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惊心
田洪波
其实是他把事情弄复杂了,如果他没冲动,后面的故事就不会发生。
那是他最自卑的一天,母亲躺在病床上,药费无以为继。身高1.82的他,眼里没有半滴泪,却被“无用”两个字臊得低下了头。父亲多年前出轨重婚,他刚走出校门不久,家庭的日常开销全依赖于母亲。他感觉悬崖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纠结的结果是,铤而走险,把手伸向别人的口袋!读大学时,困于家庭开销拮据,他偷过同学几次钱,想着捱过困难就金盆洗手,事实上他做到了。现在,这是最快捷的办法。
他悲壮地开始付诸行动了,目标选择在人群聚集的公交车上。很快他就锁定了目标。一位看上去有眼疾的老年女人,神情恍惚地站在过道上。她手里拎着个黑色布纹袋,一只手紧紧抓着座椅靠背,其实是他把事情弄复杂了。靠背上的女孩正在用手机听音乐,对老人的艰难视而不见。他把眼睛准确瞄向老人的裤兜。
毕竟不是老手,毕竟面对的是陌生人。他犹豫了很长时间。在那段时间里,车过了一站又一站,眼看就要到终点站了,他把牙咬了咬,靠近了老人。车身颠簸的一瞬间,塑料包裹的一叠钱,已经捏在他的手上。他毫不迟疑,转身下车,怕自己稍有迟疑,事情就朝相反方向走了。
在辟静处,他小心清点,4000元整,另有一本病历。病历上记着一个女孩的名,他好奇地看了下,看到蛋白血球异常的字眼。他知道那是什么病。
眼泪溢出眼眶,他认定这是上天的旨意。他没有犹豫,转身到公交站点找老人。他样子焦虑、犹疑、懊悔,总之,脸上有着挥之不去的复杂。他不知道,他已经被两个便衣警察盯上了。寻摸半天,无果。他想到了附近的医院,抬头望去,军区附属医院果然就在左前方。他加快脚步朝医院跑。警察悄没声跟在身后。
医院里很嘈杂,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他一层层楼寻找,一张张脸辨认。在十四楼的一个拐角处,他蓦然看到了那个老人,她脸上全是泪水,几名亲属正在恨铁不成钢似的数落她。他看到她的眼里写满绝望,这让他想到自己的母亲。他没敢让自己莽撞,装作好奇的样子靠近老人,同时寻找还钱给老人的机会。机会似乎不是很佳,而且他敏感地注意到有两个人紧盯着他。他不敢造次了。
这边儿,急火攻心的亲属失去理智,说出几句难听的话,老人不堪忍受,嚎啕大哭,并且趁人不备意欲跳楼。他脑门上全是汗,脸涨得通红,突然把钱狠命往老人怀里一塞,撒开腿就往楼下跑。走廊里响起尖叫声,伴着更多躁动,警察迅疾跟了下去。警察已揣摩明白八九分,只需得到他的证实,可他不知道真相,他只知道有人要抓他。如果抓到就一切全完了。母亲还躺在医院里,他非但帮不上忙,恐怕还要添乱,后果不堪想象。
他身体素质还可以,迈着长腿,一路狂奔。躲过一辆辆车,闪过一拨拨人。他牵动了太多视线。大庭广众下,岂能容他轻易逃脱?他最终摔倒在一片绿地上,很重地摔倒。人们齐上阵,仿佛自己就是愤怒的失主,似要把他绳之以法,甚至就地正法,方能解恨一样,各显其能将他摁住。警察适时出现,将他往附近的一辆车上扭送。真正的失主,那位老人的亲属也赶到了,巴掌和拳头一起抡向他,连带着脚踹和声嘶力竭般的质问,被两个警察强行拉开了。他很沮丧,那一瞬间的泪水是不可扼制的。
谜底很快在审讯中揭晓。在和医院通过核实电话后,警察尴尬这样的结局,一直沉默地望着他,半天才想起给他倒了杯水。然后其中的一个默默把几张钱塞给他,他没反应过来时,另一人也将一些钱塞给他。
“回医院去!”他们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要求他。他坚持不要这样的安慰,想返还那些钱,其中的一个红了眼圈,大声呵斥他:“让你拿着就拿着!别关键时刻想旁门左道,要活出个男人样儿来!”
