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材料二 大明律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唐律》……由于明代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各种新兴社会力量的兴起以及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使得新生的《大明律》必须以“法”的本来面目出现,以规范各种社会势力激烈斗争的政治局面……清末薛允升曾在《唐明律合编》中对两部法典进行了研究后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摘编自徐晓庄《〈大明律〉之特点琐谈》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朝相比,明朝立律侧重点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原因。
材料三 中华民国时期曾经致力于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往往是根据形势和统治需要来制定方针政策,经常出现以政策代替法律,或据一时的政策而提炼为法律条文的情况。
——据韦庆远、柏桦著《中国政治制度史》整理
(3)根据以上三则材料,简析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