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69 题号:19991954
改革是统治阶级根据时代发展而采取的措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北魏初期,刑罚较重而忽视对民众的教化。孝文帝登基后,通过亲自断刑等深入了解法制建设的缺陷,于执政期间多次创制和修改法律。他创立“留存养亲制”,对于犯罪的人,家中如有年长的父母而又无人照顾,则可返家尽孝。逐步缩小“缘坐刑”对亲朋的牵连范围,又在很多情况下用流刑代替死刑。他首创婚律,规定北魏权贵的通婚对象可以是汉族名门。孝文帝深知吏治好坏乃兴废之所由,于是修改相关条例以更加具体地约束官员的行为。……在执法判刑中坚决引入监督机制,促进法律量刑的公平性。孝文帝还主张权贵犯法与庶民同罪,他遵守法律,太子因触法被处以重刑。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成为我国古代法制改革的典范。

——摘编自于彦梅《北魏孝文帝法制改革考析》

材料二   鸦片战争以降直至清末,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受到西方的全面冲击……清末新政影响最大的当属法制变革……后来袁世凯政府的《暂行新刑律》以及南京国民政府两次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在涉及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时,虽然立法者很多为欧美著名大学法学院出身,但他们均充分考虑了礼教礼制的影响。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法制的变革势在必行,但是如何处理其中涉及伦常关系的问题,尽学西法未必就是良策。因为西法毕竟取自域外,如果不能依据实情进行调适,平衡礼法关系,法律就非但无法合情合理,反而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出现紊乱。

——摘编自桑兵、关晓红《比较与比附:法制史研究的取径》


(1)根据材料一,概括北魏孝文帝弥补北魏初期的法律缺陷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列举两个中国古代律令儒家化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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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制举是唐代科举中一种特殊的选才形式,唐代制举效仿汉代察举,多在新君即位、改易年号或重大事件发生之际开设,由皇帝亲自下诏选拔贤良人才,以表达乐善求贤之意,唐高宗以后制举逐渐成为科举制的科目之一。新君通过制举选贤的形式与天下对话,借此表明自己是一位招贤纳士的仁德之君,意欲广纳贤才、励精图治,令天下人臣服于其统治,从而确保统治权力的平稳过渡。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从唐太宗一直到唐文宗的十四位皇帝,有十三位在登基之时开设制举。

——摘编自田子爽《从皇帝即位改元看唐王朝的制举选贤》

材料二   中华法制文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秦汉时期,律成为统一法典的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形成的汉律,沿用近400年。隋初,《开皇律》废除了前代刑罚中的鞭刑、枭首等“苛惨之法”。在继承汉魏以来法制经验基础上,唐高宗永徽年间撰成《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它明确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内容涉及职制、户婚、贼盗、斗讼等各方面,而对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视为细事。唐之后,历代律典多以唐律为蓝本。中华法系是中华文明的灿烂瑰宝。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等

材料三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均田制下按丁计征的租庸调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由于国家对农民的压迫严重,不堪重负的农民宁愿依托地主也不愿重回自己的家园。逃户现象成为唐代中叶时国家极为头痛的问题,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实行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承认了乡村社会的土地租佃和土地买卖。

——摘编自曹端波《唐代土地制度的转型与农民身份地位的变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制举选贤制度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唐代实行两税法的原因和影响。
2022-11-05更新 | 4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主题一   先秦时期德德治与法治

材料一: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西周建立以后,周公旦在周人原有的礼仪文化的基础之上,积极吸收整合了夏商的礼仪文化,改造出有利于巩固周王朝统治的礼乐文化。它既是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反映,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周礼》《仪礼》《礼记》等是反映先秦时期礼乐文化的典籍,尽管对于其成书时间等诸多问题有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典籍主要反映了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内容十分广泛,上到国家的立法行政、各级贵族的权利义务,下至衣食住行、婚嫁丧葬、迎来送往,几乎无所不包。进入春秋时期,王室衰落,礼崩乐坏,礼乐文化由此衰落。但它被孔子、孟子等诸子加以改造后,纳入儒家文化体系中,从而融入到中华文化血脉之中,在此后的两千五百多年里,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摘编自马庆伟《礼乐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及其对新时代意义》