蔓延的温情中,他哽咽难语,正待转身离开,几个警察同事纷纷走上来,把一些钱塞给他。他深深鞠躬,逃也似的跑向医院。
安顿好母亲,他心绪难平,到走廊里透气。发现几个人莫名其妙地注视着他,他用手下意识捂住额角的伤口,眼里现出一丝惊悸。那些人似乎更注意他了。随着不明就里的议论,他惊讶地看到,有人在传阅手机微博,微博记录的正是他被抓的经历。照片上的他,满眼惊恐。
他傻傻地站了半刻钟,逃离的念头再次冲上大脑。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公交车上的老年女人神情恍惚,“手紧紧抓着座椅靠背”这为下文写老人的家人生病及老人在医院中的痛苦情状埋下了伏笔。 |
B.“他”虽然知道有两个警察已经盯上了自己,却依然一层层楼去寻找失主,“他”最终把钱还给了那个老人,自己也被警察抓住了。 |
C.“他”一路狂奔却没有逃脱,人们齐上阵各显其能将“他”摁住文中对人们的表现进行细致描写,主要表现了人们的正义感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
D.小说语言凝练,情节紧凑,采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和大量的肖像、动作、心理描写,为我们讲述了自媒体时代以为遭遇不幸的小人物误入歧途的故事。 |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他”的形象特点。
3.有人建议将小说的标题改为“逃离”,你认为“步步惊心”和“逃离”哪个更好?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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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雪中的城市
那个早上是寂静把他叫醒的。马可瓦多从床上起来觉得空气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认不出那是几点钟,从百叶窗缝透进来的光线跟平常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候都有些不同。打开窗户:整个城市不见了,被一页白纸所取代。定睛再看,才分辨出在白色当中,有一些几乎被涂抹掉的线条仍符合视觉上的习惯:周围那些窗户、屋顶和街灯,全被前一天晚上下的雪盖住了。
“是雪吔!”马可瓦多向他太太喊着,或应该说张口想喊,但是声音一出来就被压低了。就好像落在线条、颜色和景观上的雪,也落在所有噪音上,减低了制造噪音的可能性;在一个满溢的空间的,声音是不会振动的。
电车因下雪而停驶,马可瓦多只好走路去上班。沿途,他自己开辟出他的通路,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畅快。在市区路上,人行道与行车道的区别都消失不见了,车辆不能通行,而马可瓦多,虽然每走一步就陷入半截小腿,雪水也渗入袜子,但他游走在马路中央,踩踏着花坛,任意穿越路口,东摇西摆地前进。他是自己的主人。
所有大小道路像沙漠般无边无际的展开,如同夹在陡峭山峰中纯白的峡谷。被覆盖于下的城市,谁知道是否还是同一个,或者在夜里已换了另一个?谁知道在白雪下到底还有没有加油站、书报摊、电车站,或者只是成堆成堆的白雪?马可瓦多一面走一面幻想着自己迷失在一个不同的城市中:事实上他的脚步正把他带往每天工作的地方,同样的仓库。等走进大门口,这位搬运小工惊讶的发现自己站在一成不变的墙内,仿佛那些让外头世界消失的改变,独独漏掉了他的公司。
在那等着他的,是一枝比他还高的铁锹。车间主任威利哲姆先生把它递给他,说:“公司前面人行道上的积雪轮到我们铲,也就是说轮到你铲。”马可瓦多环抱着那枝铁锹转身出去。
铲雪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尤其对那些没吃饱的人而言,可是马可瓦多却觉得雪就像一位朋友,撤销了禁锢他生命的牢笼。于是他发奋工作,一大铲一大铲的雪花由人行道上飞向路中央。
还有失业的西吉斯蒙多对雪也充满了感激,他在那天早晨被市政府征召成为铲雪工人,终于眼前有了几天确定的工作。不过他的这种感情,不同于马可瓦多模糊美丽的幻想,而是精确的计算,要清出这么多平方米的面积就必须铲掉多少平方米的雪;他把目标锁定在能够成为小队队长,然后——这个志向是一个秘密——再直上青云。
西吉斯蒙多转身看到了什么?一个忙碌的家伙在人行道上东一铲西一铲零乱地用雪把那一段刚清完的行车道又盖住了。他差点昏倒。跑过去用装满雪的铁锹指着对方的胸口。“喂,你!是你把雪铲下来的?”
“啊?什么?”马可瓦多惊跳起来,但承认:“喔,大概是吧。”
“好,那你立刻用你的小铲子把它弄回去,要不然我就让你把它吃干净。”
“可是我应该要铲掉人行道上的雪。”
“我要铲的是马路。那怎样?”
“不然我要放哪里?”
“你是市政府的吗?”
“不是,我是Sbav公司的。”
西吉斯蒙多教他如何把雪堆在路边,于是马可瓦多把那一段马路重新打扫干净。心满意足,铁锹插入雪中,两人注视着完成的作品。
“你有烟头吗?”西吉斯蒙多问。
当他们互相为对方点燃半支香烟时,一辆扫雪车驶过,扬起两大波白浪掉落两侧。在那个早晨,任何噪音都只是窸窣声:等这两个人抬起目光,他们清过的那段又重新盖满了雪。“发生什么事了?又下雪了?”抬眼望着天空。那辆车,转着它的大刷子,已经拐弯了。
