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35 题号:1503148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元制度”决定着传统中国国家治理是如何开展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认为,法律制度尽管重要,但其并非一个可以独立的知识系统,只有以礼为原则,法律的存在才具有正当性,刑才可能避免沦落为一种纯粹的暴力。因而单纯实行法治,社会就会显得脆弱,民众的道德提升就会缺少内在的自觉,这对于一个缺乏宗教信仰的民族来说尤为重要。但中国古人又懂得,一个社会单纯实行礼治,又可能造成社会的涣散。有礼而无法,君子就不能安位,明刑才能弼教,缺乏法制的威慑伦理道德也难以实现。

——摘编自侯欣一《传统中国国家治理的逻辑及其元制度》

材料二   古代中国的社会是如何构成的?国家治理是在什么样的原则下展开的?对于以上问题的回答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元制度”,“元制度”既不容置疑,也不能推翻。任何统治者如果违反这样的制度原理,是难以支撑其天下的。在秦朝、五代十国及元朝时期,这套元制度遭到破坏,所以天下也就难以维持。

——摘自刘建军《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元制度”的内涵。
(2)结合所学知识,论证材料二的观点。(要求: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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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汉武帝时期,在“春秋大一统”精神的统摄下,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起到了指导法律实务的作用。公元前51年,西汉宣帝召集诸儒讲论“五经异同”,宣帝亲自权衡评判,定夺取舍。皇帝通过“制话”这种特有的立法权,将经学观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经学法典化已呼之欲出。公元79年,东汉章帝召集白虎观会议。会议结果由班固整理成《白虎通议》,简明准确地阐述解释了各种制度及大一统思想的精义,在性质上已是一部高度法典化了的经学著作,使东汉时期立法思想的儒学化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在儒家纲常名教的重染下,人们维护伦常的意识远甚于法律。当法律与至尊的经义发生冲突时,便会下降为附属地位。

——摘编自徐世虹《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两汉政府在法律儒学化方面采取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两汉法律儒学化的影响。
2020-11-25更新 | 11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律延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在世界近代史上,西方国家认为进行战争是国家的正当权利。在此基础上,国际法的奠基人格劳秀斯主张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提出交战规则以及关于战俘待遇、武器使用、除了军事必要外财产不应受到损害等原则。这些原则后来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国际联盟的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为此“各缔约国承担不从事战争的义务”。

——杨和平《20世纪:战争、和平与国际法》

材料三   从《南京条约》签订开始……晚清国人也对西方的领事制度有了新接触,逐渐萌生了国际法上向国外派遣公使和领事的需求,并开始纷纷向海外各口岸派遣公使和领事,使中国的使领馆制度日趋形成。中国外交开始重视通过国际法上的谈判方式来解决清政府和他国之间的争端,谈判在这一时期对国家权益的挽回及维护国家主权方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摘编自董临瑞《从(南京条约)看晚清时期国际法在中国的运用》

材料四   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不再“以苏划线”、“共同制苏”,而是提出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尤其是反对美国、苏联的霸权主义,坚定地站在和平力量一边。改变过去与美国建立针对苏联的“战略关系”,适当拉开距离,推动中苏关系正常化,全方位进行外交活动。中国实行真正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经受住了苏联东欧剧变的冲击,坚守了社会主义阵地,取得了内外工作的重大胜利。

——摘编自吴恩远等著《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国际联盟盟约》所反映的对战争的态度?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归纳清政府外交向近代外交转变的表现并分析其原因。
(4)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时期中国对外交往政策的内涵归纳这一政策对世纪之交的中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说明制约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因素。
2021-11-14更新 | 224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太宗李世民继位后,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厘改《武德律》,历时十载,于贞观十一年(637)完成。贞观十年(636),唐太宗又令房玄龄等人删武德、贞观以来的制敕三千余件,定留七百条,以为格十八卷,留本司施行。李世民又鉴于隋文帝不悦儒术,专尚刑名和隋炀帝法令滋章,教绝四维,以致滥用酷法,引起人民的激烈反抗,因而提倡以儒教为宗,以刑罚为辅,进行统治。唐朝的法有律、令、格、式四类,律是问刑的科条,令是关于各项制度的规定,格是对律令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式是各种行政法规和活动细则。这四者同时并行,构成严密的法网。主要形成于唐太宗时期的《唐律》,条目简明,内容完备,概括了封建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是一部综合性的封建大法,它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不仅通行于有唐一代,而且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宋元明清各代修律所沿袭和效法。《唐律》的影响远被朝鲜、日本和越南等东方各国,甚至在世界法律中成为独树一帜的一大法系。

——摘编自漆侠《中国改革史》


(1)根据材料,概括李世民修订的《唐律》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的历史影响。
2022-01-09更新 | 56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