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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难度:0.64 引用次数:72 题号:402620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琴 弦
程天保
苍烟落照,夕阳将静谧的江流染得一片嫣红。两座巨大的铁塔对江而峙,高低错落的电缆,牵系着铁塔,横江而过,像一抹幽雅的琴弦,在江风中瑟瑟抖动。
长江是它的弓,江流是它演奏的和声,落日是它的梦幻。万物均沉浸在玫瑰色的梦幻中。这是一张冠名《琴弦》的摄影作品,壮阔,浑厚,深沉。
它是金哲的成名之作。
二十年前,金哲是电力局的临时工,被派遣到这里。家贫辍学的苦痛,离群索居的寂寞,前途无望的悲愤,像巨齿一般啃噬着他的心灵。面对浩瀚壮阔的长江,乘风破浪的舟帆,日出日落的璀璨,他那颗敏感、泣血的心,似乎有了瞬间的顿悟。他倾尽全部积蓄,东挪西借,买来一架破旧的照相机,将身心融进了铁塔的铿锵,长江的韵律,岁月的沧桑。守卫铁塔的,还有一位人称龙伯的老人。他身体颀长,银须粲然,目光深邃。举止言谈,有一种野鹤闲云般的飘逸,仙风道骨般的潇洒。他默默地观察着金哲,时间久了,似有一种认可,一种默契。他代金哲执勤,给金哲以金钱的资助,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注视金哲在朝暾夕晖中捕捉大自然的华美的瞬间。但奇怪的是,龙伯从不看金哲的作品,即使金哲征求他的意见,龙伯也只是淡淡地一笑:“摄影是一门艺术,没有十年八载的磨炼,是谈不上创作的。”金哲感到了老人的温情、力量和深沉。
他默默地摸索着,思考着,奋斗着,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失败的阴影始终困扰着他。他身心交瘁,神情郁悒,变得极度地敏感和神经质,似乎再也受不了失败的打击。当一幅曾寄厚望的作品被画报退回时,他绝望地摔掉了相机,将全部存照抛向了铁塔,抛向了长江。
龙伯拾回散落的照片,凝视着涕泣的金哲。“孩子,你不再干了?”
“不!”金哲终于冷静下来,声音充满着悲壮,“我别无选择。我必须奋斗。否则,我将在铁塔下老死终生。”龙伯点头,从箱底翻出一架德国禄来相机给他。“艺术是触类旁通的。除了摄影,你还应该读读其他方面的书……”
金哲不可思议地望着老人,不明白他哪来这么昂贵的精巧的相机,哪来这样的见解、理智。龙伯成了他心中的谜。
自此,金哲认真读书。奇幻瑰丽的知识之海,拓展了他的心胸,开阔了他的眼界。他开始走向成功,作品接二连三地发表在省市乃至国家级的报刊杂志上,但艺术界却仍对他关闭着厚重的殿门。环境的局限,他的作品,始终离不开铁塔的背景。人们揶揄着:“好个铁塔摄影家!”
金哲受不了世俗的嘲弄,他要拓展新的天地。他一次又一次地要求调动,但碍于家庭复杂的政治背景,他始终只能陪伴着冰冷的铁塔,陪伴着谜一般神秘的老人。“这不是一个仅凭个人奋斗就能自立的社会。”金哲陷入了深深的失望、忧伤。
“孩子,”龙伯一脸慈爱地望着他,“蛛网能粘住小虫,却束缚不住飞鸟。你已像一只雏鹰,开始在蓝天白云下飞翔了。”
“可我只拥有单调、冰冷的铁塔……”
“达·芬奇画蛋,黄胄画驴,你忘了艺术大师的故事?一件物体,从千万个角度观察,就会有千万种变化,千万种风采。重要的是,你得选准一个绝佳角度,拍摄出铁塔、江流、落日不同凡响的意蕴。”
金哲明白了,内心对老人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情,有一种想尽快弄清老人身世、经历的冲动。“相逢何必曾相识,相识何必曾相知?”龙伯像哲人般沉吟着,“若要相识亦相知,待到云开日出时。”
金哲悟了,笑了。从此,他百折不挠地寻找着,平心静气地观察着,像潜伏爪牙的猛虎,积蓄着力量,捕捉着时机。
一个雨后天晴的黄昏,当金哲与龙伯从遥远的江渚捕鱼回来时,天地间似乎显得异样的静寂、安详。小舟的款乃声划破广宇的宁静,一声一声,传向遥远的天际。龙伯摇着橹,凝视着辉煌的落日,赤紫的云霭,嫣红的江流,突然停住橹,指向金光映照的铁塔及琴弦般颤动的电缆,大喊一声:“你看!”
瞬间,金哲的心战栗了。他被大自然在这特定时空里构成的奇伟画面震慑住了,抖抖地取出相机,凝聚着周身的热血、力量,不停地揿动快门,拍下了这石破天惊的一瞬,然后孩子般趴在龙伯怀里,缨缨地哭了。他感谢上苍,更感谢龙伯。
金哲由此成名。云开日出,龙伯也盼来了与金哲“相识亦相知”的日子,但他却走完了坎坷曲折的人生旅程,灵与肉融入了浩瀚壮阔的江流。当艺术界为他恢复名誉,平反昭雪时,才揭开了使金哲困惑了十多年的谜底。
金哲手捧《琴弦》,泪如泉涌。
(选自《中国当代小小说排行榜》)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二十年前,金哲倾其所有并东挪西借买来一架破相机,不只是为了排解内心的痛苦,还因为从大自然中获得了某种顿悟。
B.龙伯虽然支持和帮助金哲,却从不看金哲的作品,也不给他任何建议,这是因为在他看来,金哲的作品还很幼稚和肤浅。
C.在金哲受不了失败的打击,摔掉了相机、抛掉了照片时,龙伯的鼓励和帮助,让他恢复了冷静,重新鼓起了奋斗的勇气。
D.小说重视细节描写,如文中多次提及龙伯之“谜”。这一细节渲染了龙伯神秘的身世、传奇的经历,暗示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E.小说叙事艺术高超,在叙述摄影作品《琴弦》的由来时巧妙地展现了金哲的成功历程,并在曲折的故事中蕴含了深刻的哲理。
2.开头三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龙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意蕴丰厚。请结合文本,从艺术和人生两个方面加以探究。
【知识点】 其他小说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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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吉米・海斯和缪里尔