马可瓦多学会把堆雪打压成结实的小墙。如果他一直不断作这样的小墙,便可造出完全属于他的路径,通往只有他知道的地方,而其他人在这些路里都会迷失。重建城市,堆积起像房子一样高的雪山,这样就没有人能辨认真正的房子。也或许其实所有的房子都已变成雪造的了,里面及外表;一个是有古迹有钟楼有树木的雪的城市,一个是可以用铁锹打散再用另一种模式重建的城市。
在人行道旁某一处原来就有一堆庞大的雪。马可瓦多正准备整压它以与他的小墙同高时,才发现那是一辆汽车:公司董事长亚伯伊诺的豪华大轿车,全被雪盖住了。既然一辆车和一堆雪之间的差别这么微小,马可瓦多埋首用起铁锹来雕刻一辆汽车。他雕得实在很好:在两者之间还的确分不出来那个才是真的。为了给这个作品做最后修饰,马可瓦多用上了一些铁锹挖出的废物:一个生锈的圆罐子作车灯,一片煤气阀让车门有了把手。
门房、传达员和工友一阵脱帽礼,董事长亚伯伊诺从大门出来。有深度近视眼的董事长,自信地快步走向他的汽车,抓住突出的煤气阀,拉出,低下头连脖子一起钻进雪堆中。
马可瓦多已经转过街角在中庭清扫。
中庭的小孩作了一个雪人。“它没有鼻子,”其中一个小孩说。“我们放个什么东西。胡罗卜!”便各自跑回家里的厨房在蔬果中翻找。
马可瓦多看着雪人。“就是这样,没办法分辨在雪下面的是雪还是被雪所覆盖的东西。可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人。因为他知道我是我,而不是在这里的这个东西。”
专注于他的沉思,以至于没听到屋顶上两个男人喊叫:“喂,先生,您移动一下位置!”他们是负责除去瓦片上积雪的人。然后在一瞬间,三百公斤的雪迎头落下。
小孩带着他们的战利品胡罗卜回来。“哇!他们做了另一个雪人!”在中庭里有两个一样的玩偶,站得很近。
“我们帮两个都装上鼻子!”便把两条胡罗卜分别插在两个雪人脸上。
马可瓦多,死多于活地感觉到透过那层把他埋没和冰冻的白雪有人送来了食物,便咀嚼起来。
“我的妈呀!胡罗卜不见了!”小孩们都吓坏了。
其中一个最勇敢的并不放弃。他还有另一个鼻子可以换:一颗青椒。把它塞给了雪人,雪人狼吞虎咽地把青椒也吃掉了。
小孩们再试着放上一小根木炭当鼻子。马可瓦多用尽全身力气把它吐掉。“救命啊!它是活的!雪人是活的!”小孩们全都跑光了。
在中庭的一角有排放热气的闸门。马可瓦多,迈着雪人沉重的步伐,把自己移到闸门上。雪一块块的融化,顺着衣服往下流:重新出现一个肿胀并感冒鼻塞的马可瓦多。
拿起铁锹,主要是为了暖身,他继续在中庭工作。有一个喷嚏停在鼻头,就停在那里,没决定到底要不要出来。马可瓦多铲着雪,半闭着眼,而那个喷嚏始终卡在他的鼻尖。突然间:“啊……”,几乎隆隆震耳的:“……啾!”比地雷爆炸还要猛烈。由于空气急剧的变动,马可瓦多被震撞到墙壁上。
可不是一点小变动:这个喷嚏引起的根本是一个龙卷风。所有中庭的雪扬起,纷飞有如暴风雪,然后被上方的漩涡吸进去,撒入天空。
当马可瓦多从昏厥中重新张开眼睛,整个中庭都是空的,连一片雪花也没有。在马可瓦多眼前出现的是一如往日的中庭,灰色的墙壁,仓库的箱子,那些日常的多角和满怀敌意的东西。
1.试分析西吉斯蒙这一人物在小说中有何作用。2.请赏析划线段落的语言特色。
3.试分析标题作用。
4.请结合文章举例分析本文的幽默特点。
秦家戏班
陈玉兰
(1)民国初期,保定府直隶督军曹锟六十大寿,传令:全城各戏班比试,得头名者进宅唱堂会。一时间,各路英雄风起云涌,杀得天昏地暗,最后,剩秦、袁两家决一雌雄。
(2)总督府门前有两支大旗杆,直插云霄,一旗飘着国民党青天白日旗,一旗飘着总督府五色督军条旗。据传,旗杆从无人敢攀,旗杆顶只有侠盗燕子李三常去栖息。
(3)曹锟手下传令:两班主徒手攀大旗杆,谁先到顶,扯起大旗为赢。
(4)秦班主心里掂量着,那五色督军条旗,曹锟视为命根子,昭示自己的权利、气势,如神位般供奉,现正竞选大总统,动其大旗,岂有好果子吃?便犹豫迟迟未动。袁班主一旁讥笑:戏班四五十人的饭口不管?秦班主咬牙跺脚,心一狠,揣上脑袋拼条活路。
(5)两人各立了生死状,搓两阄,一为青天白日旗,一为五色督军条旗,抓哪阄,攀哪旗。秦班主记不得念了多少遍阿弥陀佛,闭眼一抓,战战兢兢半天才敢打开,竟是青天白日旗,心里一阵窃喜,苍天有眼,佑我不死,平时连树都不敢上的秦班主,竟不知哪来的邪劲,“噌噌噌”如猴子般蹿到旗杆顶。低头一看,袁班主并没有动静,站在旗杆下,扬扬手,高喊一声,后会有期,掉头便走,离了古城门,扬长而去。
(6)秦班主赢了这场比武,得了重金,自然成了曹锟府的常客。自此,眼睛长到脑袋顶,一般人眼里夹都不夹,话音自是鼻子里哼出。但他每每想起袁班主,便觉愧对。
(7)一日,一个年轻人来到秦家班,叫板秦班主。秦班主见他人高马大,膀阔腰圆,好一副人才,似曾相识,便有几分喜欢。秦班主不曾理他,任他叫骂。不曾想,年轻人拿秦班主对他的迁就,当软弱可欺,竟放出话来,缩进乌龟壳不出来,徒有其名,怕了不成?秦班主当下血冲脑门,撕旗迎战。
(8)全城人闻此消息,把二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据说,保定军校傅作义将军也在人群中。
(9)但见秦班主一身夜行装束,裹了腿脚;乌黑平头,透着干净利索;头顶十八只青花瓷碗,最上面一只盛满了水,把二胡立于腰间,拉满弓弦,开弓有声,如万马奔腾,似瀑布飞溅,气势滂沱,头顶碗中的水一滴未溢,功夫了得!
