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节选)
[美] 海明威
“他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机会对我们怎样过,他连见也从来没有见到过我们。”艾尔从厨房里说。
“那你们为什么要杀他呢?”乔治问道。
“只是受一个朋友之托,聪明小伙子。”
“闭嘴,”艾尔从厨房里说,“你他妈的话太多了。”
六点五十五分。乔治说:“他今天不会来了。” 。
这期间,小饭馆里已经来过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要买一客火腿蛋三明治随手带走,乔治曾到厨房里为他准备。他在厨房里看到艾尔坐在便门旁边一只凳子上,一支锯断了的散弹枪枪口搁在架子上。尼克和萨姆背靠背待在角落里,嘴里各塞着一条毛巾。
“我们再等他十分钟。”麦克斯说。
麦克斯又看看时钟,钟面是七点钟,接着是七点零五分。
“出来,艾尔,”麦克斯说,“我们还是走吧。他不来了。”
艾尔打厨房里出来。那支锯掉了枪筒的散弹枪在他那件太紧的大衣腰部显得有点鼓鼓囊囊的。他用戴手套的手拉了拉衣襟。
“再见,聪明小伙子,”他对乔治说,“你的运气真是好。”
他们俩走出门去。乔治透过窗门瞅着他们从弧光灯下面走过去,穿过大街。他们穿着那么包紧的大衣,戴着高礼帽,真像耍杂技的。乔治回身穿过转门,走进厨房,为尼克和萨姆解绑。
“我可再也不要这玩意儿了。”萨姆说。
尼克站了起来,他以前嘴里从来没有塞进过毛巾。
“他们打算杀死安德烈森。”乔治说。
萨姆用两只拇指摸摸嘴角。“他们都走啦?”他问道。
“走啦,”乔治说,“他们这会儿都走啦。”
“我可不喜欢这事儿。”萨姆说。
“你听好,”乔治对尼克说,“你最好还是去看一下安德烈森吧。”
“行。”
“你对这事情还是一点也别去插手为好,你最好还是别卷进去。”萨姆说。
“如果你不想去就别去。”乔治说。
“同这种事情搅在一起没什么好处,”萨姆说,“你别卷进去。”
“我去看他,”尼克对乔治说,“他住在哪儿?”
“他住在赫希的小公寓里。”乔治说。
外面的弧光灯黑过光秃秃的树枝。尼克沿着车轨向街上走去,走到街上的第三幢房子,也就是赫希的小公寓。尼克走上两个踏级,他按铃。一个妇人来开门。
“安德烈森住在这儿吗?”
“你要看他吗?”
“有人要看你,安德烈森先生。”那个妇人说。
尼克推开门,走进房里。安德烈森和衣躺在床上。他个子长,床太短。他头枕着两只枕头。
他并没有朝尼克看。
“怎么啦?”他问道。
“我在亨利小饭馆那儿,”尼克说,“有两个人进来,把我和那个厨子捆了起来,他们说准备杀死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听起来有点儿傻里傻气。安德烈森一言不发。
“他们把我们弄到了厨房里,”尼克继续说下去,“他们打算趁你走进去吃饭的时候,打死你。”
安德烈森望着墙壁,什么也不说。
“这种事情,叫我有什么办法。”安德烈森说。
“我来说给你听,他们是什么样子。”
“我不想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安德烈森望着墙壁,“谢谢你来告诉我这番情况。”
尼克望着躺在床上的那个大汉。
“你要我去警察局跑一趟吗?”
“不”,安德烈森说,“去了也没什么用。”
“没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的吗?”
“没什么好帮的。”
“那也许只是一种恐吓吧。”
“不,那不光光是恐吓。”
安德烈森翻过身去,面对着墙壁。
“你不能离开这个城市吗?”
“不能,”安德烈森说,“这样奔来赶去,我已经跑够了。”
他望着墙壁。
“我还是回去看看乔治。”尼克说。
“再见,”安德烈森说,他眼睛并没有朝尼克那边看,“感谢你跑来一趟。”
尼克出去了。他关门时,看到安德烈森和衣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墙壁。
“他身体不大舒服,真叫人难过,”那妇女说,“他是吃拳击饭的,你知道。他是个绅士。”
尼克打暗黑的大街走到弧光灯下面的拐角处,然后沿着车轨走回亨利小饭馆。
“你看到安德烈森啦?”乔治问道。
“看到了,”尼克说,“他在屋子里,他不愿意出去。”
“你把情况都告诉他了吗?”
“当然。我告诉他了,不过,他好像早就知道了。”
“他打算怎么办?”
“他什么打算也没有。”
“他们要杀他呀。”
“这真是桩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尼克说,“他这样等在屋子里,知道自己眼看就要碰上什么事情。我可真不敢想象,这太可怕了。我打算离开这个城市。”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A.小说先写艾尔和麦克斯打算在店中杀掉安德烈森,但没有成功。他们离开后,尼克找到安德烈森把这一情况告诉了他,但他的反应很平静。 |
B.小说以细节传神,文中用“他用戴手套的手拉了拉衣襟”“穿着那么包紧的大衣,戴着高礼帽”这样一些细节表现天气的寒冷。 |
C.“你对这事情还是一点也别去插手为好,你最好还是别卷进去”,萨姆唯恐惹祸上身而避之不及,体现出他的小心谨慎。 |
D.小说只写了安德烈森被追杀,而对他为什么会被追杀、又是怎样逃过此前的追杀等情节只字不提,这是海明威小说创作“冰山原则”的体现。 |
3.小说的题目为“杀人者”,为什么用大量笔墨来写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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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桥边的老人
[美国]海明威
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在帮着推动轮辐。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原处。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故乡,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他对我解释。
“噢,”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料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以及那副钢丝边眼镜,问道:“什么动物?”
“各种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即将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
“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问,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正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讲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的政治态度怎样?”我问。
“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儿可不是久留之地,”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儿开?”