材料三:先秦儒法之争并非“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汉代新儒学融合百家,也终结了儒法之争。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并形成了帝制中国“礼法之治”的治理模式和志士仁人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礼法仍存活在中国人的法文化血液深层之处,其中不乏有益于建构现代法治中国的元素和智慧。在法制和法文化领域,建立文化自信和接续、转化、弘扬传统,应从礼法传统入手,一味地从法家“法治”、儒家“德治”去分头寻找,可能本身就已陷于路径选择之误。

——摘编自俞荣根《超越儒法之争——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主题二     秦汉至隋唐德法律与教化

材料四:董仲舒认为,汉朝建立后“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主要原因是政治指导思想不统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因而统一法度必先统一政治指导思想,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能使“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这一主张的具体含意是要求汉武帝用儒术,特别是“公羊”家所阐释的“《春秋》之义”去改造法律,将儒家衡量是非之尺度纳入汉朝律令之中,从而将承秦而来的汉朝法律改造成推行道德教化的工具。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等《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五: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唐律疏议》明确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唐太宗就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简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刑罚的滥用。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六   伸装辞故里,谋策赴边庭。壮志吞鸿鹏,遥心伴鹅鸽。

——孟浩然《送莫切兼诸昆弟从韩司马人西军》

汉家兵马乘北风,鼓行而西破火戎。尔随汉将出门头,剪虏若草收奇功。

——李白《送族弟绾从军安西》

世承清白遗,躬服古人言。从官俱守道,归来共闭门。

——书应物《送端东行》

兄弟须和顺,叔侄莫轻欺。财物同箱柜,房中莫蓄私。

——王梵志(僧人)《兄弟须和顺》

得声名年尚少,寻常志气出风尘。文场继续成三代,家族辉华在一身。

——张籍《哭胡十八遇》

秦云蜀浪两堪愁,尔养晨昏我远游。千里客心难寄梦,两行乡泪为君流。

——杨牢《赠舍弟》

小子读书不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早知书中黄金贵,高照明灯念五更。

——坎曼尔(回鹘诗人)《教子诗》

仰摘枝上果,俯折畦中葵。足以充饥渴,何必慕甘肥。

——白居易《新构亭台示诸弟侄》

常怀稻梁惠,岂惮江山永。小大每相从,羽毛当自整。

——张九龄《二弟宰邑南海,见群雁南飞,因成咏以寄》


主题三   宋元至明清德法律与教化

材料七:夫自轩辕以来,代有刑官,而五刑之法渐著,其详弗可复知。逮魏文侯师于李悝,始采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汉萧何加以三篇,通号《九章》。曹魏刘劭又衍汉律为十八篇。晋贾充又参魏律为二十篇。唐长孙无忌等又取汉魏晋三家,择可而行,定位十二篇,大概皆以《九章》为宗。历代之律,至于唐亦可谓厥大成矣。

——摘编自明代刘惟谦等:《进大明律表》

材料八: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礼记·曲礼》

材料九:宋太宗曾说:“法律之书,甚资致理。”他在科举中设置明法科来改变文人的知识结构,宋神宗时期进一步对已及第士人增设官试以选拔法律素养较高者。宋代司法独具特色的是“鞠谳分司”,即“审”与“判”两分,终审机构承唐制为大理寺、审刑院、御史台,审判中分差官录问、法司检断制。在传统人证外,物证和书证普遍使用,凸显了浓厚的集体参与、集体负责的色彩。宋代主张慎刑,因此将财产继承、商事纠纷等与刑事加以区分处理,针对重大犯罪事件和普通且频发的地产纠纷、交易契约纠纷等划归不同的处理机构,后者仍遵循传统的“欲合情,欲息讼,必当酌其法之中者而行之”的理念。

