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泽地
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1.文中说“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什么?2.“记者”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3.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什么用意?
4.“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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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应答的电话
渡边淳一
至5月末母亲去世以来,已经过去五个月了。
直至去世,母亲一直住在札幌,但其后我去札幌的次数也并没有减少。去演讲或是与编辑会晤,这个夏天也总共去了20天左右。
即使母亲去世了,但札幌是我故乡,又有老朋友和亲戚,所以不会断了关系。但母亲在世时和去世以后,即使是去同一个札幌,情景也不一样了。
我说不清哪儿不一样,但不一样是千真万确的。
以前,更确切的说是母亲在世的时候,一到千岁机场,我必定给老家打电话。仅仅是暂且向母亲报告一声:“我刚到。”但母亲旋即必定反问道:“什么时候来?”
她是在问,顺便回老家的日期,但我多半径直去演讲会场或是饭店。
“今天不能去,但明天早上也许去一下。”
“今晚不行吗?”
“有许多事要办呢。明天早上行吧。”
“几点来呢?”
“这个吗,大概八点左右吧。”
“几个人来?”
“大概一个人吧。”
“是你一个人。八点钟?”
母亲之所以叮咛,是要为来的时候准备好新鲜的生鱼片、我爱吃的煮菜以及威莱等。她的心意让人高兴,但说实话,也令人感到有点儿烦。特别是飞机晚点,时间不充裕时,便不能跟她唠叨了。
若是可能的话,只想报告一声“我刚到”就结束,但母亲却进一步搭话说:
“你马上去哪儿?”
“马上在饭店跟人洽谈。”
“你身体没有什么不舒服吧?”
“没问题。”
“你知道本间的叔叔吧,他前些天病倒了。
母亲似乎不知道我焦急万分。不,打一开始她就没有在意这种事。
“我得赶紧办事,回头慢慢听你说吧。”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我松了一口气。我觉得千岁机场的通过礼仪这才结束。
当然母亲去世以后,我不会打这种电话了。即使在千岁下飞机,我也只要径直乘上车子就行了。但多年来的习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消失的。就在不久前,在千岁下了飞机的我,当自己觉察到时已经站到公用电话前了。于是我拿起话筒对自己说:已经不用打电话了。这么想的时候,更强烈的意识到母亲不在人世了。知道不必打电话了,一种失去母亲的寂寞感突然复苏过来。
奇怪的是,母亲在世时觉得最麻烦的事,现在却最令人怀念。即使是去同一个札幌,我也多半总是在早晨去老家母亲那儿。晚上要跟各种人会餐,加上老家只有一个女佣人,所以深夜去麻烦人家不好。而且深夜起来要洗澡或是写稿,饭店最为方便,所以我多数是在时间比较自由的上午去吃饭,但这出乎意料的麻烦。本来就住在饭店,所以只要直接去餐厅,便能吃上饭,如果要让服务员送到房间,那就更简单了。
但现在虽说单程只要花1000日元左右,但却要特意乘出租车去老家吃饭,当然自己家的早饭总比饭店的讲究。但早晨这么早,哪能吃那么多呢?量太多,一剩下来,母亲便担心的问:什么地方不舒服吗?”所以我有时请同行的编辑一起去。母亲开始问早饭的人数,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总之母亲是一个喜好什么都多做一些让客人吃的人。也许母亲这下满意了,但硬是要吃下去的一方,稍稍有点儿难受。特别是工作到黎明而发困的时候,或是没有食欲的时候,就懒得去老家吃早饭了。但去的哪怕晩一会儿,电话就打来了:“还没来吗?”即使想再睡一会儿,也想到把家乡菜摆在饭桌上正等候自己的母亲,就不得不过去。我有时也想,这是一种十足的折磨,如果没有母亲,那该多么轻松啊!
