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法律将官吏断狱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凡断狱时故意从重或从轻判刑的,称为“不直”;应当判有罪而故意不判,或故意减轻案情,使之够不上判刑标准的,称为“纵囚”;因过失而出入人罪的,称为“失刑”。由此可见秦朝( )
A.严刑酷法 | B.司法公正 | C.法不阿贵 | D.人人平等 |
更新时间:2023-09-24 06: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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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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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唐朝时大理寺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但关乎死刑判决等重大问题需由御史中丞(中央监察机关负责人)与刑部侍郎、大理寺卿一起,组成“三司推事”,类似近代的特别法庭,并把会审的结果报皇帝审批。这说明唐朝( )
A.司法与监察有机结合 | B.大理寺权力已经旁落 |
C.监察机构丧失独立性 | D.司法制度已经近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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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喜(前262一前217年)是秦朝书吏。1975年12月,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被发掘,出土1155枚秦简,墓主即喜。如表是喜墓中竹简部分分类与内容简表,据此可以证明( )
分类 | 内容 |
《端年记》 | 记述公元前306~前217年秦统一全国的战争过程,以及喜的生平事迹 |
《语书》 | 公元前227年南郡长官整理律令后发给本郡各县的文告 |
《秦律十八种》 | 详记《秦律》的内容 |
《效律》 | 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要求的法律条文 |
《封诊式》 | 对官员审理案件的要求以及案例的记录 |
《为吏之道》 | 供官员学习的关于处世做官规矩的书 |
A.制度严密便于控驭民众 | B.司法实践促进法律完善 |
C.开启了以礼入法的统治 | D.官僚政治体制作用凸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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