(美)欧・亨利

(一)

吃过晚饭,营地上安静了下来,只有用玉米皮卷烟草的窸窣声。草原狼在嚎叫。德克萨斯边境营的半个骑兵连分散在篝火周围。

营地北面茂密的丛林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小槲树枝碰到马镫时的颤动和刮擦声。游骑兵们细心倾听。一个愉快的声音安抚地喊道:”打起精神来,缪里尔,好姑娘,我们快到啦!别再吻我啦!别把我的脖子搂这么紧,我们可能摔下来。”

两分钟后,一匹累得够呛的枣红马跑进营地。一个瘦长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懒洋洋地跨在鞍上。他刚才与之谈话的"缪里尔”,连影子都没有。

“嗨,弟兄们! ”骑马人快活地嚷道,“这儿有一封给曼宁中尉的信。”他下马卸鞍,把拴马索扔到地上,从鞍头取下马脚绊,细心地蹭掉脚绊圈里的干泥巴疙瘩。

“弟兄们,”中尉朝游骑兵们挥挥手说,“这位是新来的海斯先生,我们的新队员。海斯,弟兄们会替你弄一点吃的。”

游骑兵们热诚地接待了新伙伴。但是他们并不马上做出判断,而是冷眼观察。在边境选择伙伴,审慎的程度比选一个姑娘当恋人还要高出十倍。

海斯饱餐一顿后,来到火堆边,游骑兵们看到的是一个瘦长懒散的年青人,亚麻色的头发,黝黑天真的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弟兄们,”新来的游骑兵说,“我给你们介绍我的女友。从没听谁说她长得漂亮。出来吧,缪里尔!”