(10)年轻人嘴角泛起一抹笑。轻轻拉动手中二胡,如诉如泣,竟是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但见年轻人席地而坐,挽起裤腿,脱掉鞋子,一只脚夹起胡弦,一只脚夹紧弓子,双脚拉起二胡,弓弦和一,上下翻动,或高或低,或张或弛。秦班主见他技艺十分娴熟,心说这人倒有些本事,又见年轻人双手撑地,双脚离地,头朝下拿起大顶,却仍用双脚把二胡拉得山响。秦班主似觉一股杀气逼来,连打几个冷战。忽见年轻人仍用双手撑地,双脚拉着二胡,稳稳绕场一周,二胡声越发悠扬嘹亮。
(11)这就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江湖神仙脚!
(12)寂静中一声惊呼,雷鸣般掌声刺破青天,铜板如冰雹飞向年轻人。
(13)秦班主猛见年轻人脚心一朵紫梅花,分外刺眼,忽地想起,袁班主脚心与此一模一样,那句“后会有期”,霎时如雷贯耳,只觉内心如翻江倒海一般。
(14)年轻人走到秦班主跟前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当年我爹是有名的“猴爬杆”,而且,曹锟已私下应允我爹唱堂会,所抓两阄都为青天白日旗,曹锟意在激起各戏班互斗,为他大寿烘托气氛。我爹不忍,解散戏班,后奔延安抗日剧团,在战斗中牺牲。今儿,我特来为父明志。说着把整整一口袋铜子递给了秦班主。
(15)秦班主羞愧泪流:年轻人,请留步,我有话请教。
(16)那年,一九四九年,阳光分外灿烂,两戏班合二为一,就是古城剧团前身。
——选自《小说界》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督军曹锟府门前两支旗杆无人敢攀,“只有侠盗燕子李三常去栖息”,意在说明攀旗杆的难度。 |
B.以性格单一的“扁平人物”和性格复杂矛盾的“圆形人物”的标准来考量,秦班主属于前者,袁班主属后者。从艺术价值上论,后者胜过前者。 |
C.当大敌当前,袁家班深明大义而谦让,选择了抵御外侮,最后英勇牺牲在抗日战场上。粉墨舞台上的侠肝义胆,融入民族大义的元素。 |
D.考虑到秦家班“四五十人的饭口”,袁班主出于兄弟戏团的情义,主动放弃进曹府唱戏的机会。 |
A.开篇“各路英雄风起云涌,杀得天昏地暗”,既衬托了秦、袁两家实力,又与后文“为他大寿烘托气氛”形成呼应。 |
B.描写两位班主比武时,作者采用多种描写手法,第⑨段是正面描写,第⑩段是正侧面相结合描写,现场感极强。 |
C.小说情节推进讲究“草蛇灰线”,袁班主一句“后会有期”,为后文袁班主儿子来比武埋下伏笔。 |
D.小说语言颇具特色,全文整散长短结合,尤其是以长句为主,既舒缓流畅,又不失音韵和美。 |
4.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样,本文也采用双线结构。请指出本文的明暗两条线索,并结合文本分析这种双线结构的表达效果。
纯爷们
余显斌
爷一手抱着爹一手提着刀,在空旷的原野上走过。身后,是死寂的虎山峪,是鹅毛一样乱飘乱飞的雪片。爹被寒风一吹,醒了,伸着胳膊踢着腿哇哇大哭起来。爹的哭声撕扯着原野的寂静,撕扯着原野上的狂风,也撕扯着爷的心。
爷用脸轻轻贴了一下爹的脸道:“现在,虎山峪就剩下我们爷儿俩了。”爷的声音喑哑着,被狂风阻塞住,哽咽了一下。
爷的刀上凝着血,复仇的血。
死者,一个是藤野,一个是韦二。
为了虎山峪,为了虎山峪一千多口子,爷提着刀摸进城去,手刃了仇人。虎山峪啊,在一个叫作藤野的少佐的带领下,一夜之间被一群披着人皮的东洋野兽围了起来。虎山峪一千多人,上至九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娃娃,几乎无一幸免。
爷是在部队上听到这个消息的,他大叫一声晕倒在地上,醒来后,连夜赶回了家。
爷离开村子已经两年多了,走时,刚出生的儿子放在朋友韦二的家里。爷的老婆,也就是我奶奶,是难产死的。
可是,韦二在这次劫难中逃了出来,带着自己儿子进了城,却丢下了爷的儿子。
韦二能跑出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做日军翻译的表弟。因了那个翻译的求情,他带着他的老婆,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一个是爷的,走出人群,走向外面,可是迅即被藤野挡住了。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问翻译:“不是说出去三个吗,怎么成了四个了?”说完,他面部抖动了两下,“嚓”的一声抽出战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光。
韦二一惊,顿时怂了。
他双手将怀里的孩子送过去,结结巴巴道:“我举报,他……他爹是八路,太君。”
藤野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狼一样嗥叫一声,狠狠将孩子掼在墙上,孩子一声没吭就死了。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叫声。韦二的女人见了,张着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后,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响起,中间夹杂着喊叫声哭泣声和咒骂声。当这一切都结束时,虎山峪一千多老少都倒在场地里,没有了声息。
