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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50 题号:958480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剃头匠

老宋退伍回来的时候,理过几年头发,都是在耕种收获之余,到集市上去理发。其实不叫理发,我们那儿那时叫剃头。小镇上的人,有多少人让老宋剃过头?没法数。

老宋在集市上有个固定的摊点,一南一北两棵老杨树之间,老宋就朝东摆下自己的剃头摊子。每次放下担子,先把一块牌子挂在北边的树枝上(牌子上写着:五毛剃平头),再把磨剃刀用的油布挂在南边的树枝上,灌满水壶,点上炉子,支好洗头洗脸的盆子,围好白大褂(那大褂洗得真是干净),手推子上点上一点油,免得夹头发。坐等水开。

秋冬两季呢,又用高高的玉米秸做围墙,把北西南三面挡了一下,就像是一下子把阳光关在了这个空间里。下雨呢,就在上面盖一块塑料布,拿一根细长的树枝,轻轻压一下。正在剃头的,坐等剃头的,就安心了。

炉子上的水没开,就有人着急了,催着老宋快点先给剃剃,不用洗也行,回家自己洗去,还等着回家栽地瓜去呢。老宋话不多,说不干。等水开了,老宋把盆子里的水添热,问一声谁先来,早有人坐好等着了。

集市上剃头的还有另外三家,都是先把头发洗了,擦干,再剃。老宋剃头是干剃,和别人不同。客人坐稳了,老宋说一声低头,“低头”二字是先抑后扬,怪好听。后脖颈那儿一凉,推子在老宋手里咯噔咯噔一响,推子凉凉的痒痒的往上移。干剃头,没有谁能剃得平,特别是平头,只有老宋。前后一遍剃下来,就绝不再用推子,摁到热水盆里,用大手前后一搓,碎发都留在盆子里,飘飘悠悠地沉到盆底。哗地一下没出去,换上热水,烫热毛巾,捂在下巴上,拿剃刀在油布上一蹭,只三下,剃完胡子,交五角钱,走人。

老宋剃头真是快,也真是好,平平展展一个平头,精神爽气。这快和好是在部队上练出来的。

老宋在部队里是伙夫,跋山涉水都背着一口大锅,到个地儿,一声宿营的命令,老宋就找背风的墙角、山崖根,挖坑埋锅,点火做饭。一声开拔的命令,背起锅就走。有时候战士们还没有吃饱呢,老宋自然就饿着肚子上路,剃头呢?是老宋自愿的。好的时候,是休整的时候,大家都比较放松,训练之余,就找老宋剃剃头,弄得短短的,精神,也防备在战场上肉搏被敌人抓头发。剃完头,或者还可以到河里洗一洗头发碴。若是行军途中,三下五除二,剃完,还要急行军,你别想好好打理头发,更不用说拿水洗一洗。时间一长,老宋这手艺就留在身上了。

老宋的剃头摊曾是集市上最晚走的,等剃头的人多。后来就少了,有时候看着老宋自己坐在那个高脚凳子上,眯着眼养神。什么原因呢?大姑娘小伙子谁还到集市上剃头?集市北边的沿街房有了三家剃头的,不叫剃头,不叫理发店,叫美发店,烫发染发拉直,从那里出来的大姑娘小伙子,什么样子?大姑娘剪个小平头,小伙子留个披肩发,还又烫又染,弄得黄的绿的红的,一脑袋花色。光顾老宋剃头摊的,就只有那些年龄大的中老年人,他们剃头也少,能省一次就省一次。

赶完集,老宋到店里买点桃酥饼干一斤烟叶,到杨老太太那里去。杨老太太守寡十年了,两个女儿嫁得远。老宋放下剃头挑子、点心,把水缸挑满,坐下来和老太太喝茶抽烟拉呱。老太太也抽一点烟叶。

那一次部队休整,也不算是休整,离前沿阵地没多么远。老宋一个个的给战士剃头。李卫国,连队的文书,还戴副眼镜,文文弱弱,说话细声慢气的,老宋就喜欢他这个文化劲儿,剃头的时候就自作主张,留长了一点,前额那儿,小李可以在写字的时候,走路的时候,用闲着的左手往左一捋,老宋觉得特帅气特文化,很适合文书的身份,结果就出事了。

老宋说,老姐姐啊,我担着人命呢,要不是我,那小李文书能死吗?

