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谏议与纳谏
材料一 给事中(门下省谏官)之职,凡制敕有不便于时者,得封奏之;刑狱有未合于理者,得驳正之。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有司选补不当者,得与侍中裁退之。
——白居易《郑覃可给事中制》
材料二 唐代谏官进谏,有专用之纸,时称“谏纸”,且有“月给谏纸”的制度。唐肃宗《令谏官言事制》云:“谏官令每月一上封事,指陈时政得失。若不举职事,当别有处分。”
——摘编自傅绍良《唐诗中的“谏纸”“谏书”“谏草”与唐代谏议规范》
材料三 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某次经筵后,皇帝与内阁首辅申时行有一场讨论,其大致内容如下:
皇帝:魏征此人如何?
首辅:魏征事唐太宗,能犯颜谏诤,贤臣也。
皇帝:魏征早年追随李密,又追随李建成,后来又侍奉唐太宗,忘君事仇之人,非贤也。
首辅:魏征所著《谏太宗十思疏》,至今也被视为正直之言,不可因人废言。
皇帝:唐太宗弑兄屠弟、逼父退位,岂为贤德之君?
首辅:纳谏一事为帝王盛美,故后世贤之。
皇帝:魏征大节已亏,纵有善言,亦是虚饰,何足采择。
最终,皇帝决定经筵罢《贞观政要》。
——摘编自樊树志《重写晚明史》等
注:经筵是大臣定期为皇帝讲授经史的活动,以“培养君德,成就帝业”。
《贞观政要》记录了唐太宗求谏纳谏、任贤使能等德政,是明代经筵的重要内容。
(1)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唐代谏官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2)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评述万历皇帝与内阁首辅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