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宋之际,乡村自治组织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愈来愈多地借助他们来稳固统治。唐宋推行的科举考试制造了一个拥有特权却居于乡间的士绅阶层。宋代以后,在大举将地方神明纳入国家祀典的同时,随着识字率的激增和文化的相对普及,中央的秩序、教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吕大钧首创“吕氏乡约”,后由王守仁发扬光大:朱熹等理学家则开始将宗族制度庶民化。迨至明后期,里甲制度崩坏,就由乡约、保甲承担了村落治安职能。清代的里甲、保甲、乡地、宗族、包税人则承担催征赋税的职能,基层自治功能被明清时期勃兴的宗族等各种社会组织分担。
——蒋楠《历史视野下的中国乡村治理》等
材料二 传统英国乡村治理,其实质是以庄因为核心的生产活动的安排问题和庄因内部领主与农民,以及农民内部的社会关系调节问题。贵族阶级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分割,将部分司法和行政权转移到庄园中,以庄园法庭为载体,有效地维护着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因制度对英国社会的历史演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为英国土地私有产权的形成,农业的资本主义经营和农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使得英国政治变迁具有精英斗争的特征;庄园制度也衍生出了法治和地方自治的传统。
——朱可心《庄园制传统与英国乡村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从唐宋至明清时期乡村治理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传统英国乡村治理的主要做法,并分析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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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基层官吏的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多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朝,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格,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摘编自唐鸣等《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明清时期,国家权力逐渐退出乡村,形成了“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乡村治理格局。乡绅主要来自于休假退隐的官员、退休居乡的前官僚、尚未入仕的士人。乡绅不仅是里甲制(征税)和保甲(征兵)的主要控制者,还是乡村公共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灾荒之年出面与政府协商,要求以减代服、减免赋税等,同时兴办赈局、义庄,救济乡里。他们是乡村社会规范的解释者、社会教化的维护者,积极创办义学、私人书院方志局、文学社团等乡村文化教育机构。
——摘编自徐祖澜《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以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社会为背景》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基层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基层治理的特点并分析其背景。
材料一 里甲制创设于洪武十四年,其直接目的是征发赋役,同时,还肩负了倡行教化、维持治安等多方面的作用。明太祖朱元璋痛恨贪官污吏,倡导乡里自治,禁止政府官员插手乡村事务,通过士绅、宗族和老人等精英群体实施乡村治理,以礼义法禁劝诫百姓,伴教化政法并施。另外,朱元璋亲自起草了许多关于乡村治理的法律条令,还强调对乡里百姓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城乡皆建申明、放善二亭,每月朔望于道路,所唱警众誓词,即明太祖的“圣谕六言”——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摘编自林乾《明代乡村治理体系研究》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将县自治列为训政时期的重要工作。此后政府制定了大量关于县自治的法规、制度等。根据1929年的《县组织法》规定,将县以下分为四级:区、乡(镇)间、部,各级长官由各级公民选举产生。并计划1930年内依照县组织法完成县组织;1932年底以前调查户口、清丈土地完毕;1933年底各地完全建立自治机关;1934年底以前完成县自治。而河北省1934年才开始调查户口,其他省直到抗战爆发还不知省内人口几何。1935年,国民党承认推行县自治的失败。
——摘编自王兆刚《论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
材料三 1958年之后,逐渐建立起以“政社合一”为特点的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既是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是农村经济单位,还是基层军事组织,负责管理公社内的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一切公共事务。1982年宪法确立了“乡政村治”模式,改公社为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农村基层政权,乡以下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实行村民自治。同时,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社群组织等在乡村治理中都承担着一定的角色,由此,中国乡村社会迎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1978—1988年)。
——摘编自吕云涛《新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变迁60年的回顾与展望》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乡村治理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概括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运动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失败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20世纪80年代新中国乡村治理的变化。并结合所学,分析其作用。
材料一 家族制度以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体现封建族权的家族(宗族)制度,完全适应了封建统治的需要。无论历经王朝更迭,还是遭遇异族入侵,家族制度千百年来一以贯之地存在并发挥作用,成为古代至近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宗族意识、宗法思想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并以成规的形式得以延续。直至今天,家族思想观念仍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渗透到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层面。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着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重构,明确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关系成为逐步理顺农村工作的前提。同时,党和人民政府通过废除保甲制度、颁布《婚姻法》等治理举措,崩解了农村社会原有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旧政治权威。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村政府与乡政府并立为基层政权。