那一次,他们还是被越南鬼子包围了,一层一层的敌人涌上来,弹药全部打光。战士们呐喊着冲进敌人堆里。老宋的腿已经断了,在一处断墙后,只等着上来鬼子兵就和他们同归于尽了,这时候他看见了那个文书小李,小李和一个鬼子抱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趁着把鬼子压到一个坑里的机会,小李从腰里找出比首,插进鬼子胸里。然而就在小李左转身,要起来的时候,那个鬼子一把抓住小李的头发,拖倒在地,把小李的匕首狠狠插进小李胸腔,自己也两腿一伸死去了。鬼子的那只手还狠狠攥着小李的头发。

老姐姐,我不是不会弄那些个三七开四六开的长发啊,我是心里堵得慌啊。

你也不要老放不下,不是那头发,鬼子也能把小李摁倒。老太太似乎是自语。

可我是眼睁睁看着鬼子抓住了小李的头发,把他拖倒的。老宋呜咽。

老宋是背着处分回来的,他没有补助,敬老院也不肯去。老宋一生未娶,后来没有再见到他,许是死了。

(选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老宋原是部队里的伙夫,在工作之余,自愿为战士们剃头。退伍回到家乡后,迫于生计,便重操旧业,为乡亲们剃头,以贴补家用。
B.老宋的剃头摊曾经生意红火,但后来只剩下些年龄大的中老年顾客。这一变化,一方面凸显了主人公的落寞心理,另一方面也表现了时代的变迁。
C.在给连队文书李卫国剃头时,老宋自作主张,为小李留了长发,结果导致小李在战场上被鬼子杀害,为此,老宋懊悔不已。
D.老宋一生孤苦伶仃,满腹的委屈唯有向杨老太太倾诉,作者对这一人物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情感态度颇为复杂。
2.小说中的老宋是一个怎样的人?请概括分析。
3.这篇小说采用顺叙与插叙交替穿插的方式叙述故事,有何好处?请具体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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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红 高 粱

莫 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记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选自《红高粱家族》,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小说开头称呼父亲为“这个土匪种”,显得野性十足,同时也暗示了余占鳌与“父亲”的“父子”关系。
C.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D.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2段把奶奶和余司令分别比作“愈离愈远”的岸和“船舷”,形象地写出了“我父亲”对他们的崇拜和在他们身边的安全感。
B.“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C.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兼具壮美与优美,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D.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3.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4.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2020-08-31更新 | 26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小题。

傻子

阿城

①在北京,没事了,在路上看傻子。见多了,心里就给他们分了等儿。不是傻的程度,而是身上干净的程度。第一等是四季一身儿衣裳,脏得赛铁,皮肉也见不着原色。第二等是有四季衣服,但脏是第一等的。第三等是不太脏,有四季衣服,但是旧。第四等是衣服皮肉与常人一样,只剩下一个傻。

②夫妻恩爱,终于生下一个孩子,欢喜不尽。可万一生下来的是个傻子,就不大妙。父母家人纵然百般怜爱,可傻儿愣愣磕磕、咿咿呀呀,不甚知觉,大人们终究不是滋味儿。也许就生出百般嫌隙,诸种不和,最终是傻儿倒霉。

③我第五次搬家,搬到一条不小的街上。几天了,却还没有发现一个傻子。于是上班就和对面的老李说起来。老李听了,笑一笑,用手抚一抚稀了的头发,说:“你太认真。各家有各家的事儿,哪儿有什么道德不道德的?”我知道老李有一个极漂亮的女儿小雯儿,常来单位走动,于是不再说什么。

④一天,临到下班,老李慢慢地对我说:“怎么样?上我那儿喝点儿去?”老李喝了酒,便会说些让人觉得又对又不对的字经。以前和他喝酒时,我先评他写的匾额,他就注意听。听完了,用手抚一抚顶,笑一笑,细细地呷一口酒,说:“是啊。其实这个字,就像人。不是说字如其人的那个像,而是体面。人都要体面,字就是人的一面旗。这旗要漂亮、体面。骨力?写出骨力自然高。可一个匾,三教九流,人来人往,谁看骨力呢? 其实就是看个顺眼。要是人,骨架好,可穿个鸡腿裤,刀螂似的在街上走,变成字,能上匾吗?写字就是写衣。”我觉得有点酒上头,弄不清楚老李的道理,也不和他争辩。

⑤下班了,就骑车随他一起走。老李的北屋是这个院子里最体面的房。虽然院子里高高低低盖了一些砖棚,北屋还是维持着昔日四合院儿上房的体面,干干净净,没有丝毫的累赘。屋里更是素雅。墙有些黄,但绝没有灰尘。大方砖漫地,暗暗地衬着屋里的沉静。一张大漆有些残的条案上有两个胆瓶,彩绘着群仙祝寿、麒麟送子,清末的格式。胆瓶里插着一个奇大的鸡毛掸子,油亮蓬松,还插着几个字轴。条案中央一架玻璃罩的座钟,罗马数字标一圈儿钟点。座钟旁边大概是一台小电视机,套着古铜色的灯芯绒罩。条案两边有一大一小的两个沙发。大沙发上悬一轴字,字漂亮潇洒。

