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供销社
钱红丽
小时候,隔三差五跟着外公去一个叫作“周冈”的小镇。他在小腰篮底层铺一层稻草,把家里积攒下的鸡蛋一个一个装进去,再在鸡蛋上面盖一块旧布,拎到周冈。一个鸡蛋五分钱,全部卖掉后,买些粗粒盐回来。或许还有余钱,外公就去肉案前,割一刀猪肉。屠夫按照外公的指点,把肉切下,称好,一斤重的样子,迅速在肉上戳一个洞,串起几根稻草,递到外公手上。
肉,一元二角钱一斤。二十四个鸡蛋,换一斤肉!
我的印象里,外公买猪脚的时候多些,他并非不喜欢吃肉,而是猪脚便宜得多。或者呢,肉也不买,猪脚也不买,外公只买一条鱼,鲢鱼,非常便宜的鲢鱼,几角钱而已。称完鱼,鱼贩子也是用几根稻草穿过鱼嘴递给外公。一老一小于是拎着一刀肉或者一条鱼,穿过田畈——如若春天,仿佛一万亩油菜田的蜜蜂都追随着我们了。
实则,我最喜欢跟着舅舅或者小姨去供销社买日用品。
供销社里飘拂着一股股奇异的味道,纷繁复杂,景深曲折,至今无与伦比,简直万花筒一样的气味:红糖的味道齁甜齁甜,固本牌肥皂的气味是咸的,芦西酒的味道辛辣芳香……乡下有一个酒鬼,总是偷自家的米换酒喝——他站在巨大的酒缸前等着,售货员用长柄竹勺舀上一勺酒,倾倒于他双手捧着的蓝边碗里。他小心翼翼,像捧着自己的命,默不作声地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下去了。等他的婆娘遇见这个醺醺然的挨千刀的偷了米的男人时,她没有什么法子想,许是绝望了,就一屁股坐在门前地上痛哭,一边号啕,一边咒骂,一边把手掌重重拍在地上。
不出几日,酒鬼仿佛忘记了曾经尊严扫地的难堪,故态复萌。女人每一次的咒骂与痛哭,仿佛初次一样的新鲜,也没见一个家从此破碎,日子还是照常过下去了。
至今忆起,其人作派,颇有仙风道骨的气质了。酒香让成人世界中颓败的他,多了一丝“仙味”,当然这是隔着岁月的距离,才能被嗅到的。
实则,我最喜欢闻煤油的味道。煤油装在供销社一只只硕大无朋的圆铁桶里,桶上一角安了一个压力泵的装置。
不晓得为什么?每次打煤油,都要排很长的队,从供销社里一直排到外面去。买几斤煤油,售货员就压几下,亮汪汪的煤油汩汩而出,倾于煤油壶里。每每如此,小姨等在队伍里,我早早挤到屋子里,死死抓住柜台不撒手,为的是让煤油奇异的味道更多地进到我的鼻腔里——无比羡慕售货员姐姐,她不花一分钱,天天都可以免费闻见那么多煤油的味道,太富裕了。
彼时,正值煤油灯时代,家家备有好几只灯盏。那个年代的灯盏,可真是艺术品呢。高脚细腰的模样,玻璃印花的质地,圆形底座,袅袅而上,忽然在中间鼓出一块圆肚子,盛满煤油,漂一截灯芯,划一根火柴,黑屋子瞬间亮了,火焰上方配一只玻璃罩,屋子更亮些,煤油的味道追逐着幽光跃动……
夏天的时候,供销社里还卖海带。海带被搭在铁丝上,晾衣裳一样地齐整,悄悄散发出幽深的气味,或许就是大海的味道了吧。自小,我们与曲折弯曲的河流生活在一起,不晓得大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难道比外婆门前的白荡湖还要宽阔吗?我是活到三十二岁那年,才去到厦门看见大海的,水天相接处白雾茫茫,浩渺无垠,直如童年的夜空那么深邃。默默坐在海边,到底还会忆起被隐秘地珍藏了多年的海带的味道,芬芳里有了辽远的咸腥。
供销社的一面墙上,挂了各色花布,也挂毯子。后者都是上海牌的,浅粉底子上织绣着一对展翅欲飞的凤凰,凤凰周围开了大朵大朵红牡丹绿牡丹黄牡丹,都是鲜花怒蕊的,逼真得不得了;或者密不透风的红梅丛里蹲了两只翘尾巴的喜鹊,叽叽喳喳的,言犹在耳;也有芙蓉锦鸡图。长大后才明白,原来这样的芙蓉锦鸡,就是宋徽宗勾连了一辈子的画呀,一纹一皱里都是细致工笔,简直可以将一个心如废井笔如枯椿的人的心思荡漾起来的吧。
上海牌毯子可真结实耐磨啊,拿在手上厚沓沓的,非常有质感,任凭怎样捶洗都不败色,一年一年拿出来,铺在褥子上都是簇崭崭的新。妈妈们素来喜欢以米汤浆被子——入夜,一群骨瘦如柴的小身体滚在毯子上,硬戳戳,痒酥酥的,异乎寻常的舒豁,梦境中总有大米的香甜。
或许,一个幼童所能领略到的五彩斑斓的世界仅仅止于供销社里那一方小小天地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描写乡下酒鬼买酒喝酒的情景,笔触细致,表露出作者对他的陌生与好奇,并引发下文酒鬼妻子的无理取闹。 |
B.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对自己的童年生活做了朴实而不乏诗意的回顾,语言流畅,情趣盎然,引领读者进入作者的童年。 |
C.文中穿插进的长大后对酒鬼的认识和对上海牌毯子上芙蓉锦鸡图的认识,丰富了文章的内涵,并体现出童年记忆对人的影响之深。 |
D.文章的最后一段,看似突兀而大略,但作者是想借这一段,来表达一个幼稚的孩童独特的童年记忆。 |
3.文章的主要叙述线索是什么?设置这一线索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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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歌
(美)玛·摩·黑尔格
①如果我闭上双目静下心来,我就能记起父亲教我听歌那个晚上的情景。
②那时我大概有五六岁吧!那是内布拉斯加州长期干旱的年头。那天下午,天像蒸笼一样,连呼吸都感到困难。夜幕降临后,我便爬上床。这时,一道微弱的电光透过绿白相间的窗帘划过了漆黑的天空……当那长长的、低沉的、从远处传来的雷声变大时,我拉过被子紧紧地包住了头和枕头。软百叶帘叮叮当当地响着,风就像挤进窗缝的魔鬼一样吼叫着。接着,整个房间被电光照亮了,随即就听到了千万只鞭炮的震响。我想跑回父母的房间去,但我被吓呆了。此时我只会哭喊了。
③很快,父亲来到了我的床前,并用他的双臂使劲摇撼我。当我平静下来后,他说:“你听!暴风里有一支歌,你能听到吗?”我停止哭泣听了起来。又一道电光,又一声炸雷。“快听那鼓声!”父亲说,“没有鼓还叫什么音乐?没有节奏,没有深度,没有精神!”接着又传来鬼叫似的声音,于是我便紧紧抱住爸爸。“哎!”他小声道:“我觉得咱们已听到了悦耳的口琴声,你听到了吗?”