当然现在在饭店睡到什么时候,母亲也不会打电话来说什么了。母亲已经不在,我可以不用去了。虽对此事感到安心了,但内心什么地方总等着母亲打电话来。前些天也在梦中,仿佛听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醒来后随手按了一下枕边的电话按钮:561-6074。
现在老家从早到晚没有一个人,所以即使打电话也不会有人出来接了。
明明知道这点还呼了一下,果然没有母亲的声音,只是呼叫音单调地继续着。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母亲在世时,我总是忙于演讲,参加宴会,而在母亲去世之后却在内心总等着母亲打电话来,作者借此表达了内心的愧疚和对母亲深深地怀念。 |
B.这篇小说行文中多次写到当年,我对母亲的电话感到麻烦,甚至有时想,如果没有母亲,那该多么轻松,这是运用反衬手法,突出今日对母爱的理解和赞美。 |
C.母亲去世了,好几个月后,我明明知道不会有人接电话,还是呼了一下,这说明我依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这一细节表现出我心中对过去所作所为深深的悔恨之情。 |
D.小说语言平实自然,如话家常,娓娓道来,但在细节安排上是很精心的,例如在饭店里,仿佛在梦中听到了母亲的电话的情节,都渗透着主题,颇具匠心。 |
3.电话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雪
川端康成
①近四五年来,野田三吉总是在元旦傍晚至初三清晨,独自一人躲在东京高台的饭店里度过,这已形成了习惯。饭店本来已有一个漂亮的名称,可是三吉还是将它叫作“梦幻饭店”。
②“家父到梦幻饭店去了。”
③儿女们对前来三吉家拜年的客人也是习惯这么称呼的,客人们把三吉隐匿行踪,理解为这是一种雅趣。
④“这是在美妙的地方过个好年啊。”有人也这么说道。
⑤但是,三吉的家属是不知道三吉在梦幻饭店里遨游幻境的。
⑥饭店的住房,每年都是固定的。就是住在“雪间”。其实只是把饭店的第几号房叫作“雪间”而已。这是三吉自己起的名字。
⑦三吉一到达饭店,立即把室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而后躺在床上,合上双眼。这样安静地歇上两三个小时,这种姿态,仿佛是从一年到头紧张忙碌积淀的劳顿和烦躁中求得了歇息,烦躁平静下来了,劳顿却反而越发传遍了整个躯体。这一点,三吉是知道的。毋宁说,他正在等待走到疲劳的尽头。一旦被拽进疲惫的深渊,头脑就会完全麻木,梦幻将开始浮现出来。
⑧在双目紧闭的黑暗中,栗粒般大的光点开始翩跹起舞。一颗颗光点呈淡金色,晶莹而多芒。随着那金色渐渐冷却,变成白色的微光,颗粒群的移动方向和速度一致起来,就成为小雪。看上去像是远方的飘忽着的细雪。
⑨“今年新年也下雪了。”
⑩三吉这么想道。雪已经是属于三吉的,将按照三吉的愿望飘落。
⑪细雪飘近三吉的眼睑,越下越大,变成了鹅毛大雪。大片的雪花飘落得更加缓慢。三吉闭锁在无声的静静的鹅毛大雪中。
⑫就是睁开眼睛也可以了。
⑬三吉一睁眼,只见室内的墙上呈现一派雪景。眼帘里的雪仅仅是飘落的雪片;而墙上所看到的却是一片下雪的景致。
⑭鹅毛大雪,飘落在寥寥耸立着五六棵光秃秃树木的广袤旷野上。雪越积越多。没有土,也没有草。没有房子,也没有人。满目一派荒凉的景色。可是三吉躺在室内二十三四度的暖融融的床上,感觉不到雪原的寒冷。室内有的只有雪的景色,三吉自己消失了。
⑮“上哪儿去呢?要把什么样的人叫来呢?”心里这么寻思,但这不是自己,而是任雪摆布。除了下雪以外,原野上没有任何活动的东西。不久,原野自然流逝,幻化成峡谷的景色。峡谷高山雄峙,溪水沿山麓涓涓细流。涓涓的溪流看似在雪地上止住不动,其实是没有泛起涟漪地在流淌着。这标志是:从岸上落下一团雪,在水上漂流着。这团雪被从岸边伸出的岩石吸进去,止住不动。一忽儿完全消融在水里了。
⑯这是一块巨大的紫色水晶岩。
⑰三吉的父亲在水晶岩上出现了,父亲抱着三四岁的年幼的三吉站在岩石上。
⑱“爸爸,危险呀!站在这种锯齿般突兀的岩石上……脚板很痛吧?”五十四岁的三吉从床上对着雪景中的父亲说。
⑲岩石顶端是不计其数的扎人脚板的水晶尖齿。三吉这么一说,父亲挪动了一下脚,试图站稳脚跟,岩石上的雪扇塌落在溪流里了。父亲可能是害怕了,紧紧地抱住了三吉。
⑳“这样的大雪也没能把涓涓的溪流埋没啊。真不可思议。”父亲说。
㉑父亲的肩上,头上,还有抱着三吉的那双胳膊上,都落了积雪。
㉒墙上的雪景在移动,沿着小溪逆流而上,湖水的景致很是开阔。尽管这是深山中的一泓小湖,不过作为涓涓溪流的源头还是很大的。素白的鹅毛大雪从此岸逐渐飘落远方,恍如涂上了一抹灰色。厚厚的云层密布。对岸的山峦,隐约可见。
㉓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飘落在水面上又消逝了。三古凝望着这景色,一忽儿看见对岸的山上有东西在活动,掠过灰色的天空向这边飞来。原来是成群的飞鸟。它们展开雪白的翅膀。雪仿佛也变成了翅膀即使在三吉的眼前翩然飞舞,也不会听见派翅的声音。莫非是悠然地展翅而不高飞?莫非是纷飞的白雪驾着飞鸟翱翔?
㉔三吉想数数鸟数,是七只,是十一只,数迷糊了,倒是一种乐趣。