⑥老李和爱人一句一句地商量着,我才得知:原来今天相姑爷。不多时,小雯儿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小雯儿介绍说:“这是严行,我们那儿的同事。”我们三个人一齐笑出声来点头。

⑦大家摆好桌子,老李拉我在他旁边儿坐下。小雯儿和严行坐在一起,忙着就给严行夹菜。老李说:“小严,来,喝一点儿。”严行很客气地静静看老李给我和他斟上酒。老李自己也斟了,把杯端起来。

⑧就在这时,里屋的门响了一下,我分明看到老李的爱人哆嗦了一下,眼睛凄凄地看着老李。老李的细眼里闪过一道光,额角儿腾腾地跳了两下。我回过身儿去,只见门帘掀开一些,一张脸向灯下的人们望着。不用再多看,我明白了,这是一个傻子。

⑨我回过身来,见老李的爱人慌乱地看着大家。老李顿了一下酒杯,她才醒悟过来,站起身走过去。小雯儿的脸在灯下白得不成样子,愣着眼儿看着严行。小雯儿忽然涌出泪水,很快地站起来,也进到里屋。老李笑得很勉强,说:“喝,喝! ”严行没有动。我端起酒杯,觉得杯里是水,吸了一口,辣极了。

⑩猛听得里屋老李的爱人大声地说:“小雯儿! 这是你兄弟!”

⑪老李控制着声儿说:“小雯儿呀! ”小雯儿眼睛红红地出来,慢慢坐下。严行看着她,问:“怎么了?”小雯儿说:“都是他!”严行说:“怎么都是他?”小雯儿不说话。

⑫老李的爱人有点儿不自在,举着筷子,不知再给严行夹什么好。老李不看别人,只与我讲字经。我觉得这话题太冷落别人,又不能不应付着,忽然开个玩笑说:“老李,你字写到这份儿上,来个晚年变法,怎么样?”

⑬老李停住正在自斟的瓶子。笑出声儿来:“好哇! 我正琢磨着呢,只怕——”

⑭严行忽然说:“我赶明儿跟您学字吧。”老李两口子一下子高兴起来。老李给严行斟上酒,额头又渗出光来,把筷子做笔竖捏着,在空中虚绕绕,说:“这写字,第一要骨力。人看字,看什么呢?就是看个骨力。你要学字,学颜体。颜体不易取巧,非要心宽心正,不能写好。先找多宝塔、东方画赞临着。写好了,再看看鲁公的麻姑、告身,得了气体,再看与夫人帖、鹿脯、争座位、放生池,漂亮,正,不俗不媚。再看裴将军,绝!字如其——”老李忽然发觉我在笑,就用酒杯遮脸,对我说:“不对?”我连忙点头。

⑮老李的爱人又端来一盆汤,热气升起来,裹了灯泡,一个屋子显得暖洋洋的,大家说说笑笑。

⑯吃罢了饭,又喝了茶,看看晚了,我站起来告辞,严行也说回去了。刚要走,严行忽然站住,说:“小雯儿,不送送我吗?”小雯儿一下儿跳下台阶儿,可着嗓子叫了一声儿:“哎——”老李呵呵笑着,用手抚一抚顶,和爱人在门口站了许久。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在北京,没事了,在路上看傻子,并对傻子进行辨别与分析,为下文发现老李家的傻子作铺垫。
B.当傻子一事露馅时,只听见老李的爱人大声地说:“小雯儿! 这是你兄弟! ”暗示小雯儿可能对其兄弟态度不友善。
C.“要有体面”是老李和“我”追求的优秀品质,小说中的“体面”体现在三方面:字体效果、穿衣打扮、为人处世。
D.小说语言雅俗相间,雅主要体现在文言书面语的使用,俗主要体现在大量口语和白描手法的运用。
2.小说画线部分三次抚顶分别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3.小说多次叙述老李讲字经的事,请探究作者在其中所寄寓的情感态度。
2020-06-14更新 | 40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孤狼

【俄】屠格涅夫

傍晚我打完猎,独自驾着一辆马车回去。距家还有七八俄里路,狂风猛地在上空怒号起来,随之电光一闪,雷声响开了,下起了倾盆大雨,四下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我躲到一个树丛下,耐着性子等待雨停。突然,在电光中瞥见大路上有一个高高的人影。

“什么人?”一个响亮的声音问。

“你是什么人呀?”

“我是这里的护林人。”

我报了自己的姓名。

“哦,我知道的!您是回家去的吧?”

“是回家。可你瞧,多大的雷雨……”

一道白晃晃的电光把这个护林人从头到脚照得通亮,紧接着响起急促而爆裂的雷声。雨下得倍加起劲了。

“怎么办呢!”