④我仔细谛听着,“没听到。”我轻声答,“我听这声音像竖琴。”
⑤父亲抚弄着我的脸颊,“现在你真的懂了!你闭上眼看看你能否爬上音符骑到它背上去,它将把你带到一个令你吃惊的地方。”
⑥随即,我便闭上眼睛非常非常细心地听起来。接着,我便骑上竖琴的音符一直跨进了清晨。这一觉睡得真香!
⑦父亲是位古板的、整天工作不休息的医生。他没有演奏过乐器,他甚至连一个音符也不识,但他喜爱听过的音乐。他经常绕着屋子用发自胸腔的嘶哑声音大声唱起来。当我们取笑他时他便会说:“啊,要是你们不打断我,那该是首多么好听的歌啊!”他有时会坐在日光室里,用那台古老的留声机摇出轻音乐来,但几分钟后,那里除了安宁就什么声音也没有了。一天,我问他音乐停止后他做了什么。
⑧“噢,”父亲回答,同时用手捂住胸口,“当真正的音乐停止时,我在听自己的歌。”
⑨那时我对此还不太明白,但几年过后,我父亲教会了我如何欣赏自己的歌。一次,在科罗拉多山区,我们一起凝视着山巅跳动的小溪,“溪流里有一支歌,”他说,“你能听到吗?”对我来说,过去那连续不断的流水声,现在闭上眼睛一听,我发现自己竟能听出流水的汹涌声。
⑩“宇宙间的一切都有音乐。”父亲说。“音乐存在于季节变换中,存在于你心脏的搏动里,存在于快乐和痛苦中。不要抵制它,要顺其自然,使它成为它自己的乐章。”
⑪此后不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站在海军一艘舰艇上吻别了那当随船医生的父亲。时间飞逝,我就要离开军舰了。在孩子般的恐慌中,我紧紧地抱住了他,不想让他走。他温和地说,“听!你能听到波浪的音乐吗?”我屏住呼吸静听着,非常细心。在大海的声音里有一种暂停的音乐,突然我觉得有种强有力的、稳固的、可靠的东西使我振作起来,我放开紧抱父亲的双臂向跳板走去。
⑫作为妻子和母亲,父亲教我的歌也帮我渡过难关。记得那是个严冬之夜,我那17岁的儿子正住院,生命垂危,我急得在候诊室里踱来踱去。那场车祸已夺去了保罗女友的生命,也使他处于昏迷之中了。
⑬时间仍在流逝,我的恐惧感也在上升,终于,我哭着跑进了夜幕中。忽然,我脑海中出现一道闪光:我记起多年前卧室窗前掠过的风的吼声——那是父亲第一次教我听歌的时刻。很快我就冷静了,我又返回诊室外静听起来。
⑭起初,我听到的一切都是抢救室记录器传出的炉火的呼呼声。但当我更仔细地听起来时,这声音成了大提琴的细小音调。在琴音之后,是微弱的短笛声。我停住脚步坐下,闭上眼,爬上那炉火之音的脊背……直到黎明。保罗得救了——我的歌和他一起获得了生命。
⑮后来,在一个非常突然的夜晚,我的音乐被电话打断了——父亲去世了。他死于心脏病,非常突然。我倒在床上合上双眼,我的眼眶里没有泪水,只是一片黑暗。我躺了许久,没有动,希望醒来时发现这是个梦。
⑯但父亲真的去了。当我站在他的坟前时,坟上的纸幡儿还在2月的冷风中飘动,我的感觉麻木了。有好几个星期,我都是靠在悲伤的沉寂中漫步度过的。
⑰有天晚上,我正独自坐在起居室里,我听到了吹过烟囱的冬风。这悲凄的声音好像要勾起我的回忆,又像有种无形的力量在约束我。不由自主地,我静静聆听,那声音不像口琴声,也不像喇叭声,对,它更像甘美多汁的长笛声。
⑱马上,我感觉自己在微笑。此时,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位老人带海腥味的灵魂正倾听着同一支天上的乐曲——他的所有人间生活的回声。
⑲于是,我便合上双跟,又骑上音乐的脊背,直到敲响了晨钟……
1.第②段画线句运用比喻修辞,形象而生动,请对此加以分析。2.第⑦段写父亲不懂音乐、歌声嘶哑等,这些文字有何作用?
3.阅读第⑦—⑩段,分析父亲如何教会我听自己的歌。
4.对文中叙事分析最恰当的一项( )
A.开头部分风雨雷电之夜的回忆特别恐怖,印象深刻,所以详写。 |
B.从竖琴、大提琴到长笛,表现作者人生各阶段对音乐不同喜好。 |
C.从害怕雷电、离别之痛到生死难关,层层推进中突显影响之大。 |
D.结尾想象自己与父亲听同一支天上乐曲,表现父女间情趣相投。 |
6.联系全文,评析“父亲的歌”的内涵。
拨云记
维摩
①最好是秋天。
②草尖上的绿色尚未褪去,树梢却已有红叶探头。蜿蜒入岭的小路边,柿子树孤零零站着,她的青春凋零殆尽,皱纹横生。一个寒暑的风华积攒在枝头,积攒在那些甜蜜的灯盏里,沉静而内敛,就像这个生长于豫西绵绵丘陵之巅的小村落,熬过了贫寒与辛劳,终于聚焦了幸福与甜美,等待人们来采摘品味。九月,秋风正在高天上放牧流云。日光如瀑,透过云层的边缘倾泻而下,把山谷中的潮气鼓荡蒸腾,化为薄雾,而云朵吸收了这些水汽,更加变幻无定,东沟西岭掩映在淡淡的云影之中,鸡鸣犬吠遥遥可闻。
③这座村子,注定与云有缘。
④大约是在七十多年前,有几位长衫先生携酒登岭。荒烟蔓草,山道崎岖,他们向着白云聚集之处缓缓而行,行吟之声打破了峰峦间的寂静,一路惊雀鸣虫,让他们精神抖擞,谈兴渐浓。待到登顶之时,已是正午时分,骄阳如火,云散天开,碧空如洗,他们惊奇地发现,在这波涛如怒的山岭间竟然有炊烟袅袅升起。当是时也,中原黎民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谁能想到,在这豫西大山里,竟然还藏着这样的桃花源。
⑤看到先生们登岭,村子里的一间间柴门便吱吱呀呀打开了。村民们虽然生活清苦,但也对这些传承文化星火的人以礼相待。从那以后,这几位先生就常常带着学生登岭授课。这里夜可以观星象,昼可以习文史,闲暇可以登高望远,吟诗作赋,一解胸中激愤。七年间,省立河南大学变成了“国立”,曾经不可一世的敌人兵锋渐疲,颓势尽显。此时登岭一望,山河壮美,如同拨云见日,“拨云岭”之名遂在此地流传开来。
⑥先生们终究还是走了,日寇在穷途末路之时还突袭了山下的古镇。血案发生后,国立河南大学辗转他处,直到抗战胜利也没有回来过。文脉赓续离不开他们,瘠薄的土地也养不住他们,山乡重新落入寂静,这一静就是七十年,七十年里,山外边经历着翻天地覆的变化,山里却依旧是贫苦如往昔。当地的村支书老杨说,全村四百多口人,散落在五平方公里的丘陵之中,虽然广阔,但山高地薄,温饱不易,有些能耐的村民大都外出打工去了,恋家守土的则怨气满腹。
⑦穷则思变,可拨云岭在“变”中吃够了苦头。老杨说,那些年,听说坡地适合种烟叶,我就发动村民种烟,眼看着种烟的收成好,发了家,村民们就一窝蜂地开荒扩种,本指望从此以后能把扣在岭上的贫帽子摘掉,谁知事与愿违,植被被破坏以后,水土流失严重,烟叶种不成,反倒连口粮都成了问题。