㉕“什么鸟?……究竟几只?”
㉖“不是鸟啊,你没有看见架在翅膀上的东西吗?”雪鸟回答道。
㉗“啊,明白了。”三吉说。
㉘原来曾经爱过三言的姑娘们驾着雪中之鸟飞来了,究竟是哪个姑娘先启齿的呢?
㉙三吉在梦幻的雪中,能够自由地呼唤出过去曾经爱过自己的人们——从元旦傍晚至初三清晨,三吉在梦幻饭店的“雪间”里,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膳食也让人送到房间里,他始终躺在床上,原来同这些人幽会啊!
——《微型小说选刊》2018第11期
1.分析第⑧段在词语运用上的表现力。用“栗粒”A
A.三吉紧闭双眼召唤来雪,雪先是从“远方飘忽的细雪”渐变成“鹅毛大雪”,将三吉包裹,带入梦境。 |
B.接着墙上出现雪景,只有厚雪没有其他景物,暗示三吉精神世界的洁净。 |
C.随着梦境深入,景物随之丰富生动,水流融化了雪,将三吉引入记忆深处,看见他的父亲和曾经爱他的姑娘们。 |
D.最后雪仿佛变成鸟的翅膀,画面变得轻快灵动,三吉在梦幻中实现自由。 |
A.小说开头暗示三吉去梦幻饭店做梦这件事已经持续了四五年,而他的儿女们和朋友们并不真正理解他去饭店的目的,可见三吉与他亲朋之间的疏离感。 |
B.三吉通过梦幻方式与过去的人幽会,在三吉梦中出现了抱着他的父亲,“抱”是一个很亲密的动作,可见童年的三吉缺少父爱,只能通过梦境进行心理补偿。 |
C.在梦中出现的姑娘是“爱过三吉的”而非“三吉爱过的”,从中可以看出三吉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爱和关怀。 |
D.小说提到三吉躺在床上是为了求得休息,并暗示一年的紧张与劳顿让三吉疲惫不堪,可见现实生活于他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
清兵卫与葫芦
志贺直哉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衷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装上塞子。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面擦亮。
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ニ岁的小学生,放学回来常常一个人到街上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居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檐廊下,然后上学去。
清兵卫居住的小镇,其实是很狭小的,一条细长的市街,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了。所以卖葫芦的店铺纵使多,像清兵卫这样几乎每天都跑去看,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已被他一一看过了。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常的东西。“真是小孩子呢,不是这种葫芦他就不喜欢。”一位客人看见清兵卫在一旁很专心地擦葫芦,就这样说。
“是呀,一个小孩子,却喜欢这种玩意……”他爸爸很不高兴地向他那边看了一眼。“阿清,这些并不见什么好,再去买几个奇特点的来呀。”客人说。“这样的好呀。”清兵卫只是这样回答了一句。
清兵卫的父亲与客人就谈到了葫芦。
“今年春天开评品会时,有人拿出了马琴的葫芦来做参考品,那才是出色的呢。”清兵卫的父亲说了。
“是一个很大的葫芦吧。”
“又大又长。”
听见这样的话,清兵卫偷偷地发笑。他们所说的马琴的葫芦,是那时候一件很有名的东西,他也去看了看,立刻觉得并不见得怎样好,就掉头走了。“那种葫芦我可不喜欢,不过大一点就是了。”他插嘴说。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就立刻说:“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过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
他心头发着跳,问了:“这个葫芦卖多少钱?”“看你是个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他喘着气:“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急匆匆地说完,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儿,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演四天戏,他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
于是这个清兵卫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在火炉边发呆。