“巴塞罗那。”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噢,它们大概挨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看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照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顾自己,或许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反复说“两只山羊,一只猫,四只鸽子”,看似与战争无关,但表达了老人对这些动物的留恋与痛心。 |
B.老人提到他的故乡,“便高兴起来,微笑了”这一处神态描写,表现老人对故乡的热爱和依依不舍之情。 |
C.“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说明老人已经陷入绝望,体现了战争给人们的躯体所带来的伤害。 |
D.“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中“只得”表现了老人内心的无奈和怨愤,也可见作者对战争的厌恶与控诉。 |
A.小说的构思独具匠心,内容仅由一段对话,两个人物构成,却以小见大,揭示了战争的残忍、罪恶的主题。 |
B.小说采用第一人称,以一个侦察兵视角叙述,带给读者一种“亲历”战争的感觉,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感。 |
C.小说一直暗示着敌人的飞机即将轰炸,而结尾写“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表现了老人在战争面前的无助。 |
D.小说通过人物之间情绪激动的对话,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对话背后是一位普通人对战争的不解与抱怨。 |
4.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将文学作品同冰山类比,他说:“冰山在海面移动很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面上。”请你以选文为例,谈谈你对“冰山理论”的理解。
老人与海(节选)
海明威
他们航行得很顺利,老人把双手浸在海水里,尽量保持头脑清醒。天空中的积云堆叠得很高,上方还有相当多的卷云,由此老人知道这风会刮上整整一夜。老人不时地看看那条鱼,以确信这是真的。一个小时后,第一条鲨鱼发动了袭击。
这条鲨鱼的出现并不是一个偶然。当那一大片暗沉沉的血渐渐下沉,扩散到一英里深的海水里的时候,它就从深处游了上来。鲨鱼莽莽撞撞地--下子冲过来,划破了蓝色的水面,豁然出现在太阳底下。它随即又落入海水,捕捉到血腥味。然后就顺着小船和鱼的踪迹一路追踪而来。
鲨鱼有时候嗅不到这股气味,但它总能再次找到,也许只是一丝痕迹,它就会游得飞快,紧追上去。那是一条很大的灰鲭鲨,生就的游泳高手,能和海里速度最快的鱼游得一样快,除了嘴以外,它的一切都显得无比美丽。背部和剑鱼一样蓝,肚子是银白色的,鱼皮光滑漂亮。它的外形和剑鱼十分相像,除了那张大嘴。眼下它正紧闭着大嘴,在水面之下迅速地游着,高耸的背鳍像刀子一般划破水面,没有丝毫摇摆。在它那紧紧闭合的双唇里,八排牙齿全都朝里倾斜,这和大多数鲨鱼的牙齿不同,不是那种常见的金字塔形,而是像爪子一样蜷曲起来的人的手指。那些牙齿几乎和老人的手指一般长,两侧都有刀片一样锋利的切口。这种鱼天生就把海里所有的鱼作为捕食对象,它们游得那么快,体格那么强健,而且还全副武装,这样一来就所向无敌了。此时,它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于是加快速度,蓝色的背鳍破水前进。
老人一看见它游过来,就知道这是一条毫无畏惧、肆意妄为的鲨鱼。他一面注视着鲨鱼游到近前,一面准备好渔叉,系紧绳子。绳子短了点儿,因为他割下了一段用来绑鱼。
老人此时头脑清醒好使,下定决心搏击一番,但却不抱什么希望。真是好景不长啊,他想。他盯着那条紧逼而来的鲨鱼,顺便朝那条大鱼望了一眼。这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想。我没法阻止它攻击我,但我也许能制服它。尖齿鲨,他想,见鬼去吧。
鲨鱼飞速靠近船尾,向大鱼发起袭击。老人看着它张开了嘴,看着它那怪异的眼睛,看着它牙齿发出咔嚓一声,朝着鱼尾巴上方的肉扑咬过去。鲨鱼的头从水里钻了出来,后背也正露出海面,老人听见大鱼的皮肉被撕裂的声响,把渔叉猛地向下扎进鲨鱼的脑袋,正刺在两眼之间那条线和从鼻子直通脑后那条线的交点上。这两条线其实并不存在。真实存在的只有沉重而尖锐的蓝色鲨鱼脑袋,大大的眼睛,还有那嘎吱作响、伸向前去吞噬一切的大嘴。可那是鱼脑所在的位置,老人直刺上去。他使出全身力气,用鲜血模糊的双手把渔叉结结实实地刺了进去。他这一刺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却带着十足的决心和恶狠狠的劲头儿。
鲨鱼翻了个身,老人看出它的眼睛已经没有生气了,接着鲨鱼又翻了个身,缠上了两圈绳子。老人知道它死定了,可它还不肯听天由命。它肚皮朝上,扑打着尾巴,嘴巴嘎吱作响,像艘快艇似的破浪前进,尾巴在海上溅起白色的浪花。它身体的四分之三都露在水面上,绳子绷得紧紧的,颤抖个不停,最后啪的一声断了。鲨鱼静静地躺在海面上,老人瞧着它,不一会儿它就慢慢沉了下去。
“它咬掉了约莫四十磅肉。”老人大声说。它把我的渔叉和所有的绳子也带走了,他想,况且我这条鱼又在淌血,别的鲨鱼也会来袭击的。
大鱼被咬得残缺不全,他都不忍心再看上一眼。鱼被袭击的时候,他感觉就像是自己受到袭击一般。
好景不长啊,他想。我现在真希望这是一场梦,希望根本没有钓上这条鱼,而是独个儿躺在床上铺的旧报纸上。
不过,攻击我这条鱼的鲨鱼被我干掉了,他想。它是我见过的最大的尖齿鲨。天知道,我可见识过不少大鱼。
“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很痛心,把这鱼给杀了,他想。现在倒霉的时候就要来了,可我连渔叉都没有。尖齿鲨很残忍,而且也很能干,很强壮,很聪明。不过我比它更聪明。也许并不是这样,他想。也许只不过是我的武器比它的强。
“别想啦,老家伙,”他大声说,“顺着这条航线走吧,事到临头再对付吧。”
不过还是得琢磨琢磨,他想。因为我只剩下这件事儿可干了。这个,还有棒球。不知道了不起的迪马吉奥会不会欣赏我一举击中鲨鱼的脑袋。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想,谁都能行。但是,你以为我这两只受伤的手跟得了骨刺一样麻烦吗?我没法搞明白。我的脚后跟从来没出过毛病,只有一次在游泳的时候踩着一条红鱼,被它刺了一下,腿的下半截都麻痹了,疼得受不了。
“想点儿高兴的事儿吧,老家伙,”他说,“你每过一分钟就离家更近一点儿。丢了四十磅鱼肉,你的船走起来能更轻快。”
他心里很明白如果驶进海流中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可是眼下点儿办法也没有。“不,有办法,”他大声说,“我可以把刀子绑在一支船桨的柄上。”
于是他把舵柄夹在胳膊下面,一只脚踩住帆脚索,就这么做了。
“这下好了,”他大声说,“我还是个老头儿,但可不是手无寸铁了。”
这时候,风更加强劲了,船航行得很顺利。他只看着鱼的前半部分,心里又燃起了一点儿希望。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灰鲭鲨的牙齿是“像爪子一样卷曲起来的人的手指”,以其尖长、锋利显示被鱼的凶猛无比。 |
B.老人一看到鲨鱼游近并没慌乱,而是准备好渔叉,系紧绳子,欲以无所畏惧去制服毫无畏惧。 |
C.击杀鲨鱼后,老人想到的是它“很残忍、很能干、很强壮、很聪明”,对其明显带着欣赏之情。 |
D.“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其实只体现在老人面对灰鲭鲨时抓其弱点,果断出击。 |
A.小说对大海环境的描写笔墨不多,但也起到了提供故事背景、渲染气氛的作用。 |
B.小说写大灰鲭鲨游得快、体格强、无敌手等,为下文突出老人沉勇精神做了铺垫。 |
C.小说对老人击杀灰鲭鲨的前后过程描述详细,这是为了突出鯊鱼的凶猛和狡猾。 |
D.小说主要是从老人的视角来叙述,他能以目击者的身份来观察给人更真实的感受。 |
(1)这简直像是做梦一样。
(2)我现在真希望这是一场梦。
4.小说中只有一位老人在活动,他那些自言自语的话有什么作用?请你进行探析。
在异乡①
(美)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这时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商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它们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在院子里举行。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赛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他检查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的时间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义:我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语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都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把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选自《海明威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RATELLANZA”“ABNEGAZIONE”: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将“我”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故事真实可信,同时拉近了故事人物与读者的距离。 |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看似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
D.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
A.文章第一段作者精心对死狐、死鹿和一串串的死鸟进行逼真描绘,意在与四肢残疾的伤病形象形成对照,具有生动的象征意义。 |
B.少校因遭受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才流露出看似不近情理的言行,显得非常恼怒。 |
C.小说结尾写少校对墙上的那些照片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这一细节表现了他虽知自己的手无法康复但依然对未来充满憧憬。 |
D.小说以《在异乡》为题,揭示了战争的创伤导致那些九死一生的军人疏离社会,与正常的生活“隔绝”,孤寂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主题。 |
4.小说的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圣诞夜的歌声
[匈牙利]约卡伊•莫尔
城里住着一个叫亚诺什的穷靴匠。
他每天拼命赚钱,却一直没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因为家中隔年就有新生命呱呱坠地。第三个孩子出生后,他的妻子不幸离开人世,撇下他孤零零地给孩子喂饭、穿衣。分面包时,一次得切成三片!给孩子们做鞋时,一下就要做三双!养家糊口难啊,靴匠常常叹息。
圣诞节那天,披着飘飘洒洒的雪花,靴匠去给客户送靴子。奔忙了一天的他,很晚才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旁店铺里的玩具和花花绿绿的糖果,他禁不住想:过节了,得给孩子们买些礼物。买三份,花销太大;只买一份,又不公平。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孩子们一件特别的圣诞礼物!