⑧高天上的秋风如同牧羊人,将变幻无定的云朵又赶了过来,我看见云影投在老杨的脸上,他的脸沟壑纵横,一如面前沧桑的山岭。他把自己最蓬勃的岁月都种在了山里,又用汗水去灌溉它,终于守到了拨云见日的一天。
⑨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们从东沟走到西岭。如今的拨云岭,大小道路都已硬化,主道宽阔可供载重汽车出入,深黄浅绿的树丛中,别致的木屋民宿点缀其间,隔着窗子一望,里面的设施早已和现代接轨,只是静等着游人在此流连驻足了。在一棵枣树下,我遇见一位编藤筐的老人,我的脚步惊动了土狗,激烈的叫声则惊动了他,他一面训斥着,一面满含歉意,要摘自种的黄瓜给我解渴。他背后的院子与山外镇上的居民无异,或许里面的陈设还要更好些。
⑩同行的朋友敲下了几枚柿子递给我,我捧着这些甜蜜的灯盏,刚吃一口就已经满口生津。如今乡民已经不再稀罕这些,它们掉落在田间地头,便化为孕育希望的肥料。田间的树们刚刚卸去沉重的果实,拨云岭“拨云见日”的密码就在这里:千余亩核桃树下的油用牡丹。四年前,老杨和村干部们动员村民退耕还林改种核桃;三年前,他们成立合作社统一收购外销;两年前,他们在核桃树下套种油用牡丹……
⑪而不知何时,云影从老杨的脸上悄然离开了。秋日清明,阳光令他眯起了眼。有那么一瞬间,他脸上的光芒也令我眯起了眼来。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综合运用了叙述、描写、抒情等表达方式,以记游的形式将回忆与现实巧妙结合起来,历史跨度大,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真挚的情感。 |
B.第④段有关先生们登山过程和所见所闻的内容,长短句交错,语言形象生动,将他们第一次登临拨云岭的真切感受凸显了出来。 |
C.种烟叶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而退耕还林种核桃、油用牡丹,拨云岭才得以摘掉贫困帽,文章以此表现脱贫攻坚中环境先行的主旨。 |
D.“他脸上的光芒也令我眯起了眼来”既与上文老杨沟壑纵横、沧桑的脸相照应,又饱含着对他的赞美,正是在他这样无私奉献的干部带领下,村民过上了幸福生活。 |
3.为什么作者说“这座村子,注定与云有缘”?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父亲的鞋子
李汉荣
①那年,记得是深秋,父亲搭车进城来看我们,带来了田里新收的大米和一袋面条。“没上农药化肥,专门留了二分地给自己种的,只用农家肥,无污染,保证绿色环保有机,让孙女儿吃些,好长身体。”父亲放下粮袋,笑着说。我掂量了一下,大米有五十来斤,面条有三十多斤。鼓鼓囊囊两大麻袋,不知他老人家一路怎么颠簸过来的。老家到这个城市有近一百华里路,父亲也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看着父亲一头的白发和驼下去的脊背,我没有说什么,心里一阵阵温热和酸楚。父亲看着我们刚刚入住的新房,墙壁雪白,地板光洁,说,这辈子当你的爹,我不及格,没有为你们垫个家底,你们家里,连一块砖我都没有为你们添过,也没有操一点心,也没帮过一交钱,我真的不好意思。只要你们安然、安分,我就心宽了。我不住地说,爹你老人家还说这话,我们长这么大就是你的恩情,你身体不错好好活着就是我们的福分,别的,你就别想多了。
②父亲忽然记起了什么,说,嘿,你看,人老了忘心大,鞋子里有东西老是咯脚。昨天黄昏在后山坡地里搬苞谷,又到林子里为你受凉的老娘扯了一把柴胡和麦冬,树叶啦,沙土啦,鞋子都快给灌满了,当时没抖干净,衣服上、头发上沾了些野絮草籽,也没来得及理个发,换身像样的衣服,就这么急慌慌来了。走,孙女儿,带我下楼抖抖鞋子,帮我拍拍衣服上的尘土。我说,就在屋里抖一下,怕啥,何必下楼。父亲执意下楼,说新屋子要爱惜,不要弄脏了。
③楼下靠墙的地方,有一小片长方形空地,还没有被水泥封死。父亲就在空地边,坐在我从楼上拿下来的小凳子上,脱了鞋子仔细抖,又低下身子让孙女儿拍了衣服,清理了头发。上楼来,我用梳子帮父亲梳了梳头发,这是我唯一的一次为他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但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
④第二年春天,楼下那片空地上,长出了院子里往年没有见过的东西,车前、茅草、衰草、野薄荷、柴胡、灯芯草、野蕨秧、野刺玫,在楼房转角的西侧,还长出一苗野百合。
⑤大家都感到惊奇,有个上中学的孩子开玩笑说,这不就是个百草园吗?大家都说,新鲜,真新鲜。也有人说这个院子向阳,有空地就不愁不长苗苗草草。议论一阵也就不再管这事了。只有我明白这些花草的来历。它们来自父亲,来自父亲的头发、衣服和鞋子,来自父亲的山野。
⑥是的,父亲也许没有带给我们什么财富、权力和任何世俗的尊荣,清贫的父亲唯一拥有的就是他的清贫。清贫,这是父亲的命运,也是他的美德。
⑦但是,比起他的没有留下什么,父亲更没有带走什么,连一片草叶、一片云絮都没有带走。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连我对他的感念和心疼,他也没有带走,全都留在了我的心里。这么说来,我的所谓的感念和心疼,说到底还是我从父亲那里收获的一份感情,直到他不在了,我仍然在他那里持续收获着这种感情。而他依然一无所有地在另一个世界孤独远行。
⑧是的,他没有带走的一切,就是他留下的。我看着大地上的一切,全是一代代清贫的父亲们留给我们的啊。
⑨何况,我的父亲,曾经,他把他的山野、他的草木、他的气息都留给我们。
⑩他清贫的生命,又是那般丰盛和富有,超过一切帝王和富翁。在他的衣服上拍一下,鞋子里抖一下,就抖出一片春天。
⑪那么,我们这些自以为是地活着的人们,又能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们敢于践踏一切的鞋子里,除了欲望的钉子和冷酷的铁掌,还有别的可以发芽开花的种子吗?