——摘编自丁云《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发展变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家族制度的影响。
(2)据材料二指出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重构乡村秩序的主要措施,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上海开埠后,随着租界的设立和扩张,中外贸易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上海人口由1843年的27万增长至1910年的128万余人,但这些人口主要是迫于战乱、灾荒和农村经济的凋敝而流入上海,当时的城市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远不及实际需求,导致流入城市者大多成为城市贫民,被迫在城市边缘地带搭建了成片的窝棚栖身。……上海开埠后的城市行政格局,实行华洋分治,近代西方样式的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已经较为广泛地进入以租界为中心的上海城市生活领域,城市管理也趋于制度化,但在租界以外的华界如豫园所在的上海老城区,尽管人口拥挤,近代市政设施却几无踪影……随着上海工业的发展和城区的扩展,近郊农村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如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沿淞沪铁路天通庵与江湾车站之间,有威士制革厂,傍江湾河而立,凡厂中秽水,皆泄于河中。”这些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国近代成市化进程中。
——摘编自戴鞍钢《城市化与“城市病--以近代上海为例》
材料二:在18、19世纪英国城市化过程中,工厂主在自认为最有利于其经济活动的土地上任意建造厂房,在曼彻斯特、伯明翰等城市,狭窄且不规则的街道上工业建筑和居民建筑混杂交织在一起,工业生产所带来的污水和浓烟在城市里蔓延……到19世纪早期,几乎所有快速增长的大城市的人口密度都达到了每英亩300人,低矮的工人住宅区到处都是水洼,被垃圾、度弃物和臭气所包围。……日益突出的城市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848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公共卫生法案》,该法案涵盖了对城市街道、住房、卫生设施和公共空间进行治理的内容,确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城市物质环境实行管理的原则。随后,英国政府颁布了关于住房与城市规划的一系列法案,至19世纪末英国城市规划基本得到完善。
——摘编自梁远《近代英国城市规划与城市病治理研究》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近代中英两国城市病的主要表现。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英两国城市治理效果不同的原因。
材料一 秦汉至明清时期,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县以下的地方治理,靠的是乡、里等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里设里正,掌管户口和纳税。唐朝于乡里制之外,还实行村坊制;北宋初期,县以下仍实行乡里制,但王安石变法时期发展出后来的都、保(图)制。在此之后,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一是基层组织在之前的乡、里、村等名字外又新添了都、保、图等名称,在元朝之后有“社”等名称;二是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及其管理人员越来越取役化,即替政府完成税粮征收等差使的是职役,而不是乡官,职役不享有体禄;…明朝以里、甲两级构成基层的赋税征收单位;清初延续明朝的里甲制,并逐渐融入具有治安性质的保甲制之中
一一据人教版《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整理
材料二 美国建国后,乡镇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承担着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务功能。法国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镇为基层单位的制度,每个市镇的市长和市议会都由普选产生,市长同时对中央政府和本地选民负责。工业革命后,许多国家把城市分成若干小区、每个小区组织志愿者,负责救济的分配,并协调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的工作,社区组织开始形成。战后,社区很快发展为基层自治的主要方式。社区实行居民自我管理,不仅提供生活服务、教育、休闲娱乐、福利等,还参与相关的城市规划、土地政策等地方政府的决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的基层治理更加强调政府、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
——改编自《世界主要国家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的演变趋势。(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国家基层治理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材料一 周代的律令规定:“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汉文帝时,下令县道,“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宋仁宗时,枢密使韩琦奏请把没人的户绝田募人佃种,把田租贮存起来,用于救济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称为广惠仓。范仲淹在杭州任知州时,在苏州吴县和长洲置田十余顷,将所得租米用来赡养宗族,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历代封建王朝对鳏寡孤独和灾民、贫民的救济,虽然没有形成普遍化和经常化的行政机制,但是却往往表现为统治者个人恩赐的“仁政”。
——摘编自白云、刘芹《中国古代社会救助措施的历史作用与启示》
材料二 西欧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地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诸国已进行了一些社会保障立法。1870—1914年,西欧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制定方法,建立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二战后,西欧逐步建立起面向全民的社会保障网,除退休金、失业和医疗工伤三大保险外,还设立了孕产妇补贴、幼儿学童补贴等几十种项目。欧共体也逐步形成自己的社会政策。1972年,欧共体制定社会行动纲领把解决失业特别是青年人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列入优先目标之一。
——摘编自于建定《英国在西欧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的历史地位》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社会保障的特点并分析其历史作用。
(2)依据材料一、二,比较中国古代和西欧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