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明朝时期,贡使资格不符或不遵程序,则可能会受到取消朝贡资格的惩罚(下表)。这可用于说明当时明朝(
)
时间 | 却(禁)贡国 | 原因 |
洪武五年(1372) | 安南 | 安南陈叔明弑其主日熞自立,谴使入贡,却之 |
洪武七年(1374) | 日本 | 其国王良怀遣僧朝贡。以无表文却之。其臣亦遣僧贡马及 茶布刀扇等物。以其私贡却之 |
洪武十四年(1381) | 安南 | 以安南寇思明,不纳 |
洪武二十四年(1391) | 占城 | 以占城有篡逆事,却之 |
洪武二十六年(1393) | 安南 | 以安南擅废立,绝其朝贡 |
洪武二十七年(1394) | 安南 | 同上 |
注:根据《明实录》《东西洋考》《海澄县志》相关资料整理而成。
A.西方殖民威胁初现端倪 | B.固守三纲五常伦理观念 |
C.海上贸易管理日趋严格 | D.强化闭关锁国基本国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