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刑制度,是指犯人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的一种制度。创设于夏朝,东汉时成为定制,唐朝趋于完备。唐玄宗天宝六年,敕令:“应征正赃及赎物,无财以备,官役折庸,其物虽多,限聚三年。”这一敕令有利于( )
A.维护特权阶层的利益 | B.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
C.保障统治机构的稳定 | D.缓和阶级矛盾的冲突 |
更新时间:2023-03-23 0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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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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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利于中西文化的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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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我国考古学史上首次发现的大批秦简,被称为《云梦睡虎地秦简》。这批秦简中,秦律占50%以上,主要记载了从战国末期至秦始皇年间的秦代史事和秦代施行的600余个法条,内容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程序等,蕴含着人权、生态、环保等理念。这反映了
A.秦律调整封建经济的作用 | B.秦始皇集司法大权于一身 |
C.秦时期法律严苛刑罚严酷 | D.秦律具有先进性与完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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