“孩子们,都到这儿来!”亚诺什到家后招呼道。孩子们一个搂住他的脖子,一个扑到他怀里,他又把最小的一个抱在膝上。
“知道吗?今天是圣诞节!今晚不干活了,我们好好乐一乐!我来教你们一支歌,非常好听的歌,这是父亲为你们准备的圣诞礼物。”
孩子们欢呼雀跃,兴奋得几乎要把家里闹翻天了!
“静一静!现在跟着我唱。”亚诺什清了清嗓子,缓缓唱起那首优美而古老的圣歌。歌声轻盈,调子欢快,孩子们瞬间就被吸引住了。在这个温馨的夜晚,小天使们美妙的歌声,从婉转到高亢,一遍又一遍……
然而,这歌声却惹恼了楼上住着的人,一位富有的老爷。他一个人住着九个房间,第一个房间用来闲坐,第二个睡觉,第三个用餐……其余的又派什么用场呢?此刻他正在第八个房间里抽烟,琢磨着自己怎么在圣诞夜也提不起兴致呢。楼下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响,当亚诺什们唱到不知第几遍时,他再也无法忍受,循声找到靴匠家。
“你就是亚诺什,那个靴匠吗?”
“是的,老爷,您有什么吩咐?”
富人本来是要发火的,可他瞬间改了主意,说:“哦,你有这么多的孩子!”
“是的,老爷,唱歌,嘴多声音大。”
“吃起饭来,恐怕嘴更多吧。听着,亚诺什,我给你带来了好运——把你的孩子送给我一个,我来养,将来他会成为有钱的老爷。”
亚诺什惊讶地睁大了双眼,谁还能不动心呢?他孩子将成为老爷!这些乖巧可爱的孩子,该过上好日子啊!给!为什么拒绝呢?可选谁呢?他喃喃自语:“老大,听话懂事,长大会有出息的;老二是个女孩,送给老爷不好;老小,是妻子豁命生下的,怎能送人?”
可怜的亚诺什嘴唇直哆嗦,几乎哭着说:“谁想离开这儿,坐漂亮的马车?吃好吃的东西?谁想去,就站出来吧……”
面对这样的诱惑,孩子们却都怯生生地缩到父亲背后,扯住父亲的手、裤腿和皮围裙,谁也不吱声,好像要远远地躲开这位富有的老爷。
“不行,老爷。不行啊!我不能把任何一个孩子送给您,我们得在一起……”
富人无奈,只好要他们别再唱歌了。作为补偿,他给靴匠1000本戈。随后回到楼上去继续他的无聊时光。
亚诺什小心翼翼地将钱锁进箱子,藏好钥匙,内心五味杂陈。孩子们噘着嘴,不说话。屋里笼罩着冰冷而令人窒息的气氛。
亚诺什坐下,又习惯性地做起靴子来。拿着皮料,他裁着,削着,不知不觉又哼起那首歌。似乎有微弱的声音在应和?抬头一看,孩子们闪着亮晶晶的眼睛,正围着他小声哼唱。他一脚踢开椅子,打开木箱,翻出那1000本戈,三步两步跑到楼上。
“老爷,请收回您的钱,让我们唱吧!我们高兴,这比1000本戈重要啊……”
没等富人反应过来,亚诺什就将钞票放到桌上,转身跑回了家。他挨个亲吻孩子,屋里重新响起了优美而纯净的歌声……
唱着唱着,望着简陋的厨房,想起锅里的白水煮土豆,亚诺什又为把钱送还感到一丝歉疚。圣诞节,除了歌声,孩子们是不是也得有点儿奶酪和香肠呢?孩子们的歌声很快淹没了他的不安。
富有的老爷在第九个房间里来回踱步,思忖着,诧异着,在这个世界上,别人究竟寻到了什么快乐?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圣诞夜里的故事,语言质朴,表现手法多样,情节张弛有度,主题耐人寻味。 |
B.“温馨的夜晚”之所以温馨,是因为整日为生计操劳的父亲“今晚不干活了”,更是因为孩子们收到了礼物。 |
C.文中对孩子们面对诱惑时“怯生生”的神态描写,体现出他们对富人的提议既憧憬又恐惧的心理。 |
D.作者写亚诺什还钱时,连续使用了“踢”“打”“翻”“跑”等动词来表现他动作的迅速与决心的坚定。 |
E.作者为我们描述了穷人和富人的日常生活状态:穷人疲于奔命,但很快乐;富人衣食充裕,但并不快乐。 |
3.小说结尾写到亚诺什心存歉疚。他是否应该还钱?请结合作品加以解说,并谈谈给你的启示。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两根手指,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写老孟点菜时,先点鳄鱼肉,再“甩出鼓囊囊的钱包”,言行看似充满豪气,实际上是老孟在山里人面前显示优越感。 |
B.“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表现了二狗对顾客的恭敬,其中含有没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歉意,也有与顾客拉近感情距离的善意。 |
C.服务员的插话交代了孩子的身份,却也招来了老孟对二狗的冷嘲热讽,使我也对二狗的做法的正当性产生了怀疑,鄙视二狗。 |
D.小说插叙了村长为救刘大爷牺牲的内容,解说了男孩儿免费吃面的原因,也展现了山村淳朴的民风,升华了小说表达的情感。 |
3.关于本篇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说是二狗,有人认为是老孟。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额尔古纳河右岸(节选)
迟子建
我是个鄂温克女人。我的弟弟鲁尼降生了。一看到鲁尼的笑脸,父亲阴沉的脸也会变得和颜悦色了。
父亲一心想把鲁尼培养成一个出色的猎手,因而鲁尼八九岁的时候,只要不是去离开营地太远的地方狩猎,父亲就会带上他。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是个满月的日子,我正跟着母亲在火塘边捻筋线,鲁尼跑进来,他兴冲冲地告诉我,一会儿父亲要带着他,乘着佳乌(桦皮船)去河湾打猎。我对堪达罕(兴安岭森林里体态最大的动物,学名驼鹿)并没多大的兴趣,但我很想乘坐佳乌。我央求母亲,让她跟父亲说说,把我也带上。
林克背着枪,带着我们穿过松林,来到河畔。路上他嘱咐我和鲁尼,上了佳乌后,不许大声说话,不许往水中吐痰。
那条河流很狭窄,水也不深,林克就像揪出一个偷懒的孩子似的,把掩藏在河边草丛中的桦皮船拽出来,推到河水上。他先看着我和鲁尼上了船,然后自己才跳上去。船悠悠走起来的时候,我觉得耳边有阵阵凉风掠过,非常舒服。在水中行进时看岸上的树木,个个都仿佛长了腿,在节节后退。好像河流是勇士,树木是溃败的士兵。
林克将桦皮船荡进湖泊,我们划向湖对面一片起伏不大的山峦。林克上了岸,他让我和鲁尼不要下船。父亲一离开,鲁尼就吓唬我说,快看,前面有狼,我看见它的眼睛发出的亮光了!我刚要叫,听到了鲁尼的话的父亲回过头来,他对鲁尼说,我怎么跟你说的了?一个好猎手在出猎的时候是不能胡说八道、多嘴多舌的!鲁尼立刻就安静下来了,他用手指轻轻弹了几下船身,就像敲着他自己的脑壳反省似的。