这时候,教员夹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
“这种事情,家里应该干涉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不多一会儿,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清兵卫又被骂做“没出息的孩子”!他的父亲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锤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做声。
教员把在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当做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煤污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摸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花,想起这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古董店老板横捧竖捧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要卖就算五块钱吧。”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老板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钱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会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想到古董店老板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锤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开始嘀咕了。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是清兵卫由酷爱葫芦到被逼放弃的过程,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又起伏跌宕,让人不忍释卷、欲罢不能,充分调动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清兵卫“常常一个人上街上去看葫芦”,而且“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已被他一一看过了”,喜欢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等,为他淘得葫芦精品埋下伏笔。 |
C.听到价格便宜后激动得“喘着气”,急忙跑回家拿钱,“不多一会儿,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等细节表现了清兵卫的激动、担忧及暗自庆幸。 |
D.清兵卫一毛钱淘来的葫芦,被校役卖了五十块钱,被店老板卖了六百块。其身价倍增肯定了清兵卫鉴赏葫芦的能力,讽刺了教员、校役对葫芦的无知。 |
3.小说的结尾对表现主题有重要作用,请结合内容分析。
秋风台
蔡楠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呢?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嬴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视角是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 |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一个与我们熟知但却并不相同的人物形象。 |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因为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
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过河
周涛
这时我才发现,我骑了一匹极其愚蠢的马。一路走了二十多公里,它都极轻快而平稳,眼看着在河对岸的酒厂就要到了,它却在河边突然显示出劣根性:不敢过河。
它是那样怕水。尽管这河水并不深,顶多淹到它的腿根;在冬日的阳光下,河水清澈平缓地流着,波光柔和闪动,而宽度顶多不过十几米,但是它却怕得要死。这匹蠢马,这个貌似矫健的懦夫!它的眼睛惊恐地张大,前腿劈直胸颈往后仰,仿佛面前横陈的不是一条可爱的小河,而是一道死亡的界限或无底的深渊!