⑫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A.这篇文章感情深沉隽永,引发读者对生命的沉思与触摸,享受生活中朴实的挚爱。 |
B.大米与面条,凝结着父亲的劳动和深沉的爱,所以“我”心存温热;父亲的白发和驼背,让“我”想到了父亲艰难困苦的一生,所以感到酸楚。 |
C.到楼下抖鞋子,表明父亲在“我”家不习惯,和儿子、孙女之间有隔阂,也为下文写空地成了“百草园”做铺垫。 |
D.这篇散文以叙述为主,通过对一些家常琐事的记述,表现了父亲清贫而富有的人生,表达了作者独特的价值观和对父亲的崇敬与怀念。 |
3.作者在文末说“父亲越去越远,越去越远,他留下的草木,永世芳香”,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路标
王愿坚
天边上,最后那一小块挂着晚霞的云彩,轻轻飘闪了一下,眨眼工夫就消失了。夜色,像块奇大无比的灰布,悄悄地伸展开来,罩住了整个草地。
通信员罗小葆一手拄着那根用来探路的木棍子,一手抓着腰间那块小木牌,呆呆地看着这夜幕四合的情景,不知要往哪里走。
过去的六天里他都是跟在连队里走的,他用不着打问路线,用不着辨别方向,只要把自己那块心爱的小木牌往老班长背包上一挂,瞅着它一步不落地走就行了。那块识字木牌,比一本书略大点儿,刮得溜平,上面还刷了两遍桐油。这是在遵义地区休整时,老班长给他做的。从那时候起,他每天请小文书在上边写上几个生字,然后一边走,一边认。
谁想到就在今天中午时分,部队遭到了突袭,老班长在战斗中负了重伤。就在老班长被扶上担架的时候。他突然挣扎着欠起了身,把识字牌递到小罗手里,指着上面新写的“北上抗日”四个字,问道:“都认识啦?”
“认识……”小罗的喉咙哽住,说不下去了。他扑在了老班长的怀里。
“意思呢,一定要搞清楚,这是个战略问题哩!”老班长把小罗抱紧了,像过去一样讲起来,“毛主席说过,往北走,出草地,到陕北,去……”他急剧地喘息起来。
“去迎接抗日高潮!”小罗一下子把话接过来。
他想起要去给老班长弄点儿水喝。可当他找来了一小碗干净的清水的时候,连队已经走远了。于是,他掉队了。到了这时,他才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跟在队伍的行列里是多么幸福,也真正感到了辨别方向的重要。
一个个草墩被他踩到了脚底下,一道道烂泥河沟被他跨过了……
忽然,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星火光。这火光,被草地的水汽笼罩着,发出一环环色彩斑斓的光圈,映照着这黑沉沉的草地,也照亮了罗小葆的心头。
一堆堆篝火余烬的旁边,同志们有的躺着,有的背靠背坐着,都在香甜地睡着。罗小葆小心地绕过他们,走向一堆还在燃烧着的篝火边,这才看见在对面还坐着一个同志。只见这个同志坐着一个小衣包,一只臂肘靠在一只铁皮箱子上,膝盖上搭着一张地图,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看一会儿,抬起头,凝神思索一会儿,拿红铅笔在图上做个记号。
他看着那个同志手里的地图,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终于使他憋不住低低地喊了声:“报告!”绕过火堆,走了过去。
那个同志慢慢地从地图上面抬起了头。
看着那慈祥的笑脸,罗小葆的拘束一下子消失了。他又向前迈了一步,指着地图说:“你是领导同志吧,你一定知道明天的行军路线……”
“路线,当然有啰!”领导同志抓住了小罗的手,拉他在铁皮箱子旁边坐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红圈,说道,“看,一直往北,走上半天多点,就是班佑——就走出草地了!”
“真的?!”罗小葆高兴地叫了声。
“来,先开饭!”
“不,我也还有任务哩!”罗小葆把擦干净了的识字牌放到领导同志面前,要求道,“我今天的课还没上呢!同志,教我几个字吧!”
“学习?好!”领导同志看着识字牌,赞许地点了点头。他拿起毛笔,转身把笔尖在身边草叶上的露珠里蘸了蘸,又在墨盒里匀了匀,挥笔写下了四个大字。
他用笔尖指点着,逐字念着:“向、北、前、进!”
罗小葆也跟着念:“向北前进!”
“向,就是方向的向……”领导同志逐字讲解起来。他那浓重的湖南口音,语调很慢,讲得那么仔细,又那么清楚。
罗小葆用心地听着。随着讲解,在他面前展现了一幅壮丽的情景:浩浩荡荡的红军队伍,正在向着北方,向着陕北的高原大步前进。
“字,就这么讲。”领导同志讲完了,又和蔼地问道,“那么,为什么要‘向北前进’呢?”
“我们红军要北上抗日。”
“还有呢?”
“还有,”小罗歪着脑袋想了想,“那里有陕北根据地,我们红军可以休息、整顿、发展……”
领导同志点点头,高兴地笑了。他亲切地揽住了小罗的肩膀。
罗小葆念着,认着,写着,把这几个字记在了心坎上。这四个字和领导同志的讲解把他引向了北方,引进了一个新的天地。仿佛眼前这一堆篝火化成了一簇花,像他家乡的映山红一样的花,这是陕北根据地。
罗小葆醒来的时候,天已亮了。东天上一抹朝霞正在上升、扩展,在广阔的草地的东侧,一轮红日正跃出地平线,把整个草地照得透亮、火红。
这时,一个背驳壳枪的红军战士走过来,微笑着说:“毛主席要我等部队出发的时候再叫醒你。”
罗小葆惊住了:“毛主席?”
“是啊,昨天你不是和他一起待了半夜?”
罗小葆急问:“毛主席在哪儿?”
“在前边!”警卫员朝北一指,“带着部队出发了。”
罗小葆激动地一跃而起,向着部队走去的方向奋力跑去。
红军长征的部队,正一路路、一行行,踏着开满鲜花的草地,向北走去。他们走着,在没有路的荒凉草地上踩出了路。
罗小葆跑了一程,来到一棵丈把高的树下。他停住了脚,注视着正在走向前来的红军队伍。突然,他折下了一截树枝,把他那心爱的识字牌牢牢地挂在树杈上。
“向北前进”四个亮闪闪的大字,像一个金色的路标,指向革命进军的方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块普通的小木牌,先是作为识字牌,再成为“金色的路标”,意义层层深化,人物形象更突出,主题更鲜明。 |
B.老班长身负重伤依然不忘叮嘱罗小葆要认好、读懂“北上抗日”,体现出老班长不怕牺牲的精神和对革命路线的坚定。 |
C.罗小葆主动问行军路线,领导同志为他写路线、讲路线,并一起讨论路线,写出小罗对“路线”的认识逐渐深化。 |
D.罗小葆把自己心爱的识字牌挂在树权上,是因为毛主席正确的战略思想给了他力量和信心,他想以此来鼓舞革命同志。 |
A.小说以追赶大部队的罗小葆为人物线索,以反复出现的小木牌为事物线索,两条线索相互交织,相互作用。 |
B.小说借罗小葆回忆老班长教自己识字的情形,刻画了老班长形象,倒叙的方式使故事一波三折,增强了可读性。 |
C.画波浪线的句子中,“夹”“吹”“放”等动作描写,刻画了毛主席平易近人、关心爱护普通战士的形象。 |
D.罗小葆与老班长、毛主席、警卫员的三个对话场景,构成了故事主体,有利于推动故事发展,巧妙塑造人物。 |
4.“他,沿着这条路迎来了胜利,还要沿着这条路胜利地走向前去。”这是原作的结尾,你认为保留这个结尾好,还是删改后的结尾好?请谈谈你的看法。
我们懂得你的悲欢——致杜甫
钱红莉
看完国外出品的关于你的纪录片《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久久不能平静。纪录片导演迈克尔·伍德真是细心,连你的出生地河南巩义都去了,推开那扇斑驳的门,一无所有,唯有一尊石像。
著名演员伊恩·麦克莱恩被邀请出镜,他平静地对着镜头诵读《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一首悲哀至极的诗。我也经常读。可是,听一个西方人读,我仿佛心生一种喜悦,并非鼓盆而歌的超脱——而是为属于古老中国的一种沉痛、悲辛,竟然能在今天为西方人所体恤理解而深感喜悦。中西方文明并非各自生长而一直隔膜着,诗歌这种古老的介质,将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相互共鸣与懂得,这怎么不令人喜悦呢?