林克很快回到了船上,他小声对我们说,他在岸上的草丛中发现了堪达罕的粪便和蹄印,粪便很新鲜,说明几个小时前它还来过这里。从它的蹄印来看,它是一头成年的堪达罕,很有分量。林克说我们到对面的柳树丛中守候它。我们把船划到湖畔的柳树丛,桦皮船夹在其中,也就成了一片陆地。我们潜伏在船上,林克让鲁尼帮他把枪膛上了子弹,然后用手指在嘴唇那儿竖了一下,示意我们不可出声。
我们敛声屏气地等待着。
父亲咽了口唾沫,我听见了“嚓嚓——”的声响,这“嚓嚓”声很快变成了“噗噗”声,循声望去,发现一团灰黑的影子正在湖的对面移动!父亲抑制不住兴奋地“哦”了一声。
堪达罕在夜色中镇定自若地行进着,父亲瞄准了它,然而未等他射击,它突然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当堪达罕离我们近了的时候,我非常紧张,因为看它的模样,它一定是胃口很大的,万一父亲打不中它,它反扑过来,我们的佳乌就会被它踏碎,我们只能逃跑。如果跑得慢,被它逮着,定是九死一生了。
林克确实是个优秀的猎手,当堪达罕沉入水中,让湖面的月亮又圆满起来的时候,他非常镇静,耐心等待着。直到它从湖水中站了起来,心满意足地昂了晃脑袋,打算上岸的时候,林克才把枪打响。枪响的时候,我的心也仿佛跟着蹦了出来,我看见堪达罕栽歪了一下身子,似乎要倒在水中的样子,但它很快又站直了,朝枪响处奔来,我顾不得林克的嘱咐了,我哇哇大叫着,魂魄已被吓丢了七分。林克又在它身上连打两发子弹,它才停止了进攻。不过它也不是立刻就倒在水中的,它像酒鬼一样摇晃了许久,这才“咕咚——”一声倒下了,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鲁尼欢呼起来,林克也长吁一口气,放下枪。我们又等待了两三分钟,确定它已无声息的时候,这才撑着桦皮船,从柳树丛中穿梭而出,飞快地荡到湖心。
堪达罕的头浸在水里,身躯只露出一角,好像一块被磨去了棱角的青石。鲜血已把湖心染成黑夜的颜色。想着刚才还在悠闲潜水吃着针古草的它说没气就没气了,我的牙齿打颤,腿也哆嗦起来。而鲁尼却是那么的兴高采烈。我知道,我永远做不了出色的猎手。
【注】《额尔古纳河右岸》是第一部描述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显示了弱小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我”同父亲、弟弟一次夜间狩猎的经历,呈现给读者一次惊险刺激的狩猎之旅,感受到鄂温克人独特的民族风情。 |
B.“好像河流是勇士,树木是溃败的士兵”运用比喻手法,写出行船时的惬意,与下文狩猎时的紧张氛围形成鲜明对比。 |
C.枪一响,“我”吓得魂飞魄散;看到死去的猎物,“我”吓得颤抖,弟弟却非常高兴,这表明弟弟比“我”更有可能成为优秀猎手。 |
D.文章画线部分描绘了堪达罕被射杀后的场景,给人留下了血腥的印象,表达了“我”对父亲射杀堪达罕这一行为的不满。 |
3.“我”在小说中起了怎样的作用?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吃茶
凌叔华
①当太阳拥着早霞出来后,小鸟吱喳的闹了两个钟头,花影渐渐的被描在一间闺房的窗上。那鸟雀的啼歌跟着不相识的春风,直冲进芳影小姐闺帷,把她吵醒了。
②“几点钟了?”芳影搓搓眼睛低声的问。
③“很早呢,才打九点。小姐还歇会儿罢。 “一个女仆陪笑回答,提着水壶走了出去。
④芳影仍旧闭目养神,但耳际一阵一阵的鸟声和街外小贩的叫号,使她不能再睡了,她沉思道:“其实昨晚看完电影已经十一点半了,睡时已经一点,怎样再也不困了……呀,昨晚见的淑贞的哥哥,相貌真是不俗,举止很是文雅……他很用神和我谈话……他跟我倒茶,拿戏单,捡掉在地上的手帕,临出戏院时,又帮我穿大氅……唔,真殷勤……出戏院时,他搀扶我上车后,还摘下帽子,紧紧地望了我一会儿呢……”
⑤“哦,淑贞说他们今天要去公园听音乐,很好的音乐,邀我务必同去。她又说今天下午接我……那么我应当早些起来收拾收拾。”
⑥芳影起来慢慢的踱到妆台前坐在椅上。此时女仆进来倒洗脸水,擦镜子,摆香粉和梳头的用具,忙成一片。她默默地对着镜子出神。
⑦她洗漱完便梳头,一会想到自己正当芳菲时候,空在“幽闺自怜”;年华像水一般流去了,眼便蓄着一眶泪,一会儿想起昨晚看电影时;喁喁细语的光景,脸上便立刻有些发热,心里跳起来。
⑧不多时把头发梳好,又重施一回粉,后来才把发抿齐。打扮完,对着镜子又出了回神。
⑨午饭后,她在闺房,窗上花影因日光忽明忽暗,花枝因微风摇曳,婀娜生姿,她定定地看着,只觉得心里满满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正在怅惘,忽见仆人进来回:
⑩“王先生和王小姐来了。”
⑪“请到客厅吧,”她说完又走到镜台前,重扑粉,掠抿一回发,然后走入客厅。她心内怯怯的,因为她向来不大与青年男子来往,平常偶然碰到表兄弟,还要脸红红的回避呢。近年她见社会潮流变了,男女都可以做朋友,觉得这风气也得学学。
⑫她来到客厅,淑贞和她哥哥立刻站起来招呼。
⑬仆人递上茶来,她让了回茶,仍和淑贞说了些闲话。
⑭“你已经和伯母说了我们去听音乐吧。我们去好吗?”淑贞说。
⑮“说了。请用了点心再去,令兄第一次来,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太寒伧了。”芳影说完,见淑贞的哥哥坐在一旁用茶,很是恭谨,很想和他说几句话,但想不起说什么好,只得不安又热切地沉默着。
⑯他们三人坐汽车去了。她觉到淑贞的哥哥处处都对她用心,上车又扶她上去,下车又搀她下来,走山石或过桥的时候,他都要上前搀扶她,唯恐她遇了不测的危险:且提了她的手袋及大衣紧紧相随,丫头使仆都没有他那样谨慎小心。
⑰快下太阳时候,他们送她回到家来。临行时,他说今天下午一同游玩得很乐,他又
很诚恳的叮嘱她三十号务必请去北京饭馆吃茶。
⑱从那回同游公园以后,芳影整天都觉得心口满满的,行也不安,坐又不宁,最厌同人说话,不知不觉的与许多素日亲近的人疏远,只有那妆台上一方镜子,她不但不想疏远,还时时刻刻想去看看它。她对着镜子,每每抿嘴微笑,翻过身去不迭的照后身及左右。这样的过了一个星期。一天早晨她妆罢后倚在窗栏看着暖和的太阳照着廊下一盆粉色玫瑰花,那些花浸在日光里特别鲜艳,她正在赞叹,忽见仆人递给她一信,上写“西四王绒”,她腮上立刻热起来,心里亦跳,急走到内房,才把信拆开,一看乃是一个请帖:
⑲“张梅先女士与王斌先生订于本月三十日下午二时在北京饭店行结婚礼,恭请光临”
⑳这请帖好似一大缸冷水,直从她头上倾泼下来。起先昏惘冰冷的,后来又有些发暖,不多会儿仍旧发凉,她一阵一阵的说不出的难受。
㉑她正在很懊丧的垂泪,淑贞在窗外一边走进来嚷道:
㉒“芳影姐姐在家吗?我哥哥三十号便行结婚礼,我来找你搀新娘子。姐姐,你的身材和新娘子的配起来很好,你答应了罢。我求你!”