他敞开蓝色法兰绒衬衫的前襟。一只角蟾(注)却爬了出来。细长的脖子上系着一个漂亮的、大红色的缎带结。它爬到主人的肩头,一动不动地坐着。游骑兵们咧嘴笑了。

(二)

吉米•海斯成了营地里受欢迎的人物。但并没有立刻获得同伴们的信任。他们爱他的幽默和滑稽,但是逗乐并不是游骑兵的全部生活,他们还要追踪盗马贼,镇压杀人越货的罪犯,同亡命徒交火。吉米说自己在巡逻作战方面没什么经验,游骑兵们心里不免有点嘀咕。众所周知,连队的荣誉和骄傲取决于它的个别成员的英勇。

两个月来,边境相当平静。游骑兵们没精打采地闲呆在营地里。接着,使人高兴的是,萨尔达,有名的墨西哥土匪,带了一帮人渡过格朗德河,骚扰德克萨斯一带。吉米-海斯很快就有机会显示他的勇气了。

一天下午日落时分,游骑兵们长途奔驰后停下来吃晚饭。马匹没有卸鞍,站着直喘气。骑兵们在煎咸肉,煮咖啡。萨尔达那帮人突然从灌木丛里出现,呼叫呐喊,开着六响手枪冲过来。游骑兵们骂骂咧咧,纷纷拿起温彻斯特连发枪。但这次突击纯粹是墨西哥式的耀武扬威,来犯者随即后撤,呼啸着朝河下游跑去。游骑兵们上马追赶,没跑两英里,那些疲惫的马就难以坚持,曼宁中尉下令返回。

那时发现少了吉米•海斯。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回来。他们在附近搜索,没有结果。接着,他们继续追踪萨尔达匪帮,可是那帮人似乎也失踪了,再也没有消息。

他们相信吉米・海斯在呼啸的子弹下成了懦夫和逃兵,没有其他解释。有人指出,见到海斯朝他的马跑去后,那帮匪徒没放过枪。他不可能被杀。

曼宁支队十分沮丧。这是它名誉上的第一个污点。

(三)

几乎过了一年,曼宁支队去离他们营地几英里远的地方执行任务。一天下午,他们穿过茂密的牧豆树丛,来到一块洼地,他们见到了一幕悲剧场景。

一个大坑里有三具墨西哥人骷髅。最大的一具肯定是萨尔达,因为他的宽帽檐上有许多金饰,赫赫有名。现在上面有三个弹孔。坑边的几支枪已经生锈,指向一个方向。那是一场殊死的战斗。

游骑兵们朝那个方向走了五十码。发现小凹洼里另有一具骨骼,他的来复枪指着三具骨骼的方向。没有什么能辨别那个孤独的防御者。

就在那时候,死者久经风吹日晒的破衣服底下,扭动着爬出一只角蟾,脖子上系着褪色的红缎带结,它坐到早已无声无息的主人肩上。

角蟾无言,但仿佛讲述了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的故事——为了连队的荣誉,他献出了生命。

(有删改)