多年前的一个冬天,不知从哪里寻来一部卷了边的《杜工部集》——当时,我租居在一个年久失修的老式小区,呵气成霜,几无取暖设施,每晚,早早上床,将自己裹藏于棉被里,点灯夜读的,就是这部《杜工部集》。彼时,而立之年的我,居无定所,想着自己同样半生漂泊无依,仿佛,你幻化成了我的一个至亲,那一刻,你为一个千年后的同路人燃起了微火。
有一年,去成都,大年初一,赶去浣花溪公园,只为看看你的草堂。那公园真幽静,大到不及边,雾气缭绕,寒气迫人,冷得人将脖子缩了又缩。到处溪水潺潺,处处大树繁荫。随便一棵树,怕都有上百岁了。那年正是你诞辰1300周年。活了58年,写下1500余首诗的你,永不被时间打败,你的人格以及诗歌精神与时代并行,一直在场。
你是40岁那年冬天定居于浣花溪畔的。开始,全家暂居于古寺,慢慢营建新家。你曾以诗代简,向友人索要花木。在亲友的资助下,翌年春天,草堂建成。当年的草堂,环境幽静,景色宜人,让你疲惫的身心得以休憩。你是相当喜欢这个家的:“锦里烟尘外,江村八九家”,“眼前无俗物,多病也身轻”,“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在草堂居住了近四年,你写下240余首诗。《蜀相》《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江畔独步寻花》《绝句》等名篇,皆创作于此。这应是你一生中最快乐明媚的时光。
我专挑成都时段的诗给孩子启蒙,那种对仗之美、明亮之美,犹如初春新雨,正好契合了一个幼童鲜活生命的律动。你的诗歌之美之丰富,我的孩子尚不能领略一二,他太年幼,我只是让小人儿一遍遍诵读,那种音韵之美,何尝不是一种天然的滋养,一种明朗辉光的照耀。
我喜欢你,还有一层缘由,大约是你的赤诚胸怀。你一直推崇李白,写过多首诗赠他。安史之乱后,李白是“世人皆欲杀”的“罪人”,唯有你“吾意独怜才”。你常常梦见他:“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你一直担忧他在流放途中遇险:“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你总是有许多感慨:“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孰云网恢恢,将老身反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我两去宣州,沿着李白的遗踪,遍访皖南一带,再回味他的诗,到底明白了些这个人的痛苦辗转,也更懂得了你的赤子情怀——“我喜欢你赞美你,并非需要你热烈回应隔山唱和”。唯有仁爱之人,才能做到这样的无私无求。你几乎一生流离于贫困,却依然怀有家国之爱、朋友之爱。
当导演迈克尔·伍德在成都公园随机采访一位老人,问为何喜欢你时,老人笑言,你的诗写出了我们小人物的日常,写出了穷人的心声。… …你看,就是这么的平凡普通。哀苍生之苦的诗篇、数你写得最多,也最深情。
第一次去北京是仲夏,车过山东境内,我一直朝窗外张望,哪一处是巍巍太行,哪一处又是你笔下的“齐鲁青未了”…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是你教会我,不必俗世计较,胸中丘壑块垒,以白云去荡涤。还是你,教会我,人的一生中,不必眼前苟且,一定要极目远眺,于精神领域,追求鸟一般的志存高远。这出世又入世的诗篇,真是我的一根根拐杖呢。叶嘉莹先生有言,我们一日日读诗,李白、杜甫、陶潜… …一个个来到眼前,就不会感到孤独了。
这便是文学的支撑,何其幸矣。
正值初秋,清晨,推开卧室窗户,一树树紫薇尽现眼前,九月的风轻轻吹拂,一颗心不禁亮堂起来。我不太会写诗,但一样可以深切感受到,古诗词经年的浸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内心,它们一点一点地滋养着我,让我感觉自己并非孤单的存在。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首好的诗歌,往往具有穿越时空的感人力量,就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能让麦克莱恩和“我”都感受到杜甫的沉痛悲辛。 |
B.文中写杜甫故居门扇斑驳,“唯余一尊石像”,既表现杜甫故居的老旧冷清,也隐含作者为国人不及外国人尊崇杜甫而汗颜的心情。 |
C.定居成都浣花溪畔时,杜甫生活较安定,但其创作于此时的诗歌却并非全是喜乐悠游之作,其忧国忧民的情怀也并不因此而消失。 |
D.本文叙写杜甫时,还穿插写作者的人生经历及感悟,从而使杜甫形象和精神多了一个观照角度,能给读者带来更多的思考与启发。 |
A.第三段“你为一个千年后的同路人燃起了微火”这句运用暗喻的手法,形象生动地写出杜甫给同样半生漂泊无依的作者带来的慰藉与希冀。 |
B.《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中梁任公诵读古典诗词时或泣或笑的情形,可作为文中“古诗词经年的浸润可以丰富一个人的内心”的生动注脚。 |
C.作者钱红莉曾表示,自己计划完成一部书稿,分别给自己喜欢的古代诗人写信;本文基本符合作者的这一写作计划,也可以收入这部书稿。 |
D.本文语言朴实典雅,评人论事中肯真诚,这也正是有的专家评论钱红莉散文“极富才情与书卷气”,笔下流淌着“古典的情怀”的主要原因。 |
4.请从写作手法的角度,分析本文是如何照应副标题中的“致杜甫”的。
教授
【美】兰斯顿·休斯
七点整,一辆大型轿车在布克蒂华盛顿旅馆前面停了下来,一个穿制服的白人司机从车里走了出来,向大门走去,打算向服务台询问有没有一位名叫布朗的黑人教授住在这里。其实这位教授正坐在门厅里。
司机一进来,教授就迎了过去。“是钱得勒先生的汽车吗?”他带点踌躇地问道。“对,先生,”白人司机对这位穿戴整齐、身材矮小的黑人说,“您是布朗博士吗?”“我就是。”教授微笑着稍稍欠身说。司机给布朗博士打开了临街的大门,他们上了车。汽车驶过一条长长的黑人街。坐在轿车里的教授对于黑人区的大街总是呈现同样的低劣的、讨厌的景象感到很遗憾。教授移开了目光不再去看这种又贫穷又邋遢的典型黑人大街的令人不愉快的情景。
钱得勒一家在中西部和南方都很有势力,是美国巨富之一。现在这位钱得勒先生和他的夫人,就要邀请布郎教授到他们的住宅来吃晚饭。
教授坐在这辆又宽大又暖和的轿车里,在美丽的林荫大道上迅速地前进,黑人贫民区已经远远地落在他们后面了。