一桶桶汽油泼上,藤野一声吼,一片火海升腾起来,掩盖了一切。
爷回来时,虎山峪已经不存在了。
爷站在那儿,如一尊石刻的雕塑,泪水一颗颗落下来。然后,他抽出背后的钢刀,坐在磨刀石旁,咬着牙使劲地磨起来,整整磨了三天三夜,一把刀磨得雪亮,一双手磨得血水直流。在一个黑夜,爷走了,消失在虎山峪。
第二天,整个丰阳城炸开了锅,藤野死了,死在一个窑子里,身上连中七刀,刀刀致命。另外,丰阳城还死了一个人,就是韦二。而韦二的儿子却不见了。
韦二被爷一刀杀了,可是儿子却被爷抱走了。爷恨韦二,把自己的儿子交给了藤野,惨死在魔爪下,这样的人不死天理不容。至于爹,是虎山峪的爷们儿,得救。
爹于是就跟着爷,就做了爷的儿子。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解放了,一路从炮火硝烟里走来的爷成了将军,准备回到虎山峪,去祭祀那里的一千多亡灵,祭祀那群十几年前惨死的父老乡亲,告诉他们,小鬼子已经投降了,国家已经解放了,他们可以含笑九泉了。可是,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爷被送到了当地医院,需要输血。爹听了,急了,一撸胳膊道:“用我的,我是他儿子。”
医生听了,忙着抽血化验。
当爷知道这事后,苦笑一声告诉爹:“不行的。”
爹不解,忙问为什么。
爷眼圈红了,再次想起故乡,想起虎山峪死去的父老乡亲,许久,告诉爹:“孩子,你不是我儿啊。”
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话,大惊,瞪着眼睛望着爷。
爷流着泪,把虎山峪的往事告诉了爹,过了一会儿,缓缓地道:“我是你的杀父仇人。”
爹望着爷,想到爷对自己的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不相信地喃喃道:“不会的,怎么会?”
两人正愣着,医生跑进来说:“快输血,化验成功了。”
爷不解地望望爹,爹也不解地望望爷。两个虎山峪的爷们儿几乎同时一声大叫,扯过化验单,睁大眼睛瞪着上面的结果,再次傻了眼。
爷看着看着,猛地醒悟到什么,一声长号,咚地跪在地下大叫:“我的韦二兄弟啊。”
爹也醒悟了,也咚的一声跪在爷的身旁,流下泪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一自然段运用倒叙,将爷手刃仇敌后行走于旷野置于开篇,设置悬念,扣人心弦,吸引读者。 |
B.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如写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把扯过孩子”,体现了他的凶残。 |
C.小说叙事时空跨度大,全篇以“复仇”为线索,串联起人物和故事,情节集中、紧凑,表达了抗日主题。 |
D.小说语言真挚粗犷,情感浓烈丰富,在慷慨宏大的背景中,悲欢离合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感慨。 |
3.“韦二救下的是爷的孩子”,这在小说中有伏笔(预先的暗示,以求前后呼应),请找出两处并任选一处分析其作用。
文本一:
我们的荆轲(节选)
莫言
荆轲:(饮酒毕)荆轲愿听殿下吩咐。
太子:(示意燕姬揭开偶像遮布)先生识得此人否?
荆轲:(注目秦王偶像,良久,低头)荆轲眼拙,不识此人。
太子:(匆匆膝行至偶像前,绕之两圈,恨恨地)就是为了他,本宫才招荆卿至此,(一跃而起,手批偶像之颊)就是因为你,才断送了田先生性命!荆卿啊,此人诞生在赵国,初名赵政。其时本宫在赵国为人质,与他是少年朋友,经常一起上树捉鸟,下河捞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荆卿知道他是谁了吧?
荆轲:(低声地)秦王。
太子:(再次以手批偶像颊)就是这个赵政,还秦之后,更名嬴政。十三岁继承王位,二十二岁冠冕亲政。以后数年,流放太后,逼死生父,凶狠残暴,滥杀无辜。其时本宫正在秦国为人质,他未亲政时,对我还算客气,见面时称兄道弟,送我名马,赠我美姬。没想到他亲政之后,全不念当年情谊,将我逐出华屋,弃置陋室,没收我财宝,断绝我饮食,居所周围,时时有暗探监视。丹之性命,危在旦夕。我上书请求归国,他托人传话给我:“乌头白,马生角,方可归!”乌鸦能白头吗?马头能生角吗?他是想把我困死在秦国啊!幸亏天不灭丹,让我巧计得逞,得还祖国。但我与这竖子的仇,是永世难以化解了!
荆轲:殿下金蝉脱壳,假道归燕,已经成为传奇。
(太子跪地,膝行回到荆轲面前。)
太子:荆卿,嬴政野心勃勃,贪得无厌。不将天下土地纳入秦国版图,他的进攻就不会停止。不久前他俘虏了韩王,吞并了韩国。接着又分兵南下伐楚,北上攻赵。眼下,大将王翦率三十万大兵逼近漳水、邺城,上将李信已经攻占了太原、云中。赵国灭亡,只是个时间问题。而赵国一旦覆灭,秦国的下一个攻击目标,就是我燕国了。燕国弱小,虽全民皆兵,也难挡秦军锋芒。(捶地痛哭数声)燕国之祸,就在眼前了,荆卿可有救燕之计教我?