我怀疑这匹青灰色的马儿对水一定患有某种神经性恐惧症。也许在它来到世间的为期不算很长的岁月里,有过遭受洪水袭击的可怕记忆,因而这愚蠢的畜牲总结了一条不成功的经验。像一个固执于己见的被捕的间谍似的。任凭你踢磕鞭打,它就是不使自己的供词跨过头脑中那个界限。
我想了很多办法——用皮帽子蒙住马的眼睛,先在草地上奔驰,然后暗转方向直奔河水,打算使其不备而奋然驰过。结果它却在河沿上猛地顿住,我反而险些从马头上翻下去。不远处恰有一个独木桥,我便把缰绳放长,自己先过对岸,用力从对岸那边拽,它依然劈腿扬颈,一用力,我又差点儿被它拽下水。
面对如此一匹怪马,我只好长叹:吾计穷矣!但今天又必须过河,我必须去酒厂;倘要绕道,大约需再走二十公里。无奈之下,只得朝离得最近的一座毡房走去,商量先把马留在这里,我步行去办完事再来取。
一掀开毡帐我就暗暗叫苦,里面只有一位哈萨克族老太太,卧在床上,似有重病。她抬起眼皮,目光像风沙天的昏黄落日,没有神采;而那身躯枯瘦衰老,连自己站起来也很困难似的。看样子,她至少有八十岁;垂暮之年,枯坐僵卧,谁知哪一刻便灵魂离开躯壳呢?可是既然进了门,总不好扭头便走,我只好打着手势告诉她我的困难和请求,虽然我自己也觉得等于白说。
她听懂了--其实是看懂了。摆摆手,让我把她从床上挽起来,又让我扶她到外边去,到了河边上,她又示意,让我把她扶上马鞍。我以为老太太的神经是不是也不对劲儿了,她连路都走不稳,瘦弱得连躺着都叫人看着累,竟然“狂妄”地要替我骑马过河,这不是拿我开玩笑吗?我这样年轻力壮的汉子滑费尽心机气喘吁吁而不能,她能让这匹患有神经性恐水症的马跨进河水?我无论怎样钦佩哈萨克人的马上功夫,也不能相信她眼前这种可笑的打算。
可是当我刚把她扶上马背,我就全信了。她那瘦小的身躯刚刚落鞍,那马的脊背竟猛然往下一沉,仿佛骑上来一个百十公斤重的壮汉,原来的那种随随便便满不在乎的顽劣劲儿全不见了,它立得威武挺直,目光集中,它完全懂得骑在背上的是什么样的人,就如士兵遇上强有力的统帅那样。这马不愚蠢,倒是灵性大得过分了。它当然还是不想过河,使劲想扭回头,可是有一双强有力的手控住了它,它欲转不能,它四蹄朝后挪蹭的劲儿突然被火烧似地转化为前进的力,踏踏地跃进河中,水花劈开,在它胸前分别朝两边溅射,铁蹄踏过河底的卵石发出沉重有力的声响,它勇猛地一用力,最后一步竟跃上河岸,湿漉漉地站定。
我把老太太扶下马,又把她从独木桥上扶回对岸。然后在她的视线里牵马挥手告别(我不敢当她的面上马)。她很弱,在河对岸吃力地站着,久久目送我。
此事发生在一九七二年冬天的巩乃斯草原,而天山,正在老人的身后矗立,闪闪发着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冬日的阳光下,河水清澈平缓地流着,波光柔和闪动”融情于景,既写出了巩乃斯草原河水的柔美,又表达了作者的赞美和热爱。 |
B.作品成功地刻画了哈萨克族老太太:她枯瘦衰老,连路都走不稳,却“狂妄”地替我骑马过河,形象鲜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
C.作者对马的态度始终如一:既喜欢钦佩,又厌恶憎恨,这两种看似对立的情感却一直奇怪而真实地在作者的心头强烈呈现。 |
D.小说精于情节安排,注重悬念的设置,过河过程跌宕起伏,尽显波澜,富有戏剧性,结局出乎意料,又情理之中,意味无穷。 |
3.小说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屋,
格局多年未变,可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见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的长住人口各自为一人。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擦身而过,脚步并不为之放慢。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有幸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就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了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的身材,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衣饰素雅又不失时髦,风韵犹存。她在西街那家出售鲜花的商店工作。邻居们不清楚,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可想而知,梳理次数极少。背有点驼了。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肩胛,瘦削的手。只是那双大大的眼睛,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他回家的时候,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下班回家后,便久久地待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的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到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这只花瓶永久性的位置。
除此以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傍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
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
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拭擦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是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雨蒙蒙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脉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然。
人们在整理画师的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他的屋子里尽管灰蒙蒙的,但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拭擦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
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1.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2.小说中的人物郑若奎去世后,作品写道:“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这里的“莫大的缺憾”是针对什么而言的?
3.纵观全文,推动这篇小说情节发展的线索是什么?请结合作品对这条贯穿全文的线索作简要说明。
4.怎样理解小说的标题“永远的门”?这篇作品有什么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