——摘编自张俊杰《人文主义理念下宋代司法中的理性与经验》

材料十:明代最为成熟且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收到显著成效的乡约制度是王阳明编制的《南赣乡约》……官倡民办的组织模式成熟,约规内容具体详尽,如其中明确规定了乡约职务的设置要求,“乡落居民各自会推家道殷实、行止端庄一人,充为约长,二人副之,将各人户编定排甲,自相巡警保守”。王阳明在《南赣乡约》中就明确规定,“通约之人”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都有救助相恤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大家的基本生活保障无忧。可以说,通过朝野上下特别是王阳明等人的努力,除突遭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外,明代乡约的道德教化成效日益显著,在乡村社会营造出了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乡风民风,颇具儒家理想的小康社会之意境。

——摘编自王蕾《刍论明代乡约的历史嬗变及其现代价值》

材料十一:中国传统家训是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家训使以儒家伦理思想为核心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家庭化、民间化,它经历了自上而下的模仿、沿袭、借鉴的传播推演过程,其核心思想内容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传统家训教育以血缘亲情为前提,以言传与身教相结合,采用以小见大、化抽象为具体的理论转化路径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教育路径,这对现代的家庭教育乃至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仍有很重要的启发借鉴意义。

——摘编自杨运庚《中国传统家训的现实文化价值与传承创新研究》

材料十二:从一定角度看,古代中国社会史就是一部“社会教化史”。中国传统教化思想是以国家为主导的多元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整合行为。在国家层面重视对教化的弘扬、表彰和政治推崇。所谓“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同时辅之“仁政”,从制度上保障教化的推行,故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对精英统治阶层要求做到率先垂范。正如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历史上,宗族、乡绅、士子在社会教化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德性高尚之人成为人们推崇和学习的对象,他们可以利用自身声望和社会地位支持着家族、家乡的发展。

——摘编自雷月荣、程红艳《论中国传统教化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基础测评✱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时期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西周时期礼乐文化的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展开论述。(要求: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概括董仲舒的主要思想主张,并简析这些思想主张所产生的重要历史影响。
(5)根据材料五,归纳“唐律”所具有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唐律疏议》的重要历史地位。
(6)根据材料六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家训诗呈现出哪些主要特点?
(7)根据材料六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家训诗反映出怎样的价值取向?对当代社会有何指导意义?
✱能力提升✱
(8)根据材料七概括中国古代自先秦到唐初法典编纂的历史,结合所学,概述唐代在律法方面的突出成就及其历史意义。
(9)根据材料八概括其核心思想,结合所学,概述其在宋代社会教化方面的实践。
(10)根据材料九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司法实践中“理性”的表现及其原因。
(11)根据材料十,概括明代乡约制度的特点。
✱历史纵横✱
(12)根据材料十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教化的现实价值。
(13)根据材料十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教化的不同主体及其主要作用。
2023-08-17更新 | 19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秦汉的法律制度奠定了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的基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从商鞅以来,在法家“明法”思想的指导下,秦律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严厉惩罚政治犯罪。凡是反对君主“为乱”“为逆”的行为,最少是死刑,多是“灭其宗”“夷三族”。甚至宣读诏令时不起立致敬,也属犯罪。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惩治盗窃行为。如私自侵犯别人田界,“赎耐”;“盗采人桑叶”,罚30天徭役;五人以上集体偷盗抢劫,处以“斩左趾”刑。三是对于一般的斗殴伤害、奸淫伤害也给以惩治。

材料二     汉代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继承了秦以赏罚为中心内容的法治思想,另一方面援礼入法,把礼改造成法律规范,为社会中贵贱、尊卑、长幼、亲疏、贫富等不同层次的人们规定不相等的行为规范。如董仲舒“春秋决狱”,以儒家经典《春秋》作为判案的依据。其原则是“论原(心)定罪”,强调犯罪动机。比如有人侮辱为父亲者,受辱的儿子不忿将此人杀死。按法律杀人处死,但其动机符合“孝道”,就应将其赦免。到了东汉,就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法律,即经学大儒的“经义”,成为被普遍应用的判案依据。

——以上均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


(1)据材料一,概括秦律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律产生的影响。
(2)据材料二,指出汉代法制的精神基础,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汉代的“援礼入法”。
2023-03-22更新 | 36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