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国际法的起源可追溯到 16、17世纪,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同时产生。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确立了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 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联合国第1、2次海洋法会议,由于当时历史条件所限,参加会议的国家中,亚、非和拉美的发展中国家不多。会议通过的4项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也不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而第3次海洋法会议一共有168个国家或组织参加了会议,是一次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同时也是迄今为止联合国召开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 国际社会立法会议。
———摘编自百度百科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概括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及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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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封建西欧……像英格兰、法兰西这些概念,基本上是一种地域概念……现代人脑子里的“民族”观念,在中世纪是很模糊的。同时,“国家”的概念也一样模糊……因此,人们说在中世纪西欧,只有领地,没有国家……事实上,如果说中世纪西欧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它是个天主教大世界,天主教是所有人共同的身份认同。
——钱乘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总论卷》
材料二 1648年签订的《西荷和约》等条约确定了国家主权和主权争端的解决方式。主权原则的确立,使得在国家林立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尊重,确保了国家的独立……民族国家继承和包涵了王朝国家的国家主权,因而它首先就是主权国家。拥有主权是民族国家的前提条件。一个没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不可能成为民族国家。
——周平《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
材料三 辛亥革命终结了王朝的历史并开启民族国家的构建,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构建进入实践阶段,并与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相伴而行。一方面,为了适应民族国家体制对社会身份的要求,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对人口的社会身份进行了改造,将臣民转化为国民……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后国家决策层便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017年党的十九大更加突出中华民族,并且将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皆围绕中华民族来加以论述。正是由于中华民族本身与国家的直接而有机的结合,中华民族的复兴与国家发展的未来目标直接等同,所以,国家发展目标可通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加以表述,并且要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的建设及塑造来实现。
——周平《中华民族的再认识》
(1)据材料一,说明中世纪西欧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淡薄的原因。结合所学简述14世纪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为对抗教皇而采取的措施,并指出其对法国后世国家形态演变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扼要说明主权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结合所学,指出《西荷条约》等条约所形成的国际体系名称及其这一体系形成对解决国际争端的意义。
(3)结合所学,说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法律上如何将“臣民转化为国民”的,根据材料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内涵。
材料一 维也纳体系是继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该体系有三个突出特点:第一,它在欧洲大陆恢复了旧的专制制度,并通过战胜国财产的瓜分不仅满足了列强的领土野心,而且初步建立起一个新的欧洲大陆的均势。第二,它是一个五极均势结构,依靠英国、法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实力均衡、共同维持着欧洲的稳定。第三,它开始用“会议外交”的方法,通过上述五大国定期举行国际会议,对列强各自的利益和矛盾进行协商解决,从而维护大国的利益。
——摘编自《国际关系史上四大体系的演变》
材料二 列宁《在莫斯科省的县、乡、村执行委员会主席会议上的讲话》中说“靠凡尔赛和约来维系的整个国际体系、国际秩序是建立在火山上的”。
丘吉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中曾把凡尔赛体系称为“胜利者的蠢事……”。
——摘自《中外历史纲要(下)》
材料三 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访华团时说:“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
——邓小平《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三大体系的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凡尔赛体系的局限性。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政府为解决东西南北问题提供了哪些中国智慧和方案。
国际法是调整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包括国际主体之间缔结的条约和公约,对国际秩序产生了重要影响。
材料一 从13世纪中叶到15世纪下半叶,西欧民族国家如英、法、西班牙、葡萄牙等形成并得到巩固,政治权力逐渐集中到国王手中。在王权盛行的17世纪,国王利用手中的绝对权力不断发动战争。一些学者和思想家对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研究,如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格老秀斯强调国家主权,主张对战争行为进行限制。164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交战国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赋予所有主权国家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开创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标志近代国际法的产生。
——摘编自刘少博、陶伟伟《试论西欧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与特点》等
材料二 20世纪重要国际条约及部分内容表
成立时间 | 国际条约 | 部分内容 |
1919年 | 《凡尔赛和约》 | 德国及其盟国承担战争罪责;规定了民族自决的原则 |
1919年 | 《国际联盟盟约》 | 实行“委任统治”;形成决议需“全体一致” |
1921年 | 《九国公约》 | 同意将“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作为侵略中国的共同原则 |
1945年 | 《联合国宪章》 | 会员国主权平等;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的“大国一致” |
——摘编自吴锦标《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等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国际法发展的表现,并分析其对国际秩序的影响。
材料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会,重新瓜分势力范围,调整列强之间的关系。和会建立了凡尔赛体系,并筹建国际联盟,作为维护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工具。为解决亚太地区列强之间的矛盾,战胜国又召开华盛顿会议,在承认美国优势的基础上,就拆散英日同盟、限制海军军备和解决中国问题等达成协议。由此,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正式建立。
材料二 二战胜利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就是在战争后期发表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几个国际文书基础上建立的、以《联合国宪章》为最高国际准则的战后国际秩序(雅尔塔体系)。《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和不干涉内政等,均已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是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基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国联不能成为“维护战后国际新秩序的工具”的理由。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以《联合国宪章》为最高国际准则的战后国际秩序形成的原因。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这两个国际秩序建立的共同之处。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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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自李世安《从国际体系的视角再论雅尔塔体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以来国际体系演变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未来国际体系的看法。
材料一 17-19世纪重要的国际会议概览
时间 | 会议名称 | 与会国 | 会议主题 |
1648年 |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 | │几乎所有欧洲国家 | │恢复欧洲和平 |
1814—1815年 | 维也纳会议 | 几乎所有欧洲国家 | 恢复被拿破仑战争破坏的欧洲封建秩序 |
1818"年 | 亚琛会议 | 俄、奥、普、英、法 | 维护封建正统,镇压革命运动 |
1820年 | 特洛波会议 | 俄、奥、普、英、法 | 维护欧洲协调,反对革命 |
1821年 | 莱巴赫会议 | 俄、奥、普、英、法 | 维护欧洲均势,镇压革命运动 |
1822年 | 维罗纳会议 | 俄、奥、普、英、法 | 维护欧洲和平秩序 |
——摘编自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二卷·1814-1871年》
材料二 1943年10月,中、美、英、苏四国共同签署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告在战后建立一个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组织,这奠定了联合国成立的基础。1944年8~10月,中、美、英、苏四国代表在美国行会议,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处理国际争端的原则等多项建议后来被纳入联合国宪章,被称为“中国建议”。10月9日,中、美、英、苏四国同时发表了《关于建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建议案》,确立了未来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内容。1945年6月25日,联合国制宪会议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第九卷·抗日战争》
材料三 17世纪以来的国际法(或具有国际法性质的条约、公约)举要
1899年 | 《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公约》(海牙国际会议) |
1919年 | 《国际联盟盟约》(巴黎和会) |
1928年 | 《非战公约》 |
1945年 | 《联合国宪幸》(旧金山会议) |
1949年 | 《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总议定书》(联合国大会修订) |
——摘编自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7-19世纪前期国际秩序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三概述中国在参与联合国创建过程中的活动,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国际社会制定国际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