“要不,我带您到我家去吧。”他说。

马车起动了。我们走了一大阵子,我的带路人终于停下脚步。“我们到家了,老爷。”他语调平和地说道,“嘎”地一声推开了篱笆门。

护林人住的只有一间屋子,熏得黑黑的,很低矮,屋里空荡荡的。我瞅了瞅他。我很少看到这样帅气的汉子:他身材魁梧,宽肩膀,体形健美,从那淋湿的麻布衬衫里突露出结实的肌肉。

我向他道了谢,并问了他的名字。

“我叫福马,”他回答说,“外号叫孤狼。”

“你就是孤狼呀?”

我好奇地打量着他。我常常听到其他人谈论孤狼的事,附近的庄稼人都像怕火似的怕他。

“原来你就是孤狼呀,”我重复了一句,“伙计,人家说你是什么人都不放过的。”

“我是尽自己的职责,”他阴郁地回答说,“总不能白吃主人家的饭呀。”

“怎么,你没有内当家的吗?”我问他。

“跟一个过路的城里人私奔了。”他带着苦笑说。

他走出去,“砰”一声带上门。我再次打量了四周,我感到这屋里比原先更显凄凉了。

护林人进来了,坐在板凳上。“雷雨快过去了,”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他说,“要是您想回去,我送您出林子。”

我站起身来。孤狼取过枪,我们一起走出来。雨已经停了。他突然说:“瞧,就趁这样的夜晚来偷。”可除了树叶的喧哗声外,我什么也听不出来。

我们下到山沟里,斧子均匀的响声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耳朵。

这时候天空越来越明净了,林子里也有点亮了。我们终于走出了山沟。他弯下腰,举起枪,消失在丛林中。透过喧闹不已的风声,我隐约听到从不远处传来的轻微声响。“往哪儿跑?站住!”骤然响起孤狼钢铁一般的喊声,还响起兔子般的哀叫声……

我朝那吵闹的方向奔去。我看到的是一个庄稼人:他浑身都湿透了,衣服破破烂烂的,长长的大胡子乱蓬蓬的。那里站着一匹瘦弱的马,马的旁边还停有一辆货车。

“放了他吧,”我对着孤狼的耳朵轻声地说,“这棵树我来赔。”

孤狼不声不响地用左手抓住马鬃,用右手抓住偷树贼的腰带。我们便往回走,好不容易才回到那座小屋。

“我本来想把他关到贮藏室里去,”他指了指庄稼人继续说,“可是那门闩……”

“让他待在这儿吧,别折腾他了。”我打断孤狼的话说。

我在心里发誓,无论怎么得想法子放走这个可怜的人。在灯光下我可以看清他那干枯的皱巴巴的脸,倒挂的黄眉毛,惶惶不安的眼睛,瘦骨嶙嶙的肢体……

“福马,”庄稼人猝然用低沉而衰弱的声音说,“哎,福马。”

你要干什么?”

“放了我吧……是饿得没法……放我走吧。”

“我可知道你们这种人,”护林人沉着脸说,“你们整个村子就是贼窝。”

“放了我吧,”他又沮丧又绝望地一再哀求,“实在是饿得没法……孩子们哭着要吃的,真的没法子。”

“我说了,不行。我也是做不了主的,东家会追究我的。”

这个可怜的人垂下了头……孤狼打了一个呵欠,把头靠在桌子上。雨仍然下个不停。

庄稼人猛然挺起身子,他那双眼睛冒出怒火,脸都涨红了。“那你就吃了我吧,你就掐死我吧。”他说。

护林人转过身去。

“你这家伙……我要治治你!”

“我有什么好怕的?饿死,打死,反正是死。……可你呢,等着吧,会有受报应的时候!”

“闭嘴!”护林人大喊一声,跨前两步。

“我偏不闭嘴,”这个不幸的人继续说,“你这凶手,野兽……你作威作福长久不了,等着吧!”

孤狼抓住他的肩膀,我扑过去救助那庄稼人。

然而令我极为惊诧的是,孤狼一下子把绑着庄稼人胳膊肘的腰带扯掉了,打开门,把他推了出去。

“带着你的马滚吧!”他朝庄稼人的背后喊道。

院子里响起那庄稼人的马车轱辘的响声。

“听,他走了!”他咕哝说,“下回我就不饶他!”

(节选自《猎人笔记》,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善于把握人物的特点,“孤狼”这个外号非常形象贴切,与福马的体貌神情、生活境遇、工作环境、行事风格极为吻合。
B.小说中多次正面描写偷树的庄稼人的外貌和神态,主要是为了表达“我”对他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孤狼种种不近人情行为的批判。
C.文中的“我”既是故事的见证者,也是故事的讲述者。文章通过“我”的视角,将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串联起来,更具真实感。
D.小说反映了农奴制下俄罗斯农村的现状,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偷树的庄稼人一家的贫穷与痛苦,可以说是当时俄国下层民众命运的真实写照。
2.文章开头划线句子有何作用?
3.“孤狼”福马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2020-11-26更新 | 11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