荆轲:荆轲草莽之人,见识短浅,只有匹夫之勇,愿听殿下差遣。
太子:此是天不灭我大燕也!(顿首)本宫代表燕国百姓感谢荆卿了。
荆轲:(顿首)荆轲不敢承受殿下如此大礼,请殿下直言。
太子:丹日前与田先生谋划,想请荆卿伪做我的使者,持厚礼晋见秦王。荆卿借此机会,劫持秦王,逼他签订和约,返还侵占诸侯的土地,就像当年鲁国的侠士曹沫挟持齐桓公那样。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实现,荆卿不但有大功于燕国,而且有大功于天下。如果挟持不成,就在殿上将他刺死。秦国大将带兵在外,个个骄横专断,闻朝中有变,必拥兵自立。趁此机会,我与诸侯联合,破秦必矣!如此,则燕国百姓有福,天下百姓有福。望荆卿幸勿推辞!(以额触席,不起)
荆轲:(跪在席上转了几个圈子,也以额触席)殿下,非是荆轲推辞,实在是荆轲胆气不足,剑术不精,难以担当如此大任。
太子:田先生慧眼识英,言举国上下,胆气才识,无有出荆卿之右者,我不信田先生,还能信谁呢?望以燕国百姓为念,临危受命。
荆轲:请殿下另寻高明。
太子:荆卿难道惜死吗?
荆轲:(慨然地)殿下,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注目燕姬,太子看在眼里)荆轲受殿下如此礼遇,虽万死不敢辞。反复推辞,是怕耽误了殿下的大事。
太子:荆卿,您答应了?
荆轲:荆轲愿意充任副使,协助正使,去完成这件惊天动地的壮举。
太子:副使可由荆卿自选,但正使非君莫属。
荆轲:殿下,檐下的麻雀,飞行不过几家瓦舍;田中的老鼠,活动不过几道垄沟。荆轲小国寡民,一向寄人篱下,眼界狭窄,没见过盛大场面,别说是进秦宫,就是在殿下这里,也让我头晕目眩。只怕我一进秦宫,就像出了地洞的鼹鼠,分不清南北西东。
太子:(对燕姬)进酒,为荆卿把盏。
(燕姬持酒器,膝行至荆轲身边,为之侍酒。)
(节选自莫言《我们的荆轲》第二节)
文本二:
评曰:
沈从文先生曾说过:小说要“贴着人物写”。这是经验之谈,浅显,但管用。浅显而管用的话,不是一般人能说出来的。我改之为“盯着人写”,意思与沈先生差不多,但似乎更狠一点,这是我的创作个性决定的。近日首都剧场上演北京人艺排演我的戏《我们的荆轲》,记者多有问我:此戏到底是写什么?我说:写人。写人的成长与觉悟,写人对“高人”境界的追求。由人成长为“高人”,如同蚕不断地吃进桑叶,排出粪便,最终接近于无限透明。吃进桑叶是聆听批评,排出粪便是自我批判。
好的文学,无论门类,都是写“我”的,不关乎“我”不能洞察社会和人心。要学习鲁迅,写出那个“裹在皮袍里的小我”。几十年来,我一直在写他人,写外部世界,这一次是写自己,写内心,是吸纳批评,排出毒素,是一次“将自己当罪人写”的实践。
文本三:
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而秦王政生于赵,其少时与丹驩。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
荆轲遂见太子……荆轲坐定,太子避席顿首曰:“……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闚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原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此丹之上原,而不知所委命,唯荆卿留意焉。”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太子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
(《史记刺客列传》节选)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太子在荆轲的面前讲述自己在秦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旨在激发荆轲心中对秦王的仇恨。 |
B.括号中的文字为“舞台说明”或“舞台提示”,包括人物表、舞台美术、环境、音响、人物上下场、人物对话的姿态、动作、表情、心理活动等。 |
C.文中人物的对白,是剧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展开情节、提示人物性格、表现主题思想。 |
D.荆轲以“檐下的麻雀”“田中的老鼠”自喻,表明自己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并没有自傲,也在说明,自己前往不一定能够成功。 |
A.陶渊明《咏荆轲》一诗“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嬴。招集百夫良,岁暮得荆卿。”叙述了荆轲与燕太子的交往,是对这一段戏剧内容的浓缩。 |
B.《荆轲刺秦王》中易水送别历来为诗人所感,其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更为后人称颂荆轲的绝唱。 |
C.陆游的《剑客行》“荆轲专诸何足数,正昼入燕诛逆虏。一身独报万国仇,归告昌陵泪如雨。”赞赏荆轲“一身独报万国仇”,与文中的史实相符。 |
D.莫言的“将自己当罪人写”,与鲁迅先生善于解剖自己是相同的,两者都隐含了对于自己“三省吾身”的自我安慰。 |
4.尊重史实,是历史剧的重要原则,试从人物和故事情节两个方面,谈谈《我们的荆轲》(节选)与《史记》记录的荆轲的相通之处。
丁家斋
孙方友
①北下街位于陈州城西南角,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的时候,北下街就是回族群居的老街,到了清朝年间,回族聚居点不断由城内的“回族巷”向西扩展,北下街一带回民不断增多,只是少了一个清真寺。清末时,居住在西大街的沙、马两家富户捐资,在路西搭了个席棚,称为“经房”,回民们开始就近在此礼拜。直到1920年,回教徒才开始集资筹建清真寺。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回民围寺而居,形成了较大的回民区。