(注)角蟾,一种形如蛤蟆的蜥蜴。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吉米•海斯的出场,运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方式与之类似。
B.游骑兵们久经战阵,受到萨尔达匪帮突然袭击时,他们从容迎战,因为担心遇到埋伏,所以停止了追击。
C.作为初出茅庐的游骑兵,吉米•海斯幽默风趣,英勇过人,珍惜集体荣誉,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讲求技巧,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2.请简析小说首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3.小说中的“角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020-02-28更新 | 11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适中 (0.64)
【推荐2】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熬鹰
魏继新
“文革”中,我为避武斗,至巴山某处。其地名梓檀,处山岚之巅,有一小学、一供销社、一屠户杀猪卖肉,瓦房十余间。白日里四乡儿童前来就读,四周农民来称盐割肉,入夜则十分荒凉,但见山峦起伏,衰草遍地,金风瑟瑟,古道蜿蜒,使人陡生无限凄凉。
屠夫生得高大黑壮,面目狰狞,袒胸露背,说话也恶声恶气,买肉的人,从来不敢与其论短长。当时唯我少年无忌,直呼其土匪。他反倒十分喜欢我,常破例给我多割一些肉。
屠夫好猎,每次出去,他身背八尺鸟铳,带十来只猎犬,一路吆喝惊得鸟飞兔走。一日,屠夫捕得一鹰,兴奋若狂,大呼小叫,叫我去看他熬鹰。
那只鹰个大体雄,爪劲嘴利,双翅展开,足有三尺。屠夫选择了一块空地,立起一根柱子,用铁链锁住鹰腿,然后扔些鸡、雀之类,鲜嫩血淋,诱鹰四面扑食。然而这些东西又始终离鹰有一定距离。鹰被铁链锁住腿,始终扑不到那些肉食。屡扑不中,便用嘴猛啄铁链,啄得嘴破血出,仍无济于事。鹰遂啄扑如狂,长啸不止。而屠夫则在一旁冷酷地看着,嘴角隐含着一丝讥讽的冷笑,一边饮酒,一边把那些食物丢过来扔过去,以此来激怒鹰。
入夜,屠夫在四周点燃篝火,映得鹰眼前一派红光,鹰得不到半点休息,反而受到热浪的阵阵炙烤。鹰躁动不止,把一腔怒火转向屠夫,屡屡向屠夫扑击。屠夫则一边冷笑着,一边继续用肉和水挑逗鹰。如此两昼夜,折磨得鹰长啸怪叫不已。屠夫也因两昼夜未合眼,双眼布满了血丝,灼灼的目光令人望而生畏,连那些屠夫养的赶山狗也吓得跑得远远的,不知在什么地方躲了起来,根本不敢露面。
到了第三日,鹰和人都已疲惫不堪。屠夫却强打精神,挑逗不止。鹰则怒目环视,对人发动一次次进攻、扑击。此刻屠夫已将肉和水放在鹰面前,鹰伸嘴可及,但它连看也不看,只与屠夫纠缠对抗。鹰此时的长啸已经嘶哑,每啸扑时,必有血从嘴里喷出,滴在羽毛、泥地上,点点滴滴,殷红斑斑。
第三天夜里,屠夫不再挑逗鹰。鹰带着泥土血迹,在篝火热浪熏烤下,已站立不稳,双翅垂落,但仍不食不喝,只是用嘶哑的嗓子一阵阵长啸,啸声撕开浓密而坚固的暗夜,传得很远很远……到了下半夜,鹰不再叫了,人和鹰都静了下来,双双对峙,用眼睛互相盯着……鹰如有所思,终于避开屠夫灼灼的目光,把眼光投向暗夜、群山。
屠夫此时,便手持肥嫩的斑鸠肉,走到鹰前。鹰既不扑击,亦不闪避,只把头扭向别处。此时,屠夫伸出手来,用手轻轻拂着鹰头、颈项和背羽,把肉递至鹰嘴前。鹰仍犹豫着。屠夫则继续用手抚摸着鹰,嘴里喃喃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尔后,便是长久地沉默。
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篝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一缕缕轻烟,袅袅上升,消融在星光闪烁的深黛色的夜空中,四周的群山黑压压地耸立着,松咽泉吟,深邃而神秘,有清凉的山风拂过,带来山林清新的气息。
屠夫抚摸着抚摸着,突然喉咙里咕噜咕噜一阵响,全身和手一阵阵战栗,嘴张翕着,眼里渗出了几滴混浊的泪花来。我的心为之一动。鹰似乎也注意到了,它扭过头来,目光灼灼,盯着屠夫,许久未动。此刻,黎明正在到来,长空无云,深邃而诱人。山林里,有鸟雀在自由欢快地鸣唱,风送来一阵阵青苇子和野花的芳香……终于,鹰仰天长啸一声,一抖颈子,啄下了屠夫手中的肉,吞食起来。