教授叹了口气,望着汽车外边宽广的草地和好看的住宅,这些住宅里面住的都是白人。过了一会儿,汽车转进一条郊区道路,只见一些吊着常春藤的围墙,修得很整齐的灌木,还有黄杨木等,这些都表明这里不仅仅有住宅,还有庞大的庄园。不久,汽车穿过充满了喷泉和树木的园林,开到了一座像旅馆一样大的私人住宅前。一盏挂在高大门廊上的巨大吊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直照在轿车镀有铬合金的黑色车身上。白人司机跳下车来,恭恭敬敬地为黑人教授把车门打开。男管家领着教授走进一间大客厅。
这时钱得勒先生和他的夫人走上前来,一一同教授握了手。他们又介绍了另一位将和他们一起进晚餐的客人布尔威克博士。
“很高兴认识您,”布尔威克博士说,“我跟您一样,也是社会学家。”
男管家送来一大银壶雪利酒。他们都坐下来,开始有礼貌地谈了起来,布尔威克博士开始问起布朗教授的那本书——《偏见的社会学》,问他认为黑人问题是否能有解决的一天。
布朗博士亲切地说:“我们是在前进。”这句话是他经常说的,虽然他老是感到自己是在说谎。
布尔威克博士说:“没有一所为黑人办的大学——虽然这儿的人口有将近百分之四十是黑人。我们又不能把他们当作本校学生收下。这个在目前是不可能的,太不幸了。”
“确实,确实。”钱得勒先生说,“但是,等你们黑人有了发展——我们希望他们将来有所发展,我们委员会计划帮助他们发展——那时候他们的系将由像您这样的人来主持。”
“您说得很对。”布朗博士圆滑地答应着,他想到他们会捐赠一个社会学的讲座,他自己将成为讲座的第一任教授,也许每年可以收入一万元。但是他的脑子里忘不了刚才坐车经过的黑人区大街,满街的肮脏、悲惨景象,还有那热水总是冰冷的只住黑人的旅馆,那个他讲课的黑人教堂,以及其他所有隔离黑人、歧视黑人的待遇——从来就没有对黑人有过平等的待遇!
“饭已经好了。”男管家说。
他们站起来,走进餐厅,边喝汤边轻松地交谈。
“您的《偏见的社会学》,”布尔威克博士说,“在结束处有一段话是我非常赞成的。”
布朗博士不住地点着他的黑脑袋,心里想的却是有一年一万元的收入,夏天他可以把他的一家带到南美洲去,在那儿他们就可以有三个月的时间不当黑人。
钱得勒说:“现在我们再谈谈您的学院——大学吧,我相信您称它为大学。要使它成为第一流的大学,您需要的是?”
“我们需要”布朗博士说起来了。眼前来了黄金机会,这工作可能变成一年一万元的职位,他本人可以有足够的钱,至少能带领他的一家到南美洲去旅行,在那里他们就可以不当黑人了。“我们需要,钱得勒先生。”
布朗博士的小学院所需要的东西在钱得勒夫妇的眼里都算不上一回事。布朗博士这种明智的、稳健的提出要求的方式使钱得勒夫妇的慈善心肠大为高兴。在适当的时候布朗博士起身要走了。汽车叫来了,他与布尔威克博士和钱得勒夫妇一一握手。这些白人对布朗博士感到满意,于是他们就鞠躬送别。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钱得勒夫妇对黑人布朗教授极其尊重,因而专门派了一位穿制服的司机准时到达旅馆去接布朗教授用晚餐。 |
B.布朗教授坐在车上经过黑人区的时候,看到黑人区的景象感到很遗憾,这是因为他自责没有为黑人种族争取应有的权力和地位。 |
C.小说通过语言、心理等描写从正面突出了钱得勒先生的形象特点,又通过对其居住环境的描写从侧面说明了钱得勒先生的身份和地位。 |
D.这篇小说里没有大肆渲染的夸张,没有反差强烈的脸谱,更没有令人捧腹的喜剧效果,在冷静客观的叙事中蕴含着深刻的主旨。 |
3.小说中运用了对比手法,请指出三处并简要分析。
【推荐1】记懒人
老舍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在我的经验中,他是世上第一个懒人,因此我对他很注意:能上“无双谱”的总该是有价值的。
幸而人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虽然他并不因爱酒而有任何行动,可是我给他送酒去,他也不坚持到底的不张开嘴。更可喜的是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自然我须把酒杯满上,送到他的唇边,他才肯饮。为引诱他讲话,我能不殷勤些?况且过了三杯,我只须把酒瓶放在他的手下,他自己便会斟满的。
他的话有些,假如不都是,很奇怪可喜的。而且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他不记得他的父亲是黄脸膛还是白净无须:他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死去;他懒得问妈妈关于爸爸的事。他是妈妈的儿子,因为她也是懒得很有个模样儿。旁的妇女是孕后九或十个月就生产。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
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象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想不出为何他的懒妈将他送入学校去,或者因为他入了学,她可以多心静一些?苦痛往往逼迫着人去记忆。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
“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人类的纷争都是出于好事好动:假如人都变成桂树或梅花,世上当怎样的芬香静美?”我故意诱他说话。
他似乎没有听见,或是故意懒得听别人的意见。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果然有效,他居然坐起来了。往常他向我致敬只是闭着眼,稍微动一动眉毛。然后,我把酒递到他的唇边,酒过三杯,他开始讲话,可是始终是躺在床上不起来。酒喝足了,在我告辞之际,他才肯指一指酒瓶,意思是叫我将它挪开;有的时候他连指指酒瓶都觉得是多事。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我的声音有点发颤,大概因为是有惊有喜,“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天或一回没有呢?”