②清末民国时期,西关大街的商业繁盛,也给北下街的回族同胞带来了商机。他们纷纷做起清真风味小吃,而且很快形成了气候,打出了名气。如豆沫、羊肉胡辣汤、牛骨髓油茶、绿豆糊涂、羊肉水煎包等各有特色。名气大的有盖家“宝隆铺”的小苏肉、牛肉丸子,马家烧饼,白家豆腐脑儿,丁家斋八宝莲子粥。
③白家豆腐脑儿配有煮熟的咸黄豆、酱胡萝卜、黄瓜丁、酱油盐卤和适量的卤汤,卤汁鲜美,豆腐软嫩,色泽明快,老少皆宜。丁家斋八宝莲子粥是用江米、薏仁米熬制而成,吃的时候,每碗现加糖莲子、糖百合、瓜条、葡萄干儿、桃仁、杏仁、瓜子仁等多种果料和白糖桂花。糯甜、味香、爽口,且又营养丰富,颇受顾客青睐。
④传说掌柜白福祥的嗓音非常好,他站在店前一声吆喝,顺风能传到朱家街。白家和丁家的店铺挨着,席棚相连,白福祥年过古稀,身板硬朗,还能站坛前卖豆腐脑儿。丁家的老主人丁百仟已过世,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丁百仟的三儿子,进铺子当掌柜的那一年才21岁,熬粥配料已很内行。
⑤与白家豆腐脑儿相比,无论制作方法和配料,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皆属“贵族粥”,就是说,是有钱人喝的。由于它配料高档,卖价也高。当时一碗豆腐脑是一文钱,而莲子粥就需十文钱。所以前来喝粥的客人多是中等以上的人家。为能与“贵人吃贵物”配套,丁家的铺子也比较高档一些:八仙桌、石鼓凳、明窗亮几。“丁记八宝莲子粥”的招牌据说是当年丁海的爷爷专请名人写的,花了50两银子。与丁家相比,白家就显得寒酸:低桌子,小矮凳,而且又破又旧,油腻腻的样子。又由于所卖的是价格低廉的大众食品,前来喝豆腐脑儿的人也多是引车卖浆之流。对这种人,低桌矮凳自然也就可以了。每每开张,摆在街边处,上面搭卷棚,给人一种很临时的感觉。前来吃饭的人也多是慌里慌张的,全不像进丁家斋喝八宝粥的客人那样把吃饭当成了某种享受。
⑥这样,丁海就有点儿看不起白家了,觉得白家太“下里巴人”,与他们为邻总有点儿掉份儿之感。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儿顾及父辈们的交情,每天早晨开张还时不时向白老板打声招呼,可后来就很少正眼朝白家卷棚瞧了。为能抬高自家的身价,丁海开始装修门面。他花钱将店门重漆一遍,门前的走廊间原来是砖铺地,现在换成了大理石的。店门两旁还放了两尊青田石狮,又摆了几盆时令大花盆。为与花盆对称,还在屋檐下挂了四个山东莱州的红绣球。如此一翻新,丁家斋更加“阳春白雪”,更让白家显得寒酸。
⑦可是,让丁海不解的是,他如此这般非但没引起白福祥的不满和嫉妒,相反他还非常高兴似的,每见到丁海就禁不住由衷地祝贺,而且能让人看得出那是一种真诚与善意的祝贺,毫无虚伪之处。这就让丁海有些犯难,丁、白两家店铺相邻,世代友睦。他原以为自己如此朝“贵族化”发展能引起白家的忌恨,然后搬迁或将店铺转让于他,那样他就可以再将铺面扩大,使丁家斋彻头彻尾变成“阳春白雪”,专赚富人们的银锥子。不想白老汉如此死脑筋,自己如此“欺负”他,他还表示由衷的祝贺,仿佛丁家的生意是他白家的一样,跟这种毫无野心的人为邻,除非辈辈平庸下去,绝不会有大的发展。
⑧曾有那么几天,他看白家一直无动于衷,心想你不搬我搬,可又一想,回族巷是小吃一条街,如果离开此黄金地段生意肯定会受损不说,自己花这么多钱不是白装修了。更令他不可理解的是,白家的生意非但没因他的“贵族化”而减弱,反而越来越红火,自家的生意反而不见长进,某些时段还仿佛不如以前。
⑨一天,他按捺不住,向“宝隆铺”的盖老板求教。盖老板开初不愿说,逼得急了才笑了笑,说:“丁老板,你别忘了,车有车路,马有马道,你赚的是贵人的钱,而白老板赚的是穷人的钱,可天下还是穷人多呀!”丁海一听,恍然大悟。自己一心想赚富人的钱,而北下街的富人就那么多,再加上北下街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儿就不朝这里来。你把店铺打扮得再贵族化,可在人家眼里你的整条街就不够格儿!人家去的是闹区的大饭店,要的是档次。
⑩后来,丁海的生意越来越清淡,门台一高,穷人不敢进,富人不愿来。再后来,终于撑不住,就将店铺盘了出去。可令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接他家店铺的不是别人,而是卖豆腐脑儿的白老汉。
(选自孙方友《陈州笔记》,有删改)
1.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小说开篇就交待了陈州城北下街的典型环境,它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就是一条回民聚居的老街,暗示丁海生意越发清淡并最终关门的结局。 |
B.作者运用点面结合的手法描写北下街清真风味小吃,先概括介绍其品种及特色,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后重点描写了白家豆腐脑儿与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 |
C.丁家斋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老掌柜丁百仟的三儿子,他继承了家传熬粥技艺,为挤走白家独占市场,他特意装潢丁家斋门面,可事情发展与他愿望相悖。 |
D.生意清淡之后少掌柜丁海前去请教宝隆铺盖老板,盖老板起初并不愿说破个中原由,他怕说出实话伤了丁海的自尊,可见盖老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
E.小说题材具有浓郁的地域与民族特色,语言质朴自然,主题鲜明突出,深得中国传统小说的韵味,文中大量的内心独白很好地表现了丁海的个性特征。 |
3.请简要分析小说第⑤段的作用。
4.白老板在丁老板装修门面后不怒反而道贺,最后又接手他盘出的店铺,小说为什么要设计这样的情节?请谈谈你的看法。
阿太
蔡崇达
