太辛苦了。”
“没问题。今天是星期六,已经放学了,明天也休息,我给你买许多‘星'牌啤酒。”
“星”牌啤酒是尼泊尔当地的啤酒。我一高兴,给了他一个比昨天更大的帆布包和能买一打啤酒以上的钱。切特里更起劲了,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可是到了晚上他还没回来。到了临近午夜还是没有消息。我向村民打听会不会出事了,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如果给了他那么多钱,肯定是跑了。有那么一笔钱,就是到首都加德满都也没问题。”
十五岁的切特里是越过一座山从一个更小的村子来到这里的,平时就寄住在这里去上学。土屋里放一张床,铺上只有一张席子。因为我拍过他住的地方并问了许多问题,所以对他的情况是了解的。在那间土屋里,切特里每天吃着自己做的咖喱饭发奋学习。咖喱是他把两种香料和辣椒放在一起夹在石头里磨了以后和蔬菜一起煮出来的。由于土屋很暗,白天在家学习也得点着油灯。
切特里还是没有回来。第二天也没有回来。到第三天也就是星期一还没有回来。我到学校向老师说明情况、道歉并商量对策,可是连老师都说:“不必担心,不会出事的。拿了那么一笔钱,大概跑了吧。”
我后悔不已。稀里糊涂凭自己的感觉把对尼泊尔孩子来说简直难以相信的一笔巨款交给了他,误了那么好的孩子的一生。然而我想还是事故吧。但愿别发生他们说的事。这样坐立不安地过了三天,到了第三天深夜,有人猛敲我宿舍的门。唉呀,打开门一看,切特里站在外面。
他浑身泥浆,衣服弄得皱巴巴的。听他说由于恰里科特只有4瓶啤酒,就爬了四座山直到另一个山岭。一共买了10瓶,路上跌倒打碎了3瓶,切特里哭着拿出所有玻璃碎片给我看,并拿出了找的钱。
我抱住他的肩膀哭了。很久了,我不曾那样哭过,也不曾那样深刻全面地反省过。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4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对“我”来说却比昨天发生的事还要鲜明,说明这件事非同寻常,让我难以忘怀。
B.多拉卡村海拔1500米,没有接通水、电、煤气,但风景优美,人们在这里过着世外桃源般的怡然自得的生活。
C.切特里紧接过“我”的话,自告奋勇提出为“我们”买啤酒,大家兴奋地鼓掌,表示对切特里的感谢。
D.切特里买啤酒未归,村里人对他的种种猜测,既烘托了切特里,又制造了一些悬念。
E.这篇小说首尾呼应,语言平实,塑造主人公形象所选择的事件既不复杂,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却发人深省。
2.小说一开始描写多拉卡村庄的环境,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切特里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文中反复说:“我不曾那样哭过,也不曾那样深刻全面地反省过。”请结合全文,探究“我”深刻全面地反省的内容。并结合现实谈谈对你的启示
2016-11-18更新 | 174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 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2016-11-18更新 | 6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