“天下有多少事能叫人不懒一整天呢?”他的舌头有点僵硬。我心中更喜欢了:被酒激硬的舌头是最喜欢运动的。
“那么,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他没当时回答我。我看得出,他是搜寻他的记忆呢。他的脸上有点很近于笑的表示——这不过是我的猜测,我没见过他怎样笑。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的说:“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没心留意自己的岁数——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又停顿住了。我非常的怕他不再往下说,可是也不敢促迫他;我等着,听得见我自己的心跳。
“你说,什么事足以使懒人不懒一次。”他猛孤丁的问了我一句。
我一时找不到相当的答案;不知道是怎么想起来的,我这么答对了他:
“爱情,爱情能使人不懒。”
“你是个聪明人!”他说。
我也吞了一大口白兰地,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象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象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我连大气也不敢出的等着。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哪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象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象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她,那时节,也就是十几岁吧,我或者比她大一些。她是妈妈的娘家的;不晓得怎样称呼她,懒得问。我们躺了多少时候?我不记得。只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象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和妈妈相似——爱情在静里享受。别的女子们,见了花便折,见了镜子就照,使人心慌意乱。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我是讨厌蜜蜂的,终日瞎忙。可是在那一天,蜜蜂确是不错,它们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临走的那一天,我与她在海棠树下——花开已残,一树的油绿叶儿,小绿海棠果顶着些黄须——彼此看着脸上的红潮起落,不知起落了多少次。我们都懒得说话。眼睛交谈了一切。”
“她不见了,”他说得更快了。“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的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是日落后向不轻动一步的,可是我答应了她;爱情使人能不懒了,你是个聪明人。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在树下等着我呢。‘你还是这么懒?’这是她的第一句话,我没言语。‘你记得前几年,咱们在这花下?’她又问,我点了点头——出于不得已。‘唉!’她叹了一口气,‘假如你也能不懒了;你看我!’我没说话。‘其实你也可以不懒的;假如你真是懒得到家,为什么你来见我?你可以不懒!咱们——’她没往下说,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的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
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载于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七日《益世报》
1.赏析文中划线的语句。2.根据上下文,理解“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3.探究文末“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的深层意蕴。
信誉之花
城市不大,不足百万人口。
小区亦小,只有十几栋楼房。
罕见的是在西北角,紧挨供热站的地方,有两间简易平房,每天早晨6点至8点,门口常会有十几个人排着队。干什么呢?买豆腐、豆浆的。
这就有点新鲜了。若说四五十年前城市里买豆制品需要排队,很正常,那时供应不足。可如今,寻寻常常一块豆腐,让人家排队等着买,这豆腐得好成啥样?
别说,还真就有人把这个豆腐坊比喻成了一朵花——信誉之花。
老住户都记得,十九年前,这个小区刚刚建好,就有一对年轻夫妇背着行李拎着提包住了进来,租用了供热站废弃的一个材料仓库,月租一百五十元。
她的出现,如一缕春风,荡漾在小区各个角落。
闲聚在楼头的大叔大妈富有生活经验且眼睛最尖,一眼就看出她卖的豆腐跟市面上的不同。那豆腐实而不老、嫩而不囊,上面有一层薄薄的黄色油脂,说明制作加工时,大豆所有的营养成分都凝缩在豆腐里,让人看见就有想尝一口的欲望。于是,你买一块,他买一块,各自拿回家“火力侦察”去了。一品,果然好,久违的口感,豆腐本真的味道。
豆腐好,卖豆腐的人亦好。爽快,嘴甜,大叔大妈、大哥大姐,凡是买豆腐的人,个个被她叫得心里甜滋滋的。没用多久,人和豆腐在小区都赢得了好声誉。
有热心善良的大妈给她出主意:闺女,你的豆腐这么好,不放添加剂,不揭豆腐皮,原汁原味,谁吃都觉得可口、放心。可你跟那些没有正味的豆腐卖一个价钱,太亏啊!得涨涨价,哪怕一块豆腐涨两毛钱。别人卖一元钱一块,你卖一元二角,优质优价,公平合理。
她听了嘿嘿一笑,说,谢谢大妈。涨价是要涨的,可现在不行。您想啊,我这豆腐才卖不到仨月。小区这么多人家,没尝过我家豆腐的多得是,若现在卖得比别人的贵,谁还肯买我家的。我慢慢来,让越来越多的人不但知道我家豆腐好吃,还得让他们知道我家豆腐是怎样做出来的。
她们家的豆腐可以出来卖,而豆浆只在豆腐坊卖。这样一来,想喝豆浆的人只有到豆腐坊来买,顺便也就把她家制作豆腐的过程看了一遍。两口子要的就是这个参观率。
去过豆腐坊的人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干净、卫生、传统工艺、货真价实。
让人更看好更放心的还不止这些。聚在楼头休闲的大叔大妈还发现,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总会有一辆农用三轮车停在豆腐坊门口。开车的人从车上吃力卸下几个装满水的大塑料桶,然后再从屋里抱出几个装满豆腐渣的塑料袋,装上车,突突突,开走了。有好奇的大叔骑上摩托想看个究竟。出城来到郊区,大约走两三公里,拐进一个山沟,车在一个叫珍珠村的地方停了下来。大叔一看,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小区里做豆腐那对年轻夫妻就是这个村的人。这个开农用车的是男人的表弟。自从表哥表嫂去城里开了豆腐坊,哥俩便有个口头协议:表弟每天负责从村里那口老井装五桶水运到豆腐坊;表哥把每天的豆腐渣无偿送给表弟。表弟用这些豆腐渣喂了几头本地品种的黑毛猪,还未长到百斤重,就被本村开农家宴山庄的老板看好,全部包收。
怪不得这豆腐、豆浆的味道与众不同,如此鲜美,原来用的是山里的井水。大叔大妈个个都是“小广告”,消息口口相传,不胫而走。没多长时间,不用走街串巷吆喝,豆腐坊变得门庭若市。
陡然一天,豆腐涨价了。一块从一元钱涨到一元二角,一袋豆浆从五角钱涨到六角。奇怪的是顾客并没有因为涨价而减少,倒是不断增加,连外小区的人也来买。
豆腐坊火了。周围小区的居民少有不晓。
小两口倒是不温不火,淡定如初。每天一百五十斤豆子,重复着同一样式的劳动。顾客从豆腐坊进进出出,一天天数点着日子。表弟的农用三轮车在城乡之间往往返返,运送着岁月,驮载着憧憬和希望。
人们看到的是,夫妻俩的生活渐渐有了变化。他们有了孩子,孩子一天天长大,入托、入学、住上了小区的取暖楼。
伴随着生活变化的还有涨价的豆腐。别人卖一元五角一块时,他家卖一元八角;别人卖二元一块时,他家卖二元五角——比别人卖得稍贵一些。可大家都买账,依旧顾客盈门,供不应求。
有人向夫妻俩建议:豆腐、豆浆在小区内外已经形成了品牌,可以扩大一下加工规模,增加人手,多创造些利润。两个人听了都直摇头。男人说,若往大了整,闹不好会砸饭碗的。女人连忙随着说,可不是咋的。这些年多亏邻居们的支持、帮衬、照顾,成全了这么个生意。让俺在城里买了楼,供孩子上了大学,老人也可以时不时从乡下来城里住几天,享享福,俺心里挺美的。俺两口子不是不想把这豆腐坊做大,是觉得没那本事。一旦大了就难免会走样,一走样就啥也不是了。这豆腐、豆浆若想好吃,不但豆子得好、水得好、技术得好,最重要的人心得好。人心若不好,只盯着赚钱,什么坑人的事都干得出来。
近二十年光景,一切都在悄然变化。男人的背略微有些驼了。女人的眼角生出浅浅的皱纹。没变的是:春夏秋冬,凌晨3点,豆腐坊准时点亮的灯光;早餐时,那条排在门口的长队;还有那辆往返于城乡来去都不空载的农用三轮车……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头“每天早6点至8点,门口常会有十几个人排着队。干什么呢?买豆腐、豆浆的”运用倒叙的手法制造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
B.卖豆腐的夫妻一干就是二十年,男人的背“驼了”,女人的眼角也有了“皱纹”,这些细节描写突出了夫妻俩的艰辛,也表达了作者对他们的同情。 |
C.“她的出现,如一缕春风,荡漾在小区各个角落”运用比喻的手法,以“春风”作喻,形象地刻画了女摊主的美好形象,表达了对“她”的赞美。 |
D.本文用普通市民的视角去观察生活,选取生活中常见的小商贩作为对象,故事平常却蕴含着美好,“变”和“不变”的对比彰显了人物的品质。 |
3.小说标题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一千美元
【美】欧•亨利
“一千美元,”托尔曼律师庄重而又严肃地重复道,“钱都在这里了。”
吉伦少爷摸着这薄薄一叠都是五十美元的崭新票子,不禁大笑起来。
“这样一个数目的钱,让人花起来很棘手,”吉伦少爷说,“如果是一万美元,那倒好去证明自己,值得买点焰火庆祝一番。”
“你刚才已经听到我宣读你叔叔的遗嘱了,”托尔曼律师一本正经地说,“我必须就其中的一条,再提醒你一下。在花掉这一千美元之后,你要尽快地给我们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说明这笔钱的用项。”
“我会按照遗嘱去做的,”吉伦很有礼貌地说,“但我可能不得不雇佣个秘书,因为我向来是不会记账的。”
吉伦去了他的俱乐部,找到了他称之为“老布莱森”的人。
“打起点精神,老布菜森,”吉伦说,“我要告诉你,我叔叔去世了,我刚从他公司所雇的律师那里来。叔叔留给我一千美元。用这一千美元,一个人能做什么呢?”