鹰屈服了。
我的心一阵颤栗,想到了山外那一团乱糟糟的世界……望着鹰狼吞虎咽地吞食和喝水的情景,突然觉得,心头所积的许多愤懑,都消融在这山野的黎明之中了。
一晃十年,我再次回到梓檀,却不见屠夫的身影。姨母告诉我,就在我走后的第二年,趁屠夫不注意,猛扑下来,抓瞎了屠夫的一只眼睛,然后,长啸一声,竟归山林去了。屠夫自此精神日渐衰颓,身体也垮了,去年郁郁而死,就葬在当年熬鹰的草坪上。
我来到草坪,荒草丛生,掩住了屠夫的坟堆。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正芬芳着,四周很静寂,只有风轻轻地掠过。突然我听见一声长啸,只见一只鹰在草坪上空盘旋。正是当年屠夫训的那只鹰。难道,它也认出了我?我正疑惑,却见那鹰一奋翅,向高空飞去,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猛然,那鹰一收双翅,头冲下,如一块石头般跌落下来。鲜血从它嘴里汩汩流出,滴落在地上,并慢慢地渗进泥土里。我把鹰的眼皮合上,埋在屠夫坟旁,在那儿呆了许久许久。
其时,夜如流动的液体,悄悄地漫过来,溢散在四周,继而,仿佛在严寒中渐渐地凝固起来,隐没了山谷、树林,也隐没了连绵起伏的山岗。
第二天,我便离开了梓檀,再没回过那里。(有删改)
1.如何理解题目“熬鹰”中“熬”字的含义?
2.屠夫是怎样“熬”“鹰”的?请简要概括其过程。
3.文中画线部分写到:“山林里,有鸟雀在自由欢快地鸣唱,风送来一阵阵青苇子和野花的芳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从作品看,作者为什么安排“鹰”逃归山林和自杀的情节?请任选一个角度,结合文章对此加以探究。
5.下面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屠夫狩猎时喜欢一路吆喝,惊得“鸟飞兔走”,可见其张扬狂放;而熬鹰时渗出的“混浊的泪花”,则流露出内心的愧疚、怜悯等复杂情绪。
B.“鹰如有所思,终于避开屠夫灼灼的目光,把眼光投向暗夜、群山",通过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鹰明白自己处境后的无奈。
C.小说以“我”为线索人物回顾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生动地再现了惊心动魄的“熬鹰”过程,并以此表现了对丑恶人性的鞭挞。
D.小说结尾对“夜"的环境描写,表现了自然的幽深与神秘,也与“鹰”自杀的悲剧情节相呼应,烘托出苍凉沉寂的悲剧氛围。
E.故事虽然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偏僻山村,但人和鹰的对峙却与当时混乱的社会背景相契合,从而使小说具有了更为丰厚的内蕴。
2016-11-18更新 | 4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汪曾祺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鸡毛》以笔记散文的格调讲述故事,作者信手拈来日常生活的细节,表现了人物最真实的性情及心理,一如行云流水,全无滞碍。
B.《鸡毛》里文嫂是串连全篇的人物,小说先刻画出文嫂勤苦持家且洁身自好的性格特点,再在强烈对比色彩中,引出金昌焕这号人物。
C.《鸡毛》用透亮笔调写文嫂的善;用暗讽手法写金昌焕的恶,厌憎他的抠门、损人利己,但肯定他的从不花钱买纸,并无揶揄的成分。
D.《鸡毛》看似并无贯穿小说始终的线索,名为《鸡毛》仅在结尾处写三堆不同色的鸡毛,刚提及便收场,却是刻画人物最重要的一笔。
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3.汪曾祺谈到他的创作,说:“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悲剧如《鸡毛》同样能“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请据此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2021-06-04更新 | 9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