㉓芳影神色已经够灰淡,只好有声无气的答道:
㉔“我从来没做过搀亲的,恐怕做不来。近来又很不舒服,也许要生病,你还是另找人罢……”
㉕淑贞并未发觉她的低沉与落寞,反而在一旁絮絮聊起许多有趣的的新闻,芳影虽不完全听见,倒也减去不少懊恼寂寞。末了一段话最使芳影不能不听的就是她谈到一个拐脚的小姐,她说:
㉖“好笑的很,中国人吃饱了饭便想到婚嫁的事。自从我哥哥回国后就有许多人请茶请饭,有一天黄家——就是,石坊桥的黄家——请哥哥到来今雨轩吃饭,我也去了。他们的二小姐,跛了一只脚的,你大约亦看见过,坐着倒看不出来,走起来,才觉出。她在园里走动时上山下山,过桥或是开门,我哥哥就搀扶她,她手里拿的东西,哥哥也替她拿着。这不打紧,黄家忽然托人示意,叫哥哥去求婚。我哥哥很是好笑,不用说他已经在外国和张小姐订了婚,就是没有,我家那里肯说一个跛小姐呢?但是过后黄家的人都说既然他不属意他家的小姐,为什么搀扶她,服侍她,那样卖小心呢?我哥哥知道了又是生气,又是好笑,他说男子服侍女子,是外国最平常的规矩。芳影姐姐,你说好笑不好笑?”
㉗芳影此时觉得有说不出的一种情绪,她嘴边微微显露一弧冷冷的笑容,窗上的花影,依旧是因风摇曳,日光却一阵阵的浅淡。她眼望着,迟迟的说:“外国……规矩……”
(选自1925年4月25日《现代评论》1卷20期,有删改)
1.第⑨段写到了“窗上的花影”,有什么艺术效果?结合画线句进行分析。2.第㉖段,淑贞讲述了“黄家跛脚小姐”的事情,似乎与全文内容并不相关,试析此段在文中的作用。
3.小说的标题为“吃茶”,但纵观全文作者并未具体展开“吃茶”的情节。探究本文以“吃茶”为题的用意。
4.沈从文在评价凌叔华小说时说,“她(凌叔华)能保持一个作家的平静,淡淡的讽刺里,却常常有一个悲悯的微笑影子存在”。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此评价的理解。
远去的白马(节选)
朱秀海
晋察冀军区四分区骑兵连的成立缘于聂荣臻司令员从陕北带到五台山的三匹马,两匹属于将军,一匹是警卫兼驭手刘有才的坐骑。1941年敌情吃紧,将军由内线向外线转移,带着马匹无法通过封锁线,走着走着停下来,把刘有才叫到跟前,看着仅有的三匹马,说:“你带它们留下,搞个骑兵班,坚持斗争,我是要回来的。尤其是这匹大白马,是朱总司令送我的,我当它是宝贝呢!出了差错拿你是问!”
刘有才人长得半截黑塔一般,脚下砰啪一个炸响,立正敬礼,扯开大嗓门吼道:“司令员放心!刘有才在马在,刘有才不在了马还在!”
将军哼一声说:“哪有这么严重,首先是人,其次才是马,马再金贵能比得上你这个红军老战士?”说着队伍已接近封锁线,滹沱河两岸枪声大作,敌我双方曳光弹打得如同现在国庆节夜晚的礼花。刘有才一个人牵着三匹马,站在北岸望着将军带人上了一条树叶一般的小船。小船载不动似的摇晃着,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不时被弹道映亮的河面上。
聂司令这一去就没有回来,先是到延安,后又去了太行山东麓建立新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刘有才和留下的三匹马熬过了一个艰苦的冬天,竟然将三匹马的骑兵班发展成了四分区一个很像样的骑兵连。刘有才当上了连长,率领骑兵连在太行山西区纵横驰骋,杀得鬼子闻风丧胆,成了保卫我晋察冀根据地的重要力量。
这期间他改了名字,不再叫刘有才,叫刘抗敌。
那时刘抗敌可是一门心思要将骑兵连发展成一个骑兵团,最起码也得是个骑兵营,然后带着这帮人马渡滹沱河南下,再向东,去不停东移的军区司令部找聂司令。他一直都在想象见面时的情景:他突然带着一个像模像样的骑兵团或者骑兵营出现在聂司令面前,将部队交给首长,首长肯定会大吃一惊,然后就会大大地表扬他一番,说:“好哇,长能耐了你。”
他想那时候自己站在首长面前,会像个孩子一样咧开嘴大笑起来。大白马老了,他已经为聂司令另准备了一匹同样毛色的三岁口的追风快马,通体雪白,西域汗血宝马和蒙古马的混种,骨骼高大,身段优美,跑起来四条腿伸展开就是一条直线,腚后再起云条似的一道马尾,端的是马中神骏。分区抗敌剧社一位诗人兼编剧还为它起名“飘雪”,写了诗,登在小报上。
刘抗敌想,司令员不但喜欢马,还是相马的行家,一说起来中国“三大名马”三河马、伊犁马、河曲马就滔滔不绝,见了“飘雪”准要夸它一通,因为平常的三河马河曲马刘抗敌也见过,比不上这匹“飘雪”。
他的心愿最终却没有实现。第二年军区一个命令下来,他就和一批来自延安的干部离开太行山腹地,前往山东执行巩固胶东新区的任务。不但他麾下的骑兵连不能随他走,就连那匹跟随他出生入死、数次救了他命的大白马——准备送还给聂司令的“飘雪”也被留在了滹沱河北岸。刘抗敌像聂司令当年一样在滹沱河边上了小船,树叶一般的小船摇摇晃晃载着他离开北岸。
回头看白马在薄暮朦胧的时刻懂事地掉过它那俊美的头颅,朝部队驻扎的山村跑去,越来越远,他的心猛地疼起来。他一直站在船尾,望着那没有鞍子往回跑的白马,望着落日最后一抹余晖画出的太行山曲折冷硬暗黑的山脊线,高阔辽远的天穹仍是一片青色,有一两条白云浮在空中,白云底部是从暗黑山脊线下向上反照的赭红色的晚霞。夜气升腾,白马在滹沱河和山间的河滩上一路奔跑,他以为它会回头再看自己一眼。没有,“飘雪”一次也没有回头看他。开始它还只是均匀地跑着小步,慢慢地就快了,奔驰起来,迅速冲进昏暗之中,只有白色云带般的马尾梦幻般一闪就看不见了。
骑白马,挎洋枪,
三哥哥吃了八路军的粮。
有心回家看姑娘,
呼儿嗨哟,
打日本嘛顾不上。
他们这批战斗骨干一路徒步,穿越多道封锁线,终于到达胶东,马上就投入了战斗。已是1943年了,胶东军区昆嵛山边缘的某些地方仍被称为“一枪打得穿的根据地”。刘抗敌先在老十团,还当连长,接着当了独立营营长。他主动出击,神出鬼没,不但让形势有了改观,还从日军那里缴获到了一匹马,竟然也是一匹白马,无论骨骼还是毛色都和他留在太行山腹地滹沱河北岸的“飘雪”相似。因为是日本马,知道内情的战友开玩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飘雪二郎”。
刘抗敌虽然换了战场,但仍然记得自己是聂司令的兵和当年对聂司令的承诺,在上级面前费尽口舌才把这匹马留了下来。刘抗敌仗打得好,在开辟和巩固根据地的战斗中屡建战功,战斗经验又丰富,胯下又有了这样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人又年轻,根据地的姑娘媳妇都眼馋地喊他“白马营长”。
(有删改)
【注】在小说后文中,刘抗敌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高级军事指挥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设置了真实的历史人物、地理区域和历史背景,达到了艺术性和真实性的统一,增强了小说的可信度。 |
B.小说中的刘抗敌英勇善战,屡建战功,信守承诺,从警卫员成长为高级军事指挥员的原因就是聂司令的嘱托。 |
C.小说按照时间顺序讲述刘抗敌的故事,聂司令的故事交代不多,但两者结合共同反映抗战的进程,豪情洋溢。 |
D.小说中引用的民谣,很有艺术魅力。不但舒缓了小说的叙事节奏,而且串联起下文情节,凸显了小说的主旨。 |