“我想,”老布莱森说,“已故的老吉伦至少应该有五六十万的遗产吧。”
“是的,”吉伦很有兴致地应和着说,“他把一部分钱留给了培育出一种新细菌的人,把其余的用来建立一所能杀死这一细菌的医院。他的两个管家各得到一枚印章戒指和十美元。他的侄女得到了一千美元。”
“还有其他继承人吗?”老布莱森问。
“我叔叔抚养了一位叫海澄的姑娘,她有音乐天赋,性格文静。她也只得到一枚印章和可怜兮兮的十美元。老布莱森,你告诉我,一个人用一千美元到底能干什么呢?”吉伦说。
“一千美元,”老布莱森说,“可以用它置起一个幸福家庭,可以为一百个孩子买足他们一个季度要喝的牛奶,可以资助一个有抱负的孩子完成学业……至于你,可以给你喜欢的人买上一条钻石项链,然后就赶紧离开这里。”
“你的建议说到点儿上了。我正想要把这笔钱一次性花完,因为我必须写个花销报告。”吉伦说完,打电话叫来一辆出租马车。
在沿着百老汇大街行驶了八个街区后,吉伦对车夫说:“我忘了一件事,你把我送到托尔曼律师事务所吧。”
……
托尔曼律师从他的金边眼镜后面不太友好地打量着吉伦。
吉伦兴冲冲地说:“我可以提个问题吗?在我叔叔的遗嘱里,除了十美元和一枚印章戒指,海澄小姐还得到任何其他财产吗?”
“没有。”托尔曼说。
“谢谢,先生。”吉伦说完,就又上了出租马车。
海澄小姐正在书房里写信。她个子不高,身材窈窕,眼睛明亮,穿着黑色的丧服。
“我是从托尔曼律师事务所来,”吉伦说,“他们在我叔叔遗嘱里找到一个‘附则’之类的东西,我叔叔似乎在临终时变得慷慨了,在遗嘱里给了你一千美元,托尔曼托我把钱给你捎来。”
海澄小姐的脸突然变白了。“噢!”她不禁喊道,随之又是一声“噢!”
“我以为,”吉伦声音很低地说,“你当然知道我在爱着你。”说着,他拿起纸笔,对他的一千美元的开销做了如下陈述:
为了她永久的幸福,不肖子孙罗伯特·吉伦给予世界上最善良可爱的姑娘海澄小姐一千美元。
吉伦将写下的内容装进信封里,鞠了一躬走了。他包下出租马车又一次停在了托尔曼律师事务所门前。
“我花完了这一千美元了,”吉伦高兴地对托尔曼说,“我现在来汇报这钱是如何花掉的。”说着,他把信封扔在了桌子上。
托尔曼先生没有去碰信封,而是走到门口叫来他的合作人夏普先生。他们两人从保险柜里拽出一个用蜡密封着的信封。
“吉伦先生,”托尔曼神情庄重地说,“在你叔叔的遗嘱里,还有一个附则。他说只有在你将遗嘱里留给你的一千美元的花销情况向我们汇报时,才能打开这个附则。因为你已经履行了规定的条件,所以我们便打开并阅读了附则。我将其中的主要内容告诉你。”
“如果你对这一千美元的处置情况表明你禀有值得给予你奖励的品行,你将获得丰厚的回报。我们被指定为裁定人,我向你保证我们将公平公正地履行我们的职责。我们对你没有丝毫的成见。如果你对这一千美元的支配是慎重、明智和无私的,我们将有权把价值五万美元的债券给予你。但是,如果你还像从前那样来花掉这笔钱,在这里我用一句已故吉伦先生的原话——与你的那些狐朋狗友在一起任意地令人发指地挥霍——这五万美元的债券将直接归于已故吉伦先生的被监护人海澄小姐所有。现在,夏普先生和我将审核你的这份关于一千美元处置情况的报告。我希望你会对我们做出的决定给予充分的信任。”
托尔曼先生去拿桌上的那个信封。吉伦抢先一步拿到它。他不慌不忙地把信封皮连同里面的内容撕成了碎片,放进他的口袋里。
“好了,”吉伦笑着说,“就不劳烦你去读它了。我想你也读得懂这里面的债务明细——我赌赛马输掉了这一千美元。再见,先生们。”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题目“一千美元”是这篇小说的线索,从开始律师宣读遗嘱,到吉伦按照遗嘱去花这一千美元,再到律师开启秘密附则,都与之密切相关。 |
B.读者从吉伦简单的话语中可以侧面了解到,吉伦的叔叔生前经营着一家进行医学科学研究的公司,此人对自己的亲属和管家十分刻薄吝啬。 |
C.小说中人物的对话占有相当大的篇幅,作者往往将人物完整的一句或几句话分割开来进行叙述,这样显得灵活不呆板,且具有缓冲作用。 |
D.小说中律师托尔曼这一角色非同小可自不必说,老布莱森和海澄小姐这两个人物也不可等闲视之,尤其是海澄小姐,小说主题与之相关。 |
3.欧·亨利式结尾的最大特点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试结合具体内容分析本篇小说结尾的这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