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材料一 清朝根据边疆地区的情况设置不同的行政机构。在地方行政方面,清政府分别采取郡县制、盟旗制、伯克制等。在蒙古族聚居的北京地区,清朝则实行盟旗制度。在新疆地区,清政府主要采取军府制实行统治。在西藏地区,实行政教合一制度。从雍正年间开始,清政府就设有驻藏大臣。
——摘编自韩茂莉著《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在经济开发和思想认知深入的双重因素作用下,近代西部地区的行省建制数目呈上升趋势。1877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北路,向清廷提出:“纾朝廷西顾之忧,则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已者。”1884年,新疆建省。嗣后,西藏、蒙古、康区等“边地筹省”的舆论日益高涨。1913年,北洋政府新建了四个特别区:绥远、热河、川边和察哈尔;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和西康省。
——摘编自张世明著《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1644-1945年的中国》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重要工作是撤并省制,1954年,撤销察哈尔、绥远和热河三省建制,使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
——摘编自宋月红《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建制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边疆政策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民国中央政府边疆治理政策发生的变化及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新中国对少数民族地区撤并省制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