3.“白马”是小说写人叙事、谋篇布局的关键,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为他唱歌
春分
1949年元月初,正是寒冬之际,在苏北平原的淮海大地,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和国民党的部队在这里进行大规模的战略决战。战火在这里已经交织了好多天,所有的村庄都被炮火光顾了多次,大都成为废墟;层层包围和反包围,参战的双方还在源源不断地投入兵力。战争的胜负仿佛在瞬间即可确定,可这个瞬间由于持续的时间过长,而令人感到焦虑。
那天下午6时,太阳已沉入裸露的大地,在运河边一个叫薛庄的仅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一个长辫子姑娘正和一个年龄与她相仿的解放军战士僵持着。姑娘十七八岁,年轻的脸颊被刮来的夹着雪花的西北风吹得通红。小战士的脸也有点红,但那红不是被风雪吹的,而是因说服不了年轻姑娘而感到无可奈何,或许还夹杂着一种气恼。老村长的及时赶到。使事情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来长辫子姑娘是村里青妇会的,正在为部队准备干粮,而年轻的小战士则是运送干粮的。这本来是正常的支前工作。可因为负责带队的小战士所在的运粮队带的牲口不够,需要借用几户老乡家的,而进门时他发现姑娘家有头正拉磨的毛驴,便想借用一下。没想到姑娘一听这话,扬扬眉说,借用可以,但她必须和战士一起去,完成任务后再把牲口牵回来。小战士说,送干粮去的地方正在打仗,非常危险,她不能去,解放军说话算话,他一定会将毛驴安全送回来。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老村长十分清楚,别看是一头小毛驴,可一头牲口对庄户人家来说就是命根子。于是,老村长对小战士说:“我们这里是老区,这里的人炮火见得多了,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相反,她对这儿的地形熟悉,还可以给你们带个路。”听了老村长的话。姑娘朝小战士眨眨眼,仿佛说,这下你没的说了吧。
姑娘和小战士一起随送粮的队伍趁着夜色出发了。他们一路无语,沿着被炮弹炸焦的土地匆匆而行,只有牲口的蹄声在空寂的夜里显得越发急促。在走了两个多小时后,一条小河挡住了去路。尽管河面不宽。但由于不时有炮火飞过,运粮的牲口受到了惊吓,蹄子还未沾水,屁股便拼命地往后挪,说什么也不愿下河,弄得几个牵缰绳的战士拼着老劲才拉住。急得带队的小战士来回踱步。正当小战士一筹莫展的时候,长辫子姑娘突然对他说:“用东西把牲口的眼睛都蒙住,它们就听话了。”“行吗?”“准行。”果然,被蒙上眼睛的牲口分不清东南西北,只好乖乖地被牵着渡过了河。
过了河,小战士靠近姑娘低声说:“谢谢你,大姐。”
第二天凌晨,送粮队准时到达部队。姑娘牵回了自家的毛驴,说要立即回去。部队首长说。等天亮了再回吧。姑娘说:“你们有任务,我在这里碍事,再说早回去还得准备支前的事。”首长说:“也行,不过这么多牲口你一个人是无法赶回去的,这样吧,还是让小张再辛苦一趟,送你回去。”原来那个年轻的小战士叫“小张”。
长辫子姑娘和小张赶着牲口往回走,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走了一夜路的他们并无睡意,姑娘甚至还哼了几声当地的小调。小张也兴奋起来,他告诉姑娘,这一仗打下来,离全国解放就不远了。说话间,两人过了河,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姑娘家所在的村庄了。长辫子姑娘对小战士说:“我已经到家了,你现在可以回去了。”小战士向姑娘敬了一个军礼说:“大姐,谢谢你。”小战士说完,正要转身往回走,忽然呼啸而来的炮弹声在耳边响起,小战士立即将面前的姑娘扑倒在地上。转眼间,爆炸掀起的气浪掩埋了姑娘。当爆炸声停止,姑娘爬起来大声呼喊“小张”时,才发觉刚才那个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已停止了呼吸。
长辫子姑娘默默地站起身,擦干了眼泪,深深地向小战士鞠了一躬。而后,她将小战士抱在怀里,一步一步向黎明前的村庄走去。
10天后。淮海战役结束,全歼国民党部队55万人。
此后不到10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而那位叫“小张”的战士被埋葬在运河边。时至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全名。也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家在何处,只有运河两岸的迎春花年年为他开放。
而那个长辫子姑娘在多年后成了我的母亲。这个故事,自我懂事起,每年她都会给我讲述一遍,每次讲述的时候,母亲的双眼都噙满泪水。
母亲说,寻找小张的部队是她今生的一个心结。因为那场战争参战的部队太多,而部队驻防、换防频繁,打完淮海战役之后,听说小张所属的部队又去解放大西南。从新中国成立前到新中国成立后,她多方打听,依旧没个结果。但她相信,小张的部队是不会忘记他的。他的战友们也都不会忘记他。运河边的村民们同样没有忘记这个不知名的小战士。每年清明,小张的坟前会堆满这块土地上开放的数不清的野花。而以小张的生命为代价活下来的母亲,一生都认定自己的命是小张给予的。她说。她活着是因为小张的生命而存在;死了,她要埋葬在小张的坟墓旁。在这古老的大运河边陪他说话,为他唱歌……
(摘自《读者》2011年第19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姑娘想和小战士一起去前线送干粮,战士担心姑娘安全没有答应,最后他们在老村长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起上前线的一致意见。。 |
B.文章中说“他们一路无语,沿着被炮弹炸焦的土地匆匆而行,只有牲口的蹄声在空寂的夜里显得越发急促”,说明他俩还在生气,关系并未缓和。 |
C.“走了一夜路的他们并无睡意,姑娘甚至还哼了几声当地的小调”一句,表现二人成功送粮后心情的愉悦兴奋,也饱含对战争取得胜利的信心。 |
D.文章通过对姑娘和小战士两个典型形象的塑造,赞美了小战士善良有责任感、牺牲自我保全他人的美德,也有力地凸显了军民一心团结一致,共同抗敌的主题。 |
A.文章开篇战争场面的描写渲染了一种紧张的气氛,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开展埋下了伏笔。 |
B.本文通过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及人物的相互映衬,使得人物形象鲜活,跃然纸上。 |
C.文中男女主人公作者没有写出他们姓甚名谁,只有他们的外貌特征和身份特征来称呼他们,是因为作者怕战争年代暴露他们身份,也是他们工作的需要。 |
D.文章标题既指姑娘哼了几声当地的小调给小张听,又指后来成为“我”母亲的姑娘要把这具有崇高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小战士在大运河旁不断歌颂、传扬,让战士精神永存,让无名英雄不孤单。 |