我那个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我外婆的母亲,是个很牛的人。外婆五十多岁突然撒手,阿太白发人送黑发人。亲戚怕她想不开,轮流看着。她却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愤怒,嘴里骂骂咧咧,一个人跑来跑去。一会儿掀开棺材看看外婆的样子,一会儿到厨房看看那祭祀的供品做得如何,走到大厅听见有人杀一只鸡没割中动脉,那只鸡洒着血到处跳,阿太小跑出来,一把抓住那只鸡,狠狠往地上一摔。
鸡的脚挣扎了一下,终于停歇了。“这不结了———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阿太不是个文化人,但是个神婆,讲话偶尔文绉绉。
众人皆喑哑。
那场葬礼,阿太一声都没哭。①即使看着外婆的躯体即将进入焚化炉,她也只是乜斜着眼,像是对其他号哭人的不屑,又似乎是老人平静地打盹。
那年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很不理解阿太冰冷的无情。几次走过去问她,阿太你怎么不难过? 阿太满是寿斑的脸,竟轻微舒展开,那是笑——“因为我很舍得。”
这句话在后来的生活中经常听到。外婆去世后,阿太经常到我家来住,她说,外婆临死前交代,黑狗达没爷爷奶奶,父母都在忙,你要帮着照顾。我因而更能感受她所谓的“舍得”。
阿太是个很狠的人,连切菜都要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有次她在厨房很冷静地喊“哎呀”,在客厅里的我大声问:“阿太怎么了?”“没事,就是把手指头切断了。”接下来,慌乱的是我们一家人,她自始至终,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病房里正在帮阿太缝合手指头,母亲在病房外的长椅上和我讲阿太的故事。她曾经把不会游泳,还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舅公差点溺死,邻居看不过去跳到水里把他救起来。没过几天邻居看她把舅公再次扔到水里。所有邻居都骂她没良心,她冷冷地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
等阿太出院,我终于还是没忍住问她故事的真假。她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说实话,我当时没听懂。
我因此总觉得阿太像块石头? 坚硬到什么都伤不了。她甚至成了我们小镇出了名的硬骨头,即使九十多岁了,依然坚持用她那缠过的小脚,自己从村里走到镇上我老家。每回要雇车送她回去,她总是异常生气:“就两个选择,要么你扶着我慢慢走回去,要么我自己走回去。”于是,老家那条石板路,总可以看到一个少年扶着一个老人慢慢地往镇外挪。
然而我还是看到阿太哭了。那是她九十二岁的时候,一次她爬到屋顶要补一个窟窿,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躺在家里动不了。我去探望她,她远远就听到了,还没进门,她就哭着喊:“我的乖曾孙,阿太动不了啦,阿太被困住了。”虽然第二周她就倔强地想落地走路,然而没走几步又摔倒了。她哭着叮嘱我,要我常过来看她,从此每天依靠一把椅子支撑,慢慢挪到门口,坐在那儿,一整天等我的身影。我也时常往阿太家跑,特别是遇到事情的时候,总觉得和她坐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安宁和踏实。
后来我上大学,再后来到外地工作,见她分外少了。然而每次遇到挫折,我总是请假往老家跑——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和阿太坐一个下午。虽然我说的苦恼,她不一定听得懂,甚至不一定听得到——她已经耳背了,②但每次看到她不甚明白地笑,展开那岁月雕刻出的层层叠叠的皱纹,我就莫名其妙地释然了许多。
知道阿太去世,是在很平常的一个早上。母亲打电话给我,说你阿太走了。然后两边的人抱着电话一起哭。母亲说阿太最后留了一句话给我:“黑狗达不准哭。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那一刻才明白阿太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才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请一定来看望我。
(选自«2015年小小说排行榜»,略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看到祭祀“外婆”的贡品——一只鸡洒着血到处跳,阿太便跑出来,一把抓住那只鸡,狠狠地摔在地上,表现了阿太的麻利和无情。 |
B.主要人物阿太的语言,时而短促有力,时而绵软悠长;时而朴实无华,时而深刻隽永。既让人感到亲切,又引人回味思考。 |
C.92岁的阿太在检修屋顶时不小心摔伤,见到“我”后失声痛哭,说明这个倔强的老太太也有恐惧和软弱的一面。 |
D.小说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撷取人物生活的几个场景片段连缀成文,看似随意,却颇具匠心。阿太临终前的叮嘱是为了告诉我:人对生死须有豁达的态度。 |
E.小说通过对一个性格鲜明的老太太的生活速写,一方面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和亲人的深情,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一种朴素的生命观。 |
3.从人物描写手法及其表达效果的角度,请简要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①即使看着外婆的躯体即将进入焚化炉,她也只是乜斜着眼,像是对其他号哭人的不屑,又似乎是老人平静地打盹。
②但每次看到她不甚明白地笑,展开那岁月雕刻出的层层叠叠的皱纹,我就莫名其妙地释然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