4.文章结尾划线句“每年清明,小张的坟前会堆满这块土地上开放的数不清的野花”这句话,既是突显小战士形象的关键,也是理解文章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他叫王晓东
刘国芳
王晓东,抚州仙临山王家村人,50岁,种田为生。
很多年前,我就和一个叫杨华林的文友去过仙临山,路线很复杂,经长岭、白岭,张家、李家等村庄,然后到仙临山。仙临山不大,只是一个小山包,传说当年有神仙在山上歇脚,因此这个小小的山包才有仙临山这样好听的名字。仙临山周边有好几个村,如仙临山饶家,仙临山王家,仙临山祝家等。仙临山边上有一条河,叫风岗河。这凤岗河其实只是一条溪,十几米宽。从长岗、凤岗那边流下来,再往抚北流入抚河。
当年我和杨华林去仙临山的时候,并不认识王晓东,我们只是来看仙临山。后来,我又去了仙临山。这次,见到了王晓东,这是个瘦小的男人,他和一个同样瘦小的女人在地里拔甘蔗。
我走近他们,招呼道:“拔甘蔗呀。”王晓东说:“我没见过你。”
我说:“我是抚州的,喜欢到乡下玩。”王晓东说:“抚州的呀,来吃甘蔗。”
我也不客气,拿起一根甘蔗啃起来,然后说:“好甜。”王晓东说:“好甜就多吃点。”
我说:“我帮你买点。”王晓东说:“买什么,地里的东西,拿些去。”
我说谢谢,然后问他:“村里没看到什么人,人呢?”王晓东说:“我们这儿离抚州近,大家都到抚州做事去了
我问:“你没去吗?”王晓东说:“我没去,我喜欢作田。”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叫王晓东,我没问,他也没说,但这个说他喜欢作田的人,我记住了。我喜欢去乡下,以前骑自行车,后来骑摩托,再后来开汽车,反正什么时候我都喜欢往乡下跑。后来的好多年,我多次去过仙临山,也见到过王晓东。每次见到他,他都在地里忙着,比如栽禾耘禾,施肥浇水,摘茄子辣椒等。一次看见王晓东在地里挖红薯,挖出的满地红薯我看着都喜欢,于是我说:“看着一地的红薯,你很有成就感吧?”王晓东说:“这是我劳动的果实,看着确实满心欢喜。”
后来,仙临山一带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火车站建在这儿,就建在仙临山饶家边上,铁路则从凤岗河那边铺过去。接着风岗河两边建湿地公园,把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溪挖成100米宽,有的地方挖得更宽,有几百米,这就不是河了,是湖。仙临山饶家拆了,祝家也拆了,开发高档住宅区,那名字听起来就高大上,叫铜锣湾。
仙临山王家,也就是王晓东他们村还没拆,一天我开车去那儿转,又见到王晓东了,我问他:“你这儿也要拆吧?”王晓东答:“肯定。”我问:“几多钱一平?”王晓东答:“饶家祝家那边是3900一平。”我说:“每家都做了楼,有三四百平,可以得到100多万。”王晓东说:“我情愿不要拆,在乡下多好,有田有地,拆了,什么都没有。”王晓东边说边给辣椒浇水,我说:“都要拆了,还浇什么水。”王晓东说:“一天不拆,我就不会让我的地荒了。”我说:“你真的是一个喜欢作田的人。”王晓东笑了。
我和王晓东有缘,仙临山王家拆迁后,王晓东居然在我住的东方威尼斯买了房,这就是说,我们做邻居了。他真的对土地很眷恋,搬来没多久,他就在小区里开了一块地,要栽茄子辣椒,但才把地弄好,保安就来制止了,说小区里不能栽菜。王晓东求情,说他栽惯了东西,不栽些东西,手痒。有人围着,哈哈大笑,还有人说:“乡下人就是乡下人。”这话被王晓东听到了,他很生气地说:“乡下人怎么啦,我又没偷没抢!”
后来,王晓东在小区外面开了一块地,然后,我经常看见王晓东在地里忙活。再后来,王晓东从地里回来时,手里总提着东西,比如南瓜丝瓜什么的,也有茄子辣椒。见了我,王晓东说:“这是我栽的,你拿些去吃吧。”我说:“谢谢!”
只是好景不长,我们小区外面,后来规划做汽车城。没多久,就动工了,也就是几天之内,王晓东那块地就被铲了。这天傍晚,王晓东从外面回来,看见自己的地被铲了,呆在那儿半天不动。看见王晓东在那儿发呆,我走了过去。居然,我看见王晓东眼睛红红的,我说:“你开的地被铲了,好难过是吗?”王晓东说:“想种点地真难。”
其实,我这时仍不知道他叫什么,这不重要,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农民,一个热爱土地的普普通通的农民,没了土地,他真的很难过,为此,他会长久地在这儿发呆。天黑了,他还呆着,忽然,我看见那个瘦小的女人往这儿走来,她大声喊着说:“王晓东,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这时,我才知道,他叫王晓东。
(摘自《北京文学》,2019年第10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第二段对仙临山周边的环境进行了描写,一是说明仙临山的环境优美,二是为下文“我”经常去仙临山并结识王晓东这一情节埋下了伏笔。 |
B.文章的结尾说“我才知道,他叫王晓东”,在结构上,这既照应了文章的开头也照应文章的标题,在人物形象上,更突出了王晓东的普通。 |
C.王晓东看起来很“平静固执”,说明他作为一个老人,一方面已经饱经沧桑,看透世事变迁,另一方面也难免思想保守、无法与时俱进。 |
D.文中作者采用了全知视角来讲述故事,但作者并没有直接将主观评价传递给读者,而是冷静地讲述故事,给读者留下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
3.“喜欢作田”的王晓东却陷入了“想种点地真难”的困境,这突显了怎样的社会现实?试结合文本内容和你的阅读体验进行探究。
提琴
老侯是手艺人。老侯原来在乡下学木匠,开始的时候锛檩锛椽子。
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站在原木上,用锛像用镐,一下一下把木头锛出形来,弄不好就锛到自己的脚上。老侯一次也没有锛到自己脚上。
老侯对没有锛伤自己很得意,说,师傅瞧我还行,就让我煞大锯。
煞大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活儿,先将原木架起来,一个人在上,一个人在下,一上一下地拉一张大锯。大锯有齿的一边是弧形的,锯齿有大拇指大。干别的活可以喊号子,煞大锯却只能咬着牙,一声不吭,锯完才算。
老侯的腰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后来老侯学细木工,手下稳,别人都很佩服,其实老侯靠的是腰。
老侯学了细木工,有的时候别人会求他干一些很奇怪的活儿。老侯记得有人拿来过一只不太大的架子,料子是黄花梨,缺了一个小枨,老侯琢磨着给配上了。
人家来取活的时候,老侯问,这是个什么?来人说,不知道。老侯心里说,我才不信不知道呢。
不过老侯到底也不知道那个架子是干什么的,这件事一直是老侯的一块心病。
老侯的家在河北,早年间地方上有许多教堂,教堂办学校,学校上音乐课,用木风琴,弹起来呜呜的很好听。老侯常常要修这木风琴。修好了,神父坐下来弹,老侯就站在旁边听。有一次神父弹着弹着,忽然说,侯木匠,你会不会修另外一种琴?老侯问,什么琴?神父说,提琴。老侯不知道,嘴上说试试吧。神父就把提琴拿来让老侯试试,是把意大利琴。
老侯把琴拿回家琢磨了很久。粗看这把琴很复杂,到处都是弧,没有直的地方。看久了,道理却简单,就是一个有窟窿的木盒。明白了道理,老侯就做了许多模具,蒸了鱼膘胶,把提琴重新粘起来。神父看到修好的琴,很惊奇。神父于是介绍老侯到北京去,因为教会的关系,老侯就常修些教堂的精细什物,四城的人都叫老侯“洋木匠”。
老侯因为修过洋乐器,所以渐渐有人来找老侯修各种乐器。老侯都能对付。北京解放了,老侯就做了乐器厂的师傅,专门修洋乐器。
一天有个干部模样的人拿来一把提琴,请老侯修。老侯一眼就认出是神父那把提琴,老侯没有吭声。老侯知道,跟教会沾关系,是麻烦。因为是修过的东西。所以做起来很快,干部来取琴的时候,老侯忍不住说,您的这琴是把好琴。干部说,不是我的,是单位上的。老侯说,就是不太爱惜,公家的东西,好好保养吧,是把好琴。
一九六六年夏天,到处抄家砸东西,老侯忽然想起那把琴。厂里不开工,老侯凭记忆寻到那个单位去,老侯在这个单位里东瞧瞧,西看看。单位里人来人往,大字报贴得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加了碱的面浆糊味儿。老侯后来笑自己,这是干吗呢?人家单位的东西,自己找个什么呢?怎么找得到呢?于是就往外走。
可巧就让老侯瞧见了那把琴。琴面板已经没有了,所以像一把勺子,一个戴红袖箍的人也正拿它当勺盛着浆糊刷大字报。老侯就站在那里看那个人刷大字报。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好像一个关心国家大事的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多种手法介绍煞大锯。用白描手法,寥寥几笔就写出如何煞大锯,并用对比手法突出这种活儿的不易,笔力举重若轻。 |
B.老侯一眼就认出干部模样的人拿来的那把提琴是神父的,这表明老侯之前修提琴时观察仔细,所以印象深刻;他没有吭声,可见他为人谨慎。 |
C.作者多次写到老侯和提琴之间的故事,借助提琴,巧妙地串联起不同场景,借凡人小事传达出时代的变迁,以小见大,平淡从容却意味深长。 |
D.小说语言口语化,却能营造出很强的画面感,“那人刷完了,换了一个地方接着刷,老侯就一直跟着”就能引起读者丰富的想象,让人忍俊不禁。 |
3.阿城曾强调其写作风格是一种“平静的状态”,请结合全文谈一谈你对这种“平静”的理解。
路标(节选)
没有人,没有一个人。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地,在这灰蒙蒙的天地当中,只有自己,站在一条灰蒙蒙的路上。
伍原想喊一声,就这么“喂”地喊一声。这里没有人,只是喊给自己听,壮壮胆,解解怯,泄泄闷,他要世界活着,自己活着。
但是,不能喊,不敢喊。他要窒息了。
行军路线是向北,他是向北走的。走了有三小时,也许四小时。走了四十里,也许是五十里。应该到铁路了,也许站在铁路的边边上了?
停住脚,沉住气。再看一看,再听一听,只要点点与人有关的东西,一缕烟,一个脚印,一丝灯光……那么,一切就有希望。自己,自己背上的档案,那里有埋在淮河畔的小榕的入党报告。还有老邹,咯着血的老邹,只有自己知道他躺在什么地方。
没有,一切与人有关的迹象都没有。
棉衣已经湿得贴在了胸口,背上是越来越沉的档案。伍原狠狠地跺了一脚,听天由命地坐到地上,泪水便像决了的堤。
可是,慢!这是什么?好像冥冥中有神,不,鬼!鬼火?
远远的,贴在地上,就那么一小点,一小点黄黄的光,不飘忽,不闪烁。伍原不敢眨眼,屏息静气,站起身,啊!一站起,它便像钻入了地下。伍原赶紧趴下。在呢!荧荧的,黄黄的,小小的一点。在呢!在呢!伍原小心翼翼地,敏捷地,他不知哪里来的这份力气,竞像只猫似的向那一小点轻盈迅速地爬去。
世界再不是死的,自己再不是孤独的,部队就在前面,档案当然安然无恙交给指导员,老邹当然也会马上接回来。这一点如豆的光,明天,包含着一切的明天,这不飘忽,不闪烁,小如绿豆似的光。
有人了!找到人了!我到底找到老乡啦!“老乡!”伍原迫不及待地叫了一声。这一声叫,却不防把自己的眼泪叫得掉了下来。“老乡!老乡!”他连连地又叫了两声。一半是为了需要,一半是为了自己想叫。可是窝棚里静静地,没有任何反应。伍原赶紧爬到跟前,从高粱缝隙里看到,里面确确实实有一个人,一个老乡。他背对着棚口,席地坐着,正就着一盏油灯,低了头,紧张而有力地做着什么。
“老乡!”伍原稍稍放大了声音,那人依然低了头,急急地朝一个口袋里搓着玉米穗。看来,是一个聋子。伍原只得爬进棚去,正伸手想拉他一把,突然之间这聋子像背后长着触角,敏捷地跳起,把灯吹灭,然后转身想跑。伍原哪里肯让他跑掉,两臂一伸,把聋子的腿抱住了。那个人也不做声,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矮棚里,和伍原扭打起来。伍原不肯还手,一边抵挡着,一边死死抱住不放。明知他是个聋子,可还是大叫着:“老乡!老乡!”
“老乡!”却毫不理会,只是“唔唔”地叫着,挣出手来进行袭击。
伍原绝望了,这个人不但是聋子,还是个哑巴。伍原只得利用背上的重量,把他牢牢地揿在地上,但不知怎么才能让他明白自己是共产党,是野战军。伍原捉住哑巴的一只手,把它贴到自己帽子上,想让他明白,这不是国民党的大盖帽,这是八路军的帽子。可是哑巴并不理解,他死死捏紧拳头,硬勾着肘子,不肯就范,后来又忽然利用这个机会,迅速灵活地向伍原脸上猛击几下。
急,痛,头昏,眼前金星直冒,浑身大汗淋漓,不知如何才能摆脱这一窘境。伍原突然觉得疲惫之极,手脚发软,不住地冒汗。却不知怎么,流下了眼泪,好像刚才在路上没来得及流下的泪水,却一齐奔涌而出。伍原伏在哑巴身上,大哭了起来,为自己,为前面走不完的路,为小榕,为老邹,也为这个倒霉而顽强的哑巴。
忽然,伍原觉得有只手,轻轻地摸索着自己的头,自己的帽子,自己的脸颊。哑巴顿时“哇哇”地大叫起来,那一只手还拍着伍原的肩,一边挣扎着要起来。伍原松了手,但说不清为什么,人却仍伏在地上抽抽噎噎。
哑巴挣脱了出来,忙忙地摸了火镰打着,点上了灯,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伍原。猛然,他似乎省悟了什么,双手直向棚外挥动,又急急地拿起灯,拉着伍原爬出窝棚。他一手擎着灯,一手直指东北方向,然后做了个正步走的姿势,一双眼睛急切地盯着伍原。伍原点头,然后敬礼,然后回身走去。
伍原走上大路,回头望望,那一星豆子似的灯光,不飘忽,不移动,像是镶嵌在夜空当中。夜空下的世界,依然斗转星移。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伍原是个迷路的八路军战士,为了把档案和掉队战友的消息送给部队,始终以坚定的信念毫不畏惧地前行。 |
B.“老乡”虽是个哑巴,但内心明亮,在与伍原扭打后摸到他的军帽,知道了伍原的身份,并最终给了伍原帮助。 |
C.本文采用外在的细节刻画人物内在的特征,如写老乡“一手擎着灯,一手直指东北方向”。 |
D.小说以绿豆比喻荒野中的灯光,这灯光虽然微弱,但是它具有路标的作用,给了伍原力量、勇气和希望。 |
3.小说中有多处景物描写,请分析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